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有機會和牧者討論有關最近基督門徒福音會的問題和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問題。
在今日基督教華人教會的境況原來﹐有時候為了立場﹐教牧是必須宣講「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縱然這個神學爭議在基督教是沒有共識﹗為何我們不可以對肯定的說肯定﹐不肯定的說不肯定呢﹖
我問為什麼﹐牧者認為如果不這麼說﹐他們就失去立場。我聽後很驚訝﹐其實「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觀點比諸例如「三位一體」﹑「基督救贖」﹑「因信稱義」是很次要的觀點﹐甚至這是否浸信派的立場也沒有定論﹐但有人以為﹐如果不這樣說﹐就等同宣講所謂「社會福音」(等同是不信派)。但其實聖經有那一處說﹐如果某某不相信「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他不是得救的呢﹖
我對這種觀點不能不說失望。可是由於時間關係﹐我實在不可以和牧者深入討論。
當談論基督門徒福音會﹐我聽得一般想法是﹐「我們不可以等人們入了那教會才講」﹑「吸毒有害不需要你親自試也知道是真」﹐我實在沒有話好說﹗吸毒我們不去嘗試是因為已經有清楚的醫學證據啊﹐但有關基督門徒福音會﹐所謂證明他們是異端的不過是幾個人的說話。那些人未必是under oath﹐即發誓對他們的證言負責的呢。萬一基督門徒福音會要求對質﹐這些人會不會走掉﹐留下一個爛攤子給大家收拾﹖
我不是企圖維護基督門徒福音會﹐但這種「有殺錯冇放過」的觀點是否恰當﹖尤其當這個判斷原來只是基於及格前基督門徒福音會會友的證言﹐我們是否為了「防」而忘記需要謹慎處理﹖為了防止人誤入異端﹐冒險冤枉一些人的代價是否太大﹖
如果是理性思考﹐實在不可以單單一句「信任」新興教派研究中心就可以蒙混過關的。因為如果誤判了一些抱純正信仰的信徒﹐傷害了一些傳基督福音的領袖﹐這種傷害是難以彌補的。為何不可以謹慎點呢﹖
Sunday, August 2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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