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大家遇到基督徒的經驗﹐你會發現一個模式。你列舉給他任何基督教的錯誤﹑不合理﹑一些反駮基督教信仰的事實﹐甚至問他們﹐有什麼東西可以說服他是錯誤決定去信基督教而決定不信﹐他們的答案是﹕沒有﹐因為我有“信心”。信仰是講求信心的。
離教文章有人回應﹐我討論的時候﹐就不斷有人說﹐信仰是追求﹑信仰不是任何的哲學命題﹐可通過哲學討論的。
我很不同意﹐他們既然把一切決定﹑思維都建構於一個他們認為是存在的“神”之上﹐那麼”神存在“這個論述最少已經可以討論”真“/”假“了﹐既然可以討論﹐又怎能令信仰免於邏輯的驗證﹑要求證明神存在呢﹖
我退了一步﹐就問對方能否論證神存在的概率 (probability)﹐他回答﹕神本身就是 Probability。
我雖然非讀哲學出身﹐但對這個答案感到憤怒 -- 其無賴無理之處﹐只是一種貪口舌之快﹐自以為聰明的答案。
參考任何正統基督教神學﹐包括現代巴特等新正統﹐神是肯定的( certainty)﹐決非 probability﹐神是有意志﹑位格的的一個人格化的存在者﹐不是數學的 probability。
說出這種說話企圖反駮﹐本身說這話的人根本是無意為自己言論負責﹐也根本不知道自己說什麼。
Saturday, September 20, 2008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