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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July 05, 2011

耶穌 -- 不僅是瘋子神棍...(1)


一個迷樣的人物﹐Yeshua ben Josef (猶太人習慣稱謂﹐耶穌﹐約瑟的兒子), 來自古代巴勒斯坦本來名不經傳的一個木匠﹐卻成為影響人類文明重要人物.

他自稱神的兒子﹐是神道成肉身之後﹐他被人尊為基督﹐意思就是救主﹐時至今日﹐今天當然很多人不再相信他是神。不過人們仍會說﹐他既然有那麼多人追隨﹐起碼也算是一個好的道德導師。
這說法是錯的﹐為的是討好在社會不少的基督徒﹐避免冒犯他們。
那些人表示不同意你的信仰﹐不過假設了既然人們仰望和敬拜耶穌﹐耶穌應該有值得尊敬的地方。
但事實上耶穌是否真的一個優秀的導師﹐還是那只是客套話來避免和人爭執﹖到底耶穌是否真的值得人們的尊敬﹖

首先我們判斷耶穌是否值得尊敬﹐要以我們理解最高的道德標準衡量。用耶穌時代那些道德標準衡量他是不足夠的﹐
他或者真的在當時上道德超乎同時代的人﹐但那些標準已經過時了。人類文明進步了很多﹐例如推翻專政帝王制度﹐奴隸制度﹐婦女平權等﹐抗衡種族主義等。

我們要把耶穌基督那些道德教訓和歷代以來各道德偉大導師﹐他之前的和之後的比較﹐看看他有多少是他自己獨到原創的見解﹐ 多少是前人早提出﹐多少是道德上卓越的。

我們會發現﹐ 耶穌在人類真正有道德貢獻的主張非他首創﹐而耶穌獨到的見解卻很不道德。
首先看看他最多人認識的教訓﹕
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表面看好似很好﹐不過不是耶穌首先提出。這是倫理裡面所謂「互惠回報」的原則﹐在1000多年前已經有人提出了。

用它作為一般原則還可以﹐但不是鐵律。它有例外的﹐例如…你不會希望一個有自虐狂的人跟隨這個教訓罷﹖

耶穌確實有些很重要的道德教訓﹐例如他教導我們別反抗惡人和忍受欺凌。在「登山寶訓」他教人「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馬太福音五39,和合本)

別反抗惡人﹖耶穌是要你在給人傷害侵犯時候﹐容許人家繼續傷害侵犯你。這種教導簡直是荒唐的教導﹗
耶穌正是為大量踐踏人類尊嚴生命的暴行大開中門。

當千萬的猶太人被納粹黨殘酷殺害﹐誰會膽敢說﹐「讓他們繼續傷害侵犯自己罷」?最符合道德的行為﹐就是盡力保護那些無法保護自己的人。

有能力保護自己的也要反抗惡人﹐以便留有一身保護那些無法保護自己的人﹐而不是學耶穌說「不要與惡人作對」。

和這個教訓有密切關係的就是耶穌這個教導:基督耶穌可以寬恕任何罪。信徒說耶穌恩典無限﹐沒有罪在耶穌眼裡面是不可以寬恕的。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翰壹書一章9節)

說這些話的人﹐不會是一個道德高尚的人﹐而是破壞道德的怪物。

試想象你給兩個流氓痛打攻擊,遍體鱗傷。他們還得意洋洋。你有絕對的理由要求公義﹐要這些惡人受到制裁。

如果那些流氓根本感受不到罪咎感﹐ 不需要向道歉賠償﹐公義就失去一切意義。因為那些流氓可以根據聖經的說法相信基督耶穌「寬恕」了自己﹐洗淨一切不義。「寬恕」能消除人的罪惡感﹐不過﹐問題是那寬恕不是來自你(受害者)。他們不需要向你賠罪也可以得到赦免和洗淨罪過。


因為耶穌基督告訴那些流氓﹐他已經寬恕赦免他們的罪,洗淨他們一切的不義了。

換一個場景﹐想象一下一個法官決定赦免一個強姦犯的罪過。受害人是個年輕弱女。就算那個強姦犯確實真心悔悟﹐
為自己的所作所為後悔﹐那個法官憑什麼「代表」那受害的女子去「赦免」那個強姦犯﹖
那個受害的女子才是唯一有權決定是否寬恕那強姦犯的人﹐唯獨她一人才可以決定寬恕﹐最後得到內心的平安。
在受害者和加害者寬恕的關係上﹐ 耶穌/任何人沒有位置﹐只有被傷害侵犯者才可以赦免寬恕那些傷害侵犯他們的人。

那個拿撒勒人說自己有權代表受害人赦免﹐實在卑下得很。一個應承赦免任何罪惡的說法﹐真的非常荒謬。
任何罪大惡極的人﹐都不需在乎受害人的感受﹐ 最需要在乎就是他們“主”已經赦免他。

另外一個耶穌的教導說﹐要「愛你的鄰舍如同自己」。這是耶穌所講第二重要的道德教訓。而最重要的教導就是令人毛髮直豎的「愛他勝過一切」。

這個跟隨耶穌近乎自戀的教訓的教導﹐卻又很荒謬。耶穌是要你盲目地、不分是非好壞地愛任何一個人。

這教訓令到「愛」受到踐踏,變得廉價。「愛」是我們對自己最關心﹐我們認為對我們最重要的人那種情感。
對其它與我們沒有親密關係的我們有的是一種顧念和同情﹐但不算是愛。我們只對那些自己生命中最重要最關心的人表達愛。

現實是﹐不是人人都值得你去愛的。耶穌用他那些所謂教導貶低我們的愛。耶穌叫你不論是對一個無私的義工也好﹐還是一個變態的色情犯也好﹐都要愛他們。

然後耶穌又教導另外一個嘔心的教訓。耶穌教我們不要愛自己。

假如耶穌當真是「神」,那也只是一個無能的神而已。退很多步說,就算承認耶穌的神性,認為他是神,他教導的仍然遠遠不符合我們的道德標準。我們經常說,如果有一些善事你有能力做而選擇不做﹐那也是一種罪。

例如我有能力救一條人命而且於我無損﹐但我卻不做,理所當然人人都卑視這行為。因為我見死不救。

又例如我明知道一個可怕災難會來到卻不去警告人﹐結果多人受傷死亡﹐我這輩子必定受到良心譴責,因為我有警告的話很多人命傷亡都可以避免。

如果耶穌是全能全知的神道成肉身的,他真的是個徹底的道德失敗者。今日大家都知道很多感染是因細菌而不是邪靈所造成的。

這個拿撒勒人有點點良知的話,又同時是全能全知的神,2000年前我們就會有抗生素、止痛藥和麻醉藥…想象一下人類生活質素就會得到改善﹐人類2000年來大量疾病帶來的苦楚就可以避免 --- 但是耶穌選擇不這樣做。

我們今天也知道人類的性衝動,如果是雙方同意的,道德上是純潔而且帶來很大歡愉﹐增進兩者的關係。拿撒勒人耶穌可以告訴人傳統的性別角色、強制異性戀或者一夫一妻是不自然和不合理的規範﹐那些歧視都帶來不必要的衝突苦難。耶穌本來可以宣揚反對恐同、反對種族歧視、反對性別歧視等來免除這些歧視帶來的苦難,他又選擇不做。

隨意數數﹐一個全知全能全善的救主可帶來人類幸福而做的事真的不勝枚舉....全部不做

每3.6秒就有一個人因飢荒而餓死。對於一個全善全能的神,除去這些苦難有多困難呢﹖

結果那個全知全能,道成肉身的耶穌做了什麼﹖他選擇去一個窮鄉僻壤的巴勒斯坦﹐然後給人殺掉自己。
他說是洗脫原罪的詛咒﹐但是那詛咒起因是當初他只是看管兩個兩個自己創造的人﹐他這樣都走漏眼﹗

耶穌所謂的為世人犧牲最可笑地方就是基督教那毫不一貫的教訓。做場大秀,自稱為世人的罪而死來顯示他的大愛﹐吹噓說作出了最大的犧牲,所以行為十分值得敬佩。

如果耶穌只是一個人那才偉大。因為人的死是永遠死亡而無法回頭。耶穌所謂的死在一個知道且自稱是神的基督是毫無意義的。他肯定知道自己會復活。聖經每卷福音書清楚記載他知道自己一定復活的。

一個普通人為了保護或者救其它人犧牲自己生命﹐而過程也沒有傷害人﹐那是高尚情操的表現。但耶穌基督這樣做是毫無意義的,死亡對於耶穌絲毫無損,那是他下一步復活得榮耀的過程而已。

把耶穌那個虛偽的「死亡復活」和人類無私犧牲相提並論,貶低侮辱了「無私利他」(altruism)自我犧牲的情操和義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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