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文一篇﹕盲信基督徒種種因由、現象
網上的基督徒﹐越來越反智﹐與我寫這文章時候比較﹐是半點進步都沒有。
在任何討論區分享,辯論,有一類基督徒是很普遍的。我姑且稱呼他們是 Bible Chrisians。
寫這篇文章之目的,是要探討一些現象,就是部份信徒如何誤解了「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或者抽空、脫離現實的去「高舉聖經」、「以聖經為依歸」,或者漠視基督信仰的歷史向度(dimension)、理性向度 (dimension),完全不理會聖經的多向度特性(multi-dimension),而單單看一個向度,聖經變得平面化,或者把聖經瘦化成為一個像字典的書,A節經文這樣子解、B節經文那樣子解釋,好像小學生讀中文一樣,往往忽略基督教信仰很多概念不是單把新約舊約裡十節八節的經文抄出來、做一個串珠才有的,其中考慮猶太人、希臘人、羅馬人獨特文化、哲學、思考方式 和宗教文化更加影響基督教信仰很多觀念的形成。
當然,他們對二千年來基督教發展、宗派源流,恐怕也是一知半解。
盲目膜拜聖經
有些人是看來出口成文,他們很容易就將新約舊約裡十節八節的經文引用,愈多愈好,在搜尋器(SEARCH ENGINE)、電子聖經容易獲得的年代,他們很容易就使出這個把戲。他們為求說得頭頭是道,好像甚麼問題都可以解決到、找到難以反駮的聖經立場,就把一大堆聖經經文引出,但是通常都沒有關注裡面意思的差異、背景的影響。
如果他能成功地為一個題目做一個串珠練習、找到足夠數量經文,他們就相信自己可以振振有詞地堅稱他說的某觀點就是聖經的立場。
而且,他們認為,總之聖經明文上有論及的事,方可以成立,沒有論及的,要不是信徒不須視之為重要,就是「不合乎」聖經真理。聽來似有道理,但實在荒謬不已。真正尊重聖經的人,應該要知道聖經所要講的精義,細心查考不同解釋、背景,並且相信接受,持之以恆,而不是在於串珠練習中能否找到足夠數量的經文來判定某個立場是否合乎聖經。說穿了,這只是顯淺的邏輯謬誤。
有更多的信徒是盲目引用,根本只是在一節經文裡面找到幾個字和自己的見解有些少關係,就不假思索地引用。甚至自己加了一些聖經經文字句裡面沒有包含的意思﹔或者另外一個極端,產生和基督教重要的概念矛盾的結論。
一百多年前,美國奴隸制度存廢的爭論,可以是這個例子的反面教材。按聖經統計,正面肯定奴隸制度而不反對者,是絕對多數,而明明反對奴隸制度的經文是完全找不到的,除了指責奴隸的主人惡待為奴者。
照著盲目膜拜聖經者的方法,他們就可以振振有詞地堅稱奴隸制度是聖經的立場,因為有足夠數量的經文。這種理解聖經的態度,往往忽略很多基督教信仰重要的觀念、價值,而這些觀念、價值絕對不是可以直接從經文發現,必須再提昇層次理解。
奴隸制度所以不合乎基督教信仰,因為所有人都是上帝創造的,都有上帝的形象,同時所有人都是墮落的,在上帝面前同樣是罪人,需要拯救。但是奴隸制度是把部份人視作貨物、財產,被人擁有,隨意處理。這樣的制度明明是把人的尊嚴侮辱,並且違反基督教人愛人如己的戒命。
這些人甚至會認為,我們若在聖經明文(必須強調是「明文」)裡找不到清楚直接的指示說,例如說應該反對奴隸知道,而「不幸地」還在聖經裡發現有幾節明文對奴隸制度有認許(保羅要求為奴信徒順服他們地上的主人,要逃跑的亞尼西姆回去主人腓利門那裡),奴隸制度便是聖經的立場。例如聖經也沒有明文說可以指責政府,於是信徒不但不可以理直氣壯地聲稱同指責政府是有聖經根據;如果「不幸地」還在聖經裡發現有幾節明文提過要尊重政府,批評政府的信徒就更要背負「違反聖經原則」的罪名。究竟,他們的「錯」,是錯在違反整本聖經所教導的真理,抑或錯在找不到足夠數量和清楚直接的聖經明文支持?聖經神學變成了經文明文統計學?
有些人說聖經的大原則就是「為我們的政府禱告」,理由是提前二:1-4說:「……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祂願意萬人得救, 明白真道」。然而他們卻似乎對舊約聖經的先知傳統通遍聖經的神是公義的教導(這些論點多是用來支持信徒批判政府的)視而不見。
問題可能是﹕
(一)他們不知道聖經或者其他基督教的觀念,卻又膽敢聲稱自己的結論合乎聖經原則。
(二)他們認為某些經節不夠清楚、不能既扼要又直接地講及先知傳統和神本性公義的經文,所以就乾脆當這不是聖經的教導。
(三)他們選擇漠視一些經文的同時,其實是運用了他們教會、宗派部份解釋聖經的取向,但是卻宣稱這個看法是代表所有基督教,而不容許有其他解釋,對其他宗派觀點不是無知就是指責之為「異端」。
(四)或者他們對事情早已經先入為主有一個看法,於是只要是聖經沒有明文指示的,他的看法、見解就必定「合乎聖經」。
i- share曾經有個版友因為版主刪除他的貼文,於是出文辱罵版主是「kill文狗」。過後他還振振有詞說聖經沒有明文指示他為貼出侮辱版主的文後,他向神認罪後還需要向他侮辱過的版主公開道歉。然而,得罪了人道歉,根本是連未信基督的人都知道、明白的道理,是自然不過的,他們根本無需要知道聖經、知道用那一節經文,就很自然的實行。然而這些信徒,就是偏偏要懂得找到幾節經文「明文」支持「得罪了人要道歉」,方可合法地稱之為合乎聖經。這些人甚至會認為,只要在聖經明文(必須強調是「明文」)裡找不到清楚直接的指示說「得罪了人要道歉」,他就不可以理直氣壯地聲稱這是有聖經根據的,不過卻可以理直氣壯地聲稱他「得罪了人而不道歉」就是「合乎聖經」﹗
這些人往往囿於著緊經文數量的多寡,對聖經沒有明文指示的事,又往往會不自覺地將自己的看法讀入聖經,然後聲稱這是有經文支持的「聖經」立場。
這並不是本然的問題,但卻幾乎有必然的關係。令有些人不鼓勵信徒批評社會問題、指責政府。他們持的理由,並不純粹從聖經出發,甚至還未證實這有足夠聖經根據,然而卻常常說他的立場才合乎聖經,甚至不自覺提出一些原來不是出于聖經的理由。
這種行為其實和法利賽人何其相似!耶穌指責法利賽人教導人可以指著天、地、耶路撒冷、聖殿的金子、自己的頭起誓,因為聖經只教導人指著耶和華的名起誓才需要守信用,但是其他的嘛,他們就可以逃避起誓的責任。耶穌指責法利賽人用人的傳統廢棄神的教導。
例如,我對一些堅持「人可以肯定自己是屬於神揀選得救的選民」的人表示,人的罪性、完全墮落、各方面被罪污染的本質,本來就是要人對屬靈的事情無知、無法肯定。他們的理由是我說的沒有聖經明文的支持。而他卻很肯定說聖經是明文說人可以肯定自己是屬於神揀選得救的選民,但是實際他也是把自己對於得救論的觀點套了入聖經裡面,往往就是自打嘴巴。
罐頭信仰
教會(福音派、小群教會尤甚)常常將福音信仰簡化為幾個重點告訴別人,然後叫人決志信主;在他們信主後,這些教會又將教義、聖經教訓、基督教信仰觀念簡化為幾個信仰及道德規範(如抽空地高舉唯獨聖經)教導他們,叫他們「死硬地」遵守,甚至要他們不假思索的反對和他們不同的人的意見。
為確保他們所信所守的是正確,為傳福音效率,又因救恩應該是免費送給所有人的,教會繼而教導信徒他們宣稱的幾個救恩和聖經要點就是「足夠令人明白和接受救恩、足以指引信徒過地上信仰生活、足以解釋人生一切事情」的命題真理。一些在這些要點以外、聖經沒有明文定的,是他們不需要理會、關心,甚至是應該拒絕、反對的。
結果是,他們的信仰停留在初信的要點上面,以為他已經知道基督教信仰的一切──直至他遇到人生、信仰危機,他的要點再也不能解釋他的遭遇為止。縱然他的要點信仰對很多人生際遇的回應是蒼白無力,教會──或者他自己──也不敢越雷池半步,要不住地再「站穩根基」。
於是,初中時候學的福音書查經如何解釋耶穌的比喻,到他入讀大專、踏進社會,他信仰的理解可以「完封不動」、「原地踏步」,因為他那時候學的(查經班、浸禮班),已經「足以令人明白和接受救恩、足以指引信徒過地上信仰生活、足以解釋人生一切事情」!他相信他知道的,不但足夠,而且等于全部基督教信仰教義,而且是他已經完全掌握、明白,基督教信仰的一切他已經知道了,完全是非黑即白、很簡單的道理,裡面沒有任何「不可知」的成份,沒有奧秘。於是,返得兩三年,他已經窮盡了他屬靈、信仰知識、智慧成長的可能。其他關於不同基督教宗派、天主教發展的事情,他都被封印在教會人為的「時間囊」裡面,完全沒有寸進!
然而,如果他走到外面的世界,例如一個中七生入讀大專、踏進社會,或者好像今日一樣,他進入不同基督教討論區、新聞組,和不同信徒、非信徒討論,假如他也是一個心靈思想開放、肯反思和接觸週圍的事物的人,他必然會感到迷惘、錯愕、混亂!
他發現好像他在教會裡面學到的,他一向接受、了解的信仰變得很奇怪、不適切,無論信主多久,他的「道行」面對外面的世界、非信徒、甚至不同宗派的挑戰,是完全小兒科,完全和他看到的事物差天共地。當他接觸其他宗派,才發現自己一向了解的「基督教信仰」竟然只是自己教會小傳統,和整個基督教二千年教會的傳統比較,完全是「小兒科」,甚至有信徒在部份觀點和他相反,也都是「信仰純正」的基督徒!(例如加爾文派、亞米念派的分別)
一個人隨時間成長、邁進人生不同階段,他認識的「世界」就跟著他的經驗、際遇、知識擴闊。如果他是死守教會一套「罐頭信仰」,那麼他如不是突破自己的框框,結果就會像一些新聞組裡面遇到的信徒一樣,漠視他過人對信仰的理解和現實世界生活的差距,會﹕
(一)一概敵視那些和他信仰基本要點不同的人,包括基督徒
(二)相信所有不信的、和他信仰基本要點不同的人的思想、言論、知識都是次等,甚至是錯的
(三)認為在不信的人的群體中工作、生活是受迫害
(四)所有挑戰他要點 / 理解的,是「混亂別人了對聖經的信心」
(五)甚至失去理性,把和他意見不同者妖魔化
盲目把自己教會小傳統當作代表整個基督教
這些信徒特點是,他們相信自己已經擁有絕對性正確的真理,往往就以真理擁有者自居去教導(教訓)別人。因為「罐頭信仰」的效應,他們不但誤以為一些簡單、清楚直接、扼要的要點代表了基督教,更加進而認為與這要點式信仰不符的言論,如果不是異端,就是無關重要,不是真理。也因為教會教導他們要「死硬地」遵守、拒絕一切在這些要點以外,聖經沒有明文指定的言論,相信這幾個救恩和聖經要點就是「足以令人明白和接受救恩、足以指引信徒過地上信仰生活、足以解釋人生一切事情,甚至等于基督教信仰所有真理」,他們遇到其他信仰觀點不同的人,就擺出一副真理代言人的樣子,劈頭劈腦地判斷他人。一些相信「非律化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信徒,不是對加爾文派或者亞米念派一無所知,就盲目罵「預定論」和「亞米念派」。
教會教導的就是所有真理,聖經以外的知識都是無用小學
尤有甚者,他們相信教會教導的就是所有真理,除了對於他自己聖經的理解、他教會教導的基督教信仰之外,對其他基督教宗派傳統、其他的學術知識,不但一無所知,不但拒絕承認自己無知,還大大聲話這些是人間小學,完全沒有用。自己教會小傳統就代表真理。
總之他熟讀一本聖經,遇到任何事都可以將新約舊約裡十節八節的經文引出來,不理會自己有沒有應用錯誤,不理會自己教會傳道人教導也有限制。他一概把其他學術知識藐視,甚至以自己無知、淺薄為傲,還自我安慰說「自己能在神的話語裡渡其一生,一生學效在聖經所示的模式而感有幸,不會憑自己思維、知識創造信仰」。(編按﹕在好幾個案例中,當事人甚至會搬出太4:4的「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 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來掩飾自己對世事的無知)
說穿了,他們以自己的無知、淺薄創造信仰,還用錯誤處理聖經、信仰的態度掩飾自己無知。 但是,聖經所指示的,只是信仰、得救的知識,代表人的總極關懷,但是不代表聖經沒有指示的知識是無用小學。
選擇性的對待聖經以外的知識、生活
這些一見到其他宗教有發展就非理性地謾罵,甚至誣蔑其他宗教,例如「九一一」事件發生,就把所有回教徒都打成鼓勵恐怖主義,說他們有「暗殺傳統」云云,卻漠視更多複雜的因素。或者這些信徒在不信者中工作生活,就幻想自己飽受逼迫,把人與人普通的磨擦當是迫害。例如中學生父母因為擔心他學業不想他返教會,他就以為自己受逼迫,而某些教會團契導師還推波助瀾。
有時候,當有科學理論符合聖經就得意洋洋地說聖經合乎科學,一旦有不合的就斥為大陰謀。甚至只需要提出者是基督徒,根本就不分辨真假,全盤接受,甚至不自覺把它們「加入」他的基督教信仰要點。例如,某基督徒聲稱百分之八十科學家是信有神的,這些信徒就全部接受,並且大事宣揚,當作傳福音的好資料。若有人質疑就罵人信仰有問題,卻不意識到對方不過是對資料的真實性存疑,跟信仰無關。有些甚至把「達爾文晚年信主」、「牛頓是正統的基督徒科學家」、「百分之八十科學家是信有神」差不多等同是「純正信仰」。筆者提出質疑之際,這些信徒反應很大,以為我是反對基督教,而分辨不出我是要求他們用一些資料作為傳福音材料前,應該分辨、查考。
這類態度往往為了傳福音效率之故,盲目把一些所謂符合聖經、對基督教傳福音有利,然而卻未經證實的資料照單全收。一些對這些資料不利的另外證據則往往故意漠視,甚至故意向信徒隱瞞。信徒如果有懷疑,就背負「信仰有問題」、「不熱心傳道」的罪名。
「聖靈引導、教會教導」必然和「理性、人間知識」互相排斥 / 衝突
這些信徒如果遇到人和他們信仰有分別,或者被人要求人經過思辯、理性去考慮信仰,他們的回應是﹕
「自己能在神的話語裡渡其一生,一生學效在聖經所示的模式而感有幸,自問不敢單憑自己的思維去創立自己的信仰!」
「我不需要理性、不需要人間的知識理解聖經,我只需要祈禱、信心,當聖靈打開我的心竅,我就可以進入聖經,單單看神今日此刻在這節經文要教我什麼!我要放下理性,謙卑的靠聖靈引導。」
其實原本這個是敬虔主義Pietism的傳統,其前設主要有﹕
(一)聖靈與人的理性絕對是互相排斥。如果人用理性,聖靈就不會與人同工,理性妨礙了聖靈。聖靈必須等人閉口不言、不思想,才可以對人說話、動工。人不工作,聖靈才工作。
(二)聖經既要聖靈當下啟示,才可以開啟出真理,那麼聖經本身就只是一個媒介,它既不能說自己是上帝的啟示,因此也不可以說是擁有本然、內在的神聖權威 。如果那人說自己是得聖靈感動 / 聖靈開他的心靈、使他看見聖經的亮光,就算他說的有明顯的錯謬,或者說一些聖經字句完全沒有的意思,卻因為他「得聖靈感動 / 聖靈開他的心靈、使他看見聖經的亮光」,他的解釋也不可以被質疑。而旁人也沒有其他客觀的憑證去察驗他的解釋是否真的。
對於他們而言,只有對方是「單憑自己的思維去創立自己的信仰」,而他們自己的信仰,就完全是純粹出自神,沒有丁點兒「人的思維」(無論是他 / 她自己的,或者是傳道人的,或者是所屬宗派、教會的),是最純正的。別人的理解,就是「憑人的思維」,而他自己對聖經、信仰的理解,就絲毫沒有「人的思維」。其他人不是靠祈禱、信心,所以信仰有問題。他們會把其他學術知識藐視,甚至以自己無知、淺薄為傲,還自我安慰。
這一篇文章,只是我對一些信徒的觀察,恐怕陸續有來。
而我估計沒有錯﹐在其中一個網站﹐有些信徒到達一個地步是﹕
(1) 面皮夠厚﹐可以把對方論點歪曲﹐把一個討論中的概念偷換
(2) 用聖經例子反駮通常都牛頭唔答馬嘴
(3) 駁倒後就話聖經預言左信徒會被逼迫﹐或者唔用人既知識智慧
(4) 被發現冇舉出事實或者扭曲事實﹐就話﹐是否“事實”看觀點價值取向
唉﹗﹗﹗
Friday, September 0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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