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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November 23, 2016

基督信仰面對現代多元社會陷入嘅困局

在近年多國陸續承認同性婚姻、甚至考慮承認同性婚姻和立法保障同性戀/雙性戀及跨性別時,最常聽到的反對論點為:
「各地嘅性解放人士,都係想用立法嘅手段,迫其他人(其實主要講緊基督徒)認同、接受同性戀/雙性戀及跨性別、認同佢哋嘅婚姻」。

然而呢個論點有極大謬誤。

今日好多文明地方,香港咁,基督教係獲社會認可、法律保障嘅宗教,請問呢啲法律認可、保護,而家有冇俾基督教能力逼人去認同基督信仰?同樣哋,今日好多文明地方、法律保障唔同宗教嘅自由,請問呢啲法律認可、保護咗其他宗教嘅自由同時,是否有逼基督徒和所有人認同其他宗教(拜神、佛教、印度教)?

香港和唔少地方嘅法律認可嘅婚禮亦唔止基督教儀式嘅婚禮,而家法律承認嘅婚禮儀式,係唔單止基督教嘅。
係香港法律嘅181章,只要係法律特許禮拜場所婚禮、神職人員見證嘅都係承認嘅。而呢啲禮拜場所有:
(1)印度廟
(2)香港觀宗寺(佛教)
(3)安息日會(耶撚眼中嘅異端)
(4)九龍尖沙咀清真寺(回教)
(5)嗇色園黃大仙祠(道教)
(6)守望台嘅聖經書社(又係異端)
(7)摩門教嘅各堂(又係異端)
(8)所有天主教嘅聖堂(對部分耶撚天主教都係異端)

換言之,係唔係基督教自願咁認同異端、回教、道教、印度教、佛教嘅婚禮?定係已經比人迫到要認同異端、回教、道教、印度教、佛教嘅婚禮?

法律就係要在多元社會裏對人人一視同仁,冇人得到優待、人人嘅權益受保障,但亦絕對冇迫任何人認同他人嘅價值觀(婚姻、信仰等等),基督信仰面對現代多元社會陷入呢啲嘅困局,要樹立敵人(話人哋迫基督教承認、認同乜乜乜),係源自基督信仰本身嘅「一元」思維和強迫性質、霸道(bigotry)嘅教條

基督教在千多年前羅馬帝國君士坦丁大帝皈依、以「米蘭詔書」將基督教變成羅馬國教,本質就係迫所有羅馬帝國公民認同、皈依基督信仰。而當時多元嘅基督教派(靈智派、一神派等)亦變成「一元」嘅(即今日基督教所謂「正統」嘅前身)。

基督信仰嘅權威聖經,本身都充滿勉強、威逼他人皈依基督信仰、認同基督教價值嘅訊息。換而言之,基督教所有教導,就係用勉強、威逼他人認同嘅手段面對其他不同想法、信仰嘅人。呢啲嘅信奉和虔誠,係要將基督教在社會觸及、遇見、交往嘅一切,都納入教條嘅控制之下,哪怕是個信徒開間餅店整蛋糕,整蛋糕也是信仰嘅一部分。


在羅馬帝國、或者中世紀歐洲,各地信仰都牢牢控制在基督教教會下,當然好似冇遇過挑戰和阻力。

但係在啟蒙之後、離開歐洲,到廿一世紀,基督教呢度打橫行嘅信仰和教義,則遇到越來越緊迫嘅質疑、反對。

然而,教會,起碼基要派、福音派冇改變過基督教本質裡面「將基督教在社會觸及、遇見、交往嘅一切,都納入教條嘅控制之下」嘅意識形態。

呢個意識形態源自基督信仰認為神掌管一切、信徒則要在世實行神嘅旨意,兼且基督信仰係凌駕其他人、人間嘅學識、法律,衝突就難以避免。

如果唔係基督教及早政教分離,恐怕會變成另一個ISIS。

耶撚認同異端、回教、道教、印度教、佛教嘅婚禮?



耶教反同塔利班:你哋有人想透過立法,霸王硬上弓,迫人認同同性戀、逼人認同同性婚姻!!!

答:請問你哋有冇因為法律保障基督教嘅宗教自由、可以迫人認同基督教呢?你哋有冇因為法律保障回教嘅宗教自由、俾人迫你哋認同回教、佛教、或者迫你哋認同拜偶像?


香港法律認可嘅婚禮亦唔止基督教儀式嘅婚禮,而家法律承認嘅婚禮儀式,係唔單止基督教嘅。

係香港法律嘅181章,只要係法律特許禮拜場所婚禮、神職人員見證嘅都係承認嘅。而呢啲禮拜場所有:

(1)印度廟
(2)香港觀宗寺(佛教)
(3)安息日會(耶撚眼中嘅異端)
(4)九龍尖沙咀清真寺(回教)
(5)嗇色園黃大仙祠(道教)
(6)守望台嘅聖經書社(又係異端)
(7)摩門教嘅各堂(又係異端)
(8)所有天主教嘅聖堂(對部分耶撚天主教都係異端)

換言之,你哋自願咁認同異端、回教、道教、印度教、佛教嘅婚禮?定係已經比人迫到要認同異端、回教、道教、印度教、佛教嘅婚禮?


認可婚姻禮儀嘅禮拜場所:


http://www.immd.gov.hk/pdf/licensedmarriages.pdf

Monday, November 21, 2016

一個所謂美籍華裔科學家的吳宣倫資歷問題


很多傳教的信徒,遇到以宗教不合科學為由而拒絕返教會的,很多都會推介一些基督徒科學家。如果是華裔就最好。


基督教界一直有兩個寵兒,一個向來被教會宣傳資料經常譽他為美籍華裔科學家的吳宣倫更曾經一度是很多教會佈道或者講座的常客。他也往返美國、加拿大、香港各地華人教會證道。

他講道中扭曲科學、 扭曲事實的我不多說,因為個個基要派的都是這樣講。我會講他惹人質疑的資歷。

剛剛過的長假期,吳宣倫又來香港佈道。我去過一場,收集資料、錄音、錄影後,再翻查一直對他資歷的質疑,後來有一位海外信徒朋友更提供自己親自求證的資料,令我深信,吳宣倫過去一直把自己的資歷誇大,甚至可以每次越來越誇張。

我這裡就只講我目前較有把握的幾點。


吳宣倫1963年習醫時,在醫院實習,有份在急症室搶救遇刺的總統甘迺迪
這是2013330日在香港某教會講道時候他繪影繪聲講的。他說習醫時,在醫院實習。同學們開他玩笑,把給槍彈打得腦袋開花的甘迺迪的頭對著他。i

但只要查考資料,有關甘迺迪遇弒的資料是很豐富的,包括解剖報告,有甚麼人參與保安和搶救他。
網上一個資料,集合當時搶救甘迺迪的醫院 Parkland Hospital的文獻,詳細列出在 Trauma Room 1有份搶救甘迺迪的醫生名字和負責的位置,一共十七個醫生,當中沒一個是吳宣倫(Daniel Wuii

吳宣倫根本沒有完成醫學院課程,沒有醫學學位,但自稱在醫院實習
承接上一點,吳宣倫又對自己資歷造假。他並未讀完醫學院,讀到第三年轉讀電力工程系的導彈導航主科iii


美國的醫科需要讀三年的pre-med,或者完成第一個 undergraduate degree,才可申請入讀,而學制是四年制的。換言之他沒有取得 Doctor of Medicine M.D.)或者 Doctor of Osteopathic Medicine (D.O.)資格。按美國實習醫生制度,實習醫生需要有Doctor of Medicine M.D.)或者 Doctor of Osteopathic Medicine (D.O.)才能做實習(internship或稱 houseman)。吳宣倫讀三年醫學院,最多只是clerkship(巡房)。做clerkship雖然有機會會在急症室學習,但大部分時間會是資深醫生落手做而學生從旁觀測和學習。
要讓一個還在clerkship的醫科生搶救一個如甘迺迪總統那樣重大人物的責任,根本天方夜譚。他這聲稱絕不可信。


自稱在德州儀器(Texas Instruments)工作期間有份研發世界上第一部電子計數機(electronic calculator
在有關吳宣倫的多個簡介,都提及他在德州儀器(Texas Instruments)工作期間,有份研發全球第一部電子計數機iv,不過,查德州儀器的網站,有關資料只有 Dean Toombs, Jack Kilby(德州儀器創辦人), Jim Van Tassel, Jerry Merryman,但又不見吳宣倫的名字。v

自稱把他在德州儀器(Texas Instruments)工作期間有份研發世界上第一部電子計數機的設計和原型(prototype)送給他母校
後來吳宣倫更說,把有關的設計和原型(prototype)送給他母校,陣列在電腦室。vi
但這也很離譜。首先這些設計始終屬於德州儀器(Texas Instruments)的知識產權,絕對不是吳宣倫的私人才物。他不可能在1960年代離開德州儀器帶走那些有關的設計和原型(prototype),因為那還是專利品,他那樣做等如偷竊。如果他是離開德州儀器多年後回去取,就算他真的有份設計,德州儀器是否會就此輕易捐出如此珍貴的歷史文物?唯一一台在德州儀器外展覽的是複製品,在華盛頓的Smithsonian Museum展出。
希望有關的中學出來澄清。

自稱在德州儀器(Texas Instruments)工作期間製造「空對空導彈」的導航系統,後來做「反潛艇導彈」的導航系統
吳宣倫最初只說在德州儀器工作期間製造「空對空導彈」的導航系統vii,但吳宣倫最近一次講道,除了說他在德州儀器工作期間製造「空對空導彈」的導航系統,還說他後來做「反潛艇導彈」的導航系統viii
但翻查德州儀器的資料,德州儀器只有參與「空對地導彈」(AGM-88 HARMAGM-45 ShrikeFGM-148 Javelin)和「反坦克導彈」導航系統需要的電子晶片國防項目ix,還有洲際導彈導航項目x,吳宣倫宣稱的完全和德州儀器的資料不符。


自稱在加州柏克萊大學(UC Berkeley)作客席教授講授「微型處理器設計」科目兩度被選為最佳講師
這是吳宣倫最亮麗的一個credentials,但同樣的經不起查證。他說在1985年和1991年兩度在加州柏克萊大學做客席教授,被選為最佳講師(Best Lecturer's Awardxi。但根據 UC Berkeley的網頁,只有 Distinguished Teaching Awards 。有關網站記錄自1950年以來曾獲 Distinguished Teaching Awards的得獎人士姓名,完全找不到吳宣倫(Daniel Wu)的名字。xii


在加州柏克萊大學(UC Berkeley)電力工程和計算機科學系微電子工程教授表示多年在UC Berkeley,不認識吳宣倫
吳宣倫他自稱曾在加州柏克萊大學教授微型處理器設計,而且是他在惠普電腦工作二十多年,在UC Berkeley做客席教授(adjunct professor ),一直到公元2000年也如此宣稱xiii

我有一位住在加州的朋友黃國棟先生xiv,告訴我,他去年在一次會議遇加州柏克萊大學電機及計算機科學系(Department of Electrical Engineering and Computer Sciences)的 chair professor 首席教授胡正明教授 (Chenming Huxv
黃國棟親自向胡正明教授求證,問是否認識吳宣倫,胡教授自1976年在加州柏克萊大學電機及計算機科學系教書三十多年至今,但他答不認識吳宣倫。
這對吳宣倫的誠信是致命的。

胡教授自1976年在加州柏克萊大學電機及計算機科學系教書三十多年,專長的範疇就是 microelectronicsCMOS等,和吳宣倫的專長是幾乎相同。微型處理器設計也是屬於電機及計算機科學系的,胡教授在UC Berkeley三十多年,怎會不認識一個和自己專長是幾乎相同、兩度被選為最佳講師的華裔科學家?

黃國棟先生表示,他百分之99.99肯定吳宣倫說他在UC Berkeley做客席教授和得獎的聲稱是講大話,也說我可引述他。吳宣倫有膽可以到加州告他。


結語
吳宣倫這個例子,似乎反映出華人教會對學位和科學家的情意結xvi。華人不但重視教育,也把一個人的學位、學術工作視為榮耀。
在國外名牌大學畢業、做教授,或者參與重要科研項目和發明,都吸引到華人信徒的眼球,

尤其中老年人,更會覺得那人說話可信得多,自然在傳教「事半功倍」。這情況在幾年前有人提出,但過往重視學位和科學家的風氣後遺症仍在,揮之不去。
我不認為吳宣倫是不學無術,我相信他有用功,但他不斷誇大資歷,甚至成了習慣,到底反映出甚麼?一個人怎能如此活在謊言中?


延伸資料:
本人製作的影片,是本文的基礎。我把影片有關的內容大致用文字寫出來。
(由於我頻道觀眾主要是非信徒,我有部分用語會較粗俗)




i吳宣倫自稱讀醫科和實習時候搶救遇刺的甘迺迪... http://www.youtube.com/watch?v=CD8XYzFjjpw
iv TV0737 信是有源-吳宣倫博士 http://www.youtube.com/watch?v=NYq2L4etYNU,和(iii)
vi吳宣倫母校是培正中學(iii),他在(iv)的節目有講。
vii他在(iv)的節目有講
xi見(iii
xii 加州柏克萊大學最佳教學獎歷來得主資料

xiii見(iii
xiv 黃國棟就是不時在時代論壇發表文章的那位信徒

同性婚姻真係會帶來審判?

而家同性婚姻合法/獲得承認,或容許同志嘅民事結合國家,有阿根廷、加拿大、丹麥、芬蘭、法國、荷蘭、冰島、愛爾蘭、盧森堡、墨西哥、紐西蘭、挪威、西班牙、瑞典、英國、美國、烏拉圭。
呢啲國家嘅人類發展指數(HDI)唔單止高,仲要係全部屬於基督徒口裡面嘅「基督教國家」。愛爾蘭係天主教國家,都公投贊成同性婚姻。

呢啲國家嘅大部份係文明國家。

荷蘭社會治安很好,最近剛關了五間監獄,因為缺犯人;兇殺率(每十萬人中死於兇殺的人數),只有0.7,是台灣3.0的四分之一不到。GDP總計是世界第27名、人均GDP是世界第15名、人均收入是世界第10名,而代表貧富差距的吉尼係數只有26.2,是世界第9名。而且聯合國的報告指出,荷蘭人民是全世界第四快樂的國家。

目前荷蘭和加拿大部分地區開始試行「基本收入」制度(政府無條件發給人民一個固定的基本金額,)。


而堅決話同性戀刑事化嘅地方,係世界最落後、野蠻嘅,例如烏干達、印尼、回教國家如敘利亞咁。


道金斯博士(Richard Dawkins)「神啲幻覺」The God Delusion 出版10週年

不經不覺,原來道金斯博士(Richard Dawkins)「神啲幻覺」The God Delusion 出版10週年。

2006年出版嘅書,影響嘅唔止係讀者。當一位文筆生動流暢嘅人將反對神、不信神嘅理據以深入淺出嘅方法表達,係真係影響深遠。

隨後同名嘅電視紀錄片,更加影響英語世界、觸發2006年之後 Neo-atheism新無神論運動,仲有係更多人高調咁離開信仰,無神論/世俗主義/人文主義在不少以往係基督教主導文化嘅地區更加活躍,更加敢於打破社會「尊重宗教」嘅固有定見。

呢十年來,無神論與宗教嘅互動、辯論,係前所未有咁多。

互聯網發展成為個人媒體平台後,更多人發表反信仰、無神論嘅言論,仲毫無顧忌。

「神啲幻覺」The God Delusion唔止提出為何反對有神信仰,更加帶出即使不信有神,人仍然可以活得好、做到好人、能夠造福社會,甚至比信有神嘅更加好。書中提出,根本冇信仰、不信有神嘅人,絕少係因不信有神而會諗住殺人放火,因為人類演化為社會群體居住生活,就必須不會自相殘殺、互相掠奪,先避免到內鬥導致物種嘅滅絕,能夠形成不會自相殘殺、不互相掠奪、會互相照顧尊重,就便利人類可以更加多人一齊和平咁結合組織為社會群體居住,便利演化。

我係離教之前一個月讀The God Delusion,讀完之後就冇懸念。



轉貼:
http://www.patheos.com/blogs/friendlyatheist/2016/10/02/atheists-reflect-on-the-impact-of-the-god-delusion-ten-years-after-its-release/?utm_source=dlvr.it&utm_medium=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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