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前,與一些信徒創立某大專團契,需要草擬會章。雖有別的會章參考,我卻苦思良久。幾乎任何基督教組織都說要榮耀神、傳福音,但實踐這宗旨的具體目標卻可以南轅北轍。從兩大校園團體的迥異手法就可見一斑。且說堂會,即使以「教會」自居,即使同屬一宗派,辦教會手法卻有分別。又以蒙召作傳道讀神學為例,蒙召了,要裝備,那麼多神學院,應選哪一間?當有人問:「你為甚麼選這一間,不是有些較便宜的麼?」他若回答:「因為我蒙召了,要受神學訓練,好好裝備自己,請你奉獻金錢支持我」,這是答非所問。正確回答應該要說出這一間有甚麼特別,例如:「雖然學費較貴,但是只有這一間才有我需要的某類神學訓練。」一個支持某理念的理由,與一個支持實踐該理念的具體行動的理由,是兩碼子事。
現在,莫明奇妙的是,這兩年的反同性戀反SODO行動裡,人們總是把這兩類理由混淆。二○○五年的社關,行動大過天,人們最關注的是行動和果效,即使背後有很多思想問題未搞清楚,也會作出一次又一次的動員呼籲。政府擱置SODO後,勝的勝,敗的敗,各陣營繼續沒有對話,仍是在打「你寫一篇我就寫一篇來駁你」的意氣爭奪戰,令人失望。既然沒有人談,我便說一些。
(本文寫於六月,不知道八月有〈倫常理性〉專欄對SODO及反同性戀運動作回顧。但暫時未看到有甚麼需要大幅修改之處。關啟文博士的〈反性傾向歧視立法運動的回顧〉〔第九八九期〕,只由教會與政府及社會的關係著手談,雖有短短幾句承認打敗仗,但卻沒有觸碰本文要說的──即使在基督教〔福音派〕內部來看,也是一個失敗。)
反SODO運動很理性嗎?
早前拙文〈忽然社關〉(第九五七期)和〈的確忽然社關〉(網站時代講場,○六年一月十一日)已提到,反SODO不應被說成大眾信徒的共識,一萬個簽名相比廿二萬定期參與崇拜的人數,實在太少,而辯才之不平衡分佈亦令人覺得理性背後並不理性,本篇的主題是,這運動背後沒有很多理性。
如本文第一段所說的,有很多人反SODO時提出的理由,只能用來反對同性戀的理由,卻不能用來反對SODO。他們反SODO的時候只會說:「因為我們基督徒反對同性戀,不容妥協!」各位撫心自問,這是否當天最常用的理由?套用上述讀神學的例子那話句,這根本就是答非所問(或作:理由仍然不足)。即使是那些走在前線的筆戰主將們,在這方面都是很隨便的,例子俯首即是,各位可自行翻查。梁家麟院長也曾批評這種錯誤,雖然他沒有指明是在批評誰:「我先跟你說原則,原則愈大愈好,愈大則愈能得到廣泛認同,待原則達致共識以後,我則說我所提的實踐是達致原則精神的唯一途徑,反對此實踐即反對已確立的原則。」(第九六三期)
那麼,一些真正可以用來反對SODO的理由會是怎樣的呢?可以是,我們已沒有別的政策方案可以支持、訂立SODO的後果對整個社會都很不利、支持SODO的人權理由不成立、教會很害怕開了缺口無休止地被檢控等等。留意,這都是針對立法,而不是針對同性戀。最佳說明例子是吳敏倫也反對SODO,這是反SODO前線人士愛用的理由之一。不想教會被檢控聽來頗自私,那麼可想想前三類理由。有關第一類,究竟是不是所有別的選擇都已肯定是行不通?似乎沒有甚麼人認真地論證過。至於第二、三類,若各位還記得,這是那些前線反SODO人士常用的(雖然他們同時會夾雜一些「基督徒要反對同性戀」的錯誤理由)。第二類犯了拙文〈教會知識傳承〉下篇(第九七四期)所說的思考盲點。諷刺的是,當他們否認有白色恐怖時,卻會用拙文主張的高度懷疑主義觀點來自辯,又一次,辯才不平衡分佈。第三類惹來很多基督徒──包括神學院講師──的不滿。他們質疑,即使在法律或別的學科上證明到某政策為不好又如何,這是基督教的理由麼?
我無意暗示因此反SODO是錯誤,只是,當年議論紛紛時,有很多人反SODO的理由是不當的。因此我亦無興趣走到最尖端,討論反SODO陣營裡最有力的論點,因為那些根本不是很多信徒明白、接受和以之作為行動基礎的論點。記得某講座的講員說:理性的問題,找某教授就可以了。這或許反映了很多人的心態:只要知道有學者會自動請纓去做擋箭牌就夠了(既是自動請纓的,又何必常在別人面前叫苦?不論有心或無意,當聽梁院長談世貿反對者時對我們的提醒:有些人公開苦情可會是政治表演),有了這個學術的心理寄託,他們才懶得理會他們是否明白和願意接受那些理由。撫心自問,同一番理由,若沒有學者出來推廣和堅持,還有多少人認為那些是很有力的理由,以致堅定地聯署登報發表聲明?假如理由的強弱竟是建基於這些考慮,這可能又反映出這運動有很多非理性。誠然,拔苗不能助長。
我知道我是教會,但我不知道你是誰
不獨反省不足,有人更繼續深化某些錯誤思想,用來攻擊別的信徒。任何回顧若不談這個,都是不公允的。最明顯的例子是斷背預警大行動和黃國堯牧師懷疑因言論受罪。現只談前者。斷背預警大行動雖然不是反SODO,但與同性戀有關,錯誤同出一轍,就是用「反對同性戀」為理由,公開譴責電影《斷背山》,並且向任何對《斷背山》表示有點欣賞的人士(包括《時代論壇》社長)大興問罪之師(參拙文〈相煎何太急?〉論壇網站時代講場,○六年四月六日)。為甚麼反對同性戀的理由,可以自動「過戶」用來反對信徒對該電影有欣賞之處,並且可以用來支持那個「你要反省你想與教會保持甚麼關係」的言論?若讀者來到這裡感到迷惘,可以回想上文第二段所引梁院長的話,或回想讀神學的例子:你不把你選擇某神學院的理由告訴我,卻強逼我支持你,甚至說我不支持你就是違背聖經教訓,你還拿起刑杖準備要肅清門戶,請留意,錯的是你,不是我!
這個把自己的具體行動議程視為教會唯一合法議程的態度,是危險的。可惜某些人士對此警覺性很低。例如:「《時代論壇》應重視批評的聲音,從中反思和認清情況。若一些批評反映教會與《時代論壇》一貫互相信任的關係已出現裂痕,單單譴責這些批評是不足的」(九七六期,〈開放與認同〉)。問題是,為甚麼某些教牧和信徒的話就代表教會,而別的教牧和信徒就不代表教會,或不是教會裡重要的一員?為何不是那些不滿《時代論壇》的教牧要反思自己與教會的關係?不質疑這個前提,談「反思」是無意義的。打從七十年代的大專基督徒「滋擾」開始,這類言論不絕於耳,彷彿有些人接受不到原來教會從來不是如此單一,惟有運用權力硬把自己不喜歡的意見說成反建制、非主流,甚至最嚴重的,不屬教會。
總結
搞運動,從來都不可能理性,因為要鼓動民情,因為推動者總不會覺得自己有時間停下來慢慢說,心理上多是處於惶恐和狂躁的狀態,並且咀邊常掛著「我是理性的」。但既要回顧,就讓我們公允地回顧,一些不成理由的東西,不可以任由它們變成理由。本文提出兩個檢討:當我們提出理由支持某具體行動時,那些理由不可只能支持一些不具體的理念;並且,我們要謹慎,不要自視為「教會」而判別人不是「教會」。
(寄自美國。作者網址:http://www.christianroundtable.org/forum)
時代論壇眾議園第九九二期.二OO六年九月三日
Friday, August 31,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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