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在二零一零年六月六日刊登題目為「5.16之後系列之六
泛民支持者不投票的五大原因」(下稱《五文》)文章。觸發了我一些思潮。
我執筆寫此文章的目的﹐是有兩方面。一﹐我是想回應《五文》裡面列出的原因﹔這些原因不乏大量目前泛民支持者中不認同公投的選民(下稱「公投派」)抱的一些迷思、謬誤。
而第二個目的﹐就是分享我自己對這些原因的分析和民主運動應該如何進行。
我不代表發動五區公投任何政黨﹐純是我自己思考的沉澱。
我首先申報一下﹐我自己是百分之九十的社會民主連線會員﹐差未有填寫表格。在「五區公投運動」前我辭去工作﹐投入義工行列﹐也捐助了五萬元給「大專二零一二」好讓五區都有對手﹐可以啟動。
我是五區公投的義工﹐百分百的公投派﹐因此行文間可能會對那些泛民支持者中不認同公投有所批判甚或不敬﹐希望「非公投派」朋友們不要見怪﹐嘗試讀下去。
《五文》的文章可堪玩味的就是﹐它沒有判斷「非公投派」泛民支持者不投票的五大原因是否理性﹐或者評論他們提出的原因﹐往下去我的形容會令他們不舒服。因為「非公投派」不投票的五大是原因﹐而未必是理由。
我區分「原因」和「理由」是有特別含義的。「原因」是比較籠統﹐
可以是事情的起因 cause﹐也可以是「理由」reason。前者不是理性思維的結果﹐可以是很直接的機械或者情緒反應﹐「理由」卻對理性分析的要求比較嚴謹。
讀到這裡﹐「非公投派」大概猜到我打算批判他們泛民支持者不投票的五大原因。
「非公投派」以我理解﹐是多數認為公投的行動不理性﹐因此我相信理性分析他們是沒有理由拒絕的。因此我希望他們讀下去。我不是要貶低他們﹐而是讓大家看到我的思路。
原因一:不認同這次是公投,不能接受「投議題不投人」
他們支持「盡快實現真
普選,廢除
功能組別」,但對個別請辭的議員極度反感,認為變相公投「騎劫」了他們的支持,擔心投票被錯誤解讀。互聯網流傳的一句話可以充份解釋這種想法,「要我投
毓民證明自己支持普選,仲慘過要我同如花上床證明自己唔係攣!」
他們認為,一個正式的公投至少有兩個選擇,如果沒有持相反議題的對手參與,只能選擇「支持」,不能選擇「反對」,根本不能比較民意。今次出選、支持普選的其他候選人例如「大專 2012」,知名度不高,又沒有政績,選他們亦是不負責任。
解讀和回應﹕
當我留意到『但對個別請辭的議員極度反感,認為變相公投「騎劫」了他們的支持,擔心投票被錯誤解讀』我的感覺是很遺憾。不得不直言﹐「非公投派」等於承認的思維是對人不對事﹐這難以說得上是理性。
中國人講情理兼顧﹐不過情往往行先而凌駕理(道理﹐理性)。從他們支持「盡快實現真
普選,廢除
功能組別」一個共同的最低公因素來講﹐「非公投派」沒有任何「理由」reason不投票支持五區公投的兩黨候選人。
此外﹐擔心被「騎劫」支持﹐也是反映不僅「非公投派」﹐甚至是一般選民自己不知道﹐其實參加了投票這個游戲﹐選民是授權了他們票投的候選人「騎劫」了他們支持。
這話何解﹖
因為我們現在的機制﹐是代議制度的間接民主。要百分百不被任何人「騎劫」支持﹐唯一方法就是直接民主﹐即所有議題都通過公投。
例如﹐你2008投票給泛民某一候選人﹐你可能反對領匯上市﹐或者贊成高鐵撥款﹐泛民不少人的投票意向是相左和這兩點相反。
換句話說﹐當你選一個代議士﹐在議題上就必然有被「騎劫」支持的風險。這次變相公投﹐由於針對的是一個沒有黨派﹑候選人區別的單一議題﹐候選人得到的民意授權緊代表是他們得到選民授權向政府爭取「盡快實現真
普選,廢除
功能組別」。
我當然不可以排除個別候選人或者會認為這次投票是支持他本人路線的可能﹐目前我看不到是這樣﹐最多是論述不清晰﹐說清楚了﹐問題不會大。而由於投票給他們選民和2008的重疊﹐他們仍然需要區別自己路線的授權是來自哪裡﹐2008年和這次投票給他們的人﹐這些候選人仍然是對這些選民的期望要負責。而這次例外地因為支持「盡快實現真
普選,廢除
功能組別」而投票給他們本來不滿的候選人﹐這些候選人責任在於必須大力地「盡快實現真
普選,廢除
功能組別」﹐當然在日常你分得不那麼清楚﹐但最重要是﹐投票的人清楚投什麼﹐而候選人清楚負責什麼。至于日後出現所謂「騎劫」支持的情況﹐
選民需要記住﹐投票授權是有時限的。這就是每四年重選的原因。
可惜香港人慣性地重複投票給過去他們支持的候選人﹐不是很多人會深刻地回顧和審視他們是否應該繼續投票給他們。這次變相公投後﹐其實投票給他們本來不滿的候選人的選民可以在2012年回復投票給他們自己屬意的人﹐因為2012年代表這次變相公投得選民授權是 reset 了一次。
網上我知道有不少人真的不情願地投票﹐但我可以十分地給他們正面的肯定﹐因為他們心裡面理性和情感的掙扎裡面﹐他們選擇了理性。
沒有人說過﹐理性的選擇你會在感情上是舒服的。理性往往涉及改變你的想法﹐但情感未必追得上﹐就如文革的災難真相揭露理性上大家都知道﹐但投入過感情的﹐是要過一段時間﹐感情才可以適應。
另外一個問題是﹐選民也未習慣這種辭職再用一個議題再參選的做法。這種做法﹐用不同形式在外國成熟的民主體系出現多次﹐而且是行之有效﹐特別是面對一個議會被多數暴力操控下﹐凝聚民意最後手段﹐因此我呼籲「非公投派」﹐如果政府提出議案要杜絕辭職議員再選﹐泛民必須團結地抵抗﹐也許那次真的又要來變相公投了。
這種直接民主的方式﹐其實是習慣和不習慣的問題﹐因為這次變相公投只有數個月的發酵﹐市民仍然未有機會掌握其概念﹐我相信做多幾次就會越來越多人明白和支持的。
至于說﹐這次缺乏持相反議題候選人出選導致選民不可以表達反對意見﹐我認為問題在於公投派沒有預料到建制派的杯葛﹐難以用一個方法顯示民意。其實有一個折衷﹕投「白票」或者不同議題的對手﹐就是代表反對「盡快實現真普選,廢除功能組別」。我記得就是建制派杯葛後﹐有這個主張﹐但公社兩黨無法很快達成共識﹐令選民無所適從。
「非公投派」也認為﹐「大專 2012」,知名度不高,又沒有政績,選他們亦是不負責任。這點我很遺憾說﹐大家都太善忘了。2000年立法會港島區補選﹐選民也是做了一次不負責任的投票。當時被當選的﹐是那時候知名度不高,又沒有政績﹐但今天是公民黨黨魁的余若薇。
2008年立法會選舉﹐港島區選民也同樣投了給余若薇名單﹑把知名度不高,又沒有政績的陳淑莊送入議會﹐當時余若薇在名單排第二。而2000年﹐新人何秀蘭也是知名度不高,又沒有政績﹐是票投前線劉慧卿名單的選民送她入去議會。
抱歉﹐我認為所謂「知名度不高,又沒有政績,選他們亦是不負責任」的理由不太站得住腳。「非公投派」這情況是有些兒想用理性的外觀掩蓋他們不理性的選擇。這點我不得不直白的指出來。
原因二:民意對普選的要求已很清晰,毋須透過公投彰顯
他們認為,過去多年來投票給泛民,足可證明支持普選的民意,「為甚麼要我再表態?過往泛民及親北京陣營六、四比的選舉結果,不是已證明一切嗎?為甚麼要我投一個我可能完全不認同他們理念的人,去證明一些老早已經被證明的東西?」
解讀和回應﹕
這點可以說是「非公投派」選民最大的思想誤區。一方面「非公投派」害怕自己的「支持」被錯誤解讀﹐扭曲甚至被騎劫。
如果以上邏輯成立﹐不如乾脆取消每四年立法會選舉﹐因為過去多年來投票給泛民,足可證明支持泛民的民意﹐有某泛民議席出缺﹐不需要補選﹐就按照過去多年投票的「數據」﹐給泛民推選一個相同理念的人﹐就不需要再投票表態罷﹖不如就以民調代替投票可以嗎﹖
我上面提到選民授權的時限性。為什麼要四年一次﹖就是要檢討議員的表現﹐和重新確認授權﹐授權是整個選票的關鍵﹐比表態更加隆重。
投票不是證明一些老早已經被證明的東西﹐而是給予一個單一議題清晰有力的授權﹐以便和政府週旋。
「盡快實現真普選,廢除功能組別」的議題﹐比以往支持普選的議題清晰﹐此外過往泛民政綱也混雜大量其他民生議題﹐部份選民可能也不關心普選而多注重議員的地區工作﹐其實是可以被反對普選的建制派和政府以政綱分散多言﹐輕易模糊化射甚至打發了民意對的普選訴求。政府過往這種扭曲民意的手法是我們有目共睹的﹐因此不通過最清晰議題公投獲取清地授權﹐政府扭曲是易如反掌。
這次公投﹐最少50萬人的民意授權是政府不可以扭曲的﹐相反沒有投票的今天就被政府扭曲他們的選擇了。
原因三:公、社兩黨的宣傳手法、政客語言暴力,令人反感
他們認為兩黨透過網上渠道作洗腦式宣傳,令人煩厭,包括粗口文章和粗口歌;選舉後期,「公投派」把不投票者打為敵人,指他們不負責任、不配有民主,其中《十八仝人撐公投》片段,更將不想投票的人醜化為陰陽怪氣的「人辦」、「港女」,令到猶豫未決者更反感,認為公投派是「以民主之名,行霸權之實,肆意打壓異己聲音」。
解讀和回應﹕
網上的信息最難控制。粗口文章和粗口歌以我理解並非出自公、社兩黨他們的宣傳材料﹐但由於「公投派」強硬的姿態﹐部份網民響應下出現另類自發的行為﹐公、社兩黨也不能夠置身事外。公、社兩黨一方面沒有主流傳媒平臺台接觸更多選民﹐而網上不能夠全面控制言論不出位﹐導致到這次的效果。公、社兩黨﹐或者日後公投運動者﹐最重要是即刻澄清。
當「非公投派」認為,「公投派」把不投票者打為敵人,指他們不負責任、不配有民主時候﹐涉及了兩個層面的思維。
從絕對的理性角度﹐不投票者唯一的「理由」就是不要民主。「公投派」在道理沒有錯﹐但從選舉工程角度﹐「公投派」不照顧選民的感受﹐強硬的用「理性」掩蓋了猶豫未決者的的感覺﹐在選舉工程上是不智。
有一位跟我做義工的朋友﹐說好多人受不了硬崩崩的說理﹐要「氹」(pandering)﹐吊詭的當然是「非公投派」又認為自己理性﹐不希望自己是比人感覺他們是被「氹」投票。排山倒海而來難以反駮的理由對他們造成壓力﹐而忽略感受的二分法﹐刺激了反感情緒。
現實係﹐ 香港人是習慣了那種「相嗌唔好口」﹑「以和為貴」的業主會﹑茶館形式的商議方法﹐ 未真的明白民主不是你批評人家﹑反對人人家的時候人家不可以反駮﹑反過來攻擊。
公投是爭議的題面﹐ 爭議就是要靠爭辯去刺激思維﹐ 辯出道理。但大部份選民是不習慣爭議﹐ 是習慣了只有一個模式的民主派﹐ 而不習慣民主裡面的寬闊光譜和形式﹐面對不熟識的形式。此外﹐ 人們也容易誤解「反駮﹑批評不同意見者」為「打壓異己」﹐ 因為香港人是順得人的﹐ 人家反對就不會做﹐ 少有是堅持自己的自由而肯不理會反對繼續去。所以他們容易把言語上的反對都理解為「打壓」﹐ 混淆了當權者的「打壓異己」。
原因四:公投成功與否的定義不斷改變,是怕輸的表現
公、社兩黨最初預計建制派出選,擬定兩黨候選人總得票高於建制派及白票總數,即代表勝利。其後建制派杯葛選舉,大專2012出選後,兩黨以三組織的得票總數衡量反對功能組別的力量,部份選民認為公投成功定義不斷改變,政客隨意解讀,對公投的意義存疑。
解讀和回應﹕
這是「公投派」始料不及﹐沒有算計中央會要建制派杯葛選舉﹐不及達到共識的結果﹐而且在客觀環境下難以爭取把公投信息傳遞給選民﹐令選民無所適從。正是因為「公投派」也是公投新手﹐兩黨合作也是陌生﹐未及共識已經要面對建制派杯葛選舉、可能無對手﹑大專 2012出選是否成事等短時間變數﹐兩黨反應不來。大專 2012出選後,兩黨以三組織的得票總數衡量反對功能組別的力量也是很後期才達到共識﹐其時已經無法向選民解釋。
在這種情況下﹐公社兩黨或者任何公投倡議人﹐必須要考慮的更加周詳﹐反應更快﹐同時不厭其煩解釋﹐以免引起選民疑慮和無所適從。
此外﹐ 選民這次仍然是未完全接受公投這個模式 ﹐也對投票率計算等假設不甚了了﹐ 容易誤解。如果多攪幾次公投﹐ 大家有機會討論﹑爭議﹐ 其實才可以消除他們的疑問。
原因五:新政改方案可接受,毋須選出五人重回立法會行使否決權
他們認為,若泛民再次否決方案,政府就有藉口拖延普選。他們相信,新增的區議會議席雖不是直選,但選民知道區議員有可能互選成立法會議員時,就會調整投票策略,不會單以地區工作作為投票考慮,會同時考慮其政治取向。
解讀和回應﹕
我認為以上原因把選民會調整投票策略配合新增區議會功能組別議席做法想得太簡單。目前泛民在區議會的數目是可憐的少數﹐所涉及的不僅是調整投票策略﹐而是要在2011年搶佔大量議席。區議會空降一個泛民不是不可能﹐但需要足夠議題引發選民去改他們的投票對象﹐就好似2004年一樣﹐否則2011年難以樂觀地期望選民不以地區工作作為投票考慮。而且很多人都不考慮到﹐接納新政改方案增加區議會功能組別是等同泛民給了功能組別合法性﹐將來政府會以此作為保留功能組別的借口。要是有這次公投清晰的取消功能組別﹐政府反而無法有借口繼續擴大或者保留功能組別。
結語
這次公投最深刻的﹐就是打破了香港人是理性的迷思。無數次遊行的表現﹐不是因為市民理性﹐而是市民習慣了一個 comfort zone和不願意rock the boat。
這次不投票的原因﹐我們看到理性的成份不如「非公投派」或者反對社民連激進路線者所相信的那樣理性。
現實點說﹐「非公投派」認為不理性而選擇談判理性﹐「公投派」理直氣大壯﹐產生了非理性效果﹐都反映一個現實﹕人不是本然理性的動物。
人有感情﹑人自然而然地保護自己的自尊和信念﹐而這些反應很難是理性的。能徹底克服對個別候選人不滿而全然「無感情地」去「純理性分析」做決定的﹐只有「星空奇遇記」的火神星人(Vulcans)才做得到﹐連冼樸(Spock)都因為有一半人類血統而出現感情掙扎。能夠不甘心而同時投票的是走了很艱難的理性一步。
Dale Carnegie 是美國一位著名的口才教養家﹐名作 How to win friends and influence people 有一句話﹕你要蜂蜜就不要桶蜂窩。
說的就是「選舉工程理性」﹐不是說候選人要不顧原則投選民所好﹐而是要用什麼方法把信息令選民接受。這點我深信兩黨是深刻反省﹐也同時會以盡力用一切方法爭取普選回應投票或者不投票的選民。
不論「非公投派」或者「公投派」都不應該對對方失去信心。人只要肯學習﹐我們是可以學習到的。
我參與五區公投運動﹐看見公民黨候選人的大變化﹐同時也看見社民連人的大變化﹐更加看見了因為啟蒙而來的義工﹐「公投派」肯定會吸取教訓﹐全面的面向選民﹐而只要我們不害怕嘗試﹐「非公投派」會學懂公投這個機制﹐而支持公投者一定進步﹐問題是﹐市民只要認清公投就是對抗建制多數暴力的利器﹐就一定懂得善用﹐因為日後爭取普選﹑對抗廿三條立法幾場硬仗﹐我們就是要利用公投的了。
「非公投派」能否被 convert 就是公社兩黨要把握的機會。
Friday, June 1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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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comments:
usually people don't want to bother to vote any way.
especially when they are too confused.
其他論點沒意見,但﹕
1. 「「非公投派」等於承認的思維是對人不對事﹐這難以說得上是理性。」
這話不當,因為立法會選舉本來就是選人,當然是針對某個人決定選不選的。
你接受「變相公投」的理念就可以純粹投議題,但這個「理性」不能硬套在不接受這理念的人身上。
2. 「從絕對的理性角度﹐不投票者唯一的「理由」就是不要民主。」
某程度上我可以理解你的意思,但這不見得真的很「絕對理性」,因為不投票的原因可以成千上萬。甚至只是「覺得冇人可選」或「候選人個個樣衰」。這些看法未必理性,但可以是真實的想法。
至於社民連,我完全沒信心囉。陶生最新那篇文,就是以非常禮貌的口吻繼續迫人上轎而已。
(1) 人拒絕接受「變相公投」的理念而不投票﹐ 到底背後原因又是否理性﹖
(2) 政府以非常禮貌的口吻迫人上轎﹑甚至是敲詐勒索﹑騙人兼混淆視聽﹐民主黨背後拖公投後腿﹑背叛普選等﹐ 唔明白這些市面如何可以算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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