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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June 30, 2006

教牧性侵犯事件已經達到令人震驚的地步﹗

教牧性侵犯事件已經達到令人震驚的地步﹗

2000 report to the Baptist General Convention of Texas
同一報告指出早在一九八零年﹐研究已經估計﹐約有﹕
百分之十二的教牧和會友發生性關係
百分之四十的教牧和會友﹐有發生“性方面的不當行為”

這些教牧性罪行﹐在美國基督教圈子稱為 Clergy Sexual Abuse﹐或CSA。
CSA受害者組成互助隊伍﹐除了互相醫治﹐也為他們提供法律服務﹐去把一些不悔改的教牧繩之於法﹐和向故意包庇的教會追討賠償。

令人震驚的是﹐基督教處理美國教牧涉及性侵犯﹐往往把涉及暴力的性侵犯罪行稱為“只是一段情”(an affair)﹐或者指那是“你情我願”。

一位已為人母的女牧者﹐年輕時候被一個牧師強暴﹐這個牧師同時也強暴過她女兒和其他少女。這個牧師從來沒有受法律制裁﹐相反不同教會一次又一次容許他轉去另外的地方牧養同宗派的會堂﹐一次又一次發生強暴﹐這個牧師都得到復職﹐而完全逍遙法外。

如果天主教醜聞是因為他們神父/聖職統制有機會給神職人員包庇犯性罪行的神父﹐基督教裡面更可怕。因為是教牧﹑執事甚至是會眾﹐都參與包庇﹑把犯罪教牧悄悄地送去不知就裡的會堂。犯罪的是整個教會。

最大的危機是﹐基督教比天主教更糟糕﹕天主教還可以通過他們一個整合的體制互通神職人員有問題的資料﹐但是基督教沒有﹕沒有一個中央檔案資料可以知道那個牧者涉及嚴重罪行﹐等教會可以防備。
當宗派裡面崇尚地方教會自治﹐或者會堂主義﹐情況會更加複雜﹕
犯事教牧的教會執事對調查自己教牧諸多顧忌﹐不敢張揚。其他教會﹐卻怕干預別的教會自治﹐不可以插手。眾多基督教會﹐崇尚獨立﹐但出事時候﹐卻沒有任何一個訟裁者去處理﹐除非告去法庭。但是傳統美國基督教對教外人的信任不高﹐認為是“世俗”﹐他們連考慮尋求輔導都不會﹐更加不可能會把事件交給警方和法庭。

犯事教牧的教會執事和會友更加怕會友流失﹐影響教會聲譽﹐教會可能一夜倒閉﹐而寧願息事寧人。基本問題﹐大部份地方教會是沒有任何指引和政策去處理教牧涉及性侵犯與性罪行的情況﹐也沒有要求教牧簽署一些操守指引。

最出奇是教會的反應是﹕我們如何避免虛假指控﹑法庭訴訟和醫治牧者﹖反而很少人問﹐我們當如何醫治整個受害人﹖

1991年﹐科羅拉多州的聖公會教區被法庭判要賠償一百二十萬美元給一位教牧性侵犯受害者。那受害者控告教區隱瞞那個教牧的性侵犯行為導致她受害。
這個案例特點﹐是不論任何宗派或者獨立教會﹐都不可以免責﹐只要那個教牧是他們僱佣的﹐他們不可以說“請錯了人﹑看錯”﹐或者地方教會不夠錢﹐就不需要賠償。
此案例一開﹐一個性侵犯訴訟﹐可以拖垮一個小教會。
這個案例令主流宗派訂立防禦政策﹐訓練和指引。但如上文所說﹐獨立堂會往往不會這樣做。

美國一位專門研究CSA的作家Dee Miller說﹐她在教會討論這些問題﹐遇見一個她尊敬的牧者﹐對她說﹕你知道嗎﹐我對這回事肯定是老行尊。我幹了五十多次﹗(意思是他侵犯姐妹五十多次﹐每次都轉去牧養另外一間教會﹐留下一個爛攤子)
美國教牧甚至會友都認為被侵犯者“也有責任﹐因為他們或者有誘惑那個侵犯者﹐使他受到試探﹐甚至小孩子也會誘惑成年人去犯性罪行……”
天主教以外的最大基督宗派美南浸信會(Southern Baptist Convention)裡面牧涉及性侵犯與性罪行的問題已經不是什麼秘密﹐但是他們仍然採取逃避的態度。
他們的理由往往是﹕這只是一個偶然性的事件﹐我只知道他侵犯過一個人(其實他們沒有追查)。
他們把這個偶然跌倒的“僕人”介紹給另外一個教會﹐說“他已經悔改了﹐請你給他機會罷”。Dee Miller說﹐那個教會應該問﹕你會不會給你妻子跟那個偶然跌倒的僕人獨處﹖(will you trust him with your wife ?)
上面那個可以轉會五十次的教牧不是獨立事件。犯罪的教牧隨時可以得到會友“幫助”﹐到另外一個教會服事。

Jan 和她女兒﹐曾經是教會活躍和投入的會友﹐但是她倆今天同樣掙扎著面對共同的創傷 -- 真的共同 -- 她倆都被同一個牧師性侵犯過。
Jan 是單親母親﹐住在教會隔壁 -- 那教會她已經不再是她可以視為是神家﹑弟兄姊妹團契的地方。她自被侵犯後沒有返教會﹐她十二歲女兒被反覆侵犯最後還被強姦﹐作這事的﹐就是全鎮最小嫌疑的人 -- 教會的牧師。她的鄰舍寧願替這個牧師“保密”﹐也不願幫助她。當這個牧師再次出事﹐這個小鎮(美國小鎮只有一所教堂﹐會友是鄰居)的人﹐只是“幫助”那個牧師找到另外一個教會繼續“事奉”--只是離開原來的鎮短短幾英里 -- 這個鎮的人可以老氣面皮去介紹這個牧師給人﹐而什麼也不說﹗

William Michael Altman﹐一間獨立堂會 Grace Christian Ministries的長老﹐去醫院探望一個婦人﹐她是兒童性侵犯受害者﹐曾多次企圖自殺。
Altman 為她進行輔導﹐說會幫助她。但是不久﹐Altman露出獸性﹐他要那個婦人和他口交。
那個婦人最後在法庭作證指證Altman。

另外一個牧者﹐為一個受性侵犯姐妹輔導時候﹐突然“分享”他的“人獸交合”經驗。這個姐妹是教堂司琴﹐這個牧者會在她鋼琴上留下小禮物﹕一片染有他精液的紙巾﹗

Haman Cross Jr﹐Park Baptist Church 牧師﹐輔導一個會友﹐在輔導裡面﹐Cross向姐妹展示色情照片和錄像﹐又說可以和她在電話玩“phone sex“﹐說可以幫助她婚後性生活。
Haman Cross 本身也是Campus Crusade的講員﹐後來 Campus Crusade把他停職﹐因為發現他最少涉及三宗對教友的性侵犯。

Dee Miller她自己既是護士﹐也是美南浸信會宣教士﹐在非洲宣教時候﹐被自己的同工侵犯。美南浸信會的海外宣教部和本會都企圖隱瞞﹐阻撓她追究。

Dee Miller現在全職幫助CSA受害人治療﹐並且揭露美國教會﹐特別是保守的教派裡面的性侵犯問題。

教會對教外的罪行都不留情面的指責﹐當他們講壇的牧者犯上這些可怕的罪﹐教會就癱瘓了。他們甚至持雙重標準﹐對於教外人他們毫不避諱會用"sexual abuse"這個詞﹐但是同一類罪行﹐他們的態度是淡化它﹐扮無知﹐否定之﹐甚至指責受害者其實是誘惑牧者﹐也指責出來指證的受害人“不懂得基督的愛﹑應該寬恕”﹑“爭訟羞辱主名(當受害人告牧者)”等。(奇怪嗎﹐我們為何不用同一標準對待天主教的性醜聞呢)

別以為天主教會包庇是惡行﹐最少因為天主教的制度容許我們提出訴訟。

美國天主教之外最大的基督宗教組織﹐也是美國新教(Protestants)最大宗派﹐會友一千五百萬的美南浸信會SBC的制度﹐可以讓這些教牧逍遙法外。
除了 Dee Miller在海外宣教發生的性侵犯事件﹐另外的﹐就是 Wade 事件。美南浸信會主席 Richard Land﹐指因為他們奉行地方教會獨立自治﹐因此無權干預地方教會行政﹐所以地方教會的牧師性侵犯入罪﹐受害者不可以控告SBC -- 但是不可不知﹐SBC是知道這些事情﹐而部份更加有暗中幫助犯事牧者轉到另外的浸信會事奉。SBC其實權力很大﹐曾經令不同教會和神學院依從他們的保守信仰路線﹐解僱不跟隨的教牧﹐但是對於教牧性侵犯﹐卻聲稱“無能為力”。
Land所知道的例子﹐更加是在SBC權力範圍﹕那是發生在SBC差傳部(Foreign Mission Board, FMB)的。Diana Wade的女兒﹐被她自己的丈夫﹐也是女兒的生父侵犯。Diana Wade 認為FMB應該為此事件負責﹐因為FMB知道發生事件後﹐既不知會她﹐也沒有要求她丈夫接受輔導。那個獸性父親還侵犯他自己其他而女。最後那父親入獄12年。

發生在地方教會的性侵犯難以見報﹐一個原因是地方教會財力小﹐賠償金很小﹐或者往往庭外和解﹐因此基督教裡面很多發生的性侵犯訴訟被傳媒忽略﹐除非是大的基督教機構/教會﹐傳媒才有興趣。

Collusion﹐同謀﹐就是 Dee Miller形容教會如何縱容犯事的教牧。
用同謀形容﹐因為不同天主教只限於屬神職人員架構裡面﹐基督教會發生性侵犯行為﹐會是教會領袖和會眾“同心合意(受害者除外)”的去隱瞞﹐阻止事件泄露﹐並且把牧師悄悄送去另外一個教會繼續事奉。

被動的同謀者
1) 知道有可能發生這些事情﹐故意當不知道﹐不理會
2) 當有人主動告訴他/她教牧可能對姊妹進行性侵犯﹐會不理會﹐像好撒馬利亞人的祭司/利未人﹐“從另外一面過去”﹐不去調查
3) 教牧或者領袖拒絕採取預防﹐例如在涉及兒童的活動有適當監視﹐例如不容許一個成年人和小數目/個別孩子或者少年單獨相相處﹐必須多個一個人﹐或者在輔導房設立窗戶﹐甚至錄影
4) 當發生投訴﹐拖延處理

主動的同謀
1) 知道發生事情﹐去把受害者抹黑﹐說“她是自找的﹐她故意誘惑牧師”
2) 當教會因為拒絕受理受害人申訴而被受害人狀告﹐有些人反而用金錢支持教會打官司﹐認為教會拒絕受理受害人申訴是對的
3) 把受害人孤立﹐進行性侵犯的牧師反而可以繼續講道﹐受害人被孤立﹐因為她“拒絕寬恕”
4) 教會或者宗派說﹐沒有金錢幫助受害人 -- 不過他們有很多資金幫助海外宣教事工﹑幫助窮人或者受苦者。在他們說﹐性侵犯受害者還不算“受苦者”

如果玩同謀游戲﹖
1) 顛倒是非﹕侵犯者(教牧)才是受害人﹐被侵犯者才是有罪(她把試探放在神的僕人面前)
2) 推卸責任﹐把人當人球拋來拋去﹐沒有人去負責調查
3) 不理會﹐如常進行教會聚會事工﹐縱然很多人已經大概知道出了亂子
4) 企圖用條件交換﹕對受害者說﹕“你悄悄離開這教會(怎麼不是侵犯者走﹖)﹐我們答應不透露你和教牧的事情(要挾﹖﹖)”﹐甚至付出金錢希望受害人沉默。

DIM - Denial, Ignorance, Minimization 是 Dee Miller 所說的所謂逃避心態﹕
Denial -否認事實﹐逃避面對
Ignorance -對事件嚴重性無知或者裝作不知道
Minimization - 淡化事件﹐“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希望受害人沉默﹐不許他們追究

Saturday, June 17, 2006

一封舊公開信 -- “挪亞方舟驚世啟示”

主內弟兄姊妹﹐

雖然很不情願﹐但我覺得可以把我的見解綜合起來﹐分享給大家。
如果現在你們教會考慮在復活節期間包場觀賞影音使團的“挪亞方舟驚世啟示”﹐我希望你們可以詳加考慮。

我先澄清我的立場﹕
1) 我相信聖經記載的可靠。
2) 我並非地球年輕說的擁護者 (我傾向演化性的創造)。
3) 我們應該傳福音﹐但我們可以選擇方法﹐對方法的選擇﹐基督徒有絕對的責任﹐避免弄虛作假。

此信息並不關乎你們對聖經解釋立場如何﹐而是針對影音使團榨取教會奉獻的手段。

1) 教會不要輕易承諾包場觀賞影音使團的“挪亞方舟驚世啟示”﹐也沒有迫切性去包場﹐因為﹕
a) 傳福音方法很多﹐不必去看一套誤導人相信已經發現方舟的電影。
b) 日後要看﹐必定有 VCD/DVD觀看。

2) 在影音使團未提出足夠有力﹑經得起驗證和獨立確認的憑據前﹐我們沒有必要相信他們表示發現方舟的聲稱﹐更加沒有必要跟隨他們宣揚。

3) 現時影音還未能提供經得起考驗的證據說明他們所發現的時方舟,只是他們自己以為真的找到了。所以假如你教會鼓勵會友帶朋友去睇,後來影音所發現的被證實不是方舟,那將會對傳福音造成難以補救的傷害。

4) 影音以前的福音電影,是個人的故事及體會,認同與否無關重要,未信的朋友看後受感是好事,看後不受感也無壞處。但若現在影音是假設方舟被發現已是事實,而不是有待考證的問題,那麼有人看後不同意,或者後來影音的聲稱是證明錯誤﹑不是發現方舟,會對傳福音造成難以補救的傷害。

5) 即使影音使團他們自己介紹方舟的主頁﹐引用的資料也問題多多:
a) 雖然李志光牧師極力引用美國權威的基督教神創論研究機構 Institute for
Creation Research力圖證明他們發現方舟﹐但 Institute for Creation Research﹐一個無論在擁有的科學家﹑財力﹑人力都大大優越於影音使團的機構﹐到今日也沒有宣稱發現方舟﹐也不報導“影音使團”的消息。
b) 梁燕城博士﹐大量引用一位所謂方舟探險家 Ron Wyatt的資料﹐可是﹕他現在居然說自己找到約櫃﹑法老在紅海被淹沒的戰車﹑所羅門宮殿的柱子﹑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埋葬地等等。大家大概知道 Wyatt 是什麼人罷﹖關於
Ron Wyatt 這個江湖騙子的資料 ﹕www.ldolphin.org/wyatt1.html
c) Institute for Creation Research的主席 J Morris 也否定了 Ron Wyatt 的研究。



6) 邏輯上﹐聖經發生的事情﹐不一定在本世紀全部找到的遺物﹑遺骸。否則為何我們找不到或者不去找釘死基督的十字架﹑祂最後晚餐用過的杯子 (聖杯﹐電影“聖戰奇兵”的故事)﹑祂披過的紫袍﹑
戴過的荊棘冠冕﹖沒有發現釘死基督的十字架﹑祂最後晚餐用過的杯子﹑祂披過的紫袍﹑戴過的荊棘冠冕﹐難道就等於基督沒有為我們死﹖我們沒有必要毫不懷疑就相信一些聲稱發現聖經物件。

7) 責任上﹐影音使團未有拿出他們所有的發現﹑所有的證據給人審視﹐他們是不該宣稱發現方舟然後要教會大量捐獻的。

8) 教會沒有責任替影音使團包場﹐相反如果要教會出錢﹐教會有權要求看試片﹐才去決定。

9) 我們的信仰根基是基督﹐沒有必要去信影音使團﹑或者他們的宣稱。聖經裡面對基督﹑對神的作為可信﹐是因為聖經是神的默示﹐但影音使團的不是神的默示﹐我們沒有需要馬上全盤相信﹐有權問清楚。

聖經說的不是虛構﹐而是真實﹐而基督徒製作的福音電影﹐內容﹐不論是講聖經內容﹐還是說影音使團做過的﹐都必須全部真實﹐包括影音使團聲稱他們已經發現挪亞方舟的部份﹐都必須是真。如果﹐影音使團聲稱發現挪亞方舟的部份﹐原來是他們弄錯﹑沒有確實證據就吹大﹐就不可以原諒。現在影音使團任何有力﹑確實的證據都沒有拿出來﹐就到處說發現方舟﹐是非常不負責任的。

我們應該要影音使團﹕
1) 停止有關他們已經發現方舟的所有言論﹐直到他們提出有力﹑經得起考驗的證據。
2) 在他們呼籲教會奉獻前﹐提出清楚的計劃﹐什麼時候﹑要用多少錢﹑做什麼﹑詳細列明﹐教會不必一次過奉獻﹐可以按分期進度的結果﹐才決定奉獻。
3) 准許任何人有先看試片﹑先看影音使團的證據才出錢包場。

已經包場而又付款的﹐應該小心處理赴會者的期望:
1) 明言﹐方舟是否已經被發現﹐還不確定﹐基督徒當然希望發現方舟﹐但不發現也沒有所謂。
2) 方舟電影是提醒人神懲罰和救贖﹐今日方舟遺骸是否仍然在是無關重要的。
3) 承認基督教在科學知識上面的限制﹐也表示發現或者不能發現﹐不能證實或者否定什麼。

如果已包場而未付款﹐可以取消包場﹐改以其他聚會代替﹐例如觀賞“受難曲”﹑“耶穌傳”等﹐效果一樣好。

若然你們同意我的分析也認同我的疑慮﹐就請把信息傳開。

虞瑋倩

另一隻眼看【祈理魁神父傳】

另一隻眼看【祈理魁神父傳】
(基督教小冊子《我為什麼離開天主教》作者) - 提供給天主教徒的護教資料
《引言》
一部書﹐叫【祈理魁神父傳】﹐是反對天主教的基要派陣營中的熱門書。
我是大約看了一些﹐恰巧有英文版對照﹐我發現中文版只是把英文原版部份翻譯﹐在書裡面翻譯者說此書只是撮譯。

我決定自己做了一些查考﹐結果更令我對這部書作者的可信性產生更大疑問。作為求真﹑相信基督是「道路、真理、生命」和聖靈是「真理之靈」的信徒﹐認為需要把自己查考的結果分享。

【祈理魁神父傳】一書的作者是祈理魁神父﹐Rev. Charles Chiniquy﹐1809-1899﹐全名是Charles Paschal Telesphore Chiniquy。香港基督教很多書室都有售賣的福音小冊子《我為什麼離開天主教》(宣道出版社)就是他原作的。他在該書裡面的事跡被歌頌為一個尋找真理﹑歸正向主的模範。

祈理魁神父在1885年寫的自傳Fifty years in the Church of Rome有了中文版﹐書名叫【祈理魁神父傳】。有人把他譽為「現代的馬丁路德」。本文是以英文版﹐而非中文版作參考﹐因為中文版是略去原版部份的內容。

眾所周知﹐馬丁路德是十六世紀宗教改革運動之父﹐大大影響基督教歷史﹐可以說是基督教歷史的巨摹。當基督徒要把一個近代基督教人物和馬丁路德這麼一個歷史偉人相提並論時候﹐宜細看他(祈理魁神父)的事跡和其他客觀的資料。

本文是筆者把一些在我找到在美國已經公開的歷史資料翻譯過來﹐讓華人教會認識更多這一位祈理魁神父未為我們知道的事情﹐和介紹一些【祈理魁神父傳】一書以外的資料。

《祈理魁神父與林肯總統的「野史」》
祈理魁神父在他自傳的全文版(下稱【祈傳】)裡面﹐最引人入勝的﹐就是在後部描述他和美國第十六任總統林肯(Abraham Lincoln)的關係。

在【祈傳】裡面祈理魁神父形容﹐他曾經和這位美國名垂青史的偉大總統見面四次﹑林肯總統如何視他為知交﹑和他深入分享信仰﹑吐露他的心聲。這些全部是祈理魁神父是以「第一身」所作的聲稱。

祈理魁神父更在【祈傳】裡面描述﹐當林肯就任美國總統後﹐祈理魁神父說他在首府華盛頓一次見面裡﹐林肯曾經親口邀請他擔任美國駐巴黎的外交人員﹐祈理魁神父稱當時他婉拒了。

【祈傳】在1885年出版後﹐美國基督教圈子也非常多引用這些資料﹐他們把祈理魁神父描寫這位為了解放黑奴﹑公義博愛﹑維護美國共和政體而犧牲的偉大總統的好朋友。

不過﹐【祈傳】其中最引起爭議的是﹐祈理魁神父論到林肯遇刺的事件﹐他斷定這些是羅馬天主教會的陰謀﹐而刺殺林肯總統的布斯(John W. Booth)是在羅馬天主教指使了「耶穌會」(Jesuits)下行事。祈理魁神父力指因為林肯反對天主教會
﹐和他們結怨﹐林肯視祈理魁神為知交﹐吐露他對天主教的害怕和反對﹑並且聲稱自己「未被他們所殺」。這些資料也成為後來部份極端基督徒指控羅馬天主教的黑材料。

《美國歷史研究者如何看待祈理魁神父與林肯總統的關係》
美國歷史研究者向來謹慎﹐他們有特別為林肯總統成立的Abraham Lincoln Association﹐把林肯總統生前的手稿﹑書信﹑寫作整理收集﹐並且仔細考證林肯生前的言論﹑作過的聲明﹑評論。林肯親密的助手﹑總統慕僚們的信件﹐林肯後人
對他的回憶錄也有收集。

1976年﹐美國伊利諾州歷史研究協會在他們的學報(Journal of the Illinois State Historical Society, February 1976, Vol 69)裡面刊登報告﹐討論祈理魁神父在自傳裡面關於林肯的言論(The Lincoln Writngs of Charles P.T.
Chiniquy)。
作者小約瑟喬治博士(Joseph George Jr.)長期研究林肯總統生平。喬治博士在文章裡面的結論是﹐祈理魁神父在【祈傳】裡面有關他和林肯的交往是非常不可靠的。他用的字眼是【祈傳】裡面的是fabrication﹐misrepresentations。(捏造
﹑謊言)


喬治博士指很多祈理魁神父在【祈傳】裡面關於林肯的描述是過於異類(foriegn)﹐歷史學者都沒有理會或者認真對待的。祈理魁神父自傳裡面一些扣人心弦和引入入勝的描述﹐特別指林肯對當時羅馬天主教的評擊和害怕自己被他們謀害﹑以及羅馬天主教會是行刺林肯的「幕後黑手」等「內幕資料」﹐更加被其他人評擊﹐有譁眾取寵之嫌。

在【祈傳】裡面﹐祈理魁神父聲稱和林肯總統四次會面。第一次是他在1856年﹐他得到林肯作為他涉及一宗官司的辯護律師。祈理魁神父在書裡面形容﹐有一個人受到當時芝加哥的主教﹐也是祈理魁神父的上司所唆瞼h誣告他「敗德」(immorality)﹐林肯為他辯護而且幫助他勝訴﹐祈理魁神父斷言林肯是因此得罪了羅馬天主教會。


喬治博士在他的論文裡面指根據當時官司所在的 Urbana 的官方文件和雙方律師的記錄﹐指祈理魁神父在書裡面形容和官方記錄﹐在很多重要的事項上完全和他自傳裡面的聲稱的完全矛盾(contradict almost every point in Chiniquyϧs
autobiography)。
祈理魁神父其實是因為譭謗他人(slander)而被控告﹐而並非祈理魁神父說的「敗德」(immorality)。當時﹐芝加哥的主教也沒有牽涉入內。而且﹐芝加哥的主教也不是祈理魁神父在書裡面說是他的上司。根據法庭記錄﹐祈理魁神父是因為
在一次崇拜的講道裡面﹐對會眾說了一些評擊原告Spink的說話﹐令他在生意上蒙受損失。
Spink於是控告祈理魁神父(Spink Vs. Chiniquy)。

法官形容這次官司﹐是兩個相識的人鬧翻了才對薄公堂。當時林肯是執業律師﹐他是在祈理魁神父官司第二次聆訊之後才被聘用的。按當時的辯方律師﹐也就是林肯自己他親筆的記錄顯示﹐祈理魁神父並非如他在【祈傳】描述是勝訴的一方。不過
是林肯替他爭取了庭外和解﹐而且是要祈理魁神父自己是收回(disclaim)他之前對原訟人所作Spink的言論。和解內容是要雙方各自繳付自己的堂費。在法律上面﹐祈理魁神父並非勝訴。如果說林肯因此得罪羅馬天主教會似乎很難扯上關係。而
且﹐必須要說明的士﹐林肯和祈理魁神父在往後五年完全沒有見面和通信的記錄。

在【祈傳】裡面提到另外有三次會面﹐都是指林肯除了和他討論信仰之外﹐也告訴祈理魁神父他擔心被天主教謀害。官司後的第一次再會面﹐祈理魁神父在【祈傳】聲稱是在五年後﹐即1861年八月底。祈理魁神父聲稱他收到有人密謀暗殺林肯的
「密報」﹐特別去華盛頓警告林肯。【祈傳】形容林肯非常熱烈接待他﹐而且邀請祈理魁神父擔任外交官﹐到法國巴黎工作。

這次會面﹐【祈傳】裡面形容林肯如何擔心自己被羅馬天主教謀害﹑並且分享他對羅馬天主教的不滿。第二次會面是1862年六月初﹐【祈傳】裡面形容只是和林肯匆忙的見見﹑握手。【祈傳】裡面說﹐祈理魁神父最後和林肯會面﹐是林肯被提名連任總統後﹐在1864年6月10日。祈理魁神父說他和林肯探望華盛頓醫院裡面的傷兵。


喬治博士在文章指所有這些「會面」的情節﹐完全沒有可靠記錄支持。除了第一次(1856年林肯還是執業律師的時候)是有正式官方記錄外(因為是官司)﹐和第四次是「有些可能」之外﹐其他兩次都沒有可靠記錄佐證﹐所以曾經發生過的可能性
很低;小約瑟喬治並且指【祈傳】裡面關於他和林肯的關係是充滿誤導和不確的(It is unlikely that any of these meetings took place. As this paper
will show, Chiniquyϧs autobiography contains numerous misrepresentations
about his life and association with Abraham Lincoln)。

【祈傳】裡面說及的會面記錄可靠性也被林肯生前的同僚質疑。據林肯生前親信戴維斯(David Davis)指﹐林肯向來內向、諱莫如深,因此﹐很難想像林肯會主動向一個陌生人﹐一個五年沒有通信見面的人、僅是林肯作律師時候眾多的客戶的其中一個人去深入討論自己的信仰觀點或者吐露他感到生命受威脅的事情。另外一位林肯的親信尼科理(John G. Nicolay)在林肯身故後寫信給朋友說他從來沒有聽過總統說討論他的宗教觀點。

如果林肯的親信也沒有聽見過林肯討論信仰﹐為什云L肯要和一個他五年前他當律師時候的其中一個客戶﹑中間完全沒有互相通信見面﹑然後第二次會面就深入討論信仰甚至告訴他自己擔心自己的安危﹖又為林肯什麼要特別邀請祈理魁神父擔任法
國巴黎外交官﹐而祈理魁神父卻沒有半點從政和外交經驗﹖(【祈傳】裡面的聲稱)


祈理魁神父在1862年9月29日﹐即五年前官司後第一次會面後﹐才寫了一封短信給林肯﹐只是感謝林肯當年為他辯護﹐但是卻完全不提【祈傳】裡面說林肯邀請他擔任外交官的事情。信裡面顯示林肯和祈理魁神父並非深交。

最後一次林肯和祈理魁神父見面﹐祈理魁神父說他是和林肯在他提名總統典禮次日1864年6月10日見面﹐並且和總統探望華盛頓的醫院。按林肯總統活動日誌Lincoln Day by Day﹐也沒有提及1864年6月10日總統有探望醫院。連後來祈理魁神父請求
林肯捐款給他的學院的信也沒有提這些事情。

小約瑟喬治的結論是﹐除了1856年林肯作過祈理魁神父官司的辯護律師和1864年6月提名總統典禮後之外﹐其餘祈理魁神父自傳裡面和總統的見面都沒有發生過。而林肯更加從來沒有像【祈傳】裡面說有邀請祈理魁神父作外交官(祈理魁神父曾經
惹官非﹑也沒有從政和外交經驗﹐也很難想像林肯會想到委任他這重任)。

林肯死後﹐【祈傳】關於祈理魁神父與林肯總統的關係的描述和資料多翻被人引用﹐特別指刺殺林肯的人布斯是被天主教的耶穌會指使。1922年﹐林肯的兒子Robert Todd Lincoln出來說﹕「從來不發現和知道父親的著作裡面有反對天主教的言論……不過隨時日父親的名字常常被牽涉去很多事情裡面……」(I do not know of any literature in which my father is quoted as attacking Catholics and the
Catholic Church. Of course, in the years his name has been a peg on which to hang many things.)Robert Todd Lincoln的聲明基本是否定了【祈傳】裡面的描述。

1924年﹐美國一位歷史學家Carl Russell Fish 有見太多未經證實而又聲稱出自林肯定的評論不斷流傳﹐特別在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刊登文章反駮一篇題目為“An American Protestant Protest against the Defilement of True Art by Roman Catholicism”的文章裡面的資料。Carl Russell Fish指該文章所引用【祈傳】裡面關於林肯所作的言論﹑或者一些「聲稱是出自林肯口裡面的說話」
(remarks attributed to Lincoln)﹐內容和林肯的個性﹑信仰都格格不入。
Carl Russell Fish因為祈理魁神父在【祈傳】裡面的偽造資料(fabrication)﹐乃發起建立一套具有公信力和權威的資料庫去整理收集一切林肯生前的著述和言論記錄。

這個艱巨的工作用了三十年嚴謹的研究﹑收集﹑查證才完成。完成的資料有九大冊﹐由 Abraham Lincoln Association 在1953年出版。裡面收集林肯的言論﹑著述﹑手稿﹑書信﹑演詞﹐丁點也沒有提及【祈傳】裡面聲稱林肯說過﹑批評過羅馬天主教會﹑教宗或者耶穌會任何的一句話。

比較客氣的歷史家巴騰(Barton)對祈理魁神父形容和林肯的會面雖然作有限度的認受﹐但他也認為祈理魁神父在【祈傳】裡面的「自己的憶述(recollection)」
被他個人主觀的想法和想像所影響(were "colored by the imagination" of the former priest﹐指祈理魁神父 )﹐巴騰認為部份祈理魁神父指林肯說過的說話也「像是祈理魁神父自己所說的多於是出自林肯自己」﹐所以巴騰認為審慎起見﹐是不應該把這些說話當是林肯說過的。

另外﹐在【祈傳】裡面﹐祈理魁神父力指謀殺林肯的伶人布斯(John W. Booth)是羅馬天主教徒﹑受羅馬天主教的耶穌會主使。然而事實是﹐布斯是在美國的聖公會領洗的﹐他隸屬一個激進反移民組織亞美利堅黨(The American Party)。該黨
以反對接納歐洲移民和天主教徒到美國而聞名。布斯所屬于的組織不但不屬天主教﹐而且是帶頭用鼓吹種族歧視和族群仇恨的言論攻擊威嚇歐洲來到的新移民中﹑包括裡面的天主教徒。他們特別指控歐洲移民中的天主教徒是對美國不忠﹑而是忠心
羅馬教廷﹐像布斯如此憎恨天主教徒﹐很難想像他是會受羅馬天主教的耶穌會主使行刺林肯。

【祈傳】裡面關於林肯是被天主教謀害的「陰謀論」似乎和布斯現實的政治傾向完全相反﹑匪夷所思。更令人懷疑的是﹐祈理魁神父為什五n等林肯死去三十年後才發表他的「陰謀論」﹖而他只是一位天主教普通(前)教士﹐那裡來的能耐可以有情報知道羅馬天主會刺殺林肯的「陰謀」﹖

《其他的評語》
美國歷史研究這對【祈傳】最苛刻的批評要算是在1996年的一本書。美國史丹福大學的Don Fehrenbacher 和他太太用了十二年時間收集分析林肯的語錄和一些坊間關於林肯的傳聞﹐出版了Recollected Words of Abraham Lincoln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6)。
書裡面把對坊間流行的有關林肯言論著作裡面的引述可信性分為五等﹕
A等﹐最可靠真實﹐是第一手的轉述﹐並且聽者很快把說話記錄下來。
B等﹐可靠﹐是一個間接的轉述(聽者不是第一手親耳聽見)﹑但是很快記錄下來。

C等﹐有一定可信﹐是對林肯言論的引述﹐但是過了比較長時間才記錄(數星期﹑月甚至數年後)。
D等的﹐是傳疑的﹐指一些指是林肯說的言論的可信性是很低。
E等﹐是最不可信。相等於捏造。

Fehrenbacher夫婦把【祈傳】裡面﹐祈理魁神父的引述評為“E”等﹐他們甚至形容祈理魁神父是“perhaps the biggest liar in Lincoln literature.”(在有關林肯總統言行的文獻上﹐祈理魁神父是最大的說謊者)

總的說來﹐在美國歷史研究者眼裡面﹐祈理魁神父在【祈傳】裡面關於林肯的記載是完全不可信的、完全沒有地位。祈理魁神父在美國歷史學者看是完全不值得相信。


另外一本書﹐"They never said it: A book of Fake Quotations, Misquotes,
and Misleading Attributions"(Paul F. Boller Jr. & John Georg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9)也特別指出【祈傳】裡他引述林肯對天主教的攻擊﹐是捏造出來的。

"These words, entitled ϧLincolnϧs Warning,ϧ have circulated among Catholic-haters in this country since the late 19th century, but there is nothing of Lincoln in them. They were written by Charles Chiniquy, a
Canadian-born priest who settled in Kankakee County, Illinois, in 1851, as head of a Catholic colony, and then abandoned his faith, began spewing out hatred for his former religion, and invented anti-Catholic
utterances for Lincoln as part of his anti-Catholic
campaign. "

【祈傳】在1895年初版﹐而它兩次再版的時間也很有意思。1928年﹐當史密斯贏得民主黨總統提名(Al Smith)﹐【祈傳】再度出版﹐「恰巧地」史密斯是羅馬天主教徒。對上美國本土再版【祈傳】﹐是1960年﹐當時民主黨人約翰甘迺迪(John
F. Kennedy)贏得民主黨總統提名。後來他成為美國歷史上第一位當選總統的羅馬天主教徒。甘迺迪後來遇刺身亡。這些巧合﹐加上美國歷史學家對【祈傳】裡面記載的懷疑﹑和官方記錄的矛盾﹐使【祈傳】添上神秘的色彩。

《【祈傳】以外一些有關祈理魁神父的事跡》
祈理魁神父一生和羅馬天主教的關係是反復無常的﹐他曾經有四次離開和回歸羅馬天主教會的記錄。在研究加拿大法裔人歷史和伊利諾州的肯卡奇郡(Kankakee County)的歷史文獻者表示﹐祈理魁神父還是天主教神父的時候﹐他還在魁北克教區當神父時候﹐在1846年和1851年兩次涉及桃色醜聞而被免職﹐兩次他都認罪和請求主教給他機會。他結果要到伊利諾州的肯卡奇郡建立教區。他在肯卡奇郡神父工作也因為他的前科被主教嚴密督導。

祈理魁神父在1858年「正式」離開羅馬天主教後的事業也不是一帆風順的。他初期和芝加哥的更正教會Protestant Synod of Chicago有聯係﹐但是在1862年﹐芝加哥的更正教會Protestant Synod of Chicago開除了他﹐理由是他盜用公款﹐香港人叫「穿櫃桶底」(misappropriation of funds)。

後來他被美國長老會收容﹐隨後又被革職﹐因為他虧空(embezzlement)。祈理魁神父被指是訛稱替一間不存在的神學院在歐洲籌集捐款被揭發。後來他也和多個更正教團體有聯系﹐但一一被那些更正教團體所辭退。(Wade Mason )

《近年的研究》
加拿大蒙特利爾大學神學研究院的 Dr. Richard Lougheed 曾經以祈理魁神父生平作為他博士論文的題目﹐筆者有幸得 Dr. Richard Lougheed提供該文參考。祈理魁神父在加拿大的事跡和討論﹐主要是文的資料﹐Dr. Richard Lougheed論文原本
以法文發表﹐他特別把英文翻譯提供給我﹐使我可以有更多資料研究。Dr.Richard Lougheed 的論點對祈理魁神父採取同情的態度﹐主要因為祈理魁神父身處一個不寬容、專制的文化。天主教和他後來加入的「長老宗」或者新教是水火不容的﹐他的「變節」﹐可以和近代東西方冷戰時代﹐華沙公約國家(尤其前蘇聯)的人變節投奔西方後對自己原屬國家的極端「妖魔化」(demonization)有很大雷同。如果祈理魁神父改投新教而不跟隨他們的對天主教的言論和立場﹐他根本無法立足。

祈理魁神父本身是個魅力四射﹑充滿魄力﹑才氣橫溢的天主教教士﹐當時各方看他是加拿大魁北克天主教教會裡面的「明日之星」。他帶頭發起禁酒﹐一舉成名﹐得到當時羅馬天主教教宗嘉部C他也經常公開和新教人士力辯教義﹐反駮所有新教徒
指控天主教的內容。諷刺的就是﹐過去他反駮了的論點﹐日後他就用來去攻擊天主教。

正因為祈理魁為人屬于好辯﹑不拘小節﹑熱情的人﹐這種性格使往往和他的上司有磨擦。如果他不是離開羅馬天主教會﹐他在羅馬天主教裡面前途肯定無限。天主教方面沒有特別公佈為什麼把他逐出教會﹐但 Dr. Richard Lougheed認為天主教選
擇不公佈他的罪名﹐也可能因為內容很嚴重﹐為了保護教會名譽而選擇用Canonical sin 和 moral lapses來形容。

祈理魁神父的一生其實仍然有不少問題尚待解答。Dr. Lougheed這篇研究﹐主要是有見梵二大會後﹐新教和天主教關係開始有變化﹐而祈理魁神父在加拿大新教和天主教曾經是具爭議和有神秘色彩的人﹐才重新研究這位人物。

《結語》
祈理魁神父的小書《我為什麼離開天主教》是一篇動人的見證﹐然而從的自傳【祈理魁神父傳】和所呈現的﹐卻包含了不少明顯受歷史研究質疑的記載和資料﹐特別他描述和林肯這位美國偉大總統的交情﹐很容易令人覺得他是利用這位總統在世人心裡面永垂不朽的名望去自抬身價﹐甚至把他個人的一些言論﹑主觀想法托一個死了的(偉大)人物的口說出來。兩本同一個人寫的書﹐卻出現了兩個不同的「祈理魁神父」。

在他自傳以外其他歷史文獻﹐也描繪出的是另外一個人。或者在他當時的歷史處境﹐他部份言論會變得激烈﹐甚至為了自己在離開天主教在新教徒的社會裡面有認同﹐也雪|對羅馬天主教有過了火位的評擊。

這不禁令人想起一個人的言行﹕就是現在身在加拿大被拘禁﹐等候引渡回中國受審的「廈門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他在加拿大拘禁期間對報章說﹐當他逃亡至香港過境時候﹐「遇見」香港入境處的官員梁錦光﹐梁對賴昌星說他會被捕﹑向他通風報信。梁錦光是在2000年6月香港灣仔入境處大樓縱火案中被燒傷﹑傷重不治。
當賴昌星作出該聲稱時候梁錦光已經死了﹐是「死無對證」。賴昌星的說話被香港官員和公眾一致指責是侮辱死人﹑托死人說他想說的話﹑搏人家已經「死無對證」。


在《我為什麼離開天主教》裡面﹐祈理魁神父或者可以說是馬丁路德的仿傚者﹐但是和馬丁路德在無論信仰﹑神學﹑改革教會的貢獻﹐祈理魁神父都是難以相比的﹐所以稱祈理魁神父為「現代的馬丁路德」是過譽了。

但是﹐如果再看祈理魁神父在自己的自傳《祈理魁神父傳》裡面的表現和歷史資料的比較﹐祈理魁神父好像變了像賴昌星多過像馬丁路德。

馬丁路德如果死後有知﹐願意和祈理魁神父相提並論嗎﹖

另外﹐祈理魁神父在原版的自傳裡面那些和林肯的交往的描述﹐全部是他以第一身去複述的﹐但是卻被美國歷史學者全部否定﹑甚至定為「偽造」﹑「不可靠」﹐那麼除非那些美國歷史學者全部都錯﹐否則祈理魁神父就是自己在這麼重要的事情不誠實﹐那麼書裡面其他內容還可靠嗎﹖大家不妨思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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