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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une 02, 2005

回祥文問 陳日君之言的聖經出處
教外的人或有得救的論據是否在羅2:12-16?我一信主初返團契就聽到講員講。我不是存心傳別的道,只想追求真理。



那只是其中一處聖經。



另外﹐還有太廿五32-46﹐代表綿羊的那些人﹐最明顯是﹐王沒有根據他們是否“口裡承認﹑心裡相信基督復活”。他們可能沒有“口裡承認﹑心裡相信基督復活”﹐但也不是“否認﹑心裡不信”。



由於按照字句看﹐經文有這種 open ended 特性﹐再加上﹐你提到羅馬書的部份﹐故此天主教甚至部份福音派教會觀點認為﹐信徒不可以魯莽的以為那些未有聽聞福音的人必定下地獄。



天主教的觀點不是要人不要傳福音﹐而是強調﹐人雖然沒有能力在所有時候把福音傳給所有人﹐但仍然需要承認神的主權和祂能夠細心審視人內心﹐作出最公平的判決。故此天主教拒絕排除他們有得救的可能。



這種觀點當然和加爾文派的 total depravity 不能夠兼容﹐也被基要派誤解/曲解為他們說“不需要信耶穌也必定最後得救”﹐認為“拒絕排除他們有得救的可能”就等於表示他們一定得救。那是一種“零/和”的思維作怪﹐也是典型基要主義者的思維方法。



我本身不會高調宣揚這種觀點﹐但也按照聖經理解﹐認為信徒應該小心平衡這種觀點﹕



1) 一方面﹐人的確需要福音﹐而的確﹐信主耶穌是唯一人能夠掌握﹑可以見﹑可以積極參與的途徑﹐達到得救的境地。



2) 但當人盡力傳福音﹑或者因為一些錯誤﹐令一些人沒有機會聽福音﹐或者因為不好的傳福音者而拒絕信耶穌 (他們拒絕的不是主本身)﹐那麼在一定程度﹐他們不算是拒絕基督耶穌。故此人不可以就此斷定那人必須下地獄。否則﹐“死後有審判”根本就多餘﹐都已經在生前知道﹐橫又死﹑豎又死﹐審判除非有“生/死”之別﹐否則如果結果必死﹐使咩審判要佢知道犯咩罪丫﹖唔通佢有機會咩﹖如果結果是永生﹐審來玩咩。



我不認為人在信主耶穌一刻已經確定得救﹐我的觀點是亞米念主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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