Friday, December 29, 2017
Sunday, December 24, 2017
Tuesday, December 19, 2017
Wednesday, September 27, 2017
Thursday, September 21, 2017
Thursday, September 07, 2017
Tuesday, August 15, 2017
Monday, August 14, 2017
Friday, August 11, 2017
Friday, July 28, 2017
Friday, July 14, 2017
Wednesday, November 23, 2016
基督信仰面對現代多元社會陷入嘅困局
在近年多國陸續承認同性婚姻、甚至考慮承認同性婚姻和立法保障同性戀/雙性戀及跨性別時,最常聽到的反對論點為:
「各地嘅性解放人士,都係想用立法嘅手段,迫其他人(其實主要講緊基督徒)認同、接受同性戀/雙性戀及跨性別、認同佢哋嘅婚姻」。
然而呢個論點有極大謬誤。
今日好多文明地方,香港咁,基督教係獲社會認可、法律保障嘅宗教,請問呢啲法律認可、保護,而家有冇俾基督教能力逼人去認同基督信仰?同樣哋,今日好多文明地方、法律保障唔同宗教嘅自由,請問呢啲法律認可、保護咗其他宗教嘅自由同時,是否有逼基督徒和所有人認同其他宗教(拜神、佛教、印度教)?
香港和唔少地方嘅法律認可嘅婚禮亦唔止基督教儀式嘅婚禮,而家法律承認嘅婚禮儀式,係唔單止基督教嘅。
係香港法律嘅181章,只要係法律特許禮拜場所婚禮、神職人員見證嘅都係承認嘅。而呢啲禮拜場所有:
(1)印度廟
(2)香港觀宗寺(佛教)
(3)安息日會(耶撚眼中嘅異端)
(4)九龍尖沙咀清真寺(回教)
(5)嗇色園黃大仙祠(道教)
(6)守望台嘅聖經書社(又係異端)
(7)摩門教嘅各堂(又係異端)
(8)所有天主教嘅聖堂(對部分耶撚天主教都係異端)
換言之,係唔係基督教自願咁認同異端、回教、道教、印度教、佛教嘅婚禮?定係已經比人迫到要認同異端、回教、道教、印度教、佛教嘅婚禮?
法律就係要在多元社會裏對人人一視同仁,冇人得到優待、人人嘅權益受保障,但亦絕對冇迫任何人認同他人嘅價值觀(婚姻、信仰等等),基督信仰面對現代多元社會陷入呢啲嘅困局,要樹立敵人(話人哋迫基督教承認、認同乜乜乜),係源自基督信仰本身嘅「一元」思維和強迫性質、霸道(bigotry)嘅教條
基督教在千多年前羅馬帝國君士坦丁大帝皈依、以「米蘭詔書」將基督教變成羅馬國教,本質就係迫所有羅馬帝國公民認同、皈依基督信仰。而當時多元嘅基督教派(靈智派、一神派等)亦變成「一元」嘅(即今日基督教所謂「正統」嘅前身)。
基督信仰嘅權威聖經,本身都充滿勉強、威逼他人皈依基督信仰、認同基督教價值嘅訊息。換而言之,基督教所有教導,就係用勉強、威逼他人認同嘅手段面對其他不同想法、信仰嘅人。呢啲嘅信奉和虔誠,係要將基督教在社會觸及、遇見、交往嘅一切,都納入教條嘅控制之下,哪怕是個信徒開間餅店整蛋糕,整蛋糕也是信仰嘅一部分。
在羅馬帝國、或者中世紀歐洲,各地信仰都牢牢控制在基督教教會下,當然好似冇遇過挑戰和阻力。
但係在啟蒙之後、離開歐洲,到廿一世紀,基督教呢度打橫行嘅信仰和教義,則遇到越來越緊迫嘅質疑、反對。
然而,教會,起碼基要派、福音派冇改變過基督教本質裡面「將基督教在社會觸及、遇見、交往嘅一切,都納入教條嘅控制之下」嘅意識形態。
呢個意識形態源自基督信仰認為神掌管一切、信徒則要在世實行神嘅旨意,兼且基督信仰係凌駕其他人、人間嘅學識、法律,衝突就難以避免。
如果唔係基督教及早政教分離,恐怕會變成另一個ISIS。
「各地嘅性解放人士,都係想用立法嘅手段,迫其他人(其實主要講緊基督徒)認同、接受同性戀/雙性戀及跨性別、認同佢哋嘅婚姻」。
然而呢個論點有極大謬誤。
今日好多文明地方,香港咁,基督教係獲社會認可、法律保障嘅宗教,請問呢啲法律認可、保護,而家有冇俾基督教能力逼人去認同基督信仰?同樣哋,今日好多文明地方、法律保障唔同宗教嘅自由,請問呢啲法律認可、保護咗其他宗教嘅自由同時,是否有逼基督徒和所有人認同其他宗教(拜神、佛教、印度教)?
香港和唔少地方嘅法律認可嘅婚禮亦唔止基督教儀式嘅婚禮,而家法律承認嘅婚禮儀式,係唔單止基督教嘅。
係香港法律嘅181章,只要係法律特許禮拜場所婚禮、神職人員見證嘅都係承認嘅。而呢啲禮拜場所有:
(1)印度廟
(2)香港觀宗寺(佛教)
(3)安息日會(耶撚眼中嘅異端)
(4)九龍尖沙咀清真寺(回教)
(5)嗇色園黃大仙祠(道教)
(6)守望台嘅聖經書社(又係異端)
(7)摩門教嘅各堂(又係異端)
(8)所有天主教嘅聖堂(對部分耶撚天主教都係異端)
換言之,係唔係基督教自願咁認同異端、回教、道教、印度教、佛教嘅婚禮?定係已經比人迫到要認同異端、回教、道教、印度教、佛教嘅婚禮?
法律就係要在多元社會裏對人人一視同仁,冇人得到優待、人人嘅權益受保障,但亦絕對冇迫任何人認同他人嘅價值觀(婚姻、信仰等等),基督信仰面對現代多元社會陷入呢啲嘅困局,要樹立敵人(話人哋迫基督教承認、認同乜乜乜),係源自基督信仰本身嘅「一元」思維和強迫性質、霸道(bigotry)嘅教條
基督教在千多年前羅馬帝國君士坦丁大帝皈依、以「米蘭詔書」將基督教變成羅馬國教,本質就係迫所有羅馬帝國公民認同、皈依基督信仰。而當時多元嘅基督教派(靈智派、一神派等)亦變成「一元」嘅(即今日基督教所謂「正統」嘅前身)。
基督信仰嘅權威聖經,本身都充滿勉強、威逼他人皈依基督信仰、認同基督教價值嘅訊息。換而言之,基督教所有教導,就係用勉強、威逼他人認同嘅手段面對其他不同想法、信仰嘅人。呢啲嘅信奉和虔誠,係要將基督教在社會觸及、遇見、交往嘅一切,都納入教條嘅控制之下,哪怕是個信徒開間餅店整蛋糕,整蛋糕也是信仰嘅一部分。
在羅馬帝國、或者中世紀歐洲,各地信仰都牢牢控制在基督教教會下,當然好似冇遇過挑戰和阻力。
但係在啟蒙之後、離開歐洲,到廿一世紀,基督教呢度打橫行嘅信仰和教義,則遇到越來越緊迫嘅質疑、反對。
然而,教會,起碼基要派、福音派冇改變過基督教本質裡面「將基督教在社會觸及、遇見、交往嘅一切,都納入教條嘅控制之下」嘅意識形態。
呢個意識形態源自基督信仰認為神掌管一切、信徒則要在世實行神嘅旨意,兼且基督信仰係凌駕其他人、人間嘅學識、法律,衝突就難以避免。
如果唔係基督教及早政教分離,恐怕會變成另一個ISIS。
耶撚認同異端、回教、道教、印度教、佛教嘅婚禮?
耶教反同塔利班:你哋有人想透過立法,霸王硬上弓,迫人認同同性戀、逼人認同同性婚姻!!!
答:請問你哋有冇因為法律保障基督教嘅宗教自由、可以迫人認同基督教呢?你哋有冇因為法律保障回教嘅宗教自由、俾人迫你哋認同回教、佛教、或者迫你哋認同拜偶像?
香港法律認可嘅婚禮亦唔止基督教儀式嘅婚禮,而家法律承認嘅婚禮儀式,係唔單止基督教嘅。
係香港法律嘅181章,只要係法律特許禮拜場所婚禮、神職人員見證嘅都係承認嘅。而呢啲禮拜場所有:
(1)印度廟
(2)香港觀宗寺(佛教)
(3)安息日會(耶撚眼中嘅異端)
(4)九龍尖沙咀清真寺(回教)
(5)嗇色園黃大仙祠(道教)
(6)守望台嘅聖經書社(又係異端)
(7)摩門教嘅各堂(又係異端)
(8)所有天主教嘅聖堂(對部分耶撚天主教都係異端)
換言之,你哋自願咁認同異端、回教、道教、印度教、佛教嘅婚禮?定係已經比人迫到要認同異端、回教、道教、印度教、佛教嘅婚禮?
認可婚姻禮儀嘅禮拜場所:
http://www.immd.gov.hk/pdf/licensedmarriage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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