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警告:我今次看了那期所謂「時事透析」,實在氣炸,「把幾火」,因此文章裡面火氣極大。害怕筆者言語暴力的人可以不看。
最近我讀到《基督教週報》第二○三二期的「時事透析」,內容圍繞著七月香港政局的大事,我不吐不快。
因為如果讓這樣的言論在基督教界成為主流,無疑等於在《時代論壇》某文那種腐化神學一樣,是扭曲基督徒對社會市民問題的視野,令基督教和普通市民的心距離更加遠,打著「化戾氣為祥和」的幌子,實質要信徒對公義麻木。
初看,我對那篇「時事透析」的第一段沒有什麼意見,但是往後的看到我大搖其頭。再看真愈看愈恐怖。
第二段簡直令我懷疑,到底作者五月、六月、七月是不是去了其他地方,還是回歸六年來都不在香港?
整段的潛臺詞是:只要經濟好轉,市民怨氣便會減少,至於爭取直選立法會和普選特首就完全可以放低,而導致今日社會這麼多問題的根源(就是缺乏直接向市民負責的政府)完全不提。這樣的語氣和那些矮化市民政治水平、企圖淡化民主訴求者如出一轍。寫這篇文章的人有如自打嘴巴,先前說,香港人既有條件,又有足夠的意志去爭取自己的理想,轉頭就把他們形容為一群經濟動物、只是為了抒解怨氣遊行。原來作者眼中那五十萬遊行的香港人的理想就是這樣?他知道不知道自己侮辱了什麼人?
再看第三段,如果不知道前文後理,我還以為自己在看左報呢。文中基調是:政府都讓了那麼多步,問題都解決了,大家不要迫政府了,什麼分歧和訴求都可以當沒有什麼、對政府其他施政問題也可以隻眼開隻眼閉。作者有列舉一連串所謂讓步、所謂「解決了的問題」,告訴大家,一起已經安好了,一切爭執應該停止了。當真如此嗎?文章根本隻字不提《基本法》廿三條立法之惡、不提政府處理SARS的窩囊、不提特區政府六年來教育、社會福利、醫療這些經濟以外的公共政策的失誤、不提連串以權謀私、破壞司法獨立的事情。段中更大的盲點,以為政府作出重大讓步(那些只是不是讓步的所謂讓步),更加不知政府所謂讓步只是格於形勢、色厲內荏所以暫時退讓,用時間拖延希望市民淡忘,但本質和思維上根本未見改變。
文裡又面說「本來絕不修訂廿三條立法的三項條文修訂了」,其實更加反映出,政府根本視嚴肅的國家安全立法如政治的討價還價、如同街市買賣一樣兒戲。
說穿了,政府把嚴肅、關乎民生的立法程序政治化,為了討好北大人,引入國內人治和踐踏人權的做法。政府自以為夠票數、市民良善好欺負,於是漫天討價,步步進逼,表現出一副「我在立法會夠票、當你地意見是唱歌、你反對上街我都不理會」的嘴臉,就連立法會的吳靄儀議員也沉痛的說:「董先生,你要見到幾多市民上街,你才肯收手?」
作者難道不知道,六月尾那數星期,網上ICQ、E-MAIL、電話、朋友之間都相約,穿黑衣服去參加遊行,要用腳給《基本法》廿三條立法投反對票!我當時看見吳靄儀議員沉痛的樣子,思考過去廿三條立法的過程,我就知道無論如何都要去。遊行那天,響應穿黑色衣服的市民,就是表達反對基本法廿三條立法的,佔遊行人數大部份。
七月一日,五十萬市民上街,發出響亮的「不要﹗」後,政府慌了手腳,不是馬上把修訂廿三條立法的三項最具爭議的條文修訂並且延期立法,而是只修訂三項,再要強行立法。政府(其實是特首)最後因為自由黨黨魁田北俊辭職,失去立法會鐵票的優勢,才功敗垂成,不得不讓。請「時事透析」作者不要把說政府是讓步,或者美化政府的意圖 - 這些結果是市民用汗水和情勢逼政府一步一步退而得的。如果市民稍微對之寬容,等政府側側膊,「閃閃下閃左去」,政府日後必定故態復萌,企圖在把惡法原封不動推出。現在唯一稍微放心是立法已經沒有「死線」。
七月一日,五十萬市民上街,也等於給基督教和該期「時事透析」作者打了五十萬記耳光。想不到這些耳光還打不醒一些人,這篇「時事透析」內容根本和上街的市民完全脫節。
其他所謂政府總部宣布實施限制記者人數也取消了、商台新城續牌事件解決,全部都是政府發現市民群情洶湧、知道民意不可欺,如果不讓就會引發更大政治危機才作的退讓。文章當然不提當時商台新城續牌事件的政治問題和裡面對言論自由的威脅。
至於說「廿三條立法已完成諮詢,現在也順應民情而重新諮詢」這種論調,簡直看得我目瞪口呆!如果《基督教週報》「時事透析」作者有這樣的言論,「時事透析」作者豈不等於同意政府之前廿三條立法諮詢是完滿完成了?須知道,所謂「完成諮詢」的真正意思,不單是諮詢期已過,草草出了一份《民意彙編》就算。市民有諮權咨詢過程裡面,監察政府如何看待市民意見、如何回應、如何蒐集和演繹意見、有沒有具體回應、有沒有廣納意見、聽取法律專家的意見……等。如果上面問題的答案都是負面的,如何可以說是「完成諮詢」?那只是欺騙市民的假諮詢。其實,用不著我說,之前所謂「完成了的諮詢」,裡面扭曲民意、指鹿為馬、偏聽盲信,不開放公平,說可以收貨、是「已完成諮詢」的人簡直是為虎作倀。
政府重新諮詢不是讓步,因為原本的諮詢是完全不可以接受。重新諮詢是必須的,是政府虧欠了市民的,也是政府虧欠了她的依照確當程序為立法咨詢的責任。《基督教週報》「時事透析」作者如果覺得那是極大的讓步,我就說那其實是市民逮住了個賊骨頭,逼得賊骨頭交出部份偷竊了的贓物罷了。
至於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和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的辭職,根本也是市民百分之一百合理的要求:財政司司長梁錦松以權謀私,誠信破產,早就應該在三月請辭。這個肯定是賊骨頭要交出來的贓物之一。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除了在諮詢過程裡面形像不好之外,更重要是她所出的《民意彙編》,是一個欺騙的行為。大律師公會那麼明顯反對和重要意見可以說是不能分類,有目的地把民意「營造」為支持立法,連小學生作文可以納入為民意的張狂把戲都做得出,如果她這樣的行為可以繼續掌管香港的保安,我真的要懷疑有這樣看法的人怎麼讀書、學人寫什麼「時事透析」?
「時事透析」作者如果說,「本來絕不修訂的三項都讓步」,那麼就更加說,既然最重要的也可退讓,其他廿三條立法裡面的條文相對更加不重要,都可以修訂、廢除了。竟然連這樣簡單的邏輯也沒有想到。而所謂三項都讓步,其實道理和十個人輪姦一個女人,變七個人輪姦一個女人一樣,根本不是什麼讓步。請問寫這篇「時事透析」的人出自己有沒有看了足夠有關《基本法》廿三條立法爭議問題的資料,還是他閉門造車?
另外作者更加來個危言聳聽,說「香港現在真的沒有民主自由嗎?香港真的無法生活嗎?我們切不可把香港帶進動亂……」(我不禁大叫 Jesus !!!)。我回應他那一句說話是,香港現在真的沒有民主:否則我們不需要弄到上街,用腳投票。香港的自由正在逐步被蠶食,難道「時事透析」作者不意識到嗎?
遊行市民,以致呼籲遊行的組織都強調是和平表達意見,何來動亂之危機?他們的和平和公民意識之高令人驕傲,世界各地記者嘖嘖稱奇。這樣可愛的市民,簡直是世界各國所有領袖夢寐以求的。這樣的市民,根本不必對對這樣一個政府繼續忍讓下去,也不必被這個「時事透析」的作者侮辱。
五十萬遊行肯定有正面結果,就是讓市民能夠從無力感掙脫出來。報紙報導一個調查,發現市民生活雖然仍然困難,但是他們笑容多了,感到樂觀。因為遊行催化了一些實質的政治結果,令他們不再感到無力,不再以為遊行表達意見無用。遊行後選民登記也急升,反映他們相信自己微小的一分力量也可以有所作為。
我回應此文作者是,政府欠市民很多,市民爭取訴求,不是出自民主派,更加不是什麼得勢不饒人的咄咄逼人,追債、要賊骨頭交還贓物是天經地義的。
賊骨頭還未交回偷去的賊贓,大家就要繼續「啄住佢」。就算不是上街遊行,也要保持強烈的信息和鮮明立場,keep the heat up,明顯地讓這個行政霸道的政府知道信息:「我們忍耐是有限的,七一遊行是要你看清楚我們的決心,我們不一定再上街,但這個決心沒有變,你們不要企圖渾水摸魚,蒙混過關。我們才是你政府的主人,我們要得回我們的原來應該有權力,就是言論自由,民主人權和直接選舉立法會特首」。
基督教舉辦多多的聚會,祈禱會,也居然沒有達到這樣的效果,是不是應該反省一下?
六年糟透的統治,蹧蹋了四千二百萬年的生命時光(七百萬人被人蹧蹋六年),這樣的政府遇到這樣有耐性寬容和平理性的市民,竟然不知感激,還把自己應份作的當是對我們的恩惠,甚至以為政府是市民的主人。
可是政府這樣還不可怕,更可怕是,基督教裡面,居然也同意這樣的見解,甚至引用聖經,把政府說是奴隸制度下的主人,廣大市民是奴隸,神准許一個應該服務市民的政府奴役市民,要市民「應該連乖僻的主人也順服」,假政教分離的名字去阻止市民爭取應該有的權利。
Sunday, May 15,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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