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October 26, 2007
金大中
年輕一輩大概不認識誰是金大中了﹐更加除了韓國片集外﹐不會知道南韓以前是怎樣的。
今日南韓是一個多黨制度民主國家﹐可是在筆者的年日﹐她是一個獨裁國家。
事件緣起又是為了東西方冷戰和意識形態。朝鮮被南北分為北韓南韓﹐美國為了抗衡共產主義的北韓﹐全力支持南韓政府的右派保守政權。南韓在韓戰後奉行類似美國的民主體制﹐但掌權的政權所有的意識形態是專制的心態。
1971年南韓舉行大選﹐當時總統就是軍事強人朴正熙﹐對手是反對派金大中。朴正熙知以些微領先優勢取勝。朴正熙政權的人認為金大中是他們的威脅﹐居然濫用國家公權﹐1973年金大中旅遊日本時候﹐南韓的中央情報局就派人綁架他﹐帶他上了一艘船﹐出去公海。當時金大中被蒙眼﹐綁在木製造十字架﹐特工正辯論如何殺害他時候﹐美國知道了事件派人救了金大中。
三十多年後今日南韓才承認發生這樣的事情。
事件其實反映出﹐民主不僅是普選﹐也是需要在法律制衡所有公趨權的托管人﹐不容許他們對異見報復。
南韓發生的事情﹐正好警告我們﹐公權沒有法律約束的地方﹐你如果反對領袖﹐隨時可以被殺。
我希望中國和香港不要再這樣。
今日南韓是一個多黨制度民主國家﹐可是在筆者的年日﹐她是一個獨裁國家。
事件緣起又是為了東西方冷戰和意識形態。朝鮮被南北分為北韓南韓﹐美國為了抗衡共產主義的北韓﹐全力支持南韓政府的右派保守政權。南韓在韓戰後奉行類似美國的民主體制﹐但掌權的政權所有的意識形態是專制的心態。
1971年南韓舉行大選﹐當時總統就是軍事強人朴正熙﹐對手是反對派金大中。朴正熙知以些微領先優勢取勝。朴正熙政權的人認為金大中是他們的威脅﹐居然濫用國家公權﹐1973年金大中旅遊日本時候﹐南韓的中央情報局就派人綁架他﹐帶他上了一艘船﹐出去公海。當時金大中被蒙眼﹐綁在木製造十字架﹐特工正辯論如何殺害他時候﹐美國知道了事件派人救了金大中。
三十多年後今日南韓才承認發生這樣的事情。
事件其實反映出﹐民主不僅是普選﹐也是需要在法律制衡所有公趨權的托管人﹐不容許他們對異見報復。
南韓發生的事情﹐正好警告我們﹐公權沒有法律約束的地方﹐你如果反對領袖﹐隨時可以被殺。
我希望中國和香港不要再這樣。
Thursday, October 18, 2007
Malaysia Airlines Boeing 747 steep turn landing at Hong Kong
啟德機場因為北面是九龍的山區﹐飛機降落時候需要人手操作﹐在臨近機場時候需要做一個比較急的灣才能夠和對准跑道。
Concorde takeoff Kai Tak
這個是不可能在看到的鏡頭。英法合製的和諧式超音速客機 Concord 在啟德起飛。現在這客機已經退役了。和諧式超音速客機雖然是科研成果﹐可惜在商業上沒有得到預期的成功。普通客機需要十多小時從香港飛到倫敦﹐Concord只需要約八小時。
Wednesday, October 17, 2007
Cockpit View POV Landing IGS13 Day Rain Boeing 747 Hong Kong
舊啟德機場很多人都忘記了。這是難得一見飛機降落啟德機場的鏡頭。可以看到市區和雷達站到鏡頭。
Tuesday, October 16, 2007
煲呔道歉內地禁播
內地傳媒真的用盡九牛二虎之力﹐務要人民接收最政治之正確的信息﹐好像煲呔說錯文革和道歉﹐內地就完全不知道了。
http://blog.mingpao.com/cfm/content.cfm?OwnerID=1&CategoryID=1
煲呔曾似乎有一個特性﹐就是太輕浮﹐懂得點點就亂講﹐忘記自己不過是一個行政官員﹗他是出名的「番書仔」﹐歷史不及格﹐原來完全不懂得歷史就胡說八道﹐結果引起震蕩。
其實我雖非主修歷史﹐但主動尋求和求知過程也要我知道了文革是什麼事情。但煲呔曾只是做公務員﹐壓根兒沒有進修任何中國歷史的東西﹐才鬧出如此亂子。
http://blog.mingpao.com/cfm/content.cfm?OwnerID=1&CategoryID=1
煲呔曾似乎有一個特性﹐就是太輕浮﹐懂得點點就亂講﹐忘記自己不過是一個行政官員﹗他是出名的「番書仔」﹐歷史不及格﹐原來完全不懂得歷史就胡說八道﹐結果引起震蕩。
其實我雖非主修歷史﹐但主動尋求和求知過程也要我知道了文革是什麼事情。但煲呔曾只是做公務員﹐壓根兒沒有進修任何中國歷史的東西﹐才鬧出如此亂子。
Sunday, October 14, 2007
神使用曾蔭權﹗
曾蔭權在日前一句「民主發展走到極端如文革」,讓我們看到傳媒的真面目﹐星期六﹐就是曾特首失言第二天﹐中文報紙只有蘋果日報把事件放在頭版﹐到星期日10月14日﹐當曾特首在星期六道歉和收回聲明後﹐他們才一起指責曾特首。
很明顯﹐那些星期六沒有著重報導的﹐都是看形勢﹐等形勢清楚才報導﹐而不像蘋果日報那樣﹐據事實報導。太陽日報的報導非常可笑﹐他一方面說曾錯﹐卻使用了文革的 Motif﹐把曾變成被批鬥的牛鬼蛇神﹗
香港的傳媒自我審查和看風駛舵的嘴臉﹐通過這事件暴露的很清楚了。
很明顯﹐那些星期六沒有著重報導的﹐都是看形勢﹐等形勢清楚才報導﹐而不像蘋果日報那樣﹐據事實報導。太陽日報的報導非常可笑﹐他一方面說曾錯﹐卻使用了文革的 Motif﹐把曾變成被批鬥的牛鬼蛇神﹗
香港的傳媒自我審查和看風駛舵的嘴臉﹐通過這事件暴露的很清楚了。
特首曾蔭權道歉 -- 是兩刃利器
特首曾蔭權昨天10月13日為他日前把文革和民主相提並論的言論道歉﹐成立香港回歸祖國來的第一次。
評論多認為這是他無可選擇的方法﹐可是這做法為特區政府留下非常重要的先例。
首先﹐政府官員都沒有任何借口拒絕道歉了﹐特首為了他「失言」都要道歉﹐那麼犯了嚴重錯誤的官員難度可以留下﹖失言的難度可以不道歉﹖如果葉劉推廿三條的日子在特首道歉之後﹐她可以那麼順灘的離開﹖問責官員可以信口雌黃嗎﹖
我覺得﹐中央和內地官員一定認為曾是神經病﹐他這麼一做﹐其他中央和地方官員如何向人民交代﹖
這是口兩刃利器﹐李柱銘曾經因為美國誤炸科索沃失言﹐涂謹申為了匯標等﹐在今日就一定會斷送政治前途。
或者﹐這是神帶領香港政治成長的一著﹗
評論多認為這是他無可選擇的方法﹐可是這做法為特區政府留下非常重要的先例。
首先﹐政府官員都沒有任何借口拒絕道歉了﹐特首為了他「失言」都要道歉﹐那麼犯了嚴重錯誤的官員難度可以留下﹖失言的難度可以不道歉﹖如果葉劉推廿三條的日子在特首道歉之後﹐她可以那麼順灘的離開﹖問責官員可以信口雌黃嗎﹖
我覺得﹐中央和內地官員一定認為曾是神經病﹐他這麼一做﹐其他中央和地方官員如何向人民交代﹖
這是口兩刃利器﹐李柱銘曾經因為美國誤炸科索沃失言﹐涂謹申為了匯標等﹐在今日就一定會斷送政治前途。
或者﹐這是神帶領香港政治成長的一著﹗
Saturday, October 13, 2007
曾特首﹐你發咩神經﹖田少﹐你想威脅邊個﹖高官﹐為何你們那麼糊塗﹖
我對這個星期發生在香港政界的事件簡直目瞪口呆﹗
先是高官不理會政治中立的傳統﹐公然與立法會議員候選人之一的葉劉見面﹑一起影相﹐新聞處還出相﹐完全不要臉地為中央屬意的候選抬轎﹐然後田北俊居然因為地鐵主席周松崗提名支持自由黨的對手陳淑莊﹐開口威脅會在立法會對地鐵有關的議案多加留難。
然後今日﹐死人曾特首居然把文革的民粹主義和民主政制相提並論﹐連主持人都馬上質疑﹗這些人都被權勢所迷惑﹐為了討中央的心﹐或者為了一己利益﹐公然踐踏現代文明民主的游戲規則。
我一睇電視看見曾特首那翻胡說八道﹐不知道爆了多少句粗口﹗
政府官員這樣支持葉劉﹐是嚴重地濫用公權。在公平的民主制度裡面﹐政府的資源屬於公眾﹐是不可以用來優待任何的政黨﹑持不同政治觀點立場的人﹐這是現代文明民主基本的嘗試﹐不過曾特首在所謂特首選舉時候﹐遲遲不公佈參選﹑借政府資源宣傳﹐其實已經立了極壞先例﹐政府這次只是變本加厲而已。
然後當然是田少的胡說八道﹐周松崗的政治權利受到《基本法》保障,他喜歡提名誰人參選是他的權利,就是他與田北俊分屬友好和共事﹐田少根本也不可以利用他在立法會政黨的影響力﹑使橫手去阻止人行使他的政治權利﹐說到底﹐這又是中國醬缸文化的毒害﹐人人只要為利益可以不擇手段的威脅人。
然後當然是曾特首那番近乎白痴無知的言論。人人都知道﹐民主政制是通過人民直接選舉的代議民意代表﹐立法指令行政機關執行和監察政府行為。文革是當時中國普遍人民沒有受教育﹑缺乏獨立思考﹑和把毛澤東神化的迷信造成的悲劇﹐同時當時沒有新聞自由﹑反對派﹑異見受到鎮壓﹐和香港目前的環境和實際的民主相差太遠了。
我懷疑﹐曾這樣不是說給香港人聽﹐而是說給中央聽﹐希望香港人別那麼糊塗﹐相信曾特首的一派胡言。
先是高官不理會政治中立的傳統﹐公然與立法會議員候選人之一的葉劉見面﹑一起影相﹐新聞處還出相﹐完全不要臉地為中央屬意的候選抬轎﹐然後田北俊居然因為地鐵主席周松崗提名支持自由黨的對手陳淑莊﹐開口威脅會在立法會對地鐵有關的議案多加留難。
然後今日﹐死人曾特首居然把文革的民粹主義和民主政制相提並論﹐連主持人都馬上質疑﹗這些人都被權勢所迷惑﹐為了討中央的心﹐或者為了一己利益﹐公然踐踏現代文明民主的游戲規則。
我一睇電視看見曾特首那翻胡說八道﹐不知道爆了多少句粗口﹗
政府官員這樣支持葉劉﹐是嚴重地濫用公權。在公平的民主制度裡面﹐政府的資源屬於公眾﹐是不可以用來優待任何的政黨﹑持不同政治觀點立場的人﹐這是現代文明民主基本的嘗試﹐不過曾特首在所謂特首選舉時候﹐遲遲不公佈參選﹑借政府資源宣傳﹐其實已經立了極壞先例﹐政府這次只是變本加厲而已。
然後當然是田少的胡說八道﹐周松崗的政治權利受到《基本法》保障,他喜歡提名誰人參選是他的權利,就是他與田北俊分屬友好和共事﹐田少根本也不可以利用他在立法會政黨的影響力﹑使橫手去阻止人行使他的政治權利﹐說到底﹐這又是中國醬缸文化的毒害﹐人人只要為利益可以不擇手段的威脅人。
然後當然是曾特首那番近乎白痴無知的言論。人人都知道﹐民主政制是通過人民直接選舉的代議民意代表﹐立法指令行政機關執行和監察政府行為。文革是當時中國普遍人民沒有受教育﹑缺乏獨立思考﹑和把毛澤東神化的迷信造成的悲劇﹐同時當時沒有新聞自由﹑反對派﹑異見受到鎮壓﹐和香港目前的環境和實際的民主相差太遠了。
我懷疑﹐曾這樣不是說給香港人聽﹐而是說給中央聽﹐希望香港人別那麼糊塗﹐相信曾特首的一派胡言。
Wednesday, October 10, 2007
陳太陳太﹐下次遊行要行足全程﹐學下陳爺爺陳日君樞機主教喇
十月七日陳太參加遊行﹐15分鐘離隊﹐引起了很多人不滿。我知道陳太離隊的事件也非常驚訝﹐如果是這樣﹐她實在誤解了爭取普選了。
這次遊行不是公益金百萬行開步禮﹐而是實在的社會運動。陳太可能太習慣高官的思維﹐根本未可以降落到 street level 去和市民同行﹑感受市民所求所想。
同樣內地做政治騷的領導﹐做了往往白做﹐例如胡總與愛滋病人握手﹐因為病人身份暴光﹐病人和家人反受到歧視﹐而溫總除夕探望礦工﹐卻不指責除夕開工的不人道﹐結果反而令人覺得他們偽善。
同樣陳太其實不是沒有氣力行全程的﹐只是這次關係太重大﹐希望陳太真的好好調較自己的心態。同樣陳某﹐上次陳日君樞機主教七一遊行就特別買了新鞋遊行﹐走完全程﹐陳太應該好好向陳爺爺學習。
這次遊行不是公益金百萬行開步禮﹐而是實在的社會運動。陳太可能太習慣高官的思維﹐根本未可以降落到 street level 去和市民同行﹑感受市民所求所想。
同樣內地做政治騷的領導﹐做了往往白做﹐例如胡總與愛滋病人握手﹐因為病人身份暴光﹐病人和家人反受到歧視﹐而溫總除夕探望礦工﹐卻不指責除夕開工的不人道﹐結果反而令人覺得他們偽善。
同樣陳太其實不是沒有氣力行全程的﹐只是這次關係太重大﹐希望陳太真的好好調較自己的心態。同樣陳某﹐上次陳日君樞機主教七一遊行就特別買了新鞋遊行﹐走完全程﹐陳太應該好好向陳爺爺學習。
醬缸文化的病毒入侵了
讀了幾則新聞﹐都不自禁的想到中國的文化。首先是今日蘋果日報報導警察涉嫌在拘捕喜帖街示威的保育人士的律師離開後﹐要他們剝衣服搜身(相關新聞)。如果查明屬實﹐香港的警察已經開始學了極權政府的特性﹐就是利用他們有的公權(public powers)打壓他們不喜歡的人。之前香港WTO會議他們針對韓國農民示威者的訴訟﹐其實明明沒有真憑實據﹐但為了「玩殘」他們﹐就利用司法程序要他們要老遠從南韓回來受審。
兩件事情警察做﹐市民卻沒有回響。
另外民主發展網絡成員馬嶽在今日明報論壇說﹕「政府今日發表施政報告之日,立會重開之日,也是政制綠皮書諮詢結束之日。綠皮書諮詢期3個月,正是立法會休會的3個月。機關算盡,也許只是為了社會少點討論,支持2012雙普選的意見書少一千幾百份。」
就連香港人每天呼吸的空氣受到污染﹐我們的天文台居然也說話淡化說那是煙霞﹐而不是毒霧﹐睜眼說謊﹑逃避問題。
西方文明的社會﹐哪會玩弄這種手段呢﹖如果玩弄﹐早已經被電視﹑報紙口誅筆伐﹐香港人也不見有回響。
德國二戰後(西德)﹐發生過一個重大事件﹐市民主動維護他們的民權﹑極力指責濫用公權打擊異見的行為﹐那事件叫 Spiegel Scandal。
德國經歷二次大戰後不久東西方冷戰展開﹐德國一分為二﹐親西方的稱為西德﹐新生的民主政權仍然活在過去德國納粹時代和德國帝國時代的極權思維的陰影﹐民主制度仍然幼嫩。1962年10月8日﹐西德的一本敢言的反對派雜誌 Der Spiegel發表文章﹐指出西德的軍隊根本沒有足夠能力保護西德﹑抵禦來自蘇聯支持的東德的軍事威脅。文章觸怒了當時的國防部長 Franz Josef Strauss﹐10月26日﹐他以叛國的罪名﹐下令拘捕雜誌社負責人Augstein ﹑編輯部多人﹐搜查雜誌社在漢堡的辦公室﹐取走大量文件﹐文章作者Ahlers 當時在西班牙的馬德裡﹐Strauss 就親自下令西德在馬德裡的人員拘捕那個作者。
這次拘捕沒有任何法庭手令﹐司法部長完全被架空﹐西德總理Adenauer 也是後來才知道。事件的橫蠻和不義引起西德民眾的憤怒﹐觸發他們上街遊行﹑暴動﹑抗議。
Strauss 最初否認與拘捕有關﹐但在民情洶湧下承認他下令拘捕。內政部長指這次行動超越了法律界線﹐而Strauss公然在國會面前說謊﹐也引致當時西德聯合政府內閣四個部長辭職抗議﹐要總理罷免Srauss和內政部長。西德總理此時發現事態嚴重﹐如果他留 Strauss 作為國防部長﹐他必定揹負了支持使用國家權力打擊異見的惡名。12月西德總理重組內閣﹐不在給Srauss 留任﹐而次年3月﹐所有被拘捕的Der Spiegel 雜誌人員獲釋。
在1965年﹐最高法院裁定﹐西德政府永遠不可以起訴Augstein和Ahlers﹐因為 Strauss 當時是侵犯了兩人的民權﹐基於法院認為Strauss是相信自己的行為合法﹐也不去追究 Strauss 的責任。西德的聯邦憲法法庭也因這事件﹐對新聞自由作了歷史性的判決﹐對新聞自由的保障奠定基礎﹐令新聞和傳媒成為監察政府的第四權力。
這事件對西德最大的影響是﹐它觸發了德國史無前例的示威遊行﹐西德人對自己公民權利﹑對限制政府使用公權有覺醒﹐大大改變了德國的政治文化﹐使它走出了從前的極權時代﹐正式邁向現代民主法制社會。
回到香港﹐新聞自由的空間在法律上有明文保障﹐但由於內地黨政商不分﹐任何中央不認同的傳媒都被中央用間接的影響去壓縮他們的自由空間﹐因此批評政府的言論日益困難﹐但根源其實是來自中國人深重的「醬缸文化」。
「醬缸文化」是出自台灣作家柏杨于一九八一年八月十六日在美国纽约孔子大厦的讲辞﹐裡面形容中國人的劣根性到今日仍然是中的﹑貼切的﹐裡面形容做官的人只以官他們的立場﹑利益為依歸﹐明明知道真相都不可以說﹑錯都不可以指﹐而如果你反對我﹐我有權力就要整死你﹑玩死你等。
香港今日天文台的手法﹑警察濫權﹑政府政制咨詢玩野﹐都是醬缸文化的病毒發作的病徵﹐如果不正視﹐中華民族唯一學到西方文明理性﹑邏輯法治﹑人權民主的地方就要被斷送的了。
兩件事情警察做﹐市民卻沒有回響。
另外民主發展網絡成員馬嶽在今日明報論壇說﹕「政府今日發表施政報告之日,立會重開之日,也是政制綠皮書諮詢結束之日。綠皮書諮詢期3個月,正是立法會休會的3個月。機關算盡,也許只是為了社會少點討論,支持2012雙普選的意見書少一千幾百份。」
就連香港人每天呼吸的空氣受到污染﹐我們的天文台居然也說話淡化說那是煙霞﹐而不是毒霧﹐睜眼說謊﹑逃避問題。
西方文明的社會﹐哪會玩弄這種手段呢﹖如果玩弄﹐早已經被電視﹑報紙口誅筆伐﹐香港人也不見有回響。
德國二戰後(西德)﹐發生過一個重大事件﹐市民主動維護他們的民權﹑極力指責濫用公權打擊異見的行為﹐那事件叫 Spiegel Scandal。
德國經歷二次大戰後不久東西方冷戰展開﹐德國一分為二﹐親西方的稱為西德﹐新生的民主政權仍然活在過去德國納粹時代和德國帝國時代的極權思維的陰影﹐民主制度仍然幼嫩。1962年10月8日﹐西德的一本敢言的反對派雜誌 Der Spiegel發表文章﹐指出西德的軍隊根本沒有足夠能力保護西德﹑抵禦來自蘇聯支持的東德的軍事威脅。文章觸怒了當時的國防部長 Franz Josef Strauss﹐10月26日﹐他以叛國的罪名﹐下令拘捕雜誌社負責人Augstein ﹑編輯部多人﹐搜查雜誌社在漢堡的辦公室﹐取走大量文件﹐文章作者Ahlers 當時在西班牙的馬德裡﹐Strauss 就親自下令西德在馬德裡的人員拘捕那個作者。
這次拘捕沒有任何法庭手令﹐司法部長完全被架空﹐西德總理Adenauer 也是後來才知道。事件的橫蠻和不義引起西德民眾的憤怒﹐觸發他們上街遊行﹑暴動﹑抗議。
Strauss 最初否認與拘捕有關﹐但在民情洶湧下承認他下令拘捕。內政部長指這次行動超越了法律界線﹐而Strauss公然在國會面前說謊﹐也引致當時西德聯合政府內閣四個部長辭職抗議﹐要總理罷免Srauss和內政部長。西德總理此時發現事態嚴重﹐如果他留 Strauss 作為國防部長﹐他必定揹負了支持使用國家權力打擊異見的惡名。12月西德總理重組內閣﹐不在給Srauss 留任﹐而次年3月﹐所有被拘捕的Der Spiegel 雜誌人員獲釋。
在1965年﹐最高法院裁定﹐西德政府永遠不可以起訴Augstein和Ahlers﹐因為 Strauss 當時是侵犯了兩人的民權﹐基於法院認為Strauss是相信自己的行為合法﹐也不去追究 Strauss 的責任。西德的聯邦憲法法庭也因這事件﹐對新聞自由作了歷史性的判決﹐對新聞自由的保障奠定基礎﹐令新聞和傳媒成為監察政府的第四權力。
這事件對西德最大的影響是﹐它觸發了德國史無前例的示威遊行﹐西德人對自己公民權利﹑對限制政府使用公權有覺醒﹐大大改變了德國的政治文化﹐使它走出了從前的極權時代﹐正式邁向現代民主法制社會。
回到香港﹐新聞自由的空間在法律上有明文保障﹐但由於內地黨政商不分﹐任何中央不認同的傳媒都被中央用間接的影響去壓縮他們的自由空間﹐因此批評政府的言論日益困難﹐但根源其實是來自中國人深重的「醬缸文化」。
「醬缸文化」是出自台灣作家柏杨于一九八一年八月十六日在美国纽约孔子大厦的讲辞﹐裡面形容中國人的劣根性到今日仍然是中的﹑貼切的﹐裡面形容做官的人只以官他們的立場﹑利益為依歸﹐明明知道真相都不可以說﹑錯都不可以指﹐而如果你反對我﹐我有權力就要整死你﹑玩死你等。
香港今日天文台的手法﹑警察濫權﹑政府政制咨詢玩野﹐都是醬缸文化的病毒發作的病徵﹐如果不正視﹐中華民族唯一學到西方文明理性﹑邏輯法治﹑人權民主的地方就要被斷送的了。
Tuesday, October 09, 2007
十月七日撐2012普選遊行見聞
每次有關民主普選遊行﹐總看到不同的有趣東西﹐而遊行和旁觀的不外幾種人﹕
(一) 好似我這樣﹐認為需要不斷爭取﹐積極表達﹐不管最後中央是否答應2012普選的
(二)早已經打定輸數﹐認為遊行沒有用﹐爭取沒有用﹐雖然想普選﹐但已經放棄的人
(三)旁觀支持遊行的人﹐他們不參加可能是時間或者工作﹐但也希望普選
(四)對支持2012 普選抱又愛又怕的人﹐普選是好東西他們認同﹐但有怕中央反面飄飄忽忽的
其他反對2012普選的土共和媚共人士﹐不提也罷。
除了看到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民黨旗﹐也看見有人指普選會發生像台灣一樣﹐選出反中分子。對後者我只是當佢傻既﹐絕對不理會。但有些市民就是覺得遊行礙著他們﹐就對遊行的人辱罵﹐甚至連民主也憎恨上﹐認為民主是「阻住他們搵食」的東西﹐甚至我認識的部份信徒﹐因為不喜歡民主黨﹐居然連普選也反對﹐思考如此不理性者﹐我只有嘆息。
遊行中我和兩個中年女子談得很好﹐他們都批評史泰祖走去支持葉劉參選的行為是傻瓜行為。我只是說﹐歷史上總有些人是那麼天真的。例如﹐七國時代﹐有人希望和暴秦求和﹐就把地割給秦國﹐天真地以為可以消弭秦國滅其他六國的野心﹐成語叫這個作「抱薪救火」﹐即抱乾柴去用來滅火﹐一看就知道意思。別以為只有千多年前中國戰國時代的人會這樣﹐德國的教會也天真的以為和納粹合作可以自保﹐解放後中國內地基督教也以為和共產黨合作可以繼續教會﹐大家都知道結果如何。
好像史泰祖走去支持葉劉﹐他也許以為葉劉真的支持普選﹐認為與其支持陳太這樣一個中央不信任的人﹐不如支持一個更加可以好好和中央溝通的人來爭取普選﹐可能有機會一點。
單就用是否可以好好和中央溝通這個準則就非常有問題﹐中央目前當權的﹐溝通的條件根本不是講理性或者對方是否溫和﹐而是對方是否願意在立場上緊緊跟隨中央的政策和命令﹐如果中央否決2012普選﹐葉劉這個可以好好和中央溝通的﹐會繼續爭取還是歸邊呢﹖
這中間的分別我真的不明白史泰祖會看不見﹗也許﹐和「抱薪救火」一樣﹐他也是以為轉去支持中央屬意的葉劉可以換取中央改變態度﹖
醫生可以醫治很多病﹐但醫治不了自己的糊塗。
(一) 好似我這樣﹐認為需要不斷爭取﹐積極表達﹐不管最後中央是否答應2012普選的
(二)早已經打定輸數﹐認為遊行沒有用﹐爭取沒有用﹐雖然想普選﹐但已經放棄的人
(三)旁觀支持遊行的人﹐他們不參加可能是時間或者工作﹐但也希望普選
(四)對支持2012 普選抱又愛又怕的人﹐普選是好東西他們認同﹐但有怕中央反面飄飄忽忽的
其他反對2012普選的土共和媚共人士﹐不提也罷。
除了看到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民黨旗﹐也看見有人指普選會發生像台灣一樣﹐選出反中分子。對後者我只是當佢傻既﹐絕對不理會。但有些市民就是覺得遊行礙著他們﹐就對遊行的人辱罵﹐甚至連民主也憎恨上﹐認為民主是「阻住他們搵食」的東西﹐甚至我認識的部份信徒﹐因為不喜歡民主黨﹐居然連普選也反對﹐思考如此不理性者﹐我只有嘆息。
遊行中我和兩個中年女子談得很好﹐他們都批評史泰祖走去支持葉劉參選的行為是傻瓜行為。我只是說﹐歷史上總有些人是那麼天真的。例如﹐七國時代﹐有人希望和暴秦求和﹐就把地割給秦國﹐天真地以為可以消弭秦國滅其他六國的野心﹐成語叫這個作「抱薪救火」﹐即抱乾柴去用來滅火﹐一看就知道意思。別以為只有千多年前中國戰國時代的人會這樣﹐德國的教會也天真的以為和納粹合作可以自保﹐解放後中國內地基督教也以為和共產黨合作可以繼續教會﹐大家都知道結果如何。
好像史泰祖走去支持葉劉﹐他也許以為葉劉真的支持普選﹐認為與其支持陳太這樣一個中央不信任的人﹐不如支持一個更加可以好好和中央溝通的人來爭取普選﹐可能有機會一點。
單就用是否可以好好和中央溝通這個準則就非常有問題﹐中央目前當權的﹐溝通的條件根本不是講理性或者對方是否溫和﹐而是對方是否願意在立場上緊緊跟隨中央的政策和命令﹐如果中央否決2012普選﹐葉劉這個可以好好和中央溝通的﹐會繼續爭取還是歸邊呢﹖
這中間的分別我真的不明白史泰祖會看不見﹗也許﹐和「抱薪救火」一樣﹐他也是以為轉去支持中央屬意的葉劉可以換取中央改變態度﹖
醫生可以醫治很多病﹐但醫治不了自己的糊塗。
Friday, October 05, 2007
Thursday, October 04, 2007
從廚師虐殺小貓判刑想起
今日新聞報導法庭判一家中學食物部廚師虐殺小貓罪成﹐那廚師被罰款5000元﹑入獄21天﹐也同時被學校解僱﹐對他來說﹐弄死一頭兩星期大的小貓居然惹官非﹐他辯稱是自己「不小心」﹐其實他可能是想﹐下次這麼做應該在沒有人的地方﹐小心點別給人看到﹐我不相信這個廚師真的覺得自己虐殺動物是錯或者是殘忍的﹐不過他中年失去工作﹑有了案底﹐總算教訓了他一頓﹐雖然我覺得還該判重一些。
其實﹐香港和內地都一再發生虐殺小貓的事件﹐但香港和內地不同﹐香港發生個案施虐者都是文化不高的人(一個是中年廚師﹐一個是雙失青年)﹐但內地除了一個女子為了錢之外幾個都是名校學生﹐一個是北大的醫科生﹐一個是復旦大學的學生﹐另外一個也好像是大學生。他們手法殘酷比香港發生的有過之而無不及。論者皆認為﹐他們選擇對弱小不能夠反抗的小生命加以虐殺﹐是心理失衡﹐我多少認同這種觀察﹐因為只要看看內地道德顛倒﹑常發生有人用暴力行為言語解決問題﹑這些人也不覺得人權重要或者需要維權(維權律師陳光誠﹑李和平﹑高智晟等被打壓和迫害)﹑看港人釘子戶如何被威嚇(地方官威脅他不要反抗﹐因為九成這些人會死于車禍)等等﹐總之﹐內地給我的感覺是很多很多人是覺得只懂得暴力﹐不論別人對他們或者他們對其他人﹐例如河南一處禁止人亂倒垃圾的告示牌﹐由最提醒﹑呼籲﹑警告﹑變成最後「亂倒垃圾者全家死」﹐好像是某些人的共同語言。
就算不是暴力﹐也好像你要呼喝大罵他們才聽﹐或者見你像是有勢之人才肯聽﹐而不是「講道理」﹐好像上次座包車上內地﹐過關後再上包車﹐有其他不是包車乘客的想上車﹐司機和氣的說他弄錯﹐那人怎樣也不聽﹐以為可以上車或者上了車不會被趕﹐最後司機要破口大罵﹐那乘客才離開﹐司機也不禁說﹕唔明 D 人做咩既﹐係都要人地大聲鬧先聽得入耳﹐好好地解釋就唔聽。
暴力行為和語言為何變成好像是某些人互動規矩﹖也許是因為內地多年根本沒有法制﹑沒有尊重人的個體尊嚴﹑也只是崇尚暴力而不是公理。
今年既是反右五十週年﹐而文革去年也四十週年﹐兩個可怕﹑由毛魔發動的政治迫害運動﹐把中華民族僅有的文明壓碎﹐讓小農的暴發﹑野蠻意識激烈地爆發﹑推向極端﹐結果是沒有人相信法制和公義。就是今日大家都活在壓抑﹑道德顛倒的世界﹐不憂鬱出心理病才奇怪。
說回香港那個例子﹐那個中年廚師只是承認不小心﹐但我自己卻覺得那不是不小心﹐而是他根本沒有當那頭小貓是生命﹐是不該隨便虐殺的﹐他心目中只是覺得犯法才不做﹐而不是覺得就算沒有法例他也不該這樣殘酷對待動物﹐他這種心態在中國人裡很普遍﹐他們考慮的不是「對錯是非」﹐而是後果是否對自己有利﹐這個廚師的心態也是這樣。
國內那些虐待小動物的大學生走運了﹐如果在香港他們一旦判刑﹐肯定要被開除學籍﹐前途盡毀。不過那些學生事後都表示悔意﹐部份也肯接受心理輔導﹐我也看見網民對事件大力聲討﹐有很多愛護弱小的人都指責這些行為﹐也許我該對中國前途樂觀點。
其實﹐香港和內地都一再發生虐殺小貓的事件﹐但香港和內地不同﹐香港發生個案施虐者都是文化不高的人(一個是中年廚師﹐一個是雙失青年)﹐但內地除了一個女子為了錢之外幾個都是名校學生﹐一個是北大的醫科生﹐一個是復旦大學的學生﹐另外一個也好像是大學生。他們手法殘酷比香港發生的有過之而無不及。論者皆認為﹐他們選擇對弱小不能夠反抗的小生命加以虐殺﹐是心理失衡﹐我多少認同這種觀察﹐因為只要看看內地道德顛倒﹑常發生有人用暴力行為言語解決問題﹑這些人也不覺得人權重要或者需要維權(維權律師陳光誠﹑李和平﹑高智晟等被打壓和迫害)﹑看港人釘子戶如何被威嚇(地方官威脅他不要反抗﹐因為九成這些人會死于車禍)等等﹐總之﹐內地給我的感覺是很多很多人是覺得只懂得暴力﹐不論別人對他們或者他們對其他人﹐例如河南一處禁止人亂倒垃圾的告示牌﹐由最提醒﹑呼籲﹑警告﹑變成最後「亂倒垃圾者全家死」﹐好像是某些人的共同語言。
就算不是暴力﹐也好像你要呼喝大罵他們才聽﹐或者見你像是有勢之人才肯聽﹐而不是「講道理」﹐好像上次座包車上內地﹐過關後再上包車﹐有其他不是包車乘客的想上車﹐司機和氣的說他弄錯﹐那人怎樣也不聽﹐以為可以上車或者上了車不會被趕﹐最後司機要破口大罵﹐那乘客才離開﹐司機也不禁說﹕唔明 D 人做咩既﹐係都要人地大聲鬧先聽得入耳﹐好好地解釋就唔聽。
暴力行為和語言為何變成好像是某些人互動規矩﹖也許是因為內地多年根本沒有法制﹑沒有尊重人的個體尊嚴﹑也只是崇尚暴力而不是公理。
今年既是反右五十週年﹐而文革去年也四十週年﹐兩個可怕﹑由毛魔發動的政治迫害運動﹐把中華民族僅有的文明壓碎﹐讓小農的暴發﹑野蠻意識激烈地爆發﹑推向極端﹐結果是沒有人相信法制和公義。就是今日大家都活在壓抑﹑道德顛倒的世界﹐不憂鬱出心理病才奇怪。
說回香港那個例子﹐那個中年廚師只是承認不小心﹐但我自己卻覺得那不是不小心﹐而是他根本沒有當那頭小貓是生命﹐是不該隨便虐殺的﹐他心目中只是覺得犯法才不做﹐而不是覺得就算沒有法例他也不該這樣殘酷對待動物﹐他這種心態在中國人裡很普遍﹐他們考慮的不是「對錯是非」﹐而是後果是否對自己有利﹐這個廚師的心態也是這樣。
國內那些虐待小動物的大學生走運了﹐如果在香港他們一旦判刑﹐肯定要被開除學籍﹐前途盡毀。不過那些學生事後都表示悔意﹐部份也肯接受心理輔導﹐我也看見網民對事件大力聲討﹐有很多愛護弱小的人都指責這些行為﹐也許我該對中國前途樂觀點。
Tuesday, October 02, 2007
我的第一個「十一國慶節」長假期
香港「十一國慶節」只放一天﹐但由於我上班的公司是在深圳作為基地﹐所以放假跟隨內地﹐即「十一國慶節」有個長假期﹐當然我就沒有了聖誕節﹑復活節﹑中秋節﹑端午節﹑重陽節和七一回歸等假期﹐要就要自己申請 annual leave 了。
當香港回歸﹐開始有國慶﹐自然也習染了國內慶祝國慶的一套。
不是說不該慶祝﹐但這種歌舞昇平﹑拿奧運健兒當馬戲團戲子般﹑歌功頌德的做法﹐實在令我吃不消。甚至為了慶祝國慶節玩萬人耍太極弄到有人中暑﹐以前真的聞所未聞。以我理解﹐西方國慶﹐例如德國﹑美國﹑英國﹐都不會如此鋪張浪費﹐更加不會當奧運健兒是戲子﹐非要他們表演不可那樣。感覺上﹐西方慶祝是多點人民發自內心的歡愉多于取悅當權者的騷。
我多了幾天假期﹐休息之余也 update 我的博客﹐特別我很關注緬甸近來的局勢。
緬甸軍政府廿年前拒絕承認選舉結果﹑變本加厲的對人民實行專制獨裁統治﹐中國和俄羅斯他們自己也是這樣對待自己的人民﹐自然一聲指責都沒有﹐西方雖然反對的聲音也帶虛偽(緬甸軍政府原本是他們建立來反共的)﹐但也不會為了照顧以前的政治決定而對赤裸裸的專制和踐踏人權默然。
當香港回歸﹐開始有國慶﹐自然也習染了國內慶祝國慶的一套。
不是說不該慶祝﹐但這種歌舞昇平﹑拿奧運健兒當馬戲團戲子般﹑歌功頌德的做法﹐實在令我吃不消。甚至為了慶祝國慶節玩萬人耍太極弄到有人中暑﹐以前真的聞所未聞。以我理解﹐西方國慶﹐例如德國﹑美國﹑英國﹐都不會如此鋪張浪費﹐更加不會當奧運健兒是戲子﹐非要他們表演不可那樣。感覺上﹐西方慶祝是多點人民發自內心的歡愉多于取悅當權者的騷。
我多了幾天假期﹐休息之余也 update 我的博客﹐特別我很關注緬甸近來的局勢。
緬甸軍政府廿年前拒絕承認選舉結果﹑變本加厲的對人民實行專制獨裁統治﹐中國和俄羅斯他們自己也是這樣對待自己的人民﹐自然一聲指責都沒有﹐西方雖然反對的聲音也帶虛偽(緬甸軍政府原本是他們建立來反共的)﹐但也不會為了照顧以前的政治決定而對赤裸裸的專制和踐踏人權默然。
Wednesday, September 26, 2007
小農意識
我現在的工作需要經常往返內地,也因此比我能夠接觸不同的內地人。我接觸的既有年輕一代﹑中產階級那類新興內地「優皮」﹐但當然也會遇到文化水平相對低的普通老百姓。
從前接觸內地的時候﹐是教會或者基督教團體往內地的交流團。由於接待的都是內地信徒﹐他們對遠道而來的香港肢體非常熱情款待﹐再加一種「為基督服事肢體」的氣氛下﹐就產生一種距離感﹐弟兄姊妹都對內地人沒有太多表示反感的言論﹐甚至很多都對內地人士有所謂好感。
但這種「久唔久」才見一次的接觸﹐總敵不過天天的接觸。接觸內地人多了﹐這種距離所產生的「好感」就要被現實打破﹐我前天過關才看見內地人爭吵的醜態。
除了不時聽見「自由行」遊客的醜態外﹐其實內地的實況不是傳媒告訴大家的所謂「盛世」。中國內地從到現在的社會心態﹐其實仍然是小農意識﹐就和歐洲工業改革前一樣﹐多數人是沒有機會受教育﹑沒有文化﹑見識淺薄的人。專欄作家陶傑常講的「小農意識」﹐就是描述內地人落後思維的典型。這些帶「小農意識」農村和城市都有﹐因為他們都沒有經歷西歐的啟蒙時代﹐仍然用一種狹窄的眼光視野。
「小农意识」的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种:
他們小富即安﹐目標低﹐結果就會變得不思進取﹕他們只要超过了吃得饱喝得足﹐生活好了點﹐有點多餘錢,就会产生富有的感觉﹐覺得現在這樣不錯﹐就不會想到將來的問題﹐甚至變得財大氣粗。就是香港老一輩也如此。今日部份人在七十年代香港工業起飛的時候達到小康﹐以為他們這種狀態可以維持到老去﹐於是覺得自己沒有讀大學也沒有什麼問題﹐工廠一份工就可以養自己過世。結果他們也這樣對子女講﹐認為不需要讀太多書﹐他們沒有了危機感﹐也沒有上進的心。世界一變﹐工業北移﹐他們就適應不了。如果放在教會處境﹐教會事工有點成勣﹐有些教會就覺得沾沾自喜﹐而開始聽不進改善的建議。就好似我認識有教會的詩班。不錯是定期獻唱﹐但成立後就只是聊備一格﹐唱了一次兩次比較難的歌曲就以為自己可以和專業團體比較﹐其實是無心進步。解散又不肯﹐要學好點又懶﹐去唱外邊的聖樂活動又不願意。
另外一個特點﹐就是盲从,跟風﹐一窩蜂﹕社會上有众多信息,例如怎樣快速致富﹐例如怎樣教孩子﹐但自己不懂得筛选,心中无数簡單講﹐人人做我就做﹐怕執輸﹐但又怕探究新事。典型華人教會就用這種拿來主義﹐小組化﹑短詩﹑敬拜讚美﹑直奔標杆等等﹐都是人做我就做﹐可惜往往就不知道很多東西有處境的應用﹐有些教會小組化反而導致負增長﹐要回頭﹐有些攪敬拜讚美小組﹐弄得和原本詩班非常不愉快。
另外一個典型﹐就是做事不認真﹐求其﹕农户生产方式是典型的个体行为﹐因為是自身劳动﹐不需要付出實質的成本﹐而且自由度较高,想种什麼就种什麼,想怎么养就怎么养。但方法不會科學化﹐例如養雞﹐就问鸡一次喂多少料啊?答案是一把﹐根本就難以認真地研究如何做得好。如果應用到其他範疇﹐一樣都不願意用科學態度。教會也是﹐既羨慕大教會的興旺﹐但要他們學大教會認真的弄好架構﹑弄好行政程序呢﹐他們都覺得是「死的制度」﹐例如計算教會事工效果﹐就往往認為是人的計算﹐寧可去講最空泛的靈性等等﹐不明白﹐好的架構﹑制度﹑程序﹐才可以令大教會的工作暢順﹐一切清楚明文寫出﹐就可以減少紛爭。小教會就往往栽倒在這些地方。
典型小農心態﹐是没有组织,没有协作﹕受传统的小而全的生产习惯长期影响,农民赚了是自己的,赔了也是自己的﹐於是做事也单打独鬥,不習慣和人合作共事,互相之间没有利益责权的共存。同樣﹐很多小教會從開荒開始建立教會﹐教會領袖也是单打独鬥地開始工作,很多危機情況靠某肢體熱心﹑某某人努力化解﹐不是依靠眾人的合作。到人多﹐大家認知不同﹐想法不同﹐原本可以集思廣益﹐卻因為這種習慣单打独斗﹑或者是heroic effort﹐結果只有一些人做死﹐想幫的又不可以加入原本開荒的圈子。或者這些開荒的領袖不甘心分享他們事奉的榮耀給人。
最糟糕的習性﹐就是拉帮结派,封闭守旧﹕有小农意识的人,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一贯都是自给自足,封闭自己,生怕自己的芝士给别人抢走了,无法应对变化,所以往往喜欢搞宗族派系、利益小团体,行为处事不是按照制度和法理,而是为了小团体利益任人唯亲、姑息养奸。教會嗎﹐就是害怕失去了領導地位﹐事工不再按照自己的一套﹐於是一樣攪派系﹐大家同團契大的同聲同氣﹐不願意接納新人。
另外就是自由散漫,缺乏遵章守纪的观念﹕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小農是自己養活自己﹐於是就沒有公民或者團體的意識。更加不覺得制度需要尊重﹐制度就算是有,在某些人的头脑中也形同虚设﹐或者會為了自己朋友﹑親人而去作出例外。教會也是如此﹐好似一次教會集體短宣﹐牧師說全部人必須準時集合﹐否則罰廿元。結果一次是牧師最喜歡的一個弟兄遲到﹐人人都準時﹐牧師居然就不罰﹐廿元是小數目﹐但牧師這種行為令大家肢體非常不服氣。
目光短浅,视野狭窄﹕有小农意识的人从来不想想自己的竞争地位和优势如何,死抱着旧概念不放,不明白自己的地位和作用,不明白社會的变迁和规律,不学习,不愿意吸取新知识新思想,缺乏激情和活力,成为典型的"井底之蛙"。香港的家禽業所以沒落﹐就是很多人只守著從前經驗的方法﹐不加以改善﹐只是希望政府維護他們的利益﹐結果禽流感一來﹐他們就要眼巴巴看著大批人要沒有了飯碗。教會不也是一樣嗎﹖很多教會是食老本﹑靠會友他們的朋友網絡帶人回來﹐但教會是否一個可以留到人的地方﹐他們不去思考﹐他們也不想想為何有些人好似好地地也會離開。只是埋頭做回一貫的事工﹐不看看面前的危機﹐結果一個一個事工倒退﹑沒落。
小農意識害得中國人停滯落後﹐香港人已經算不那樣「小農」﹐也不能避免這種意識的影響。
從前接觸內地的時候﹐是教會或者基督教團體往內地的交流團。由於接待的都是內地信徒﹐他們對遠道而來的香港肢體非常熱情款待﹐再加一種「為基督服事肢體」的氣氛下﹐就產生一種距離感﹐弟兄姊妹都對內地人沒有太多表示反感的言論﹐甚至很多都對內地人士有所謂好感。
但這種「久唔久」才見一次的接觸﹐總敵不過天天的接觸。接觸內地人多了﹐這種距離所產生的「好感」就要被現實打破﹐我前天過關才看見內地人爭吵的醜態。
除了不時聽見「自由行」遊客的醜態外﹐其實內地的實況不是傳媒告訴大家的所謂「盛世」。中國內地從到現在的社會心態﹐其實仍然是小農意識﹐就和歐洲工業改革前一樣﹐多數人是沒有機會受教育﹑沒有文化﹑見識淺薄的人。專欄作家陶傑常講的「小農意識」﹐就是描述內地人落後思維的典型。這些帶「小農意識」農村和城市都有﹐因為他們都沒有經歷西歐的啟蒙時代﹐仍然用一種狹窄的眼光視野。
「小农意识」的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种:
他們小富即安﹐目標低﹐結果就會變得不思進取﹕他們只要超过了吃得饱喝得足﹐生活好了點﹐有點多餘錢,就会产生富有的感觉﹐覺得現在這樣不錯﹐就不會想到將來的問題﹐甚至變得財大氣粗。就是香港老一輩也如此。今日部份人在七十年代香港工業起飛的時候達到小康﹐以為他們這種狀態可以維持到老去﹐於是覺得自己沒有讀大學也沒有什麼問題﹐工廠一份工就可以養自己過世。結果他們也這樣對子女講﹐認為不需要讀太多書﹐他們沒有了危機感﹐也沒有上進的心。世界一變﹐工業北移﹐他們就適應不了。如果放在教會處境﹐教會事工有點成勣﹐有些教會就覺得沾沾自喜﹐而開始聽不進改善的建議。就好似我認識有教會的詩班。不錯是定期獻唱﹐但成立後就只是聊備一格﹐唱了一次兩次比較難的歌曲就以為自己可以和專業團體比較﹐其實是無心進步。解散又不肯﹐要學好點又懶﹐去唱外邊的聖樂活動又不願意。
另外一個特點﹐就是盲从,跟風﹐一窩蜂﹕社會上有众多信息,例如怎樣快速致富﹐例如怎樣教孩子﹐但自己不懂得筛选,心中无数簡單講﹐人人做我就做﹐怕執輸﹐但又怕探究新事。典型華人教會就用這種拿來主義﹐小組化﹑短詩﹑敬拜讚美﹑直奔標杆等等﹐都是人做我就做﹐可惜往往就不知道很多東西有處境的應用﹐有些教會小組化反而導致負增長﹐要回頭﹐有些攪敬拜讚美小組﹐弄得和原本詩班非常不愉快。
另外一個典型﹐就是做事不認真﹐求其﹕农户生产方式是典型的个体行为﹐因為是自身劳动﹐不需要付出實質的成本﹐而且自由度较高,想种什麼就种什麼,想怎么养就怎么养。但方法不會科學化﹐例如養雞﹐就问鸡一次喂多少料啊?答案是一把﹐根本就難以認真地研究如何做得好。如果應用到其他範疇﹐一樣都不願意用科學態度。教會也是﹐既羨慕大教會的興旺﹐但要他們學大教會認真的弄好架構﹑弄好行政程序呢﹐他們都覺得是「死的制度」﹐例如計算教會事工效果﹐就往往認為是人的計算﹐寧可去講最空泛的靈性等等﹐不明白﹐好的架構﹑制度﹑程序﹐才可以令大教會的工作暢順﹐一切清楚明文寫出﹐就可以減少紛爭。小教會就往往栽倒在這些地方。
典型小農心態﹐是没有组织,没有协作﹕受传统的小而全的生产习惯长期影响,农民赚了是自己的,赔了也是自己的﹐於是做事也单打独鬥,不習慣和人合作共事,互相之间没有利益责权的共存。同樣﹐很多小教會從開荒開始建立教會﹐教會領袖也是单打独鬥地開始工作,很多危機情況靠某肢體熱心﹑某某人努力化解﹐不是依靠眾人的合作。到人多﹐大家認知不同﹐想法不同﹐原本可以集思廣益﹐卻因為這種習慣单打独斗﹑或者是heroic effort﹐結果只有一些人做死﹐想幫的又不可以加入原本開荒的圈子。或者這些開荒的領袖不甘心分享他們事奉的榮耀給人。
最糟糕的習性﹐就是拉帮结派,封闭守旧﹕有小农意识的人,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一贯都是自给自足,封闭自己,生怕自己的芝士给别人抢走了,无法应对变化,所以往往喜欢搞宗族派系、利益小团体,行为处事不是按照制度和法理,而是为了小团体利益任人唯亲、姑息养奸。教會嗎﹐就是害怕失去了領導地位﹐事工不再按照自己的一套﹐於是一樣攪派系﹐大家同團契大的同聲同氣﹐不願意接納新人。
另外就是自由散漫,缺乏遵章守纪的观念﹕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小農是自己養活自己﹐於是就沒有公民或者團體的意識。更加不覺得制度需要尊重﹐制度就算是有,在某些人的头脑中也形同虚设﹐或者會為了自己朋友﹑親人而去作出例外。教會也是如此﹐好似一次教會集體短宣﹐牧師說全部人必須準時集合﹐否則罰廿元。結果一次是牧師最喜歡的一個弟兄遲到﹐人人都準時﹐牧師居然就不罰﹐廿元是小數目﹐但牧師這種行為令大家肢體非常不服氣。
目光短浅,视野狭窄﹕有小农意识的人从来不想想自己的竞争地位和优势如何,死抱着旧概念不放,不明白自己的地位和作用,不明白社會的变迁和规律,不学习,不愿意吸取新知识新思想,缺乏激情和活力,成为典型的"井底之蛙"。香港的家禽業所以沒落﹐就是很多人只守著從前經驗的方法﹐不加以改善﹐只是希望政府維護他們的利益﹐結果禽流感一來﹐他們就要眼巴巴看著大批人要沒有了飯碗。教會不也是一樣嗎﹖很多教會是食老本﹑靠會友他們的朋友網絡帶人回來﹐但教會是否一個可以留到人的地方﹐他們不去思考﹐他們也不想想為何有些人好似好地地也會離開。只是埋頭做回一貫的事工﹐不看看面前的危機﹐結果一個一個事工倒退﹑沒落。
小農意識害得中國人停滯落後﹐香港人已經算不那樣「小農」﹐也不能避免這種意識的影響。
Friday, September 14, 2007
假如改改菲力普﹐龍應台﹐甲教授的場景
如果把教授甲的應對變了西方人不看輩份的做法﹐場景會是這樣﹕
教授甲進來,我介紹:「這是中文系甲教授,這是我的兒子菲力普。」
他們握手。然後甲教授對著我說:「好俊的孩子。他會說中文嗎?」
我說,「會,說得不錯。」
甲教授問轉對菲力普說﹕「你好﹐菲力普﹐你幾歲?」眼睛看著菲力普。
菲力普回答﹕「我十五歲。」
甲教授繼續問﹕「你讀幾年級呢?」眼睛看著菲力普。
菲力普回答﹕「我讀初中三年級。」
甲教授說﹕「嗯。你中文說得真好﹐那除了中文﹐你還懂幾國語言啊?」
。。。三人繼續交談。
不知道抱傳統長幼尊卑的人會怎樣看﹖
我記得﹐阿爺年代﹐長輩談話﹐後輩固然不得插口﹐同時也沒有資格和長輩好像上面場景一樣交談的﹐有好傳統思想的人會覺得上面描述甲教授和菲力普好像沒有長幼之別﹐這樣交談這種做法是尊卑不分﹐而且好似把母親當是透明一樣﹐很多人也許會認為這可能是對一旁的母親不尊重呢。
不過尊卑之分其實有點違背聖經﹐大家都是上帝造的人﹐為何有些人要「尊」﹐把一些人踩下去變成「卑」﹖大家在上帝面前不是平等的嗎﹖後輩順從長輩是因為長輩是他們的保護者﹐照顧者和養育人﹐他們是要被信任的﹐尤其後輩未有獨立能力自理﹐而長輩不是本然的必定得到後輩服從﹐他們是要在養育﹑保護﹑教育﹑照顧和尊重後輩盡責﹐根本就不該存在著「尊」和「卑」。長輩只是 senior﹐不是 superior﹐而後輩只是 younger﹐絕對不是 inferior。
教授甲進來,我介紹:「這是中文系甲教授,這是我的兒子菲力普。」
他們握手。然後甲教授對著我說:「好俊的孩子。他會說中文嗎?」
我說,「會,說得不錯。」
甲教授問轉對菲力普說﹕「你好﹐菲力普﹐你幾歲?」眼睛看著菲力普。
菲力普回答﹕「我十五歲。」
甲教授繼續問﹕「你讀幾年級呢?」眼睛看著菲力普。
菲力普回答﹕「我讀初中三年級。」
甲教授說﹕「嗯。你中文說得真好﹐那除了中文﹐你還懂幾國語言啊?」
。。。三人繼續交談。
不知道抱傳統長幼尊卑的人會怎樣看﹖
我記得﹐阿爺年代﹐長輩談話﹐後輩固然不得插口﹐同時也沒有資格和長輩好像上面場景一樣交談的﹐有好傳統思想的人會覺得上面描述甲教授和菲力普好像沒有長幼之別﹐這樣交談這種做法是尊卑不分﹐而且好似把母親當是透明一樣﹐很多人也許會認為這可能是對一旁的母親不尊重呢。
不過尊卑之分其實有點違背聖經﹐大家都是上帝造的人﹐為何有些人要「尊」﹐把一些人踩下去變成「卑」﹖大家在上帝面前不是平等的嗎﹖後輩順從長輩是因為長輩是他們的保護者﹐照顧者和養育人﹐他們是要被信任的﹐尤其後輩未有獨立能力自理﹐而長輩不是本然的必定得到後輩服從﹐他們是要在養育﹑保護﹑教育﹑照顧和尊重後輩盡責﹐根本就不該存在著「尊」和「卑」。長輩只是 senior﹐不是 superior﹐而後輩只是 younger﹐絕對不是 inferior。
Thursday, September 13, 2007
爭取自己做一個獨立個體的回憶
台灣作家龍應台在蘋果日報登的一篇文章【我們要自己出去】﹐那是龍應台給安德列﹐她大兒子的信﹐信裡面寫龍應台和幼子菲力普的對話﹐描述兩重文化的拔河﹐勾起了我進入成年那段日子不快的回憶。
我讀到文章講一個已經讀到博士生的數學家朋友﹐談好了替菲力普當數學科家庭教師後﹐這位博士生居然要打長途電話給北京的父母﹐問他們同不同意他當家庭教師。我大二的時候和父親居住﹐也是這樣專制。他硬要逼我一定要每夜七時三十分回到家﹐否則不准入家門。我當年讀的是電腦科﹐如果功課忙﹐交學期的 assignment﹐一定在學校電腦中心做 assignment﹐也需要和同學開會趕 project﹐根本不可能黃昏七時三十分到家﹐我幾次試圖解釋我的情況﹐要父親放心我可以自己照顧自己﹐他就是怎樣也不聽﹐一定要當我是十三、十四歲初中生一樣﹐生怕我學壞﹐迷路或者交壞朋友。在他來講﹐他其實不是考慮自己對我的要求是否合理﹐他越是能夠逼我做到我不願意做﹑或者是不合理的東西﹐就是代表顯示他的尊嚴﹐父要子亡﹐子不能不亡﹗(父要子亡是不人道而且是極端不合理的要求﹗)
有一天我真的晚了回家﹐果然不得其門而入。那時候﹐我不知道我那裡來的蠻勁和惡氣﹐發勁的大力打門﹐在門口大聲喝要父親馬上開門﹐四週鄰居肯定聽見我破口大罵和打門的聲音。最後大概父親怕鄰居聽見丟臉﹐於是給我進門﹐他正準備要如常痛罵我(每三天一小罵﹐一星期喝酒後大罵﹐正常人別說幾個月﹐三星期都受不了)﹐我已經受夠了他的專制﹐就直和父親對罵﹐駁得他答不上來﹐就是要給他打一頓也不怕﹐因為他這種一星期幾次無理取鬧﹐每次持續最少一小時的精神虐待﹐如果喝醉酒他就發酒瘋亂罵﹐我實在覺得不應該啞忍﹐否則我如何可以安心讀書﹖結果我反抗成功﹐當然代價就是五年多時間不和父親說什麼話。
第二次就是母親﹐母親就是龍應台文章那裡描述的那種亞洲母親﹐屬於後者(慘兮兮地哭)的那種。在我認知﹐我自覺大學時候我已經是成年人﹐我根本不需要事事向父母交代﹐父母的說話只是參考﹐已經不是我必須聽從的「命令」﹐我出來工作後更加如是。但母親的想法不是這樣﹐像龍應台文章裡面講的一樣﹐母親仍然因為看我是後輩﹐她眼裡面除非她死了﹐否則我不會是個自主自由的獨立個體﹐她認為作為母親的﹐她開口問我這個女兒什麼﹐我一定要回答。一次當然發生了價值衝突﹐我母親問我月入多少﹐我一句說﹕「你問這個幹什麼﹖你為何需要知道﹖」當下就把母親氣得又哭又鬧﹐她說如果是朋友問我﹐我當然可以不答﹐但她是我母親﹐為何我不回答﹖
我的回應是﹐我是個大人﹐這是我自己的事情﹐我自己想說就說。母親還是不明﹕你是我女兒﹐女兒有什麼不能夠告訴母親﹖我說﹐不是不能﹐而是不需要﹐我的事是我的事﹐你的事是你的事﹐各有個的﹐我和她都是獨立自主的人。母親當然一句都聽不入耳﹐她一生都依附在父親上﹐而後輩既然是父母養大﹐父母當然有權過問他們任何事情﹐成年子女是自由和獨立自主的概念對她是太陌生了﹐也直接威脅了她作為母親的尊嚴。
她馬上就鑽牛角尖﹐說我不當她是母親了。結果當然又換來了一段時間的冷戰﹐但我最後也不告訴她我月入多少﹐後來連我獲得升職加薪﹐我也沒有特別告訴她。
我大二時候﹐教會朋友聽我講我和父親的事情﹐那時候團契的朋友都年輕﹐未必明白和一個這樣的父親生活的困難﹐他們都理所當然說出標準答案﹕他是你父親哪﹐你遷就下啦。我心想﹕我隔兩三天就要受那種折磨人的無理取鬧﹐聽他喝醉酒發酒瘋胡說八道﹐我現在要讀書的啊﹐我的科目競逐很大的啊﹐我如果因為這樣無法畢業﹐誰可憐我﹖
我那時沒講出自己想法﹐就只是用腳投票﹐離開這些我覺得無法明白我的朋友們。
當一個滿廿一歲的成年人﹐已經懂得自理﹐卻遭人當是黃毛小子﹐其實就是龍應台文章描述的價值拔河﹐龍應台當然希望保持亞洲價值裡面人倫的親密﹐她也同樣尊重歐洲價值裡面尊重獨立個體的部份﹐但要人真正認同大家是在平等的地位上做人倫親密的交往﹐絕對不容易。我對父母是希望他們不要事事插手干預過問﹐接納信任我是可以處理我自己的事情﹐take responsibility﹐而同時我仍然願意盡子女責任供養照顧他們。
但父母總覺得他們不事事插手干預過問﹐他們就失去了家長的威儀和尊嚴﹐好像一句話﹕children are to be seen and not to be listened to 一樣。
我很早﹐或者是太早 embrace 了西方的自由主義精神和尊重個體的文化﹐得來是父母對我的不滿。但回想﹐有時候﹐如果要在自由自主和得到家人接受之間選擇﹐我可能仍然選擇自由自主。
這裡是龍應台文章一處精彩的部份﹕
菲力普是主角﹐他是龍應台的兒子﹐龍應台描述菲力普在十五歲時候對她分享怎樣發現亞洲人是用輩份看他的﹐簡單講﹐當一個人在長輩面前﹐他忽然就變了沒有姓名的透明人了﹕
有一天,一群朋友剛離開,他(菲力普)說,「媽,你有沒有注意到一個你的華人朋友的特徵?」我說沒有。
他說,「就是,當他們要問我什麼問題的時候,他們的眼睛是看著你的,而且,就站在我面前,卻用第三人稱『他』來稱呼我。」
嗄?
我其實沒聽懂他的意思,但是我們接著做了一次實驗。就是觀察下一次朋友來的時候所做的舉動。結果是這樣的:
教授甲進來,我介紹:「這是中文系甲教授,這是我的兒子菲力普。」
他們握手。然後甲教授對著我問:「好俊的孩子。他會說中文嗎?」(貓按﹕不看菲力普﹐叫菲力普做『他』﹐然後要母親代言)
我說,「會,說得不錯。」
甲教授問,「他幾歲?」眼睛看著我。(貓按﹕看也不看菲力普)
我說,「十五。」
甲教說,「他讀幾年級呢?」眼睛看著我。(貓按﹕看也不看菲力普﹐要母親代言)
我說,「你問他吧。」甲教授這才轉過去看菲力普。(貓按﹕龍應台嘗試要教授直接和菲力普說話)
但是沒說幾句,又轉回來了,「他懂幾國語言啊?」(貓按﹕失敗﹐教授看菲力普是沒有身分,沒有聲音,不是他講話的對象。)
菲力普在一旁用偷笑的眼神瞅著我。
。。。。。
十六歲的菲力普,在我們做過多次的實驗後,曾經下過這樣的觀察歸納,他說:「媽,我覺得,差別在於,歐洲人是看年齡的,譬如在德國學校裡,你只要滿十四歲了,老師便要用『您』來稱呼學生。但是中國人看的不是年齡而是輩份,不管你幾歲,只要你站在你媽或爸身邊,你就是『小孩』,你就沒有身分,沒有聲音,不是他講話的對象。所以他才會眼睛盯著你的媽或爸發問,由『大人』來為你代言。」
菲力普做這歸納的時候,安德烈,我這有名的社會觀察家,真的傻了。
最後﹐文章以安德烈俏皮的信回覆﹕著名搖滾樂手鮑布迪倫〔Bob Dylan〕和母親一起用餐時候的尷尬(Dylan 母親直把已經年過半百的 Bob Dylan 當是黃毛小子)﹐然後說﹕MM﹐你覺得好過了點嘛﹖
我讀到文章講一個已經讀到博士生的數學家朋友﹐談好了替菲力普當數學科家庭教師後﹐這位博士生居然要打長途電話給北京的父母﹐問他們同不同意他當家庭教師。我大二的時候和父親居住﹐也是這樣專制。他硬要逼我一定要每夜七時三十分回到家﹐否則不准入家門。我當年讀的是電腦科﹐如果功課忙﹐交學期的 assignment﹐一定在學校電腦中心做 assignment﹐也需要和同學開會趕 project﹐根本不可能黃昏七時三十分到家﹐我幾次試圖解釋我的情況﹐要父親放心我可以自己照顧自己﹐他就是怎樣也不聽﹐一定要當我是十三、十四歲初中生一樣﹐生怕我學壞﹐迷路或者交壞朋友。在他來講﹐他其實不是考慮自己對我的要求是否合理﹐他越是能夠逼我做到我不願意做﹑或者是不合理的東西﹐就是代表顯示他的尊嚴﹐父要子亡﹐子不能不亡﹗(父要子亡是不人道而且是極端不合理的要求﹗)
有一天我真的晚了回家﹐果然不得其門而入。那時候﹐我不知道我那裡來的蠻勁和惡氣﹐發勁的大力打門﹐在門口大聲喝要父親馬上開門﹐四週鄰居肯定聽見我破口大罵和打門的聲音。最後大概父親怕鄰居聽見丟臉﹐於是給我進門﹐他正準備要如常痛罵我(每三天一小罵﹐一星期喝酒後大罵﹐正常人別說幾個月﹐三星期都受不了)﹐我已經受夠了他的專制﹐就直和父親對罵﹐駁得他答不上來﹐就是要給他打一頓也不怕﹐因為他這種一星期幾次無理取鬧﹐每次持續最少一小時的精神虐待﹐如果喝醉酒他就發酒瘋亂罵﹐我實在覺得不應該啞忍﹐否則我如何可以安心讀書﹖結果我反抗成功﹐當然代價就是五年多時間不和父親說什麼話。
第二次就是母親﹐母親就是龍應台文章那裡描述的那種亞洲母親﹐屬於後者(慘兮兮地哭)的那種。在我認知﹐我自覺大學時候我已經是成年人﹐我根本不需要事事向父母交代﹐父母的說話只是參考﹐已經不是我必須聽從的「命令」﹐我出來工作後更加如是。但母親的想法不是這樣﹐像龍應台文章裡面講的一樣﹐母親仍然因為看我是後輩﹐她眼裡面除非她死了﹐否則我不會是個自主自由的獨立個體﹐她認為作為母親的﹐她開口問我這個女兒什麼﹐我一定要回答。一次當然發生了價值衝突﹐我母親問我月入多少﹐我一句說﹕「你問這個幹什麼﹖你為何需要知道﹖」當下就把母親氣得又哭又鬧﹐她說如果是朋友問我﹐我當然可以不答﹐但她是我母親﹐為何我不回答﹖
我的回應是﹐我是個大人﹐這是我自己的事情﹐我自己想說就說。母親還是不明﹕你是我女兒﹐女兒有什麼不能夠告訴母親﹖我說﹐不是不能﹐而是不需要﹐我的事是我的事﹐你的事是你的事﹐各有個的﹐我和她都是獨立自主的人。母親當然一句都聽不入耳﹐她一生都依附在父親上﹐而後輩既然是父母養大﹐父母當然有權過問他們任何事情﹐成年子女是自由和獨立自主的概念對她是太陌生了﹐也直接威脅了她作為母親的尊嚴。
她馬上就鑽牛角尖﹐說我不當她是母親了。結果當然又換來了一段時間的冷戰﹐但我最後也不告訴她我月入多少﹐後來連我獲得升職加薪﹐我也沒有特別告訴她。
我大二時候﹐教會朋友聽我講我和父親的事情﹐那時候團契的朋友都年輕﹐未必明白和一個這樣的父親生活的困難﹐他們都理所當然說出標準答案﹕他是你父親哪﹐你遷就下啦。我心想﹕我隔兩三天就要受那種折磨人的無理取鬧﹐聽他喝醉酒發酒瘋胡說八道﹐我現在要讀書的啊﹐我的科目競逐很大的啊﹐我如果因為這樣無法畢業﹐誰可憐我﹖
我那時沒講出自己想法﹐就只是用腳投票﹐離開這些我覺得無法明白我的朋友們。
當一個滿廿一歲的成年人﹐已經懂得自理﹐卻遭人當是黃毛小子﹐其實就是龍應台文章描述的價值拔河﹐龍應台當然希望保持亞洲價值裡面人倫的親密﹐她也同樣尊重歐洲價值裡面尊重獨立個體的部份﹐但要人真正認同大家是在平等的地位上做人倫親密的交往﹐絕對不容易。我對父母是希望他們不要事事插手干預過問﹐接納信任我是可以處理我自己的事情﹐take responsibility﹐而同時我仍然願意盡子女責任供養照顧他們。
但父母總覺得他們不事事插手干預過問﹐他們就失去了家長的威儀和尊嚴﹐好像一句話﹕children are to be seen and not to be listened to 一樣。
我很早﹐或者是太早 embrace 了西方的自由主義精神和尊重個體的文化﹐得來是父母對我的不滿。但回想﹐有時候﹐如果要在自由自主和得到家人接受之間選擇﹐我可能仍然選擇自由自主。
這裡是龍應台文章一處精彩的部份﹕
菲力普是主角﹐他是龍應台的兒子﹐龍應台描述菲力普在十五歲時候對她分享怎樣發現亞洲人是用輩份看他的﹐簡單講﹐當一個人在長輩面前﹐他忽然就變了沒有姓名的透明人了﹕
有一天,一群朋友剛離開,他(菲力普)說,「媽,你有沒有注意到一個你的華人朋友的特徵?」我說沒有。
他說,「就是,當他們要問我什麼問題的時候,他們的眼睛是看著你的,而且,就站在我面前,卻用第三人稱『他』來稱呼我。」
嗄?
我其實沒聽懂他的意思,但是我們接著做了一次實驗。就是觀察下一次朋友來的時候所做的舉動。結果是這樣的:
教授甲進來,我介紹:「這是中文系甲教授,這是我的兒子菲力普。」
他們握手。然後甲教授對著我問:「好俊的孩子。他會說中文嗎?」(貓按﹕不看菲力普﹐叫菲力普做『他』﹐然後要母親代言)
我說,「會,說得不錯。」
甲教授問,「他幾歲?」眼睛看著我。(貓按﹕看也不看菲力普)
我說,「十五。」
甲教說,「他讀幾年級呢?」眼睛看著我。(貓按﹕看也不看菲力普﹐要母親代言)
我說,「你問他吧。」甲教授這才轉過去看菲力普。(貓按﹕龍應台嘗試要教授直接和菲力普說話)
但是沒說幾句,又轉回來了,「他懂幾國語言啊?」(貓按﹕失敗﹐教授看菲力普是沒有身分,沒有聲音,不是他講話的對象。)
菲力普在一旁用偷笑的眼神瞅著我。
。。。。。
十六歲的菲力普,在我們做過多次的實驗後,曾經下過這樣的觀察歸納,他說:「媽,我覺得,差別在於,歐洲人是看年齡的,譬如在德國學校裡,你只要滿十四歲了,老師便要用『您』來稱呼學生。但是中國人看的不是年齡而是輩份,不管你幾歲,只要你站在你媽或爸身邊,你就是『小孩』,你就沒有身分,沒有聲音,不是他講話的對象。所以他才會眼睛盯著你的媽或爸發問,由『大人』來為你代言。」
菲力普做這歸納的時候,安德烈,我這有名的社會觀察家,真的傻了。
最後﹐文章以安德烈俏皮的信回覆﹕著名搖滾樂手鮑布迪倫〔Bob Dylan〕和母親一起用餐時候的尷尬(Dylan 母親直把已經年過半百的 Bob Dylan 當是黃毛小子)﹐然後說﹕MM﹐你覺得好過了點嘛﹖
德國總理默克爾叫中共黨官羞愧
這道新聞大概不會有多少人留意﹐就是德國總理默克爾訪華﹐她八月廿九日離開﹐沒有為德國簽署了什麼合約或者新協定。
一般講﹐西方元首或者政要訪問中國﹐離不開貿易﹐一些國家政要也會對中國政府提出人權問題﹐或者會在清華、北大演講﹐加最近中國產品質量問題﹐不過這次德國總理默克爾女士卻製造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震撼﹐發生的處境和地方是大家都沒有預計到的。
認識本國所謂「國情」﹐都知道國家重視體面排場﹐地方要有政勣工程﹐有地標﹐官員幹部公費吃喝旅遊之極盡奢華﹐一年公款吃喝達到六千億﹐而且地方飯店必須招待週到、所謂「高規格的禮遇」﹐稍微有點點怠慢﹐負責接待的地方官員必定麻煩不已。
而黨官訪問必定被大量隨從包圍﹐一定高調、黨報必定報導這些官員發表什麼「重要講話」、「視察什麼」等等﹐而如果在北京﹐真正的百姓是不可能接近黨官的﹐接近的都是預先安排的。
但默克爾短短的訪問的舉動﹐卻令見慣中國幹部黨官財大氣粗的人民耳目一新。
默克爾不住原本為她安排的面積四百多平方米、四萬多元人民幣一夜的總統套房,她認為這個安排過於奢華,卻要住面積僅總統套房面積六分之一(約七十平方米)、一千七百多元人民幣一夜(價格相差二十多倍)的普通豪華套房。這種平實、樸素的作風,馬上令南京人留下深刻印象。
第二天早上,中方原本安排德國官員到專門招待貴賓的行政樓會所用餐,但默克爾堅持跟其他住客和隨行的德國工作人員一樣,到七樓的西餐廳吃自助早餐。用餐時,默克爾又拒絕服務員的服務,自己和其他人一樣排隊到餐檯取食物,自己切法式長條麵包。這頓早餐,默克爾吃了煎蛋、芝士餅、西瓜﹐和一般百姓一樣﹐但其中早餐一樣食物﹐一片麥包卻引來中國網民熱烈討論。原來在在默克爾取燕麥麵包時,發生了一個小插曲﹕她不小心把一片麵包碰落到了地上。即使是一般客人,酒店的服務員也會趕上前去把麵包撿起來,請客人另拿一塊,但是默克爾總理卻本能的彎腰撿起掉在地上的那片麵包,放進了自己的餐盤。
她這個不經意動作在她來說自然不過﹐她本來就很平民化,在德國平時就經常到超級市場購物,跟其他「師奶」(大嬸)一樣乖乖的排隊,絕對沒甚麼特權。
中國人民見慣官員處處濫用特權、財大氣粗、頤氣指使、公費吃喝奢華浪費、當自己土皇帝般﹐當這位德國堂堂一個總理這故事被中國傳媒報導出來,立即在網上被廣為傳頌,中國網民自然少不了叫好,不過如果看網民對她行為的「批評」﹐就更加佩服國內網民枴灣罵人的功夫﹕
「想不到德國已淪落到這個地步了」
「我已經瞧不起德國人,窮樣,改天我到德國去教教他們怎麼過好日子。東西不選好的,只選最貴的,甚麼鑽石瑪腦全給我鑲上,廁所馬桶要純金的……」
「某市長看著市中心廣場不順眼,下令推倒重來,『兩個億,小菜一碟!』」
「丟人哪,連我們的村幹部都不會這樣……!」
「村長也比她牛十倍。」
「可見西方社會正處在水深火熱中,那比得上天朝和諧盛世?」
「以鋪張浪費為榮,以勤儉節約為恥。這足以證明咱河蟹(普通話「和諧」同音)社會要比『萬惡』的資本主義社會好五倍。」
「這麼小氣?為甚麼不學我天朝,戴上幾塊表,榮上幾個恥?」
「貪官們看到這些消息,更加堅定了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念。中國特色的社會制度才是他們的天堂!」
「中国有中国的国情,浪费当然也是中国的国情之一啦,尤其是公款吃喝,可以在客人面前摆阔,可以在客人面前扮豪放,扮潇洒。面子重要呀!这个面子当然也是中国的最大国情之一啦。如果捡起掉到地上的面包来吃,那多丢脸呀!」
從這些反話就可以看見中國民眾對中國官僚舖張浪費、濫用特權、財大氣粗、頤氣指使的作風非常不滿。在中國人的認知中﹐當今最富裕的工業國家之一德國的總理,居然像「乞丐」那樣撿掉在地下的麵包來吃,實在超出中國人的想像極限。
連部份國內媒體都對這位雖然權重﹐但謙卑節儉的總理肅然起敬。
而中共開國近五十年﹐號稱平等﹐黨官為人民服務﹐大家講 「和諧」﹐大說這是「盛世」﹐實則中共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黨、國家、政府各級領導人,都是高踞於百姓頭上的特權階層,對百姓予取予攜﹐可以不受法律規範﹐公費違規旅遊﹐甚至像上海市黨委挪用社保基金都做得出(揭發不是因為中共要反貪腐敗﹐那只是他們內部派系爭權的結果)是家常便飯的事情。相反在德國﹐任何鋪張浪費都是不可 容忍的,都可視為腐敗,德國總理也不能夠例外。
默克爾這些自然流露的行為令中國人反思﹐西方制度和中國今日制度有什麼分別﹐為何他們能﹐中國現在還在打擊貪污腐化的泥沼裡面打滾﹖
默克爾對東道主作有一句話大家都要記住:「沒有人能把自己的權力置於別人之上。」中共官員正是制度容許了他們把自己的權力置於別人之上﹐他們才可以厚顏無恥的貪污腐化。
以下是不同媒體的報導﹕
大紀元日報轉載亞洲日報報導有關默克爾的震撼
中央台網頁報導默克爾檢回麵包的事件
德國總理默克爾親自到超市購物的報導
台灣大紀元綜合報導
國內媒體對默克爾的謙卑、隨和、低調、節儉都表示讚嘆的報導﹕
來論選登:默克爾撿面包吃讓人汗顏
人民網﹕德國女總理為什麼不住“總統套房”?
濟南時報:德國女總理的節儉“細節”讓誰汗顏
默克爾簡歷(維基百科)
蘋果日報﹕孔捷生雜文:鄰家阿嬸默克爾
蘋論:最有權力女人的謙卑(李怡)
一般講﹐西方元首或者政要訪問中國﹐離不開貿易﹐一些國家政要也會對中國政府提出人權問題﹐或者會在清華、北大演講﹐加最近中國產品質量問題﹐不過這次德國總理默克爾女士卻製造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震撼﹐發生的處境和地方是大家都沒有預計到的。
認識本國所謂「國情」﹐都知道國家重視體面排場﹐地方要有政勣工程﹐有地標﹐官員幹部公費吃喝旅遊之極盡奢華﹐一年公款吃喝達到六千億﹐而且地方飯店必須招待週到、所謂「高規格的禮遇」﹐稍微有點點怠慢﹐負責接待的地方官員必定麻煩不已。
而黨官訪問必定被大量隨從包圍﹐一定高調、黨報必定報導這些官員發表什麼「重要講話」、「視察什麼」等等﹐而如果在北京﹐真正的百姓是不可能接近黨官的﹐接近的都是預先安排的。
但默克爾短短的訪問的舉動﹐卻令見慣中國幹部黨官財大氣粗的人民耳目一新。
默克爾不住原本為她安排的面積四百多平方米、四萬多元人民幣一夜的總統套房,她認為這個安排過於奢華,卻要住面積僅總統套房面積六分之一(約七十平方米)、一千七百多元人民幣一夜(價格相差二十多倍)的普通豪華套房。這種平實、樸素的作風,馬上令南京人留下深刻印象。
第二天早上,中方原本安排德國官員到專門招待貴賓的行政樓會所用餐,但默克爾堅持跟其他住客和隨行的德國工作人員一樣,到七樓的西餐廳吃自助早餐。用餐時,默克爾又拒絕服務員的服務,自己和其他人一樣排隊到餐檯取食物,自己切法式長條麵包。這頓早餐,默克爾吃了煎蛋、芝士餅、西瓜﹐和一般百姓一樣﹐但其中早餐一樣食物﹐一片麥包卻引來中國網民熱烈討論。原來在在默克爾取燕麥麵包時,發生了一個小插曲﹕她不小心把一片麵包碰落到了地上。即使是一般客人,酒店的服務員也會趕上前去把麵包撿起來,請客人另拿一塊,但是默克爾總理卻本能的彎腰撿起掉在地上的那片麵包,放進了自己的餐盤。
她這個不經意動作在她來說自然不過﹐她本來就很平民化,在德國平時就經常到超級市場購物,跟其他「師奶」(大嬸)一樣乖乖的排隊,絕對沒甚麼特權。
中國人民見慣官員處處濫用特權、財大氣粗、頤氣指使、公費吃喝奢華浪費、當自己土皇帝般﹐當這位德國堂堂一個總理這故事被中國傳媒報導出來,立即在網上被廣為傳頌,中國網民自然少不了叫好,不過如果看網民對她行為的「批評」﹐就更加佩服國內網民枴灣罵人的功夫﹕
「想不到德國已淪落到這個地步了」
「我已經瞧不起德國人,窮樣,改天我到德國去教教他們怎麼過好日子。東西不選好的,只選最貴的,甚麼鑽石瑪腦全給我鑲上,廁所馬桶要純金的……」
「某市長看著市中心廣場不順眼,下令推倒重來,『兩個億,小菜一碟!』」
「丟人哪,連我們的村幹部都不會這樣……!」
「村長也比她牛十倍。」
「可見西方社會正處在水深火熱中,那比得上天朝和諧盛世?」
「以鋪張浪費為榮,以勤儉節約為恥。這足以證明咱河蟹(普通話「和諧」同音)社會要比『萬惡』的資本主義社會好五倍。」
「這麼小氣?為甚麼不學我天朝,戴上幾塊表,榮上幾個恥?」
「貪官們看到這些消息,更加堅定了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念。中國特色的社會制度才是他們的天堂!」
「中国有中国的国情,浪费当然也是中国的国情之一啦,尤其是公款吃喝,可以在客人面前摆阔,可以在客人面前扮豪放,扮潇洒。面子重要呀!这个面子当然也是中国的最大国情之一啦。如果捡起掉到地上的面包来吃,那多丢脸呀!」
從這些反話就可以看見中國民眾對中國官僚舖張浪費、濫用特權、財大氣粗、頤氣指使的作風非常不滿。在中國人的認知中﹐當今最富裕的工業國家之一德國的總理,居然像「乞丐」那樣撿掉在地下的麵包來吃,實在超出中國人的想像極限。
連部份國內媒體都對這位雖然權重﹐但謙卑節儉的總理肅然起敬。
而中共開國近五十年﹐號稱平等﹐黨官為人民服務﹐大家講 「和諧」﹐大說這是「盛世」﹐實則中共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黨、國家、政府各級領導人,都是高踞於百姓頭上的特權階層,對百姓予取予攜﹐可以不受法律規範﹐公費違規旅遊﹐甚至像上海市黨委挪用社保基金都做得出(揭發不是因為中共要反貪腐敗﹐那只是他們內部派系爭權的結果)是家常便飯的事情。相反在德國﹐任何鋪張浪費都是不可 容忍的,都可視為腐敗,德國總理也不能夠例外。
默克爾這些自然流露的行為令中國人反思﹐西方制度和中國今日制度有什麼分別﹐為何他們能﹐中國現在還在打擊貪污腐化的泥沼裡面打滾﹖
默克爾對東道主作有一句話大家都要記住:「沒有人能把自己的權力置於別人之上。」中共官員正是制度容許了他們把自己的權力置於別人之上﹐他們才可以厚顏無恥的貪污腐化。
以下是不同媒體的報導﹕
大紀元日報轉載亞洲日報報導有關默克爾的震撼
中央台網頁報導默克爾檢回麵包的事件
德國總理默克爾親自到超市購物的報導
台灣大紀元綜合報導
國內媒體對默克爾的謙卑、隨和、低調、節儉都表示讚嘆的報導﹕
來論選登:默克爾撿面包吃讓人汗顏
人民網﹕德國女總理為什麼不住“總統套房”?
濟南時報:德國女總理的節儉“細節”讓誰汗顏
默克爾簡歷(維基百科)
蘋果日報﹕孔捷生雜文:鄰家阿嬸默克爾
蘋論:最有權力女人的謙卑(李怡)
Monday, September 10, 2007
中國內地法制顛倒混亂又一例
讀蘋果日報專欄《論盡中國》﹐你會明白為何總有一批 die hard haters of China﹐即一班香港人永遠都不接納自己是中國人﹐寧可下一世投胎做外國人。
昨日(九月十日)《論盡中國》講一個好心人在南京市看見一個婆婆摔倒﹐好心攙扶和報公安﹐反被誣蔑是他推跌婆婆。
誣蔑已經令人覺得難以置信﹐怎知法官的判決更加嚇死﹕法院的判詞指,「從常理分析」,彭宇與婆婆相撞的可能性較大,因此判決彭宇須負責四成的醫療費及堂費,合共約46萬元。
目擊證人陳先生則對鏡頭怒吼:「以後還有誰敢做好事!」
事件最恐怖就是﹐法官可以不考慮事實﹐假定沒有人「咁好死」。今日九月十一日「都市日報」提到香港人在內地遭遇侵權而內地法制薄弱的問題﹐同樣令人對中國沒有信心。
一般基督徒如果參加國內工作﹐只是片面接觸信徒﹐通常都好稱讚這些信徒愛主、熱心﹐不過要是觸及現實這些問題﹐一般人就一定避開不說。其實國內的落後、人民的貧窮和悲劇﹐法治制度混亂是其中一個原因。
良好的法治制度﹐確保有權勢或者財力的人﹐不會用他們的權力﹑財力欺壓弱勢的人﹐保持社會公平﹐但上面例子叫一個在香港享受法治的人實在不寒而慄。
有時我想﹐如果十年內中國還是這樣子﹐香港變得內地化﹐我是否應該離開呢﹖
昨日(九月十日)《論盡中國》講一個好心人在南京市看見一個婆婆摔倒﹐好心攙扶和報公安﹐反被誣蔑是他推跌婆婆。
誣蔑已經令人覺得難以置信﹐怎知法官的判決更加嚇死﹕法院的判詞指,「從常理分析」,彭宇與婆婆相撞的可能性較大,因此判決彭宇須負責四成的醫療費及堂費,合共約46萬元。
目擊證人陳先生則對鏡頭怒吼:「以後還有誰敢做好事!」
事件最恐怖就是﹐法官可以不考慮事實﹐假定沒有人「咁好死」。今日九月十一日「都市日報」提到香港人在內地遭遇侵權而內地法制薄弱的問題﹐同樣令人對中國沒有信心。
一般基督徒如果參加國內工作﹐只是片面接觸信徒﹐通常都好稱讚這些信徒愛主、熱心﹐不過要是觸及現實這些問題﹐一般人就一定避開不說。其實國內的落後、人民的貧窮和悲劇﹐法治制度混亂是其中一個原因。
良好的法治制度﹐確保有權勢或者財力的人﹐不會用他們的權力﹑財力欺壓弱勢的人﹐保持社會公平﹐但上面例子叫一個在香港享受法治的人實在不寒而慄。
有時我想﹐如果十年內中國還是這樣子﹐香港變得內地化﹐我是否應該離開呢﹖
Friday, September 07, 2007
盲信基督徒種種因由、現象
舊文一篇﹕盲信基督徒種種因由、現象
網上的基督徒﹐越來越反智﹐與我寫這文章時候比較﹐是半點進步都沒有。
在任何討論區分享,辯論,有一類基督徒是很普遍的。我姑且稱呼他們是 Bible Chrisians。
寫這篇文章之目的,是要探討一些現象,就是部份信徒如何誤解了「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或者抽空、脫離現實的去「高舉聖經」、「以聖經為依歸」,或者漠視基督信仰的歷史向度(dimension)、理性向度 (dimension),完全不理會聖經的多向度特性(multi-dimension),而單單看一個向度,聖經變得平面化,或者把聖經瘦化成為一個像字典的書,A節經文這樣子解、B節經文那樣子解釋,好像小學生讀中文一樣,往往忽略基督教信仰很多概念不是單把新約舊約裡十節八節的經文抄出來、做一個串珠才有的,其中考慮猶太人、希臘人、羅馬人獨特文化、哲學、思考方式 和宗教文化更加影響基督教信仰很多觀念的形成。
當然,他們對二千年來基督教發展、宗派源流,恐怕也是一知半解。
盲目膜拜聖經
有些人是看來出口成文,他們很容易就將新約舊約裡十節八節的經文引用,愈多愈好,在搜尋器(SEARCH ENGINE)、電子聖經容易獲得的年代,他們很容易就使出這個把戲。他們為求說得頭頭是道,好像甚麼問題都可以解決到、找到難以反駮的聖經立場,就把一大堆聖經經文引出,但是通常都沒有關注裡面意思的差異、背景的影響。
如果他能成功地為一個題目做一個串珠練習、找到足夠數量經文,他們就相信自己可以振振有詞地堅稱他說的某觀點就是聖經的立場。
而且,他們認為,總之聖經明文上有論及的事,方可以成立,沒有論及的,要不是信徒不須視之為重要,就是「不合乎」聖經真理。聽來似有道理,但實在荒謬不已。真正尊重聖經的人,應該要知道聖經所要講的精義,細心查考不同解釋、背景,並且相信接受,持之以恆,而不是在於串珠練習中能否找到足夠數量的經文來判定某個立場是否合乎聖經。說穿了,這只是顯淺的邏輯謬誤。
有更多的信徒是盲目引用,根本只是在一節經文裡面找到幾個字和自己的見解有些少關係,就不假思索地引用。甚至自己加了一些聖經經文字句裡面沒有包含的意思﹔或者另外一個極端,產生和基督教重要的概念矛盾的結論。
一百多年前,美國奴隸制度存廢的爭論,可以是這個例子的反面教材。按聖經統計,正面肯定奴隸制度而不反對者,是絕對多數,而明明反對奴隸制度的經文是完全找不到的,除了指責奴隸的主人惡待為奴者。
照著盲目膜拜聖經者的方法,他們就可以振振有詞地堅稱奴隸制度是聖經的立場,因為有足夠數量的經文。這種理解聖經的態度,往往忽略很多基督教信仰重要的觀念、價值,而這些觀念、價值絕對不是可以直接從經文發現,必須再提昇層次理解。
奴隸制度所以不合乎基督教信仰,因為所有人都是上帝創造的,都有上帝的形象,同時所有人都是墮落的,在上帝面前同樣是罪人,需要拯救。但是奴隸制度是把部份人視作貨物、財產,被人擁有,隨意處理。這樣的制度明明是把人的尊嚴侮辱,並且違反基督教人愛人如己的戒命。
這些人甚至會認為,我們若在聖經明文(必須強調是「明文」)裡找不到清楚直接的指示說,例如說應該反對奴隸知道,而「不幸地」還在聖經裡發現有幾節明文對奴隸制度有認許(保羅要求為奴信徒順服他們地上的主人,要逃跑的亞尼西姆回去主人腓利門那裡),奴隸制度便是聖經的立場。例如聖經也沒有明文說可以指責政府,於是信徒不但不可以理直氣壯地聲稱同指責政府是有聖經根據;如果「不幸地」還在聖經裡發現有幾節明文提過要尊重政府,批評政府的信徒就更要背負「違反聖經原則」的罪名。究竟,他們的「錯」,是錯在違反整本聖經所教導的真理,抑或錯在找不到足夠數量和清楚直接的聖經明文支持?聖經神學變成了經文明文統計學?
有些人說聖經的大原則就是「為我們的政府禱告」,理由是提前二:1-4說:「……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祂願意萬人得救, 明白真道」。然而他們卻似乎對舊約聖經的先知傳統通遍聖經的神是公義的教導(這些論點多是用來支持信徒批判政府的)視而不見。
問題可能是﹕
(一)他們不知道聖經或者其他基督教的觀念,卻又膽敢聲稱自己的結論合乎聖經原則。
(二)他們認為某些經節不夠清楚、不能既扼要又直接地講及先知傳統和神本性公義的經文,所以就乾脆當這不是聖經的教導。
(三)他們選擇漠視一些經文的同時,其實是運用了他們教會、宗派部份解釋聖經的取向,但是卻宣稱這個看法是代表所有基督教,而不容許有其他解釋,對其他宗派觀點不是無知就是指責之為「異端」。
(四)或者他們對事情早已經先入為主有一個看法,於是只要是聖經沒有明文指示的,他的看法、見解就必定「合乎聖經」。
i- share曾經有個版友因為版主刪除他的貼文,於是出文辱罵版主是「kill文狗」。過後他還振振有詞說聖經沒有明文指示他為貼出侮辱版主的文後,他向神認罪後還需要向他侮辱過的版主公開道歉。然而,得罪了人道歉,根本是連未信基督的人都知道、明白的道理,是自然不過的,他們根本無需要知道聖經、知道用那一節經文,就很自然的實行。然而這些信徒,就是偏偏要懂得找到幾節經文「明文」支持「得罪了人要道歉」,方可合法地稱之為合乎聖經。這些人甚至會認為,只要在聖經明文(必須強調是「明文」)裡找不到清楚直接的指示說「得罪了人要道歉」,他就不可以理直氣壯地聲稱這是有聖經根據的,不過卻可以理直氣壯地聲稱他「得罪了人而不道歉」就是「合乎聖經」﹗
這些人往往囿於著緊經文數量的多寡,對聖經沒有明文指示的事,又往往會不自覺地將自己的看法讀入聖經,然後聲稱這是有經文支持的「聖經」立場。
這並不是本然的問題,但卻幾乎有必然的關係。令有些人不鼓勵信徒批評社會問題、指責政府。他們持的理由,並不純粹從聖經出發,甚至還未證實這有足夠聖經根據,然而卻常常說他的立場才合乎聖經,甚至不自覺提出一些原來不是出于聖經的理由。
這種行為其實和法利賽人何其相似!耶穌指責法利賽人教導人可以指著天、地、耶路撒冷、聖殿的金子、自己的頭起誓,因為聖經只教導人指著耶和華的名起誓才需要守信用,但是其他的嘛,他們就可以逃避起誓的責任。耶穌指責法利賽人用人的傳統廢棄神的教導。
例如,我對一些堅持「人可以肯定自己是屬於神揀選得救的選民」的人表示,人的罪性、完全墮落、各方面被罪污染的本質,本來就是要人對屬靈的事情無知、無法肯定。他們的理由是我說的沒有聖經明文的支持。而他卻很肯定說聖經是明文說人可以肯定自己是屬於神揀選得救的選民,但是實際他也是把自己對於得救論的觀點套了入聖經裡面,往往就是自打嘴巴。
罐頭信仰
教會(福音派、小群教會尤甚)常常將福音信仰簡化為幾個重點告訴別人,然後叫人決志信主;在他們信主後,這些教會又將教義、聖經教訓、基督教信仰觀念簡化為幾個信仰及道德規範(如抽空地高舉唯獨聖經)教導他們,叫他們「死硬地」遵守,甚至要他們不假思索的反對和他們不同的人的意見。
為確保他們所信所守的是正確,為傳福音效率,又因救恩應該是免費送給所有人的,教會繼而教導信徒他們宣稱的幾個救恩和聖經要點就是「足夠令人明白和接受救恩、足以指引信徒過地上信仰生活、足以解釋人生一切事情」的命題真理。一些在這些要點以外、聖經沒有明文定的,是他們不需要理會、關心,甚至是應該拒絕、反對的。
結果是,他們的信仰停留在初信的要點上面,以為他已經知道基督教信仰的一切──直至他遇到人生、信仰危機,他的要點再也不能解釋他的遭遇為止。縱然他的要點信仰對很多人生際遇的回應是蒼白無力,教會──或者他自己──也不敢越雷池半步,要不住地再「站穩根基」。
於是,初中時候學的福音書查經如何解釋耶穌的比喻,到他入讀大專、踏進社會,他信仰的理解可以「完封不動」、「原地踏步」,因為他那時候學的(查經班、浸禮班),已經「足以令人明白和接受救恩、足以指引信徒過地上信仰生活、足以解釋人生一切事情」!他相信他知道的,不但足夠,而且等于全部基督教信仰教義,而且是他已經完全掌握、明白,基督教信仰的一切他已經知道了,完全是非黑即白、很簡單的道理,裡面沒有任何「不可知」的成份,沒有奧秘。於是,返得兩三年,他已經窮盡了他屬靈、信仰知識、智慧成長的可能。其他關於不同基督教宗派、天主教發展的事情,他都被封印在教會人為的「時間囊」裡面,完全沒有寸進!
然而,如果他走到外面的世界,例如一個中七生入讀大專、踏進社會,或者好像今日一樣,他進入不同基督教討論區、新聞組,和不同信徒、非信徒討論,假如他也是一個心靈思想開放、肯反思和接觸週圍的事物的人,他必然會感到迷惘、錯愕、混亂!
他發現好像他在教會裡面學到的,他一向接受、了解的信仰變得很奇怪、不適切,無論信主多久,他的「道行」面對外面的世界、非信徒、甚至不同宗派的挑戰,是完全小兒科,完全和他看到的事物差天共地。當他接觸其他宗派,才發現自己一向了解的「基督教信仰」竟然只是自己教會小傳統,和整個基督教二千年教會的傳統比較,完全是「小兒科」,甚至有信徒在部份觀點和他相反,也都是「信仰純正」的基督徒!(例如加爾文派、亞米念派的分別)
一個人隨時間成長、邁進人生不同階段,他認識的「世界」就跟著他的經驗、際遇、知識擴闊。如果他是死守教會一套「罐頭信仰」,那麼他如不是突破自己的框框,結果就會像一些新聞組裡面遇到的信徒一樣,漠視他過人對信仰的理解和現實世界生活的差距,會﹕
(一)一概敵視那些和他信仰基本要點不同的人,包括基督徒
(二)相信所有不信的、和他信仰基本要點不同的人的思想、言論、知識都是次等,甚至是錯的
(三)認為在不信的人的群體中工作、生活是受迫害
(四)所有挑戰他要點 / 理解的,是「混亂別人了對聖經的信心」
(五)甚至失去理性,把和他意見不同者妖魔化
盲目把自己教會小傳統當作代表整個基督教
這些信徒特點是,他們相信自己已經擁有絕對性正確的真理,往往就以真理擁有者自居去教導(教訓)別人。因為「罐頭信仰」的效應,他們不但誤以為一些簡單、清楚直接、扼要的要點代表了基督教,更加進而認為與這要點式信仰不符的言論,如果不是異端,就是無關重要,不是真理。也因為教會教導他們要「死硬地」遵守、拒絕一切在這些要點以外,聖經沒有明文指定的言論,相信這幾個救恩和聖經要點就是「足以令人明白和接受救恩、足以指引信徒過地上信仰生活、足以解釋人生一切事情,甚至等于基督教信仰所有真理」,他們遇到其他信仰觀點不同的人,就擺出一副真理代言人的樣子,劈頭劈腦地判斷他人。一些相信「非律化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信徒,不是對加爾文派或者亞米念派一無所知,就盲目罵「預定論」和「亞米念派」。
教會教導的就是所有真理,聖經以外的知識都是無用小學
尤有甚者,他們相信教會教導的就是所有真理,除了對於他自己聖經的理解、他教會教導的基督教信仰之外,對其他基督教宗派傳統、其他的學術知識,不但一無所知,不但拒絕承認自己無知,還大大聲話這些是人間小學,完全沒有用。自己教會小傳統就代表真理。
總之他熟讀一本聖經,遇到任何事都可以將新約舊約裡十節八節的經文引出來,不理會自己有沒有應用錯誤,不理會自己教會傳道人教導也有限制。他一概把其他學術知識藐視,甚至以自己無知、淺薄為傲,還自我安慰說「自己能在神的話語裡渡其一生,一生學效在聖經所示的模式而感有幸,不會憑自己思維、知識創造信仰」。(編按﹕在好幾個案例中,當事人甚至會搬出太4:4的「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 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來掩飾自己對世事的無知)
說穿了,他們以自己的無知、淺薄創造信仰,還用錯誤處理聖經、信仰的態度掩飾自己無知。 但是,聖經所指示的,只是信仰、得救的知識,代表人的總極關懷,但是不代表聖經沒有指示的知識是無用小學。
選擇性的對待聖經以外的知識、生活
這些一見到其他宗教有發展就非理性地謾罵,甚至誣蔑其他宗教,例如「九一一」事件發生,就把所有回教徒都打成鼓勵恐怖主義,說他們有「暗殺傳統」云云,卻漠視更多複雜的因素。或者這些信徒在不信者中工作生活,就幻想自己飽受逼迫,把人與人普通的磨擦當是迫害。例如中學生父母因為擔心他學業不想他返教會,他就以為自己受逼迫,而某些教會團契導師還推波助瀾。
有時候,當有科學理論符合聖經就得意洋洋地說聖經合乎科學,一旦有不合的就斥為大陰謀。甚至只需要提出者是基督徒,根本就不分辨真假,全盤接受,甚至不自覺把它們「加入」他的基督教信仰要點。例如,某基督徒聲稱百分之八十科學家是信有神的,這些信徒就全部接受,並且大事宣揚,當作傳福音的好資料。若有人質疑就罵人信仰有問題,卻不意識到對方不過是對資料的真實性存疑,跟信仰無關。有些甚至把「達爾文晚年信主」、「牛頓是正統的基督徒科學家」、「百分之八十科學家是信有神」差不多等同是「純正信仰」。筆者提出質疑之際,這些信徒反應很大,以為我是反對基督教,而分辨不出我是要求他們用一些資料作為傳福音材料前,應該分辨、查考。
這類態度往往為了傳福音效率之故,盲目把一些所謂符合聖經、對基督教傳福音有利,然而卻未經證實的資料照單全收。一些對這些資料不利的另外證據則往往故意漠視,甚至故意向信徒隱瞞。信徒如果有懷疑,就背負「信仰有問題」、「不熱心傳道」的罪名。
「聖靈引導、教會教導」必然和「理性、人間知識」互相排斥 / 衝突
這些信徒如果遇到人和他們信仰有分別,或者被人要求人經過思辯、理性去考慮信仰,他們的回應是﹕
「自己能在神的話語裡渡其一生,一生學效在聖經所示的模式而感有幸,自問不敢單憑自己的思維去創立自己的信仰!」
「我不需要理性、不需要人間的知識理解聖經,我只需要祈禱、信心,當聖靈打開我的心竅,我就可以進入聖經,單單看神今日此刻在這節經文要教我什麼!我要放下理性,謙卑的靠聖靈引導。」
其實原本這個是敬虔主義Pietism的傳統,其前設主要有﹕
(一)聖靈與人的理性絕對是互相排斥。如果人用理性,聖靈就不會與人同工,理性妨礙了聖靈。聖靈必須等人閉口不言、不思想,才可以對人說話、動工。人不工作,聖靈才工作。
(二)聖經既要聖靈當下啟示,才可以開啟出真理,那麼聖經本身就只是一個媒介,它既不能說自己是上帝的啟示,因此也不可以說是擁有本然、內在的神聖權威 。如果那人說自己是得聖靈感動 / 聖靈開他的心靈、使他看見聖經的亮光,就算他說的有明顯的錯謬,或者說一些聖經字句完全沒有的意思,卻因為他「得聖靈感動 / 聖靈開他的心靈、使他看見聖經的亮光」,他的解釋也不可以被質疑。而旁人也沒有其他客觀的憑證去察驗他的解釋是否真的。
對於他們而言,只有對方是「單憑自己的思維去創立自己的信仰」,而他們自己的信仰,就完全是純粹出自神,沒有丁點兒「人的思維」(無論是他 / 她自己的,或者是傳道人的,或者是所屬宗派、教會的),是最純正的。別人的理解,就是「憑人的思維」,而他自己對聖經、信仰的理解,就絲毫沒有「人的思維」。其他人不是靠祈禱、信心,所以信仰有問題。他們會把其他學術知識藐視,甚至以自己無知、淺薄為傲,還自我安慰。
這一篇文章,只是我對一些信徒的觀察,恐怕陸續有來。
而我估計沒有錯﹐在其中一個網站﹐有些信徒到達一個地步是﹕
(1) 面皮夠厚﹐可以把對方論點歪曲﹐把一個討論中的概念偷換
(2) 用聖經例子反駮通常都牛頭唔答馬嘴
(3) 駁倒後就話聖經預言左信徒會被逼迫﹐或者唔用人既知識智慧
(4) 被發現冇舉出事實或者扭曲事實﹐就話﹐是否“事實”看觀點價值取向
唉﹗﹗﹗
網上的基督徒﹐越來越反智﹐與我寫這文章時候比較﹐是半點進步都沒有。
在任何討論區分享,辯論,有一類基督徒是很普遍的。我姑且稱呼他們是 Bible Chrisians。
寫這篇文章之目的,是要探討一些現象,就是部份信徒如何誤解了「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或者抽空、脫離現實的去「高舉聖經」、「以聖經為依歸」,或者漠視基督信仰的歷史向度(dimension)、理性向度 (dimension),完全不理會聖經的多向度特性(multi-dimension),而單單看一個向度,聖經變得平面化,或者把聖經瘦化成為一個像字典的書,A節經文這樣子解、B節經文那樣子解釋,好像小學生讀中文一樣,往往忽略基督教信仰很多概念不是單把新約舊約裡十節八節的經文抄出來、做一個串珠才有的,其中考慮猶太人、希臘人、羅馬人獨特文化、哲學、思考方式 和宗教文化更加影響基督教信仰很多觀念的形成。
當然,他們對二千年來基督教發展、宗派源流,恐怕也是一知半解。
盲目膜拜聖經
有些人是看來出口成文,他們很容易就將新約舊約裡十節八節的經文引用,愈多愈好,在搜尋器(SEARCH ENGINE)、電子聖經容易獲得的年代,他們很容易就使出這個把戲。他們為求說得頭頭是道,好像甚麼問題都可以解決到、找到難以反駮的聖經立場,就把一大堆聖經經文引出,但是通常都沒有關注裡面意思的差異、背景的影響。
如果他能成功地為一個題目做一個串珠練習、找到足夠數量經文,他們就相信自己可以振振有詞地堅稱他說的某觀點就是聖經的立場。
而且,他們認為,總之聖經明文上有論及的事,方可以成立,沒有論及的,要不是信徒不須視之為重要,就是「不合乎」聖經真理。聽來似有道理,但實在荒謬不已。真正尊重聖經的人,應該要知道聖經所要講的精義,細心查考不同解釋、背景,並且相信接受,持之以恆,而不是在於串珠練習中能否找到足夠數量的經文來判定某個立場是否合乎聖經。說穿了,這只是顯淺的邏輯謬誤。
有更多的信徒是盲目引用,根本只是在一節經文裡面找到幾個字和自己的見解有些少關係,就不假思索地引用。甚至自己加了一些聖經經文字句裡面沒有包含的意思﹔或者另外一個極端,產生和基督教重要的概念矛盾的結論。
一百多年前,美國奴隸制度存廢的爭論,可以是這個例子的反面教材。按聖經統計,正面肯定奴隸制度而不反對者,是絕對多數,而明明反對奴隸制度的經文是完全找不到的,除了指責奴隸的主人惡待為奴者。
照著盲目膜拜聖經者的方法,他們就可以振振有詞地堅稱奴隸制度是聖經的立場,因為有足夠數量的經文。這種理解聖經的態度,往往忽略很多基督教信仰重要的觀念、價值,而這些觀念、價值絕對不是可以直接從經文發現,必須再提昇層次理解。
奴隸制度所以不合乎基督教信仰,因為所有人都是上帝創造的,都有上帝的形象,同時所有人都是墮落的,在上帝面前同樣是罪人,需要拯救。但是奴隸制度是把部份人視作貨物、財產,被人擁有,隨意處理。這樣的制度明明是把人的尊嚴侮辱,並且違反基督教人愛人如己的戒命。
這些人甚至會認為,我們若在聖經明文(必須強調是「明文」)裡找不到清楚直接的指示說,例如說應該反對奴隸知道,而「不幸地」還在聖經裡發現有幾節明文對奴隸制度有認許(保羅要求為奴信徒順服他們地上的主人,要逃跑的亞尼西姆回去主人腓利門那裡),奴隸制度便是聖經的立場。例如聖經也沒有明文說可以指責政府,於是信徒不但不可以理直氣壯地聲稱同指責政府是有聖經根據;如果「不幸地」還在聖經裡發現有幾節明文提過要尊重政府,批評政府的信徒就更要背負「違反聖經原則」的罪名。究竟,他們的「錯」,是錯在違反整本聖經所教導的真理,抑或錯在找不到足夠數量和清楚直接的聖經明文支持?聖經神學變成了經文明文統計學?
有些人說聖經的大原則就是「為我們的政府禱告」,理由是提前二:1-4說:「……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祂願意萬人得救, 明白真道」。然而他們卻似乎對舊約聖經的先知傳統通遍聖經的神是公義的教導(這些論點多是用來支持信徒批判政府的)視而不見。
問題可能是﹕
(一)他們不知道聖經或者其他基督教的觀念,卻又膽敢聲稱自己的結論合乎聖經原則。
(二)他們認為某些經節不夠清楚、不能既扼要又直接地講及先知傳統和神本性公義的經文,所以就乾脆當這不是聖經的教導。
(三)他們選擇漠視一些經文的同時,其實是運用了他們教會、宗派部份解釋聖經的取向,但是卻宣稱這個看法是代表所有基督教,而不容許有其他解釋,對其他宗派觀點不是無知就是指責之為「異端」。
(四)或者他們對事情早已經先入為主有一個看法,於是只要是聖經沒有明文指示的,他的看法、見解就必定「合乎聖經」。
i- share曾經有個版友因為版主刪除他的貼文,於是出文辱罵版主是「kill文狗」。過後他還振振有詞說聖經沒有明文指示他為貼出侮辱版主的文後,他向神認罪後還需要向他侮辱過的版主公開道歉。然而,得罪了人道歉,根本是連未信基督的人都知道、明白的道理,是自然不過的,他們根本無需要知道聖經、知道用那一節經文,就很自然的實行。然而這些信徒,就是偏偏要懂得找到幾節經文「明文」支持「得罪了人要道歉」,方可合法地稱之為合乎聖經。這些人甚至會認為,只要在聖經明文(必須強調是「明文」)裡找不到清楚直接的指示說「得罪了人要道歉」,他就不可以理直氣壯地聲稱這是有聖經根據的,不過卻可以理直氣壯地聲稱他「得罪了人而不道歉」就是「合乎聖經」﹗
這些人往往囿於著緊經文數量的多寡,對聖經沒有明文指示的事,又往往會不自覺地將自己的看法讀入聖經,然後聲稱這是有經文支持的「聖經」立場。
這並不是本然的問題,但卻幾乎有必然的關係。令有些人不鼓勵信徒批評社會問題、指責政府。他們持的理由,並不純粹從聖經出發,甚至還未證實這有足夠聖經根據,然而卻常常說他的立場才合乎聖經,甚至不自覺提出一些原來不是出于聖經的理由。
這種行為其實和法利賽人何其相似!耶穌指責法利賽人教導人可以指著天、地、耶路撒冷、聖殿的金子、自己的頭起誓,因為聖經只教導人指著耶和華的名起誓才需要守信用,但是其他的嘛,他們就可以逃避起誓的責任。耶穌指責法利賽人用人的傳統廢棄神的教導。
例如,我對一些堅持「人可以肯定自己是屬於神揀選得救的選民」的人表示,人的罪性、完全墮落、各方面被罪污染的本質,本來就是要人對屬靈的事情無知、無法肯定。他們的理由是我說的沒有聖經明文的支持。而他卻很肯定說聖經是明文說人可以肯定自己是屬於神揀選得救的選民,但是實際他也是把自己對於得救論的觀點套了入聖經裡面,往往就是自打嘴巴。
罐頭信仰
教會(福音派、小群教會尤甚)常常將福音信仰簡化為幾個重點告訴別人,然後叫人決志信主;在他們信主後,這些教會又將教義、聖經教訓、基督教信仰觀念簡化為幾個信仰及道德規範(如抽空地高舉唯獨聖經)教導他們,叫他們「死硬地」遵守,甚至要他們不假思索的反對和他們不同的人的意見。
為確保他們所信所守的是正確,為傳福音效率,又因救恩應該是免費送給所有人的,教會繼而教導信徒他們宣稱的幾個救恩和聖經要點就是「足夠令人明白和接受救恩、足以指引信徒過地上信仰生活、足以解釋人生一切事情」的命題真理。一些在這些要點以外、聖經沒有明文定的,是他們不需要理會、關心,甚至是應該拒絕、反對的。
結果是,他們的信仰停留在初信的要點上面,以為他已經知道基督教信仰的一切──直至他遇到人生、信仰危機,他的要點再也不能解釋他的遭遇為止。縱然他的要點信仰對很多人生際遇的回應是蒼白無力,教會──或者他自己──也不敢越雷池半步,要不住地再「站穩根基」。
於是,初中時候學的福音書查經如何解釋耶穌的比喻,到他入讀大專、踏進社會,他信仰的理解可以「完封不動」、「原地踏步」,因為他那時候學的(查經班、浸禮班),已經「足以令人明白和接受救恩、足以指引信徒過地上信仰生活、足以解釋人生一切事情」!他相信他知道的,不但足夠,而且等于全部基督教信仰教義,而且是他已經完全掌握、明白,基督教信仰的一切他已經知道了,完全是非黑即白、很簡單的道理,裡面沒有任何「不可知」的成份,沒有奧秘。於是,返得兩三年,他已經窮盡了他屬靈、信仰知識、智慧成長的可能。其他關於不同基督教宗派、天主教發展的事情,他都被封印在教會人為的「時間囊」裡面,完全沒有寸進!
然而,如果他走到外面的世界,例如一個中七生入讀大專、踏進社會,或者好像今日一樣,他進入不同基督教討論區、新聞組,和不同信徒、非信徒討論,假如他也是一個心靈思想開放、肯反思和接觸週圍的事物的人,他必然會感到迷惘、錯愕、混亂!
他發現好像他在教會裡面學到的,他一向接受、了解的信仰變得很奇怪、不適切,無論信主多久,他的「道行」面對外面的世界、非信徒、甚至不同宗派的挑戰,是完全小兒科,完全和他看到的事物差天共地。當他接觸其他宗派,才發現自己一向了解的「基督教信仰」竟然只是自己教會小傳統,和整個基督教二千年教會的傳統比較,完全是「小兒科」,甚至有信徒在部份觀點和他相反,也都是「信仰純正」的基督徒!(例如加爾文派、亞米念派的分別)
一個人隨時間成長、邁進人生不同階段,他認識的「世界」就跟著他的經驗、際遇、知識擴闊。如果他是死守教會一套「罐頭信仰」,那麼他如不是突破自己的框框,結果就會像一些新聞組裡面遇到的信徒一樣,漠視他過人對信仰的理解和現實世界生活的差距,會﹕
(一)一概敵視那些和他信仰基本要點不同的人,包括基督徒
(二)相信所有不信的、和他信仰基本要點不同的人的思想、言論、知識都是次等,甚至是錯的
(三)認為在不信的人的群體中工作、生活是受迫害
(四)所有挑戰他要點 / 理解的,是「混亂別人了對聖經的信心」
(五)甚至失去理性,把和他意見不同者妖魔化
盲目把自己教會小傳統當作代表整個基督教
這些信徒特點是,他們相信自己已經擁有絕對性正確的真理,往往就以真理擁有者自居去教導(教訓)別人。因為「罐頭信仰」的效應,他們不但誤以為一些簡單、清楚直接、扼要的要點代表了基督教,更加進而認為與這要點式信仰不符的言論,如果不是異端,就是無關重要,不是真理。也因為教會教導他們要「死硬地」遵守、拒絕一切在這些要點以外,聖經沒有明文指定的言論,相信這幾個救恩和聖經要點就是「足以令人明白和接受救恩、足以指引信徒過地上信仰生活、足以解釋人生一切事情,甚至等于基督教信仰所有真理」,他們遇到其他信仰觀點不同的人,就擺出一副真理代言人的樣子,劈頭劈腦地判斷他人。一些相信「非律化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信徒,不是對加爾文派或者亞米念派一無所知,就盲目罵「預定論」和「亞米念派」。
教會教導的就是所有真理,聖經以外的知識都是無用小學
尤有甚者,他們相信教會教導的就是所有真理,除了對於他自己聖經的理解、他教會教導的基督教信仰之外,對其他基督教宗派傳統、其他的學術知識,不但一無所知,不但拒絕承認自己無知,還大大聲話這些是人間小學,完全沒有用。自己教會小傳統就代表真理。
總之他熟讀一本聖經,遇到任何事都可以將新約舊約裡十節八節的經文引出來,不理會自己有沒有應用錯誤,不理會自己教會傳道人教導也有限制。他一概把其他學術知識藐視,甚至以自己無知、淺薄為傲,還自我安慰說「自己能在神的話語裡渡其一生,一生學效在聖經所示的模式而感有幸,不會憑自己思維、知識創造信仰」。(編按﹕在好幾個案例中,當事人甚至會搬出太4:4的「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 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來掩飾自己對世事的無知)
說穿了,他們以自己的無知、淺薄創造信仰,還用錯誤處理聖經、信仰的態度掩飾自己無知。 但是,聖經所指示的,只是信仰、得救的知識,代表人的總極關懷,但是不代表聖經沒有指示的知識是無用小學。
選擇性的對待聖經以外的知識、生活
這些一見到其他宗教有發展就非理性地謾罵,甚至誣蔑其他宗教,例如「九一一」事件發生,就把所有回教徒都打成鼓勵恐怖主義,說他們有「暗殺傳統」云云,卻漠視更多複雜的因素。或者這些信徒在不信者中工作生活,就幻想自己飽受逼迫,把人與人普通的磨擦當是迫害。例如中學生父母因為擔心他學業不想他返教會,他就以為自己受逼迫,而某些教會團契導師還推波助瀾。
有時候,當有科學理論符合聖經就得意洋洋地說聖經合乎科學,一旦有不合的就斥為大陰謀。甚至只需要提出者是基督徒,根本就不分辨真假,全盤接受,甚至不自覺把它們「加入」他的基督教信仰要點。例如,某基督徒聲稱百分之八十科學家是信有神的,這些信徒就全部接受,並且大事宣揚,當作傳福音的好資料。若有人質疑就罵人信仰有問題,卻不意識到對方不過是對資料的真實性存疑,跟信仰無關。有些甚至把「達爾文晚年信主」、「牛頓是正統的基督徒科學家」、「百分之八十科學家是信有神」差不多等同是「純正信仰」。筆者提出質疑之際,這些信徒反應很大,以為我是反對基督教,而分辨不出我是要求他們用一些資料作為傳福音材料前,應該分辨、查考。
這類態度往往為了傳福音效率之故,盲目把一些所謂符合聖經、對基督教傳福音有利,然而卻未經證實的資料照單全收。一些對這些資料不利的另外證據則往往故意漠視,甚至故意向信徒隱瞞。信徒如果有懷疑,就背負「信仰有問題」、「不熱心傳道」的罪名。
「聖靈引導、教會教導」必然和「理性、人間知識」互相排斥 / 衝突
這些信徒如果遇到人和他們信仰有分別,或者被人要求人經過思辯、理性去考慮信仰,他們的回應是﹕
「自己能在神的話語裡渡其一生,一生學效在聖經所示的模式而感有幸,自問不敢單憑自己的思維去創立自己的信仰!」
「我不需要理性、不需要人間的知識理解聖經,我只需要祈禱、信心,當聖靈打開我的心竅,我就可以進入聖經,單單看神今日此刻在這節經文要教我什麼!我要放下理性,謙卑的靠聖靈引導。」
其實原本這個是敬虔主義Pietism的傳統,其前設主要有﹕
(一)聖靈與人的理性絕對是互相排斥。如果人用理性,聖靈就不會與人同工,理性妨礙了聖靈。聖靈必須等人閉口不言、不思想,才可以對人說話、動工。人不工作,聖靈才工作。
(二)聖經既要聖靈當下啟示,才可以開啟出真理,那麼聖經本身就只是一個媒介,它既不能說自己是上帝的啟示,因此也不可以說是擁有本然、內在的神聖權威 。如果那人說自己是得聖靈感動 / 聖靈開他的心靈、使他看見聖經的亮光,就算他說的有明顯的錯謬,或者說一些聖經字句完全沒有的意思,卻因為他「得聖靈感動 / 聖靈開他的心靈、使他看見聖經的亮光」,他的解釋也不可以被質疑。而旁人也沒有其他客觀的憑證去察驗他的解釋是否真的。
對於他們而言,只有對方是「單憑自己的思維去創立自己的信仰」,而他們自己的信仰,就完全是純粹出自神,沒有丁點兒「人的思維」(無論是他 / 她自己的,或者是傳道人的,或者是所屬宗派、教會的),是最純正的。別人的理解,就是「憑人的思維」,而他自己對聖經、信仰的理解,就絲毫沒有「人的思維」。其他人不是靠祈禱、信心,所以信仰有問題。他們會把其他學術知識藐視,甚至以自己無知、淺薄為傲,還自我安慰。
這一篇文章,只是我對一些信徒的觀察,恐怕陸續有來。
而我估計沒有錯﹐在其中一個網站﹐有些信徒到達一個地步是﹕
(1) 面皮夠厚﹐可以把對方論點歪曲﹐把一個討論中的概念偷換
(2) 用聖經例子反駮通常都牛頭唔答馬嘴
(3) 駁倒後就話聖經預言左信徒會被逼迫﹐或者唔用人既知識智慧
(4) 被發現冇舉出事實或者扭曲事實﹐就話﹐是否“事實”看觀點價值取向
唉﹗﹗﹗
識得笑嗎﹖
今期亞洲版【讀者文摘】以幽默笑話為主題﹐我當然先睹為快。唔知點解﹐外國人的笑話永遠好到肉﹐好抵死有趣﹐漫畫尤其扼要中的﹐例如 Far Side那些。當然亞洲人都唔錯﹐不過文化上唔多推崇講笑話﹐近年香港台灣等都開始有出色作品﹐例如香港的尊子﹑馬龍等﹐但缺少了英語世界那種抵死和什麼都可以得罪。
希望有一天內地可以拿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現任領導人開玩笑﹐那代表我們也懂得寬容﹐可以 lighten up。
【讀者文摘】報導﹐加州理工學院和史丹福大學發現﹐看笑話是一個要腦袋活躍的工作﹐首先左腦閱讀文字和圖像笑話的原信息﹐接受了信息﹐左腦把信息解出它的表面意思﹐不過笑話一般都是顛覆了常規的﹐所謂 incongruity﹐左腦不去處理這些偏離常規的信息﹐右腦就來接手﹐當右腦沒有常規約束下發現了笑話裡面的意思﹐大腦就發出「獎勵」信息﹐即分泌出多巴氨﹐一種叫人感受愉快情緒的化學物質﹐然後人就會發笑了。
例如這段笑話﹕
What do you call a lawyer with IQ of 10 ? A lawyer.
What do you call a lawyer with IQ of 15 ? Your honor.
聽講基督教出版社 Zondervan 都有一本有關講道的書﹐其中一章就係點利用幽默笑話去令講道更加活龍活現﹐因為笑話需要腦部大量運動﹐接收的信息遠比平鋪直敘豐富﹐是一個很大的 mental exercise﹐可以鍛煉到人的直覺 (intuition)﹐而因為當中引發愉快的經驗﹐﹐所以通過笑話收到的信息特別深刻。
最普遍的笑話一定是拿日常中最嚴肅的題目或者行業來玩的﹐一來這些題目或者行業叫人緊張﹐人實在需要鬆弛一下﹐而來笑話一定帶出人性中的缺點﹐叫人共鳴﹐或者說中了人心目中的話。
另外一個笑話的 form﹐就是單格漫畫﹐漫畫信息豐富﹐加一句 punch line﹐就已經足以令人發笑﹐有些漫畫更加可以超越文化隔閡﹐例如 Far Side﹐馬來亞漫畫家 Lat﹐香港的尊子。
我今日就把一些卡通連接放上 BLOG
這些漫畫你們覺得過癮嗎﹖

我知你對住你外母好慘﹐我講過你知啦﹐我係可以驅魔趕鬼﹐但「外母」呢樣野唔係鬼來既bor

你 check 真D 好 bor 。真係淨係將頭髮寫上號碼﹖(太十30﹐英文聖經 - And even the very hairs of your head are all numbered )

噓﹗天堂黃牛飛兩張﹐好抵o架。

要律師﹖大把啦呢度。
希望有一天內地可以拿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現任領導人開玩笑﹐那代表我們也懂得寬容﹐可以 lighten up。
【讀者文摘】報導﹐加州理工學院和史丹福大學發現﹐看笑話是一個要腦袋活躍的工作﹐首先左腦閱讀文字和圖像笑話的原信息﹐接受了信息﹐左腦把信息解出它的表面意思﹐不過笑話一般都是顛覆了常規的﹐所謂 incongruity﹐左腦不去處理這些偏離常規的信息﹐右腦就來接手﹐當右腦沒有常規約束下發現了笑話裡面的意思﹐大腦就發出「獎勵」信息﹐即分泌出多巴氨﹐一種叫人感受愉快情緒的化學物質﹐然後人就會發笑了。
例如這段笑話﹕
What do you call a lawyer with IQ of 10 ? A lawyer.
What do you call a lawyer with IQ of 15 ? Your honor.
聽講基督教出版社 Zondervan 都有一本有關講道的書﹐其中一章就係點利用幽默笑話去令講道更加活龍活現﹐因為笑話需要腦部大量運動﹐接收的信息遠比平鋪直敘豐富﹐是一個很大的 mental exercise﹐可以鍛煉到人的直覺 (intuition)﹐而因為當中引發愉快的經驗﹐﹐所以通過笑話收到的信息特別深刻。
最普遍的笑話一定是拿日常中最嚴肅的題目或者行業來玩的﹐一來這些題目或者行業叫人緊張﹐人實在需要鬆弛一下﹐而來笑話一定帶出人性中的缺點﹐叫人共鳴﹐或者說中了人心目中的話。
另外一個笑話的 form﹐就是單格漫畫﹐漫畫信息豐富﹐加一句 punch line﹐就已經足以令人發笑﹐有些漫畫更加可以超越文化隔閡﹐例如 Far Side﹐馬來亞漫畫家 Lat﹐香港的尊子。
我今日就把一些卡通連接放上 BLOG
這些漫畫你們覺得過癮嗎﹖

我知你對住你外母好慘﹐我講過你知啦﹐我係可以驅魔趕鬼﹐但「外母」呢樣野唔係鬼來既bor

你 check 真D 好 bor 。真係淨係將頭髮寫上號碼﹖(太十30﹐英文聖經 - And even the very hairs of your head are all numbered )

噓﹗天堂黃牛飛兩張﹐好抵o架。

要律師﹖大把啦呢度。
Thursday, September 06, 2007
Pavarotti - Nessun Dorma
真是巧合。當我這段時間被Paul Potts 迷住﹐當年曾經叫 Paul 唱歌給他聽的男高音歌王 Pavarotti 今日 (九月六日)辭世。
大概一個時代結束﹐另外一個時代開始了。
僅貼出 Pavarotti 所唱的 Nessun Dorma 作為對這位一代男高音致敬。
Tuesday, September 04, 2007
手機業務員Paul Potts以歌劇登場影片 - 中文字幕版
中文字幕
Paul Potts 的歌唱技巧當然不是毫無瑕疵﹐但可能就是他那個平凡甚至是像醜小鴨的長相﹐大家對他驚為天人。
網上這個 BLOG 朱學恆的路西法地獄 的介紹真的值得看﹐題目是﹕寧鳴而生,不默而死,杜鵑啼血的最後一擊……
當時 Paul 的打扮加他平庸的長相﹐真的叫在場的評判 Simon 和 Piers 不敢恭維。他只穿了套五百多港元的大平賣西裝﹐衣不稱身之餘﹐連衣領也沒有弄好﹐歪歪斜斜的。他之前去理髮﹐髮型師用又用錯了髮膠要他看起來好像有點禿頭﹐深深的眼袋﹐還有他不敢露齒而笑﹐因為他那派牙齒也很不整齊。而參賽者的編號條子就貼在一邊﹐樣子真的 unpresentable 到無以復加。上台之前﹐評判叮走幾個爛得可怕的表演者﹐心情真的好不了去那裡。
當女主持人問 Paul 上來表演什麼﹐Paul 一回答 opera﹐Piers Morgan 馬上就表露出不屑的神色﹐他在決賽那天也坦白說他一聽就說﹕歌劇﹖講笑咩﹗但評判卻給 Paul 一次機會﹐就姑且看看這位樣子猥瑣、肥胖、頂著一頭傻傻髮型的Paul Potts上台。Simon 說﹐I am ready when you are ready。Paul 一臉羞怯﹐點頭示意工作人員按下音樂的播放鈕,「杜蘭朵公主」中的「公主徹夜未眠」前奏播出,三位評審面面相覷,露出沒有任何期待的表情﹐觀眾也好像好冷漠﹐但你可以看到 Paul 那一刻好像進入了忘我狀態﹐專注在歌曲裡面。我這個是一位博客熬夜做的翻譯版﹐連字幕。
大家可以看到﹐評判到觀眾﹐原本冷漠﹐到一唱出「公主徹夜未眠」人人都熟識的那段著名的樂句﹐已經有人歡呼﹐女主持 Amanda 最後也感動到落淚。Amanda 在片尾說﹐this is a frog that will turn into a prince.
Britian's Got Talents BGT 最刻薄那個評判Simon Cowell 初初邊聽邊咬筆﹐最後卻說﹕this is absolutely fantastic ! 我始終最喜歡聽和看 Paul Potts 就是這次﹐要知道什麼叫大放異彩﹖看這個。
大家如今再次翻看﹐歌曲 Nessum Dorma 最後一句 All‚alba vincero!Vincero! Vincero! 從Paul Potts 的口裡面唱出來﹐就好像他給自己說一個預言一樣 (歌詞意思正是﹕屆時我將會贏!我將會贏!我將會贏!) 命運的奇妙難以相信﹐不是嗎﹖
Nessun Dorma - 背景和另外的版本
在英國版本的「殘酷一叮」一炮而紅的 Paul Potts ﹐初賽唱的曲子就是普契尼的著名歌劇「杜蘭朵」中不朽的詠嘆調「公主徹夜未眠」(或譯作無人能睡)。香港都曾經演出過歌劇「杜蘭朵」。如果要欣賞這首曲子最好先了解這部歌劇是裡面的故事,知道故事之後再配合來聽,這歌曲聽來才最動人。
這部歌劇是描述一位中國清朝公主杜蘭朵(咪駮古﹗鬼佬寫中國背景故事﹐當然有些東西不太中國﹐不過沒有關係),因為得知前朝公主遠嫁異國的悲慘遭遇而對異國王子心懷怨恨,於是她要任何前來求婚的王子都必須解開她出的三道謎語,若解不開就要被處死。無數王子無法解答她的謎語﹐都成了亡魂(歌劇開頭就是擺出幾條道具屍體)。某日一位流亡王子卡拉富看見她的美貌,深深為公主吸引而決心應試,他不顧其他人勸阻,憑他聰明一一解開了三道謎題,公主驚懼,不想太為難公主的卡拉富王子於是就對公主說只要她能說出他的名字,他就願意赴死。當晚公主下令全城的人不准睡,必須查出王子的名字才行,然後王子便唱出這首詠嘆調。
在1990年義大利世界杯,三大男高音杜鳴高、巴筏洛提和卡拉羅斯前所未有的聯合演唱這首名曲,此後這首名曲就為廣大群眾所熟知。
多數 貼了Paul Potts BGT 片段的Blog﹐ 都同時POST了巴筏洛提的版本﹐不過我個人覺得巴筏洛提聲音圓滑之餘卻少了一個英偉王子的年青活力和熱情和挺拔﹐這裡有一個版本﹐來自的地方你想也想不到 -- 阿爾巴尼亞﹐名字叫 Saimir Pirgu。網上還有巴筏洛提﹑Andrea Bocelii﹑Russel Watson 的版本。
以下是歌詞﹕
Cosi comanda Turandot:
Questa notte nessun dorma in Pekino!
Nessun dorma! Nessun dorma!
Nessun dorma! Nessun dorma!
Tu pure, o Principessa,
Nella tua fredda stanza
guardi le stelle che tremano
d‚amore e di speranza!
Ma il mio mistero e chiuso in me,
il nome mio nessun sapra!
No, no, sulla tua bocca lo diro,
quando la luce splendera!
Ed il mio bacio sciogliera
il silenzio che ti fa mia!
ll nome suo nessun sapra
E noi dovrem, ahime! Morir! Morir!
Dilegua, o notte! Tramontate, stelle!
Tramontate, stelle! All‚alba vincero!
Vincero! Vincero!
旁白:
杜蘭朵公主下了命令:
今晚北京城無人能睡!
眾人齊唱:
無人能睡!無人能睡!
卡拉富:
無人能睡!無人能睡!
妳也是...噢!公主
在妳純白無瑕的房裡
妳顫抖地以愛和希望仰望著星星
但我的秘密隱藏在我身上
無人知曉我的名
噢,不!當天空破曉時
我將在妳的唇上揭露
我的親吻將擊退沈默
使妳屬於我
眾人:
無人知曉他的名
我們將會死去,哎呀!死去....
卡拉富:
離開吧,噢!夜晚,星辰也將沈沒
星辰也將沈沒,屆時我將會贏!
我將會贏!我將會贏!
BGT FINAL -Paul Potts high quality video/sound
天使一樣的歌聲﹐原來是一個平常的手提電話推銷員﹐從小給同輩欺負﹐只有他唱歌時候才開心。評判初見毫不看好﹐到得到冠軍﹐評判和觀眾都給他歌聲感動。不明白歌詞也會感動。
Paul 唱的就是 Puccini 浦契尼的歌劇杜蘭朵的著名詠嘆調。和他初賽穿一道普通西裝﹐領呔也不結﹐這次穿了套醒目的禮服﹐結了蝴蝶呔。
Monday, September 03, 2007
根本不是殉道﹗
南韓泉水教會一行廿三人往阿富汗進行志願工作和傳福音﹐被塔利班分子綁架﹐兩人被殺﹐另外廿一人有兩人首先獲釋﹐最後十九人折騰了六星期總算平安回國。
泉水教會要面對國內人民的責難。因為除了他們自己犧牲兩人外﹐南韓為了營救他們﹐打破了不和恐怖分子談判的慣例﹐而且還答應了很多條件﹕
一﹕南韓今年內撤出派駐在阿富汗境內的南韓軍隊
二﹕八月底以前撤出在阿富汗境內的南韓民間人士
三﹕不允許南韓基督教傳教團體前往阿富汗
據聞南韓還支付了2000萬美元(約1.56億港元)贖金。
塔利班聲稱這次是成功的綁架﹐達到了他們的要求﹐也同時獲得錢來添置武器、更新通訊設備及購買汽車以發動更多自殺襲擊。」。
南韓為了支持美國反恐﹐雖然先前伊拉克有南韓人被殺﹐也繼續支持﹐但這次美國半點表示也沒有﹐也拒絕要求阿富汗當局釋放塔利班囚犯﹐結果南韓要破壞國際一般原則。這樣一來﹐日後塔利班將來採用更多綁架人質手段來達到目的。而塔利班游擊隊得到甜頭﹐其他西方國家人員更加惶惶不可終日。
南韓泉水教會其實是知道南韓當局極力勸住人民別去﹐他們完全低估了行動的危險性﹐不但自己教會送了兩條人命﹐而且害得南韓政府為了他們要損害了政府聲譽。
這一行廿三人大概是以為去了短時間後可以回國﹐開見證會﹐分享會等﹐料想不到要屈辱地回來。他們這麼輕率魯莽的行為害了自己﹐也害了南韓教會。
泉水教會要面對國內人民的責難。因為除了他們自己犧牲兩人外﹐南韓為了營救他們﹐打破了不和恐怖分子談判的慣例﹐而且還答應了很多條件﹕
一﹕南韓今年內撤出派駐在阿富汗境內的南韓軍隊
二﹕八月底以前撤出在阿富汗境內的南韓民間人士
三﹕不允許南韓基督教傳教團體前往阿富汗
據聞南韓還支付了2000萬美元(約1.56億港元)贖金。
塔利班聲稱這次是成功的綁架﹐達到了他們的要求﹐也同時獲得錢來添置武器、更新通訊設備及購買汽車以發動更多自殺襲擊。」。
南韓為了支持美國反恐﹐雖然先前伊拉克有南韓人被殺﹐也繼續支持﹐但這次美國半點表示也沒有﹐也拒絕要求阿富汗當局釋放塔利班囚犯﹐結果南韓要破壞國際一般原則。這樣一來﹐日後塔利班將來採用更多綁架人質手段來達到目的。而塔利班游擊隊得到甜頭﹐其他西方國家人員更加惶惶不可終日。
南韓泉水教會其實是知道南韓當局極力勸住人民別去﹐他們完全低估了行動的危險性﹐不但自己教會送了兩條人命﹐而且害得南韓政府為了他們要損害了政府聲譽。
這一行廿三人大概是以為去了短時間後可以回國﹐開見證會﹐分享會等﹐料想不到要屈辱地回來。他們這麼輕率魯莽的行為害了自己﹐也害了南韓教會。
Friday, August 31, 2007
轉貼﹕搞運動,還可以說道理的麼?by 張國棟
十五年前,與一些信徒創立某大專團契,需要草擬會章。雖有別的會章參考,我卻苦思良久。幾乎任何基督教組織都說要榮耀神、傳福音,但實踐這宗旨的具體目標卻可以南轅北轍。從兩大校園團體的迥異手法就可見一斑。且說堂會,即使以「教會」自居,即使同屬一宗派,辦教會手法卻有分別。又以蒙召作傳道讀神學為例,蒙召了,要裝備,那麼多神學院,應選哪一間?當有人問:「你為甚麼選這一間,不是有些較便宜的麼?」他若回答:「因為我蒙召了,要受神學訓練,好好裝備自己,請你奉獻金錢支持我」,這是答非所問。正確回答應該要說出這一間有甚麼特別,例如:「雖然學費較貴,但是只有這一間才有我需要的某類神學訓練。」一個支持某理念的理由,與一個支持實踐該理念的具體行動的理由,是兩碼子事。
現在,莫明奇妙的是,這兩年的反同性戀反SODO行動裡,人們總是把這兩類理由混淆。二○○五年的社關,行動大過天,人們最關注的是行動和果效,即使背後有很多思想問題未搞清楚,也會作出一次又一次的動員呼籲。政府擱置SODO後,勝的勝,敗的敗,各陣營繼續沒有對話,仍是在打「你寫一篇我就寫一篇來駁你」的意氣爭奪戰,令人失望。既然沒有人談,我便說一些。
(本文寫於六月,不知道八月有〈倫常理性〉專欄對SODO及反同性戀運動作回顧。但暫時未看到有甚麼需要大幅修改之處。關啟文博士的〈反性傾向歧視立法運動的回顧〉〔第九八九期〕,只由教會與政府及社會的關係著手談,雖有短短幾句承認打敗仗,但卻沒有觸碰本文要說的──即使在基督教〔福音派〕內部來看,也是一個失敗。)
反SODO運動很理性嗎?
早前拙文〈忽然社關〉(第九五七期)和〈的確忽然社關〉(網站時代講場,○六年一月十一日)已提到,反SODO不應被說成大眾信徒的共識,一萬個簽名相比廿二萬定期參與崇拜的人數,實在太少,而辯才之不平衡分佈亦令人覺得理性背後並不理性,本篇的主題是,這運動背後沒有很多理性。
如本文第一段所說的,有很多人反SODO時提出的理由,只能用來反對同性戀的理由,卻不能用來反對SODO。他們反SODO的時候只會說:「因為我們基督徒反對同性戀,不容妥協!」各位撫心自問,這是否當天最常用的理由?套用上述讀神學的例子那話句,這根本就是答非所問(或作:理由仍然不足)。即使是那些走在前線的筆戰主將們,在這方面都是很隨便的,例子俯首即是,各位可自行翻查。梁家麟院長也曾批評這種錯誤,雖然他沒有指明是在批評誰:「我先跟你說原則,原則愈大愈好,愈大則愈能得到廣泛認同,待原則達致共識以後,我則說我所提的實踐是達致原則精神的唯一途徑,反對此實踐即反對已確立的原則。」(第九六三期)
那麼,一些真正可以用來反對SODO的理由會是怎樣的呢?可以是,我們已沒有別的政策方案可以支持、訂立SODO的後果對整個社會都很不利、支持SODO的人權理由不成立、教會很害怕開了缺口無休止地被檢控等等。留意,這都是針對立法,而不是針對同性戀。最佳說明例子是吳敏倫也反對SODO,這是反SODO前線人士愛用的理由之一。不想教會被檢控聽來頗自私,那麼可想想前三類理由。有關第一類,究竟是不是所有別的選擇都已肯定是行不通?似乎沒有甚麼人認真地論證過。至於第二、三類,若各位還記得,這是那些前線反SODO人士常用的(雖然他們同時會夾雜一些「基督徒要反對同性戀」的錯誤理由)。第二類犯了拙文〈教會知識傳承〉下篇(第九七四期)所說的思考盲點。諷刺的是,當他們否認有白色恐怖時,卻會用拙文主張的高度懷疑主義觀點來自辯,又一次,辯才不平衡分佈。第三類惹來很多基督徒──包括神學院講師──的不滿。他們質疑,即使在法律或別的學科上證明到某政策為不好又如何,這是基督教的理由麼?
我無意暗示因此反SODO是錯誤,只是,當年議論紛紛時,有很多人反SODO的理由是不當的。因此我亦無興趣走到最尖端,討論反SODO陣營裡最有力的論點,因為那些根本不是很多信徒明白、接受和以之作為行動基礎的論點。記得某講座的講員說:理性的問題,找某教授就可以了。這或許反映了很多人的心態:只要知道有學者會自動請纓去做擋箭牌就夠了(既是自動請纓的,又何必常在別人面前叫苦?不論有心或無意,當聽梁院長談世貿反對者時對我們的提醒:有些人公開苦情可會是政治表演),有了這個學術的心理寄託,他們才懶得理會他們是否明白和願意接受那些理由。撫心自問,同一番理由,若沒有學者出來推廣和堅持,還有多少人認為那些是很有力的理由,以致堅定地聯署登報發表聲明?假如理由的強弱竟是建基於這些考慮,這可能又反映出這運動有很多非理性。誠然,拔苗不能助長。
我知道我是教會,但我不知道你是誰
不獨反省不足,有人更繼續深化某些錯誤思想,用來攻擊別的信徒。任何回顧若不談這個,都是不公允的。最明顯的例子是斷背預警大行動和黃國堯牧師懷疑因言論受罪。現只談前者。斷背預警大行動雖然不是反SODO,但與同性戀有關,錯誤同出一轍,就是用「反對同性戀」為理由,公開譴責電影《斷背山》,並且向任何對《斷背山》表示有點欣賞的人士(包括《時代論壇》社長)大興問罪之師(參拙文〈相煎何太急?〉論壇網站時代講場,○六年四月六日)。為甚麼反對同性戀的理由,可以自動「過戶」用來反對信徒對該電影有欣賞之處,並且可以用來支持那個「你要反省你想與教會保持甚麼關係」的言論?若讀者來到這裡感到迷惘,可以回想上文第二段所引梁院長的話,或回想讀神學的例子:你不把你選擇某神學院的理由告訴我,卻強逼我支持你,甚至說我不支持你就是違背聖經教訓,你還拿起刑杖準備要肅清門戶,請留意,錯的是你,不是我!
這個把自己的具體行動議程視為教會唯一合法議程的態度,是危險的。可惜某些人士對此警覺性很低。例如:「《時代論壇》應重視批評的聲音,從中反思和認清情況。若一些批評反映教會與《時代論壇》一貫互相信任的關係已出現裂痕,單單譴責這些批評是不足的」(九七六期,〈開放與認同〉)。問題是,為甚麼某些教牧和信徒的話就代表教會,而別的教牧和信徒就不代表教會,或不是教會裡重要的一員?為何不是那些不滿《時代論壇》的教牧要反思自己與教會的關係?不質疑這個前提,談「反思」是無意義的。打從七十年代的大專基督徒「滋擾」開始,這類言論不絕於耳,彷彿有些人接受不到原來教會從來不是如此單一,惟有運用權力硬把自己不喜歡的意見說成反建制、非主流,甚至最嚴重的,不屬教會。
總結
搞運動,從來都不可能理性,因為要鼓動民情,因為推動者總不會覺得自己有時間停下來慢慢說,心理上多是處於惶恐和狂躁的狀態,並且咀邊常掛著「我是理性的」。但既要回顧,就讓我們公允地回顧,一些不成理由的東西,不可以任由它們變成理由。本文提出兩個檢討:當我們提出理由支持某具體行動時,那些理由不可只能支持一些不具體的理念;並且,我們要謹慎,不要自視為「教會」而判別人不是「教會」。
(寄自美國。作者網址:http://www.christianroundtable.org/forum)
時代論壇眾議園第九九二期.二OO六年九月三日
現在,莫明奇妙的是,這兩年的反同性戀反SODO行動裡,人們總是把這兩類理由混淆。二○○五年的社關,行動大過天,人們最關注的是行動和果效,即使背後有很多思想問題未搞清楚,也會作出一次又一次的動員呼籲。政府擱置SODO後,勝的勝,敗的敗,各陣營繼續沒有對話,仍是在打「你寫一篇我就寫一篇來駁你」的意氣爭奪戰,令人失望。既然沒有人談,我便說一些。
(本文寫於六月,不知道八月有〈倫常理性〉專欄對SODO及反同性戀運動作回顧。但暫時未看到有甚麼需要大幅修改之處。關啟文博士的〈反性傾向歧視立法運動的回顧〉〔第九八九期〕,只由教會與政府及社會的關係著手談,雖有短短幾句承認打敗仗,但卻沒有觸碰本文要說的──即使在基督教〔福音派〕內部來看,也是一個失敗。)
反SODO運動很理性嗎?
早前拙文〈忽然社關〉(第九五七期)和〈的確忽然社關〉(網站時代講場,○六年一月十一日)已提到,反SODO不應被說成大眾信徒的共識,一萬個簽名相比廿二萬定期參與崇拜的人數,實在太少,而辯才之不平衡分佈亦令人覺得理性背後並不理性,本篇的主題是,這運動背後沒有很多理性。
如本文第一段所說的,有很多人反SODO時提出的理由,只能用來反對同性戀的理由,卻不能用來反對SODO。他們反SODO的時候只會說:「因為我們基督徒反對同性戀,不容妥協!」各位撫心自問,這是否當天最常用的理由?套用上述讀神學的例子那話句,這根本就是答非所問(或作:理由仍然不足)。即使是那些走在前線的筆戰主將們,在這方面都是很隨便的,例子俯首即是,各位可自行翻查。梁家麟院長也曾批評這種錯誤,雖然他沒有指明是在批評誰:「我先跟你說原則,原則愈大愈好,愈大則愈能得到廣泛認同,待原則達致共識以後,我則說我所提的實踐是達致原則精神的唯一途徑,反對此實踐即反對已確立的原則。」(第九六三期)
那麼,一些真正可以用來反對SODO的理由會是怎樣的呢?可以是,我們已沒有別的政策方案可以支持、訂立SODO的後果對整個社會都很不利、支持SODO的人權理由不成立、教會很害怕開了缺口無休止地被檢控等等。留意,這都是針對立法,而不是針對同性戀。最佳說明例子是吳敏倫也反對SODO,這是反SODO前線人士愛用的理由之一。不想教會被檢控聽來頗自私,那麼可想想前三類理由。有關第一類,究竟是不是所有別的選擇都已肯定是行不通?似乎沒有甚麼人認真地論證過。至於第二、三類,若各位還記得,這是那些前線反SODO人士常用的(雖然他們同時會夾雜一些「基督徒要反對同性戀」的錯誤理由)。第二類犯了拙文〈教會知識傳承〉下篇(第九七四期)所說的思考盲點。諷刺的是,當他們否認有白色恐怖時,卻會用拙文主張的高度懷疑主義觀點來自辯,又一次,辯才不平衡分佈。第三類惹來很多基督徒──包括神學院講師──的不滿。他們質疑,即使在法律或別的學科上證明到某政策為不好又如何,這是基督教的理由麼?
我無意暗示因此反SODO是錯誤,只是,當年議論紛紛時,有很多人反SODO的理由是不當的。因此我亦無興趣走到最尖端,討論反SODO陣營裡最有力的論點,因為那些根本不是很多信徒明白、接受和以之作為行動基礎的論點。記得某講座的講員說:理性的問題,找某教授就可以了。這或許反映了很多人的心態:只要知道有學者會自動請纓去做擋箭牌就夠了(既是自動請纓的,又何必常在別人面前叫苦?不論有心或無意,當聽梁院長談世貿反對者時對我們的提醒:有些人公開苦情可會是政治表演),有了這個學術的心理寄託,他們才懶得理會他們是否明白和願意接受那些理由。撫心自問,同一番理由,若沒有學者出來推廣和堅持,還有多少人認為那些是很有力的理由,以致堅定地聯署登報發表聲明?假如理由的強弱竟是建基於這些考慮,這可能又反映出這運動有很多非理性。誠然,拔苗不能助長。
我知道我是教會,但我不知道你是誰
不獨反省不足,有人更繼續深化某些錯誤思想,用來攻擊別的信徒。任何回顧若不談這個,都是不公允的。最明顯的例子是斷背預警大行動和黃國堯牧師懷疑因言論受罪。現只談前者。斷背預警大行動雖然不是反SODO,但與同性戀有關,錯誤同出一轍,就是用「反對同性戀」為理由,公開譴責電影《斷背山》,並且向任何對《斷背山》表示有點欣賞的人士(包括《時代論壇》社長)大興問罪之師(參拙文〈相煎何太急?〉論壇網站時代講場,○六年四月六日)。為甚麼反對同性戀的理由,可以自動「過戶」用來反對信徒對該電影有欣賞之處,並且可以用來支持那個「你要反省你想與教會保持甚麼關係」的言論?若讀者來到這裡感到迷惘,可以回想上文第二段所引梁院長的話,或回想讀神學的例子:你不把你選擇某神學院的理由告訴我,卻強逼我支持你,甚至說我不支持你就是違背聖經教訓,你還拿起刑杖準備要肅清門戶,請留意,錯的是你,不是我!
這個把自己的具體行動議程視為教會唯一合法議程的態度,是危險的。可惜某些人士對此警覺性很低。例如:「《時代論壇》應重視批評的聲音,從中反思和認清情況。若一些批評反映教會與《時代論壇》一貫互相信任的關係已出現裂痕,單單譴責這些批評是不足的」(九七六期,〈開放與認同〉)。問題是,為甚麼某些教牧和信徒的話就代表教會,而別的教牧和信徒就不代表教會,或不是教會裡重要的一員?為何不是那些不滿《時代論壇》的教牧要反思自己與教會的關係?不質疑這個前提,談「反思」是無意義的。打從七十年代的大專基督徒「滋擾」開始,這類言論不絕於耳,彷彿有些人接受不到原來教會從來不是如此單一,惟有運用權力硬把自己不喜歡的意見說成反建制、非主流,甚至最嚴重的,不屬教會。
總結
搞運動,從來都不可能理性,因為要鼓動民情,因為推動者總不會覺得自己有時間停下來慢慢說,心理上多是處於惶恐和狂躁的狀態,並且咀邊常掛著「我是理性的」。但既要回顧,就讓我們公允地回顧,一些不成理由的東西,不可以任由它們變成理由。本文提出兩個檢討:當我們提出理由支持某具體行動時,那些理由不可只能支持一些不具體的理念;並且,我們要謹慎,不要自視為「教會」而判別人不是「教會」。
(寄自美國。作者網址:http://www.christianroundtable.org/forum)
時代論壇眾議園第九九二期.二OO六年九月三日
Tuesday, August 28, 2007
試論「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謬誤之一
我知道有個別牧者甚至教會都認為﹐如果不相信「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是屬於異端。
對於這一點我不能說我不感到震驚。其實查攷一般基督教教義發展參考書﹐要確定什麼教派屬於異端﹐基本上是集中在幾個重要核心信仰﹐而「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不是其中之一。
決定一個教派的信仰是否正統基督教教義﹐基本上是根據以下幾點﹕
(一)神論﹕即創造主﹐救贖主和審判的主的角色﹐聖父﹐聖子﹐聖靈三未一體的教義
(二)基督論﹕基督的位格﹐神性﹐子的關係﹐復活等
(三)聖靈論﹕聖靈的位格﹐神性﹐與父和子的關係﹐聖靈工作
(四)救贖論﹕人為何需要救恩﹐如何得救稱義﹐但有關細節論述﹐例如原罪﹐處理行為和信心的關係和救恩如何保存﹐是否唯獨因信稱義等就不屬於核心信仰
(五)末日論﹕即人類歷史達到終結﹐神審判人﹐那些滅亡﹐那些最後進入永生永遠與神同在
基本上﹐以上幾方面的教義在都扼要地在幾大信經裡面說明了﹕
(一)使徒信經
(二)尼西亞信經
(三)亞他那修信經
(四)迦克墩信經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或者具體點﹐得救了的人會否失去救恩﹐連加爾文派人士都承認﹐在約翰加爾文之前是沒有人提及過的。聖奧古斯丁討論救恩會否失去時候Treatise on the Gift of Perseverance﹐作出以下驚人之語﹕人可以經歷神給予的成義的恩典﹐卻仍然有機會最終失落﹐也有人可以稱義而因為不在神揀選中而失落﹔人也無法知道自己是否屬於被神揀選之列。
假如「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是如那些人講是那麼清晰的教導﹐為何基督教歷史千多年都沒有人講﹐直到加爾文忽然「靈機一動」﹖
原來翻查古教父的著作﹐他們早已經討論過並且結論道﹕ it was possible for a genuine believer to reject God and wind up eternally separated from God in hell (一個真正信基督耶穌的人也會有拒絕神而最後與神隔絕﹑落地獄的可能)。
在去探討「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謬誤之前﹐恐防有人指控我的論據沒有聖經根據﹐我首先列出證明信徒有可能失去救恩的經文﹐為數也不少﹐而且毫不含糊﹕
出埃及記卅二33﹕
谁得罪我,我就从我的册上塗抹谁的名。
詩篇六十九28
愿他们在生命册上被涂抹,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
歷代志上廿八9﹕
我兒所羅門哪、你當認識上主你父的 神、誠心樂意地事奉他.因為他鑒察眾人的心、知道一切心思意念.你若尋求他、他必使你尋見.你若離棄他、他必永遠丟棄你。
歷代志下十五2﹕
他出來迎接亞撒、對他說、亞撒和猶大便雅憫眾人哪、要聽我說、你們若順從上主、上主必與你們同在.你們若尋求他、就必尋見.你們若離棄他、他必離棄你們。
以西結書卅三12﹕
人子阿、你要對本國的人民說、義人的義、在犯罪之日不能救他.至於惡人的惡、在他轉離惡行之日也不能使 他傾倒.義人在犯罪之日也不能因他的義存活。
馬太福音十22﹕
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馬太福音七19﹕
凡是不結好果子的樹,就被砍下來,丟在火中。
路加福音九62﹕
耶穌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 神的國。
約翰福音十五1-2﹐4﹐6
我是真葡萄樹、我父是栽培的人。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凡結果子的、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
你們要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你們裡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常在我裡面、也是這樣……人若不常在我裡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
羅馬書十一章17-24
若有幾根枝子被折下來、你這野橄欖得接在其中、一同得著橄欖根的肥汁.你就不可向舊枝子誇口、若是誇口、當知道不是你托著根、乃是根托著你。你若說、那枝子被折下來、是特為叫我接上。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而且他們若不是長久不信、仍要被接上.因為 神能夠把他們從新接上。你是從那天生的野橄欖上砍下來的、尚且逆著性得接在好橄欖上、何況這本樹的枝子、要接在本樹上呢。
林前十五2
你们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传给你们的,就必因这福音得救。
提摩太後書二12﹕
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我們若不認他、他也必不認我們.
希伯來書三14
我们若将起初确实的信心坚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份了。
希伯來書六4-11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 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 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 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就如一塊田地、 喫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 神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親愛的弟兄們、我們雖是這樣說、卻深信你們的行為強過這些、而且近乎得救。因為 神並非不公義、竟忘記你們所作的工、和你們為他名所顯的愛心、就是先前伺候聖徒、如今還是伺候。 我們願你們各人都顯出這樣的殷勤、使你們有滿足的指望、一直到底。
(如果說近乎得救﹐就代表他們未得救了)
希伯來書十26-29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 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 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何況人踐踏 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
彼得後書二20-21
倘若他們因認識主救主耶穌基督、得以脫離世上的污穢、後來又在其中被纏住制伏、他們末後的景況、就比先 前更不好了。他們曉得義路、竟背棄了傳給他們的聖命、倒不如不曉得為妙。
啟示錄三2-5
你要儆醒、堅固那剩下將要衰微的.〔衰微原文作死〕因我見你的行為、在我 神面前、沒有一樣是完全的。 所以要回想你是怎樣領受、怎樣聽見的.又要遵守、並要悔改。若不儆醒、我必臨到你那裡如同賊一樣.我幾時臨到、你也決不能知道。然而在撒狄你還有幾名是未曾污穢自己衣服的.他們要穿白衣與我同行.因為他們是配得過的。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
這些經文都是明顯反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聖經經文﹐而且清楚顯示得到救恩也會因為某些原因﹐神會收回的。而救恩不是一開始所謂決志相信耶穌基督就完成的﹐多處經文都顯示信需要持守才可以得救。
下篇會討論那些支持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經文有什麼漏洞。
對於這一點我不能說我不感到震驚。其實查攷一般基督教教義發展參考書﹐要確定什麼教派屬於異端﹐基本上是集中在幾個重要核心信仰﹐而「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不是其中之一。
決定一個教派的信仰是否正統基督教教義﹐基本上是根據以下幾點﹕
(一)神論﹕即創造主﹐救贖主和審判的主的角色﹐聖父﹐聖子﹐聖靈三未一體的教義
(二)基督論﹕基督的位格﹐神性﹐子的關係﹐復活等
(三)聖靈論﹕聖靈的位格﹐神性﹐與父和子的關係﹐聖靈工作
(四)救贖論﹕人為何需要救恩﹐如何得救稱義﹐但有關細節論述﹐例如原罪﹐處理行為和信心的關係和救恩如何保存﹐是否唯獨因信稱義等就不屬於核心信仰
(五)末日論﹕即人類歷史達到終結﹐神審判人﹐那些滅亡﹐那些最後進入永生永遠與神同在
基本上﹐以上幾方面的教義在都扼要地在幾大信經裡面說明了﹕
(一)使徒信經
(二)尼西亞信經
(三)亞他那修信經
(四)迦克墩信經
「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或者具體點﹐得救了的人會否失去救恩﹐連加爾文派人士都承認﹐在約翰加爾文之前是沒有人提及過的。聖奧古斯丁討論救恩會否失去時候Treatise on the Gift of Perseverance﹐作出以下驚人之語﹕人可以經歷神給予的成義的恩典﹐卻仍然有機會最終失落﹐也有人可以稱義而因為不在神揀選中而失落﹔人也無法知道自己是否屬於被神揀選之列。
假如「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是如那些人講是那麼清晰的教導﹐為何基督教歷史千多年都沒有人講﹐直到加爾文忽然「靈機一動」﹖
原來翻查古教父的著作﹐他們早已經討論過並且結論道﹕ it was possible for a genuine believer to reject God and wind up eternally separated from God in hell (一個真正信基督耶穌的人也會有拒絕神而最後與神隔絕﹑落地獄的可能)。
在去探討「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謬誤之前﹐恐防有人指控我的論據沒有聖經根據﹐我首先列出證明信徒有可能失去救恩的經文﹐為數也不少﹐而且毫不含糊﹕
出埃及記卅二33﹕
谁得罪我,我就从我的册上塗抹谁的名。
詩篇六十九28
愿他们在生命册上被涂抹,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
歷代志上廿八9﹕
我兒所羅門哪、你當認識上主你父的 神、誠心樂意地事奉他.因為他鑒察眾人的心、知道一切心思意念.你若尋求他、他必使你尋見.你若離棄他、他必永遠丟棄你。
歷代志下十五2﹕
他出來迎接亞撒、對他說、亞撒和猶大便雅憫眾人哪、要聽我說、你們若順從上主、上主必與你們同在.你們若尋求他、就必尋見.你們若離棄他、他必離棄你們。
以西結書卅三12﹕
人子阿、你要對本國的人民說、義人的義、在犯罪之日不能救他.至於惡人的惡、在他轉離惡行之日也不能使 他傾倒.義人在犯罪之日也不能因他的義存活。
馬太福音十22﹕
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馬太福音七19﹕
凡是不結好果子的樹,就被砍下來,丟在火中。
路加福音九62﹕
耶穌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 神的國。
約翰福音十五1-2﹐4﹐6
我是真葡萄樹、我父是栽培的人。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凡結果子的、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
你們要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你們裡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常在我裡面、也是這樣……人若不常在我裡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
羅馬書十一章17-24
若有幾根枝子被折下來、你這野橄欖得接在其中、一同得著橄欖根的肥汁.你就不可向舊枝子誇口、若是誇口、當知道不是你托著根、乃是根托著你。你若說、那枝子被折下來、是特為叫我接上。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而且他們若不是長久不信、仍要被接上.因為 神能夠把他們從新接上。你是從那天生的野橄欖上砍下來的、尚且逆著性得接在好橄欖上、何況這本樹的枝子、要接在本樹上呢。
林前十五2
你们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传给你们的,就必因这福音得救。
提摩太後書二12﹕
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我們若不認他、他也必不認我們.
希伯來書三14
我们若将起初确实的信心坚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份了。
希伯來書六4-11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 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 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 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就如一塊田地、 喫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 神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親愛的弟兄們、我們雖是這樣說、卻深信你們的行為強過這些、而且近乎得救。因為 神並非不公義、竟忘記你們所作的工、和你們為他名所顯的愛心、就是先前伺候聖徒、如今還是伺候。 我們願你們各人都顯出這樣的殷勤、使你們有滿足的指望、一直到底。
(如果說近乎得救﹐就代表他們未得救了)
希伯來書十26-29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 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 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何況人踐踏 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
彼得後書二20-21
倘若他們因認識主救主耶穌基督、得以脫離世上的污穢、後來又在其中被纏住制伏、他們末後的景況、就比先 前更不好了。他們曉得義路、竟背棄了傳給他們的聖命、倒不如不曉得為妙。
啟示錄三2-5
你要儆醒、堅固那剩下將要衰微的.〔衰微原文作死〕因我見你的行為、在我 神面前、沒有一樣是完全的。 所以要回想你是怎樣領受、怎樣聽見的.又要遵守、並要悔改。若不儆醒、我必臨到你那裡如同賊一樣.我幾時臨到、你也決不能知道。然而在撒狄你還有幾名是未曾污穢自己衣服的.他們要穿白衣與我同行.因為他們是配得過的。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
這些經文都是明顯反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聖經經文﹐而且清楚顯示得到救恩也會因為某些原因﹐神會收回的。而救恩不是一開始所謂決志相信耶穌基督就完成的﹐多處經文都顯示信需要持守才可以得救。
下篇會討論那些支持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經文有什麼漏洞。
細論支持「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經文
1. 羅8:35-39指出神的愛永不離開我們。
這經文沒有排除當信徒(我們)干犯神﹑背叛神﹑侮辱基督之名時候的後果。這經文只是給那些患難痛苦疾病困難中的信徒安慰﹐不一定可以延伸為「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2. 腓1:6指出神必完成祂在我們心中動的善功。
這經文上文是保羅稱讚腓立比教會他們同心合意興旺福音的努力﹐而不是他們個人的救恩。
3. 羅8:29-30指出神至終完成預定的旨意。
這經文和合本的表達非常難明﹐可以參考NIV這裡講﹕
For those God foreknew he also predestined to be conformed to the likeness of his Son, that he might be the firstborn among many brothers. those he predestined, he also called; those he called, he also justified; those he justified, he also glorified.
這段經文是亞米念主義的主要經文﹐指神是已經預先知道那些人得救﹐故此也預先安排他們的稱義。但需要知道是﹐經文並不排除在救恩失落的可能。
4. 耶32:40指出神與人立約永不離開人,人也不會離開祂。
我先前也有經文指出數處舊約部份﹐神如何警告得罪祂的﹑背叛祂的﹐祂會棄絕他們。
5. 林前10:13指出人所遇試探是人所能承受,不然也會開一出路。
人能承受未必不代表人不會因為罪性而被誘惑離開。
6. 約6:18指出聖子不會丟棄聖父賜給祂的人。
聖子不會丟棄聖父賜給祂的人﹐但聖父可以從聖子那裡除去不結果子的枝子(約15﹕1-6)
這經文沒有排除當信徒(我們)干犯神﹑背叛神﹑侮辱基督之名時候的後果。這經文只是給那些患難痛苦疾病困難中的信徒安慰﹐不一定可以延伸為「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2. 腓1:6指出神必完成祂在我們心中動的善功。
這經文上文是保羅稱讚腓立比教會他們同心合意興旺福音的努力﹐而不是他們個人的救恩。
3. 羅8:29-30指出神至終完成預定的旨意。
這經文和合本的表達非常難明﹐可以參考NIV這裡講﹕
For those God foreknew he also predestined to be conformed to the likeness of his Son, that he might be the firstborn among many brothers. those he predestined, he also called; those he called, he also justified; those he justified, he also glorified.
這段經文是亞米念主義的主要經文﹐指神是已經預先知道那些人得救﹐故此也預先安排他們的稱義。但需要知道是﹐經文並不排除在救恩失落的可能。
4. 耶32:40指出神與人立約永不離開人,人也不會離開祂。
我先前也有經文指出數處舊約部份﹐神如何警告得罪祂的﹑背叛祂的﹐祂會棄絕他們。
5. 林前10:13指出人所遇試探是人所能承受,不然也會開一出路。
人能承受未必不代表人不會因為罪性而被誘惑離開。
6. 約6:18指出聖子不會丟棄聖父賜給祂的人。
聖子不會丟棄聖父賜給祂的人﹐但聖父可以從聖子那裡除去不結果子的枝子(約15﹕1-6)
Monday, August 27, 2007
人地咁講一定要相信他們有他們的道理﹖
今日讀蘋果日報《孔捷生雜文》﹐提到一對夫婦北京買東西﹐丈夫上洗手間一去不返﹐妻子心急查問才知道丈夫商場保安毆打至不省人事﹐事後丈夫昏迷了四天。 保安指此人在廁所抽煙故此惡有惡報。(哇﹖抽煙而已﹐使唔使打到人在醫院昏迷四日﹖)妻子又驚又怒道:且慢!香煙扣在我這裡﹐他向誰討煙來抽?妻子和涉及事件的保安爭鬧﹐還到商場保安隊辦公室找隊長理論﹐隊長回應﹐大意是:你諗下啦﹐你老公好地地點會忽然有人打佢﹖佢被人打自然有道理既。
簡單講﹕挨了保安打就一定是被打的人不對,是那人自己「找打」。
對待近日發生基督門徒福音會被定為異端事件﹐我得到印象是﹐不論牧者或者信徒﹐都認為﹕「人地(新興教派研究中心、滕張佳音女士、蘇穎智牧師等)咁講一定要相信他們有他們的道理既」、「佢地講要負法律責任既﹐而且我們應該信任他們」。
於是﹐被他們定性異端﹐已經不需要理會什麼﹐一定是那教會不對。(我曾經問有沒有參考門徒福音會他們的資料﹐牧師給我的反應是﹕這些是他們給的資料﹐意即他們既然是已經被判是異端﹐他們說什麼也不可以信﹐十足循環論證﹐也十足上面北京打人保安的邏輯)
首先這種回應不乏以下謬誤﹕
一﹑言論需要負責﹐不論是否最嚴重的法律責任或者基本言責﹐都不是證明那些言論是沒有錯誤的證據。更加不代表聽或者看的人單憑「要負法律責任」這點就要毫無質疑的相信和接納
二﹑就算不需要負上法律責任﹐新興教派研究中心、滕張佳音女士、蘇穎智牧師等也必須對他們言論負責﹐其他人同樣也不等於可以不謹慎就接納這些言論
三﹑信任的給予﹐不是無條件的。新興教派研究中心如何調查有關教會﹐如何處理證據和與求助人士面談﹐經過什麼程序﹐用什麼專家顧問判斷那些教會是異端極端﹐是不透明的。我們既不知道他們程序是否合理(不要求100%無錯﹐也起碼有足夠的 check & balance)﹐是否恰當的運作等﹐為何要給這種 blanket endorsement ﹖
四﹑論到有沒有對比基督門徒福音會的資料﹐如果因為他們基督門徒福音會的關係而拒絕看他們的資料去對比﹐那麼就是有所謂「因人廢言」的錯誤。首先定性他們是異端的證據還未證明足夠﹐我們有什麼理由排除他們提出的證據﹖再講﹐定性過程一開始就假設所有提出指控的人是誠實無欺﹐但那些人如果不是需要 under oath﹐他們說什麼基本上也沒有需要負上責任﹐過程裡就只有他們說﹐沒有正面對質﹐缺席審判﹐然後又不接納他們基督門徒福音會提出的資料﹐那麼豈不等於「佢地玩晒」﹖這種審訊怎可以算是公平公允呢﹖
有人認為﹐我們不可以等人誤入異端極端教會才行動﹐我明白預防人誤入異端是重要﹐但防止冤枉難道不重要﹖我們收到有關資訊難道一句我信任他們﹐就分析也不分析就去傳開﹖
這預防人誤入異端迫切性的下﹐也需要在有足夠證據﹐最少是 prove beyond reasonable doubt﹐經過詳細分析辯論才可以發佈這些資料。
在這事件裡面﹐那些前門徒福音會人士到底有沒有正式地提供書面的證言﹖有沒有人要求他們在書面的證言簽名作實﹐hold them accountable 呢﹖我相信沒有。這些人隨時可以逃避對質﹐他們可以在背後作任何不負責任的論述﹐事後看勢色不對可以推翻﹑也可以之後否認有講﹐也可以完全失蹤等其他人替他們善後。新興教派研究中心有沒有想過這種指控下﹐需要的是更加嚴謹的程序﹐防止誤判﹖
在時代論壇有關報導﹐也只是很簡略交代新興教派研究中心如何把基督門徒福音會定性為異端﹐憑的是幾段斷章取義的內容和廿多個會友並不具條理的證言﹐過程似乎不太嚴謹﹐甚至可能是有漏洞的﹐大有機會被反駮。
畢竟定人異端是非常嚴重的指控﹐因為這意味那些參與改教會的會不得救﹐落在救恩之外﹐如果錯判﹐這些教會因為錯誤判斷流失大量會友﹐受傷害﹐到時候誰負責呢﹖
時代論壇的永善亂壇有梁永善牧師分享他開展教會初期時候受到謠言傷害的事件﹐可以看到這些言論的破壞力﹕
梁永善牧師在開展福音工作﹐成立銘恩堂前﹐他開始小規模聚會﹐由於未有基址﹐故此暫借一幼稚園校舍作為聚會點。原來這幼稚園的辦學團體是一所有靈恩色彩的教會﹐當年幾乎所有教會都對靈恩色彩的教會非常猜疑﹐後來梁永善牧師和他的會眾終於可以成立獨立教會﹐取名基督教銘恩堂﹐為「銘記基督恩典」之意。教會成立不久﹐一天教會四個讀初中的會友哭著對梁永善傳道說他們不可以繼續在他們教會聚會。原來這幾個少年在梁牧開始工作時候就由他跟進﹐從在幼稚園校舍聚會到開了教會都一起在梁牧的教會聚會。
他們學校有個老師對他們說「這教會有問題」﹐還著幾個孩子以後別返這教會。這些孩子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又不敢不聽老師說話﹐不知道問題在那裡﹐他們感到困擾和害怕﹐一起向梁牧哭訴。
梁牧想到他們可能是因為誤會﹐但他按捺不住憤慨﹐因為這個老師的指控空泛﹐只是說有問題﹐卻不說清楚是什麼﹐說話實在很不負責任。為了維護這幾個少年的信心﹐梁帶同教會資料﹑聚會材料﹐直接去學校見該校校長﹐指他幾個會友因為他們學校一個老師的說話很困擾﹐要求直接和那老師對話。
幸虧那校長沒有用所謂「人地咁講一定有他道理」的邏輯﹐他聽了梁牧的申訴﹐就准許了梁牧直接和那老師對質﹐而且在那幾個少年面前互相對話﹐要弄清楚事情。對話下來﹐原來那個說梁牧教會有問題的老師自己也不過是相信某人講「某教會有問題」﹐具體是什麼那老師原來自己也說不上來。梁牧用帶來的教會資料﹑聚會材料向那老師對質﹐最後那老師啞口無言﹐無言以對。
那幾個差點因為老師一句話而離開教會的少年到現在三個仍然在梁牧的教會聚會﹐一個因為結婚跟隨丈夫去了丈夫教會。
如果每個信徒和牧者都小心的看和分析別人對他們說話﹐特別是評論某教會時候﹐就少了很多這些誤會。
其實要做沒有任何困難﹐實事求是﹐實話實說﹐知道的就說﹐不知道的說不知道﹐不要猜或者依賴二手資料。
基督門徒福音會在時代論壇也有回應和要求對話﹐那麼就要看新興教派研究中心、滕張佳音女士、蘇穎智牧師等的能耐了。
簡單講﹕挨了保安打就一定是被打的人不對,是那人自己「找打」。
對待近日發生基督門徒福音會被定為異端事件﹐我得到印象是﹐不論牧者或者信徒﹐都認為﹕「人地(新興教派研究中心、滕張佳音女士、蘇穎智牧師等)咁講一定要相信他們有他們的道理既」、「佢地講要負法律責任既﹐而且我們應該信任他們」。
於是﹐被他們定性異端﹐已經不需要理會什麼﹐一定是那教會不對。(我曾經問有沒有參考門徒福音會他們的資料﹐牧師給我的反應是﹕這些是他們給的資料﹐意即他們既然是已經被判是異端﹐他們說什麼也不可以信﹐十足循環論證﹐也十足上面北京打人保安的邏輯)
首先這種回應不乏以下謬誤﹕
一﹑言論需要負責﹐不論是否最嚴重的法律責任或者基本言責﹐都不是證明那些言論是沒有錯誤的證據。更加不代表聽或者看的人單憑「要負法律責任」這點就要毫無質疑的相信和接納
二﹑就算不需要負上法律責任﹐新興教派研究中心、滕張佳音女士、蘇穎智牧師等也必須對他們言論負責﹐其他人同樣也不等於可以不謹慎就接納這些言論
三﹑信任的給予﹐不是無條件的。新興教派研究中心如何調查有關教會﹐如何處理證據和與求助人士面談﹐經過什麼程序﹐用什麼專家顧問判斷那些教會是異端極端﹐是不透明的。我們既不知道他們程序是否合理(不要求100%無錯﹐也起碼有足夠的 check & balance)﹐是否恰當的運作等﹐為何要給這種 blanket endorsement ﹖
四﹑論到有沒有對比基督門徒福音會的資料﹐如果因為他們基督門徒福音會的關係而拒絕看他們的資料去對比﹐那麼就是有所謂「因人廢言」的錯誤。首先定性他們是異端的證據還未證明足夠﹐我們有什麼理由排除他們提出的證據﹖再講﹐定性過程一開始就假設所有提出指控的人是誠實無欺﹐但那些人如果不是需要 under oath﹐他們說什麼基本上也沒有需要負上責任﹐過程裡就只有他們說﹐沒有正面對質﹐缺席審判﹐然後又不接納他們基督門徒福音會提出的資料﹐那麼豈不等於「佢地玩晒」﹖這種審訊怎可以算是公平公允呢﹖
有人認為﹐我們不可以等人誤入異端極端教會才行動﹐我明白預防人誤入異端是重要﹐但防止冤枉難道不重要﹖我們收到有關資訊難道一句我信任他們﹐就分析也不分析就去傳開﹖
這預防人誤入異端迫切性的下﹐也需要在有足夠證據﹐最少是 prove beyond reasonable doubt﹐經過詳細分析辯論才可以發佈這些資料。
在這事件裡面﹐那些前門徒福音會人士到底有沒有正式地提供書面的證言﹖有沒有人要求他們在書面的證言簽名作實﹐hold them accountable 呢﹖我相信沒有。這些人隨時可以逃避對質﹐他們可以在背後作任何不負責任的論述﹐事後看勢色不對可以推翻﹑也可以之後否認有講﹐也可以完全失蹤等其他人替他們善後。新興教派研究中心有沒有想過這種指控下﹐需要的是更加嚴謹的程序﹐防止誤判﹖
在時代論壇有關報導﹐也只是很簡略交代新興教派研究中心如何把基督門徒福音會定性為異端﹐憑的是幾段斷章取義的內容和廿多個會友並不具條理的證言﹐過程似乎不太嚴謹﹐甚至可能是有漏洞的﹐大有機會被反駮。
畢竟定人異端是非常嚴重的指控﹐因為這意味那些參與改教會的會不得救﹐落在救恩之外﹐如果錯判﹐這些教會因為錯誤判斷流失大量會友﹐受傷害﹐到時候誰負責呢﹖
時代論壇的永善亂壇有梁永善牧師分享他開展教會初期時候受到謠言傷害的事件﹐可以看到這些言論的破壞力﹕
梁永善牧師在開展福音工作﹐成立銘恩堂前﹐他開始小規模聚會﹐由於未有基址﹐故此暫借一幼稚園校舍作為聚會點。原來這幼稚園的辦學團體是一所有靈恩色彩的教會﹐當年幾乎所有教會都對靈恩色彩的教會非常猜疑﹐後來梁永善牧師和他的會眾終於可以成立獨立教會﹐取名基督教銘恩堂﹐為「銘記基督恩典」之意。教會成立不久﹐一天教會四個讀初中的會友哭著對梁永善傳道說他們不可以繼續在他們教會聚會。原來這幾個少年在梁牧開始工作時候就由他跟進﹐從在幼稚園校舍聚會到開了教會都一起在梁牧的教會聚會。
他們學校有個老師對他們說「這教會有問題」﹐還著幾個孩子以後別返這教會。這些孩子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又不敢不聽老師說話﹐不知道問題在那裡﹐他們感到困擾和害怕﹐一起向梁牧哭訴。
梁牧想到他們可能是因為誤會﹐但他按捺不住憤慨﹐因為這個老師的指控空泛﹐只是說有問題﹐卻不說清楚是什麼﹐說話實在很不負責任。為了維護這幾個少年的信心﹐梁帶同教會資料﹑聚會材料﹐直接去學校見該校校長﹐指他幾個會友因為他們學校一個老師的說話很困擾﹐要求直接和那老師對話。
幸虧那校長沒有用所謂「人地咁講一定有他道理」的邏輯﹐他聽了梁牧的申訴﹐就准許了梁牧直接和那老師對質﹐而且在那幾個少年面前互相對話﹐要弄清楚事情。對話下來﹐原來那個說梁牧教會有問題的老師自己也不過是相信某人講「某教會有問題」﹐具體是什麼那老師原來自己也說不上來。梁牧用帶來的教會資料﹑聚會材料向那老師對質﹐最後那老師啞口無言﹐無言以對。
那幾個差點因為老師一句話而離開教會的少年到現在三個仍然在梁牧的教會聚會﹐一個因為結婚跟隨丈夫去了丈夫教會。
如果每個信徒和牧者都小心的看和分析別人對他們說話﹐特別是評論某教會時候﹐就少了很多這些誤會。
其實要做沒有任何困難﹐實事求是﹐實話實說﹐知道的就說﹐不知道的說不知道﹐不要猜或者依賴二手資料。
基督門徒福音會在時代論壇也有回應和要求對話﹐那麼就要看新興教派研究中心、滕張佳音女士、蘇穎智牧師等的能耐了。
Sunday, August 26, 2007
聖經是否很確切證明了「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首先我們需要肯定﹕
(一)聖經裡面所有關於是否「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經文是都已經查攷過﹐驗證過。絕大部份的﹐都是集中在那些「證明」的經文﹐而沒有處理那些似乎是否定的經文。
(二)處理那些似乎是否定「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經文時候﹐並非使用所謂「以經解經」的原則﹐或者沒有考慮原文處境
無論證明了「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經文數目多寡﹐經文數目從來不是證明教義真偽的考慮。如果這個是考慮因素﹐耶穌就不可能是神兒子了﹐因為證明耶穌是神子的經文數目不算多﹗
更加重要的考慮是經文本身是否有其他解釋的可能﹐或者有沒有其他經文支持。
這裡有一些經文是明顯說救恩可以失去的﹕
(一)啟示錄3:3-5
所以要回想你是怎樣領受、怎樣聽見的,又要遵守,並要悔改。若不警醒,我必臨到你那裏,如同賊一樣。我幾時臨到,你也決不能知道。然而在撒狄,你還有幾名是未曾污穢自己衣服的,他們要穿白衣與我同行,因為他們是配得過的。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不錯。沒有人可以從耶穌基督手裡面搶去父神賜給祂那些得救的人(約10:24-29)﹐除了耶穌基督祂有權柄可以從生命冊上塗抹那些名字。
(二)約15﹕2﹐5-6﹕
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凡結果子的、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
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 人若不常在我裡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
這一點很清楚﹐當一個信徒完全沒有結出果子﹐他就會被剪去。
其他是耶穌基督自己的說話﹕
太十32﹕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這經文就明顯為約翰福音十章27-29下了註腳。認基督的是可以根據翰福音十章27-29的應許得到保守﹐但那些不認基督的﹐或者背叛的﹐太十32的警告就經文所應驗之處。
此外﹐希伯來書三14也說﹕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裡有分了。
得救就是與基督有分﹐除非我們修正得救的神學﹐否則這經文明顯說出得救不是一開始信耶穌就肯定完成了的。
保羅說:
「就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腓立比書 2:12 這樣看來,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裡,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裡,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
如果「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保羅為何恐懼戰兢﹖
而更加重要是基督耶穌自己多個比喻裡面﹐都顯示得救的人有機會在最後一刻失去﹐例如馬太福音廿四章裡面的惡僕﹐或者馬太福音廿二章的天國宴席﹐有邀請的被趕出去黑暗裡面。
有關例如羅馬書保羅說心裡相信﹐口裡承認﹐或者約翰福音說凡信的都不至滅亡﹐用到的「信」在希臘文原文是一個特別的時態 tense﹐即不是完成式﹐而是現在持續的時態﹐假定「信」是從開始一直持續到最後﹐不是一個一次性的事件﹐換言之﹐救恩或者得救是沒有所謂首先「得救」﹐而是只有開始「得救」﹐然後信徒持續相信(從相信產生與救恩相配的善行)﹐到最後神審判下神判定那人得救才算數。
這些詳細的經文分析會日後整理再發表。
(一)聖經裡面所有關於是否「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經文是都已經查攷過﹐驗證過。絕大部份的﹐都是集中在那些「證明」的經文﹐而沒有處理那些似乎是否定的經文。
(二)處理那些似乎是否定「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經文時候﹐並非使用所謂「以經解經」的原則﹐或者沒有考慮原文處境
無論證明了「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經文數目多寡﹐經文數目從來不是證明教義真偽的考慮。如果這個是考慮因素﹐耶穌就不可能是神兒子了﹐因為證明耶穌是神子的經文數目不算多﹗
更加重要的考慮是經文本身是否有其他解釋的可能﹐或者有沒有其他經文支持。
這裡有一些經文是明顯說救恩可以失去的﹕
(一)啟示錄3:3-5
所以要回想你是怎樣領受、怎樣聽見的,又要遵守,並要悔改。若不警醒,我必臨到你那裏,如同賊一樣。我幾時臨到,你也決不能知道。然而在撒狄,你還有幾名是未曾污穢自己衣服的,他們要穿白衣與我同行,因為他們是配得過的。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不錯。沒有人可以從耶穌基督手裡面搶去父神賜給祂那些得救的人(約10:24-29)﹐除了耶穌基督祂有權柄可以從生命冊上塗抹那些名字。
(二)約15﹕2﹐5-6﹕
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凡結果子的、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
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 人若不常在我裡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
這一點很清楚﹐當一個信徒完全沒有結出果子﹐他就會被剪去。
其他是耶穌基督自己的說話﹕
太十32﹕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這經文就明顯為約翰福音十章27-29下了註腳。認基督的是可以根據翰福音十章27-29的應許得到保守﹐但那些不認基督的﹐或者背叛的﹐太十32的警告就經文所應驗之處。
此外﹐希伯來書三14也說﹕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裡有分了。
得救就是與基督有分﹐除非我們修正得救的神學﹐否則這經文明顯說出得救不是一開始信耶穌就肯定完成了的。
保羅說:
「就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腓立比書 2:12 這樣看來,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裡,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裡,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
如果「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保羅為何恐懼戰兢﹖
而更加重要是基督耶穌自己多個比喻裡面﹐都顯示得救的人有機會在最後一刻失去﹐例如馬太福音廿四章裡面的惡僕﹐或者馬太福音廿二章的天國宴席﹐有邀請的被趕出去黑暗裡面。
有關例如羅馬書保羅說心裡相信﹐口裡承認﹐或者約翰福音說凡信的都不至滅亡﹐用到的「信」在希臘文原文是一個特別的時態 tense﹐即不是完成式﹐而是現在持續的時態﹐假定「信」是從開始一直持續到最後﹐不是一個一次性的事件﹐換言之﹐救恩或者得救是沒有所謂首先「得救」﹐而是只有開始「得救」﹐然後信徒持續相信(從相信產生與救恩相配的善行)﹐到最後神審判下神判定那人得救才算數。
這些詳細的經文分析會日後整理再發表。
立場﹖代價﹖
終於有機會和牧者討論有關最近基督門徒福音會的問題和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問題。
在今日基督教華人教會的境況原來﹐有時候為了立場﹐教牧是必須宣講「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縱然這個神學爭議在基督教是沒有共識﹗為何我們不可以對肯定的說肯定﹐不肯定的說不肯定呢﹖
我問為什麼﹐牧者認為如果不這麼說﹐他們就失去立場。我聽後很驚訝﹐其實「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觀點比諸例如「三位一體」﹑「基督救贖」﹑「因信稱義」是很次要的觀點﹐甚至這是否浸信派的立場也沒有定論﹐但有人以為﹐如果不這樣說﹐就等同宣講所謂「社會福音」(等同是不信派)。但其實聖經有那一處說﹐如果某某不相信「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他不是得救的呢﹖
我對這種觀點不能不說失望。可是由於時間關係﹐我實在不可以和牧者深入討論。
當談論基督門徒福音會﹐我聽得一般想法是﹐「我們不可以等人們入了那教會才講」﹑「吸毒有害不需要你親自試也知道是真」﹐我實在沒有話好說﹗吸毒我們不去嘗試是因為已經有清楚的醫學證據啊﹐但有關基督門徒福音會﹐所謂證明他們是異端的不過是幾個人的說話。那些人未必是under oath﹐即發誓對他們的證言負責的呢。萬一基督門徒福音會要求對質﹐這些人會不會走掉﹐留下一個爛攤子給大家收拾﹖
我不是企圖維護基督門徒福音會﹐但這種「有殺錯冇放過」的觀點是否恰當﹖尤其當這個判斷原來只是基於及格前基督門徒福音會會友的證言﹐我們是否為了「防」而忘記需要謹慎處理﹖為了防止人誤入異端﹐冒險冤枉一些人的代價是否太大﹖
如果是理性思考﹐實在不可以單單一句「信任」新興教派研究中心就可以蒙混過關的。因為如果誤判了一些抱純正信仰的信徒﹐傷害了一些傳基督福音的領袖﹐這種傷害是難以彌補的。為何不可以謹慎點呢﹖
在今日基督教華人教會的境況原來﹐有時候為了立場﹐教牧是必須宣講「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縱然這個神學爭議在基督教是沒有共識﹗為何我們不可以對肯定的說肯定﹐不肯定的說不肯定呢﹖
我問為什麼﹐牧者認為如果不這麼說﹐他們就失去立場。我聽後很驚訝﹐其實「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觀點比諸例如「三位一體」﹑「基督救贖」﹑「因信稱義」是很次要的觀點﹐甚至這是否浸信派的立場也沒有定論﹐但有人以為﹐如果不這樣說﹐就等同宣講所謂「社會福音」(等同是不信派)。但其實聖經有那一處說﹐如果某某不相信「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他不是得救的呢﹖
我對這種觀點不能不說失望。可是由於時間關係﹐我實在不可以和牧者深入討論。
當談論基督門徒福音會﹐我聽得一般想法是﹐「我們不可以等人們入了那教會才講」﹑「吸毒有害不需要你親自試也知道是真」﹐我實在沒有話好說﹗吸毒我們不去嘗試是因為已經有清楚的醫學證據啊﹐但有關基督門徒福音會﹐所謂證明他們是異端的不過是幾個人的說話。那些人未必是under oath﹐即發誓對他們的證言負責的呢。萬一基督門徒福音會要求對質﹐這些人會不會走掉﹐留下一個爛攤子給大家收拾﹖
我不是企圖維護基督門徒福音會﹐但這種「有殺錯冇放過」的觀點是否恰當﹖尤其當這個判斷原來只是基於及格前基督門徒福音會會友的證言﹐我們是否為了「防」而忘記需要謹慎處理﹖為了防止人誤入異端﹐冒險冤枉一些人的代價是否太大﹖
如果是理性思考﹐實在不可以單單一句「信任」新興教派研究中心就可以蒙混過關的。因為如果誤判了一些抱純正信仰的信徒﹐傷害了一些傳基督福音的領袖﹐這種傷害是難以彌補的。為何不可以謹慎點呢﹖
Friday, August 24, 2007
是轉機還是對冇機構/牧師的挫折﹖
有關基督門徒福音會在新興教派研究中心聚會被定性為異端的報導在八月五日時代論壇出街後﹐在我在時代講場無力的文章出現不久﹐這期時代論壇刊出了基督門徒福音會有關人士回應。
有關回應在時代論壇網上版可以看到﹕
基督門徒福音會香港區區域監督公開信
http://www.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42665&Pid=2&Version=1043&Cid=641&Charset=big5_hkscs
我所了解的基督門徒福音會
http://www.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42664&Pid=2&Version=1043&Cid=641&Charset=big5_hkscs
就事件看﹐得到的印象是新興教派研究中心太早就某教會是否異端作出判定。這裡面發生幾個問題﹕
一﹑只憑幾個人片面之詞
二﹑缺乏有關教會信仰宣言和聚會內容佐證
三﹑缺乏有關教會的自辯
其實一開始我登文質疑蘇穎智牧師有關言論﹐都有人認為這次聚會有欠公允﹐但除了有關一次得救部份﹐原來其他指控的地方都有可以質疑之處。
這樣看﹐事情要有好一段日子爭論才有結果了。
有關回應在時代論壇網上版可以看到﹕
基督門徒福音會香港區區域監督公開信
http://www.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42665&Pid=2&Version=1043&Cid=641&Charset=big5_hkscs
我所了解的基督門徒福音會
http://www.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42664&Pid=2&Version=1043&Cid=641&Charset=big5_hkscs
就事件看﹐得到的印象是新興教派研究中心太早就某教會是否異端作出判定。這裡面發生幾個問題﹕
一﹑只憑幾個人片面之詞
二﹑缺乏有關教會信仰宣言和聚會內容佐證
三﹑缺乏有關教會的自辯
其實一開始我登文質疑蘇穎智牧師有關言論﹐都有人認為這次聚會有欠公允﹐但除了有關一次得救部份﹐原來其他指控的地方都有可以質疑之處。
這樣看﹐事情要有好一段日子爭論才有結果了。
Wednesday, August 22, 2007
猶大福音

猶大﹐即聖經裡面稱為加略人猶大 Judas Iscariot ﹐耶穌起初選的十二個門徒之一﹐傳統都認為他是大奸角。華人教會除了對他的描述負面﹐有些甚至說到好像是他去跟隨耶穌﹐而不是耶穌選他的。這當然沒有任何根據﹐因為耶穌要選門徒﹐祂可以在很多很多跟隨者裡面選擇﹐而不需要將就地去給他跟隨。
手頭有的是非常新出版的《猶大福音》﹐作者是 Benjamin Iscariot﹐就是根據發現手稿中自稱作者的人。他自稱是猶大的兒子。這書很新﹐2007年3月才出。這書不是 National Geographic 講那套﹐而是由一個天主教神學家和一個歷史學家編寫﹐想象猶大的心態。
猶大在書中的形像出奇地正面﹐雖然他不接納耶穌是神子或者指耶穌沒有復活或在水面行走﹐但耶穌是一個敬虔的人﹐猶大當時也沒有意思出賣耶穌﹐猶大卻不知道原來他安排見面﹐就是給機會他們拘捕並且殺害耶穌的。
如果撇除這是小說去看﹐這書是很好看的書﹐尤其記載猶大如何看耶穌回答文士和法利賽人的質疑﹐猶大的描述有很多東西值得留意。
例如當門徒取田裡面的麥來吃﹐猶大看見文士和法利賽人的質疑是小題大作﹐他們對律法的演繹非常狹窄。猶大一再說他非常驚訝耶穌的良善心腸﹐對耶穌又佩服﹐同時又不肯定耶穌是否彌賽亞。
除了這本﹐當然也有 National Geographic 出版的那個版本。多得資訊發展一日千里﹐廿年前我相信今日的信徒沒有可能接觸這麼多資料﹐知道早期基督教發展的狀況。
Friday, August 10, 2007
馬利亞生了耶穌﹐有沒有再生孩子﹖
聖經在這裡其實沒有清楚的答案。只是有些人基於和合本的翻譯﹐以為馬利亞生了耶穌後也有其他孩子。
有些牧師把馬利亞說得象個生仔機器一樣﹐說她生了「成竇仔女」。
最關鍵的經文﹐就是馬可福音第六章三裡面似乎顯示耶穌有多個兄弟姊妹,耶穌家鄉的人看見也說:這不是那木匠么?不是瑪利亞的儿子、雅各、約西、猶大、西門的長兄么?他妹妹不也是在我這里么?
不過﹐和合本的中文其實加上了翻譯者自己的意思﹐例如長兄﹐翻譯者相信耶穌是約瑟和瑪利亞的第一個兒子﹐自然他們其他的孩子就要尊耶穌為長兄了。
不過原文的希臘文﹐其實兄弟姊妹是一律作adelphos﹐在聖經是一個意義廣泛的詞語﹐指的包括了表親和姪兒。根本除非作者假定了馬利亞生了耶穌後也有其他孩子﹐而其他孩子就是雅各、約西、猶大、西門等。
寫新約聖經的作者其實都是猶太人﹐而使用的母語是亞蘭語﹐他們的詞語是用一個詞語代表了同胞弟兄姊妹、表親、姪兒等。而當他們用希臘文時候﹐也會用同樣習慣使用一個類似希臘的字來表達他們的概念。例如翻譯成為希臘文的七十士譯本記載羅得與亞伯拉罕﹐羅得被成為亞伯拉罕的adelphos﹐但他們根本不是兄弟關係。同樣﹐雅各和他舅父拉班也是大家的adelphos。
最明顯一個例子﹐顯示耶穌是獨子﹐就是路加福音記載了耶穌十二歲上耶路撒冷﹐父母自己回去祂一人留下﹐為何整個記載一字不提耶穌的同胞弟弟妹妹﹖
再看看約翰福音7﹕3-4﹐所謂耶穌的兄弟對耶穌的態度﹕
7:3 耶穌的弟兄就對他說、你離開這裡上猶太去罷、叫你的門徒也看見你所行的事。
7:4 人要顯揚名聲、沒有在暗處行事的.你如果行這些事、就當將自己顯明給世人看。
如果耶穌是長兄﹐而當時約瑟已經去世﹐耶穌就是家庭的一家之主﹐比祂年紀小的弟弟怎能如此大膽犯上呢﹖如果看語氣﹐說話的明顯不是一個年紀小於耶穌的人。
而馬太福音第一章末了一節如此記載:只是沒有和她同房,等他生了儿子。
小字注明「有古卷作等他生了頭胎的儿子。」
必須小心處理這經文裡面所謂頭胎的意思。
只是沒有和他同房、等他生了兒子、〔有古卷作等他生了頭胎的兒子〕就給他起名叫耶穌。
這經文根本不是說約瑟娶了瑪利亞後等她生了耶穌就後開始了夫妻生活(同房﹐於是生其他孩子)﹐但其實經文只是說約瑟沒有和馬利亞同房﹐等她生了耶耶以後﹐只是替孩子命名。之後兩夫婦有沒有同房呢﹖聖經反而留白。
同時古卷所謂“頭胎的儿子”﹐不是中文字面對第一個孩子﹐而是猶太人特別稱呼長子的稱謂 : Firstborn﹐不論母親是生一個?生多於一個孩子﹐那個孩子是叫 Firstborn ﹐指他有特別地位?可以繼承父家的產業。使用“頭胎的儿子” Firstborn 這個稱謂﹐不等於那個母親之後必定會生下第二或者第三個孩子。
那麼﹐馬可福音提及的幾個人是誰的子女﹖
聖經有地方顯示﹐其實馬可福音第六章雅各、約西的母親不是約瑟的妻子馬利亞﹐馬太福音10章3節提及革羅罷Clopas 的妻子馬利亞的兒子就是雅各﹐Clopas 又名Alphaeus。馬可福音15章40節﹐就提及: 「有 小 雅 各 和 約 西 的 母 親 馬 利 亞 、 並 有 撒 羅 米」﹐這個女子就是馬可福音第六章雅各、約西的母親。裡面為何不稱為耶穌的母親呢﹖馬可福音第六章雅各、約西、猶大、西門似乎不是耶穌母親馬利亞所生﹐他們母親另有其人。
這個雅各、約西的母親馬利亞叫 Maria﹐但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又叫 Mariam﹐是兩個相似的名字的但是兩個人。故此不可以輕易排除其實馬可福音第六章那四人不是耶穌同胞弟弟。
有些牧師把馬利亞說得象個生仔機器一樣﹐說她生了「成竇仔女」。
最關鍵的經文﹐就是馬可福音第六章三裡面似乎顯示耶穌有多個兄弟姊妹,耶穌家鄉的人看見也說:這不是那木匠么?不是瑪利亞的儿子、雅各、約西、猶大、西門的長兄么?他妹妹不也是在我這里么?
不過﹐和合本的中文其實加上了翻譯者自己的意思﹐例如長兄﹐翻譯者相信耶穌是約瑟和瑪利亞的第一個兒子﹐自然他們其他的孩子就要尊耶穌為長兄了。
不過原文的希臘文﹐其實兄弟姊妹是一律作adelphos﹐在聖經是一個意義廣泛的詞語﹐指的包括了表親和姪兒。根本除非作者假定了馬利亞生了耶穌後也有其他孩子﹐而其他孩子就是雅各、約西、猶大、西門等。
寫新約聖經的作者其實都是猶太人﹐而使用的母語是亞蘭語﹐他們的詞語是用一個詞語代表了同胞弟兄姊妹、表親、姪兒等。而當他們用希臘文時候﹐也會用同樣習慣使用一個類似希臘的字來表達他們的概念。例如翻譯成為希臘文的七十士譯本記載羅得與亞伯拉罕﹐羅得被成為亞伯拉罕的adelphos﹐但他們根本不是兄弟關係。同樣﹐雅各和他舅父拉班也是大家的adelphos。
最明顯一個例子﹐顯示耶穌是獨子﹐就是路加福音記載了耶穌十二歲上耶路撒冷﹐父母自己回去祂一人留下﹐為何整個記載一字不提耶穌的同胞弟弟妹妹﹖
再看看約翰福音7﹕3-4﹐所謂耶穌的兄弟對耶穌的態度﹕
7:3 耶穌的弟兄就對他說、你離開這裡上猶太去罷、叫你的門徒也看見你所行的事。
7:4 人要顯揚名聲、沒有在暗處行事的.你如果行這些事、就當將自己顯明給世人看。
如果耶穌是長兄﹐而當時約瑟已經去世﹐耶穌就是家庭的一家之主﹐比祂年紀小的弟弟怎能如此大膽犯上呢﹖如果看語氣﹐說話的明顯不是一個年紀小於耶穌的人。
而馬太福音第一章末了一節如此記載:只是沒有和她同房,等他生了儿子。
小字注明「有古卷作等他生了頭胎的儿子。」
必須小心處理這經文裡面所謂頭胎的意思。
只是沒有和他同房、等他生了兒子、〔有古卷作等他生了頭胎的兒子〕就給他起名叫耶穌。
這經文根本不是說約瑟娶了瑪利亞後等她生了耶穌就後開始了夫妻生活(同房﹐於是生其他孩子)﹐但其實經文只是說約瑟沒有和馬利亞同房﹐等她生了耶耶以後﹐只是替孩子命名。之後兩夫婦有沒有同房呢﹖聖經反而留白。
同時古卷所謂“頭胎的儿子”﹐不是中文字面對第一個孩子﹐而是猶太人特別稱呼長子的稱謂 : Firstborn﹐不論母親是生一個?生多於一個孩子﹐那個孩子是叫 Firstborn ﹐指他有特別地位?可以繼承父家的產業。使用“頭胎的儿子” Firstborn 這個稱謂﹐不等於那個母親之後必定會生下第二或者第三個孩子。
那麼﹐馬可福音提及的幾個人是誰的子女﹖
聖經有地方顯示﹐其實馬可福音第六章雅各、約西的母親不是約瑟的妻子馬利亞﹐馬太福音10章3節提及革羅罷Clopas 的妻子馬利亞的兒子就是雅各﹐Clopas 又名Alphaeus。馬可福音15章40節﹐就提及: 「有 小 雅 各 和 約 西 的 母 親 馬 利 亞 、 並 有 撒 羅 米」﹐這個女子就是馬可福音第六章雅各、約西的母親。裡面為何不稱為耶穌的母親呢﹖馬可福音第六章雅各、約西、猶大、西門似乎不是耶穌母親馬利亞所生﹐他們母親另有其人。
這個雅各、約西的母親馬利亞叫 Maria﹐但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又叫 Mariam﹐是兩個相似的名字的但是兩個人。故此不可以輕易排除其實馬可福音第六章那四人不是耶穌同胞弟弟。
馬太福音16章18節﹕天主教的解釋是否全部錯了﹖
馬太福音16章18節說﹕「……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
基督教基要派的人認為﹐原文磐石不是指彼得﹐指彼得 (Petros) 解作小石頭。
其實原本彼得 (Petros) 與磐石 (Petra) 所謂的分別 (小石頭或者大石頭)﹐其實只是Classicial Greek 的分別。
據我在網上資料收集﹐Classical Greek 是早很多年使用的希臘文﹐但新約時代當時使用的卻是 Koine Greek﹐Petra 與 Petros 是同一意思﹐即要麼兩個都解磐石﹐或者兩個都解小石頭。
印證Petros 是否解作磐石﹐可以查攷聖經裡面彼得的另外一個名字磯法 (Kepha / Cehpa)。磯法意思正是磐石﹐但中文和合本聖經只間接翻譯為彼得﹐而不直接寫出磯法意思正是磐石。磯法原本亞蘭語﹐就是耶穌當日在世傳道時候﹐他使用的語言。馬太福音16章時候﹐耶穌是向門徒說話﹐祂是不會使用希臘語的﹐耶穌使用的理所當然一定是亞蘭語。
根據一個最接近亞蘭語的聖經版本 Passhita 聖經﹐馬太福音第十六章十八節其實就是說﹕你是磯法,我要把我的教建造在這磯法上。
去那個網站看看對照﹐就看見使用了 Keepa 兩次﹐一次是指彼得﹐一次就是磐石﹐兩個都是同一個字﹕
http://www.peshitta.org/pdf/Mattich16.pdf
基督教基要派的人認為﹐原文磐石不是指彼得﹐指彼得 (Petros) 解作小石頭。
其實原本彼得 (Petros) 與磐石 (Petra) 所謂的分別 (小石頭或者大石頭)﹐其實只是Classicial Greek 的分別。
據我在網上資料收集﹐Classical Greek 是早很多年使用的希臘文﹐但新約時代當時使用的卻是 Koine Greek﹐Petra 與 Petros 是同一意思﹐即要麼兩個都解磐石﹐或者兩個都解小石頭。
印證Petros 是否解作磐石﹐可以查攷聖經裡面彼得的另外一個名字磯法 (Kepha / Cehpa)。磯法意思正是磐石﹐但中文和合本聖經只間接翻譯為彼得﹐而不直接寫出磯法意思正是磐石。磯法原本亞蘭語﹐就是耶穌當日在世傳道時候﹐他使用的語言。馬太福音16章時候﹐耶穌是向門徒說話﹐祂是不會使用希臘語的﹐耶穌使用的理所當然一定是亞蘭語。
根據一個最接近亞蘭語的聖經版本 Passhita 聖經﹐馬太福音第十六章十八節其實就是說﹕你是磯法,我要把我的教建造在這磯法上。
去那個網站看看對照﹐就看見使用了 Keepa 兩次﹐一次是指彼得﹐一次就是磐石﹐兩個都是同一個字﹕
http://www.peshitta.org/pdf/Mattich16.pdf
天主教聖經書目不斷改變﹖
天主教聖經書目當以大公教會會議公佈為準。大公教會會議公佈一個書目﹐但出版的聖經可以收錄其他書卷﹐兩者也沒有衝突。
如果單看具爭議的次經﹐最早的公佈是迦太基會議的書目。兩次迦太基會議的書目後來是受到承認的(新教只選擇承認其中一次有關新約書目)。
這裡是幾個主要大公會議和地方會議的公佈﹕
羅馬大會(Council of Rome)、Council of Florence、天特大會(迦太基大會只是地區性大會),舊約書目根本沒有任何出入
Council of Florence
Five books of Moses, namely Genesis, Exodus, Leviticus, Numbers, Deuteronomy; (摩西五經)
Joshua, Judges, Ruth(約書亞記﹐路得記﹐士師記)
four books of Kings (即撒母耳記上下和列王記上下)
two of Paralipomenon (歷代志上下),
Esdras (以斯拉記), Nehemiah,
Tobit, Judith,
Esther, Job, Psalms of David,
Proverbs, Ecclesiastes, Song of Songs,
Wisdom, Ecclesiasticus,
Isaiah, Jeremiah, Baruch, Ezechiel, Daniel; the twelve minor prophets, namely Hosea, Joel, Amos, Obadiah, Jonah, Micah, Nahum, Habakkuk, Zephaniah, Haggai, Zechariah, Malachi;
two books of the Maccabees
(7 卷)
羅馬大會(Council of Rome)
It is likewise decreed: Now, indeed, we must treat of the divine Scriptures: what the universal Catholic Church accepts and what she must shun. The list of the Old Testament begins: Genesis,
one book; Exodus, one book: Leviticus, one book; Numbers, one book; Deuteronomy, one book; (摩西五經)
Jesus Nave (即約書亞記,Jushua是 Jesus 變異拼法), one book; of Judges, one book;
Ruth, one book; (路得記﹐士師記)
of Kings, four books(即撒母記上下和列王記上下), ; Paralipomenon, two books (即歷代志上下);
One Hundred and Fifty Psalms, one book;
of Solomon, three books: Proverbs, one book; Ecclesiastes, one book; Canticle of Canticles (即雅歌), one book;
likewise, Wisdom, one book; Ecclesiasticus (Sirach), one book;
Likewise, the list of the Prophets: Isaiah, one book; Jeremias, one book; along with Cinoth, (Jeremias 包括了巴碌書)
that is, his Lamentations; Ezechiel, one book; Daniel, one book; Osee, one book;
Amos, one book; Micheas, one book; Joel, one book; Abdias, one book; Jonas, one book; Nahum, one book; Habacuc, one book; Sophonias, one book; Aggeus (哈該), one book; Zacharias, one book; Malachias, one book.
Likewise, the list of histories: Job, one book; Tobias (Tobit), one book; Esdras(Esdras I 是以斯拉記,Esdras II 是尼希米記﹐只是書名不同), two books; Esther, one book; Judith, one book; of Maccabees, two books.
共7卷
Council of Trent (天特大會)
And it has thought it meet that a list of the sacred books be inserted in this decree, lest a doubt may arise in any one's mind, which are the books that are received by this Synod. They are as set down here below: of the Old Testament: the five books of Moses, to wit, Genesis, Exodus,
Leviticus, Numbers, Deuteronomy; Josue (約書亞), Judges, Ruth, four books of Kings (包括了撒母耳記上下﹐列王記上下), two of Paralipomenon (歷代志), the first book of Esdras (以斯拉記) , and the second which is entitled Nehemias; Tobias, Judith, Esther, Job, the Davidical Psalter, consisting of a hundred and fifty psalms; the Proverbs, Ecclesiastes, the Canticle of Canticles, Wisdom, Ecclesiasticus, Isaias (以賽亞), Jeremias, with Baruch; Ezechiel, Daniel; the twelve minor prophets, to wit, Osee (何西亞), Joel (約洱), Amos, Abdias (俄巴底亞), Jonas (約拿), Micheas (彌迦), Nahum, Habacuc, Sophonias (西番雅), Aggaeus (哈該), Zacharias, Malachias; two books of the Machabees, the first and the second
如果單看具爭議的次經﹐最早的公佈是迦太基會議的書目。兩次迦太基會議的書目後來是受到承認的(新教只選擇承認其中一次有關新約書目)。
這裡是幾個主要大公會議和地方會議的公佈﹕
羅馬大會(Council of Rome)、Council of Florence、天特大會(迦太基大會只是地區性大會),舊約書目根本沒有任何出入
Council of Florence
Five books of Moses, namely Genesis, Exodus, Leviticus, Numbers, Deuteronomy; (摩西五經)
Joshua, Judges, Ruth(約書亞記﹐路得記﹐士師記)
four books of Kings (即撒母耳記上下和列王記上下)
two of Paralipomenon (歷代志上下),
Esdras (以斯拉記), Nehemiah,
Tobit, Judith,
Esther, Job, Psalms of David,
Proverbs, Ecclesiastes, Song of Songs,
Wisdom, Ecclesiasticus,
Isaiah, Jeremiah, Baruch, Ezechiel, Daniel; the twelve minor prophets, namely Hosea, Joel, Amos, Obadiah, Jonah, Micah, Nahum, Habakkuk, Zephaniah, Haggai, Zechariah, Malachi;
two books of the Maccabees
(7 卷)
羅馬大會(Council of Rome)
It is likewise decreed: Now, indeed, we must treat of the divine Scriptures: what the universal Catholic Church accepts and what she must shun. The list of the Old Testament begins: Genesis,
one book; Exodus, one book: Leviticus, one book; Numbers, one book; Deuteronomy, one book; (摩西五經)
Jesus Nave (即約書亞記,Jushua是 Jesus 變異拼法), one book; of Judges, one book;
Ruth, one book; (路得記﹐士師記)
of Kings, four books(即撒母記上下和列王記上下), ; Paralipomenon, two books (即歷代志上下);
One Hundred and Fifty Psalms, one book;
of Solomon, three books: Proverbs, one book; Ecclesiastes, one book; Canticle of Canticles (即雅歌), one book;
likewise, Wisdom, one book; Ecclesiasticus (Sirach), one book;
Likewise, the list of the Prophets: Isaiah, one book; Jeremias, one book; along with Cinoth, (Jeremias 包括了巴碌書)
that is, his Lamentations; Ezechiel, one book; Daniel, one book; Osee, one book;
Amos, one book; Micheas, one book; Joel, one book; Abdias, one book; Jonas, one book; Nahum, one book; Habacuc, one book; Sophonias, one book; Aggeus (哈該), one book; Zacharias, one book; Malachias, one book.
Likewise, the list of histories: Job, one book; Tobias (Tobit), one book; Esdras(Esdras I 是以斯拉記,Esdras II 是尼希米記﹐只是書名不同), two books; Esther, one book; Judith, one book; of Maccabees, two books.
共7卷
Council of Trent (天特大會)
And it has thought it meet that a list of the sacred books be inserted in this decree, lest a doubt may arise in any one's mind, which are the books that are received by this Synod. They are as set down here below: of the Old Testament: the five books of Moses, to wit, Genesis, Exodus,
Leviticus, Numbers, Deuteronomy; Josue (約書亞), Judges, Ruth, four books of Kings (包括了撒母耳記上下﹐列王記上下), two of Paralipomenon (歷代志), the first book of Esdras (以斯拉記) , and the second which is entitled Nehemias; Tobias, Judith, Esther, Job, the Davidical Psalter, consisting of a hundred and fifty psalms; the Proverbs, Ecclesiastes, the Canticle of Canticles, Wisdom, Ecclesiasticus, Isaias (以賽亞), Jeremias, with Baruch; Ezechiel, Daniel; the twelve minor prophets, to wit, Osee (何西亞), Joel (約洱), Amos, Abdias (俄巴底亞), Jonas (約拿), Micheas (彌迦), Nahum, Habacuc, Sophonias (西番雅), Aggaeus (哈該), Zacharias, Malachias; two books of the Machabees, the first and the second
天主教真的不容許人翻譯聖經﹐自己也不翻譯聖經嗎﹖
最流行對天主教的一個指控﹐是指天主教在宗教改革前﹐只容許一部拉丁文聖經 Latin Vulgate﹐不但不翻譯去其他語文﹐也不容許其他人私自翻譯。
其實﹐天主教早在宗教改革前的時代已有把聖經翻譯為High German, Low German, Catalan,意大利文, 法文, 波希米亞文, 俄羅斯, 丹麥, 挪威, 波蘭, 匈牙利, 西班牙等語言。
但由於未發明印刷術﹐和拉丁文版本一樣﹐這些聖經版本不可以大量發行流通。
例如Catalan,是在1287 至 1290 年翻譯的,是整部圣經。
Catalan 部份目前在在巴黎 (Bibliothque Nationale).
另外一本 Catalan聖經在1319年翻譯。
意大利的,是1471年。
西班牙語版本有 (宗教改革前的):
Biblia Alfonsina, 1280.
Biblia del Duque de Alba, 1430.
Antiguo Testamento del rabino Salomn, 1420.
Antiguo Testamento de traductor annimo, 1420.
斯拉夫民族的語言聖經,最早是864 - 865年的,存最早的抄本主后10或11世紀。
1611年出版的 King James Version的序言也承幾世紀來﹐已經有聖經翻譯為其他語言工作進行﹐指的當然不是新教﹐而是天主教。
其實﹐天主教早在宗教改革前的時代已有把聖經翻譯為High German, Low German, Catalan,意大利文, 法文, 波希米亞文, 俄羅斯, 丹麥, 挪威, 波蘭, 匈牙利, 西班牙等語言。
但由於未發明印刷術﹐和拉丁文版本一樣﹐這些聖經版本不可以大量發行流通。
例如Catalan,是在1287 至 1290 年翻譯的,是整部圣經。
Catalan 部份目前在在巴黎 (Bibliothque Nationale).
另外一本 Catalan聖經在1319年翻譯。
意大利的,是1471年。
西班牙語版本有 (宗教改革前的):
Biblia Alfonsina, 1280.
Biblia del Duque de Alba, 1430.
Antiguo Testamento del rabino Salomn, 1420.
Antiguo Testamento de traductor annimo, 1420.
斯拉夫民族的語言聖經,最早是864 - 865年的,存最早的抄本主后10或11世紀。
1611年出版的 King James Version的序言也承幾世紀來﹐已經有聖經翻譯為其他語言工作進行﹐指的當然不是新教﹐而是天主教。
Thursday, August 09, 2007
好文分享(courtesy of Thoms Chan): In essentials unity; in non essentials, liberty; and in all things, love
“In essentials unity; in non essentials, liberty; and in all things, love.”
1. I wish to share about the importance of resolving differences in Christian doctrines among fellow Christians in an appropriate manner in the light of the command of Jesus for Christian unity in John 17:20-21.
2. The Church revival led by John and Charles Wesley in the eighteen century was very encouraging . J Wesley and G. Whitefield were at one time co-workers in leading this great church revival. However Wesley was pro-Arminianism while Whitefield was pro-Calvinism in their theological thought. As a result, there were arguments between them and they stopped co-operating with one another due to differing beliefs about predestination. I always believe there are Christian doctrines of primary importance which touch on the foundation of our belief such as what are contained in the Apostle Creed. Christians need to defend those important doctrines vigorously to protect our orthodox Christian belief. On the other hand, there are Christian doctrines of secondary importance which include matters such as predestination. Christians should not allow such matters to divide their fellowship and unity in the Lord. Hence, I was surprised that outstanding Christians such as J Wesley and G Whitefield allowed their differing beliefs about predestination to divide their fellowship and unity in serving God. However, I am glad to learn that at least in the end, they patched up their friendship before they died. Wesley preached at Whitefield’s funeral. It was all to the gory of God and his eternal Kingdom that he did. Moreover, despite this history, it is more heartening to know that the post-World War II evangelical coalition in North America has held Calvinist and Arminian believers together within one great movement. At least as many member churches of 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Evangelicals are Arminian in the theological orientation as Reformed. The Christ like spirit of love and irenic acceptance of differences of opinion over secondary matters have greatly enhanced the influence of the evangelical coalition in society. It leads me to examine whether such phenomenon has also happened among the Chinese Churches now? With much regret, it is not the case yet, as shown in the present case.
3 I understand that the majority of Chinese Christians today believe in Calvin’s teachings about predestination including the doctrine of the 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 which is also commonly known as “once saved, always saved.” They believe as Clark Pinnock had once believed when he said that “Therefore, it is no surprise that I began my theological life as a Calvinist who regarded alternate evangelical interpretations as suspect and at least mildly heretical. I accept the view I was given that Calvinism was just scriptural evangelicalism in its purest expression and I did not question it for a long time.”[1]
4 I do not share Calvin’s teachings on predestination. Over the past years, the more I study the Bible, the more I am convinced that it does not teach “once saved, always saved.” The whole Bible, from Genesis to Revelation, teaches about conditional salvation as Scot McKnight had put it like these, “I am contending that the book of Hebrews does teach conditional salvation but that condition is a condition taught throughput the whole Bible.”[2] “In Hebrews, final salvation is not unconditional. It is conditional and that single condition is persevering faith.”[3]
5 Although the warning passages do not directly warn that one would lose his salvation if he commits the sin of apostasy, I believe that they give rise to such clear message by inference. It is because we should understand that each warning passage sheds light on the other. Hence, if we examine carefully each warning passage in the light of the other and then consider their combined messages, an irresistible inference can be drawn from those warning passages that if a Christian commits the sin of apostasy, he would no doubt lose his final salvation. In the past, I had difficulty to understand why outstanding Christians such as J. Calvin whom I respect failed to understand the clear message of the warning passages of Hebrews, otherwise he would not have believed in the doctrine of “once saved, always saved.” Only recently do I understand the reason, that is because Calvin and Calvinistic school such as John Owen had held that the readers, who could not be restored to repentance (Hebrews 6:4-6) were not genuine believers. Most bible scholars today agree the readers of Hebrews were genuine Christians such as I. H. Marshall when he says the following, “Second, the lapsed had tasted the heavenly gift. The verb ‘to taste’ has sometimes the nuance of taking a tiny sip, and is so taken here by Calvin. J Owen held that there is a difference between tasting and eating and fully digesting. But recent scholars are agreed that the idea emphasized in the verb ‘to taste’ is that of experiencing the flavor of what is eaten; the amount consumed is not in mind at all. When Christ is said to have tasted death (Hebrews 2:9), there is no suggestion that he got off lightly with a mere taste and no more, rather He experienced its bitter taste to the full. The author’s whole point would be nullified here also if he was speaking of ‘those who have had a mere glimmer of light and no genuine experience of salvation.”[4] Scott McKnight also agrees that the readers, at the phenomenological level, converts to Jesus Christ. I Marshall concludes, “We seem indeed to be compelled to allow that a person may go so far in apostasy that God refuses him the opportunity of repentance. In this passage, exegetical honesty demands that this possibility is at least raised. Moreover, it is in conformity with other passages in which we find that there is a limit to the patience of God in urging recalcitrant sinners to return to him. A stage of “no return” may be reached by the person who dabbles with apostasy.”[5]
6 I begin to understand why J. Calvin believed “once saved, always saved.” It is because in the days of Calvin, there were many sufferings, such as natural disasters, large scale infectious diseases, wars etc. and also many Christians were persecuted because of their faith. “When Calvin emphasized the doctrine of predestination, his original intention was not to curse the non-elect, but to comfort those in the Lord. Many were worried they would lose their salvation, but Calvin emphasized the great power and grace of God in persevering them. Salvation would not be lost for the elect”[6] Although I appreciate Calvin’s teaching in this matter was out of good intention, it has caused many Christians in the generations after him to believe the Bible teaches “Once saved, always saved”, therefore they misunderstand Calvin as teaching salvation for Christians is totally secured regardless whether they persevere in faith and obedience in God in their lives. On the other hand, I understand Calvin also emphasized a genuine Christian would persevere in his faith to the end, hence any Christian who had committed the sin of apostasy was not a genuine Christian in the first place. With respect to him, I really cannot accept the correctness of this statement. While it is true that some believers who later turned away from their faith may not be genuine Christians in the first place, it is unfair to conclude it is true for each and every apostate. Let me take marriage as an example. While it is true to say that many couples who have ended in divorce may not have genuinely committed their lives to each other or loved one another when they enter into their marriage, it is not true to hold this view for every couple who have divorced each other. In other words, there have been couples who have genuinely loved each other and committed to one another when they enter into marriage but still have ended up in divorce in the end!
7 It was very interesting for me to read sometime ago an article written by Clark Pinnock entitled “From Augustine to Arminius: A Pilgrimage in Theology”[7] in which he shared how he came to the conclusion that the deterministic logic of Calvinism is flawed. As mentioned earlier, Pinnock began his theological life as a Calvinist who regarded alternate evangelical interpretations as suspect and at least mildly heretical, believing that Calvinism was just scriptural evangelicalism in its purest expression, and he did not question it for a long time. He held onto this view until about 1970, when one of the links in the chain of the tight Calvinian logic broke. It had to do with the doctrine of the 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 likely the weakest link in Calvinian logic, scripturally speaking. He was teaching at Trinity Evangelical Divinity School at the time and attending to the doctrine particularly in the book of Hebrews. If in fact believers enjoy the kind of absolute security Calvinism had taught him they do, he found he could not make very good sense of the vigorous exhortations to persevere (eg 3:12) or the awesome warnings not to fall away from Christ (eg 10:26), which the book addresses to Christians. It began to dawn on him that his security in God was linked to his faith-union with Christ and that God is teaching us here the extreme importance of maintaining and not forsaking this relationship. The exhortations and the warnings could only signify that continuing in the grace of God was something that depended at least in part on the human partner. And once he saw that, the logic of Calvinism was broken in principle, and it was only a matter of time before the larger implications of its breaking would dawn on him. The thread was pulled, and the garment must begin to unravel, as indeed it did.
8 What had dawned on him was what he had known experientially all along in his walk with the Lord, that there is a profound mutuality in our dealings with God. What happens between us is not simply the product of a set of divine decrees that, written on an everlasting and unchangeable scroll, determine all that takes place in the world. He began to doubt the existence of an all determining fatalistic blueprint for history and to think of God’s having made us significantly free creatures able to accept or reject his purposes for us (Luke 7:30). Even the good news of the grace of God will not benefit us, as Hebrews says, unless “mixed with Faith in the hearers. “(Heb 4:2) For the first time, he realized theologically that the dimension of reciprocity and conditionality had to be brought into the picture of God’s relations with us in creation and redemption and that, once it is brought in, the theological landscape would have to change significantly. The determinist model cannot survive once a person starts down this road, as scripturally he came to see he must. It is Pinnock’s strong impression, confirmed to him even by those not pleased by it, that Augustinian thinking is losing its hold on present-day Christians. One thing he was asking people to give up is the myth that evangelicals often hold – that there is such a thing as an orthodox systematic theology, equated with what Calvin, for example, taught and which is said to be in full agreement with the Bible. Pinnock explains, “The idea holds great appeal for us, not because it is our experience, but because it delivers such a delicious sense of security and gives us such a great platform from which to assail those dreadful liberals who are such historicists. By this means we can try to insulate ourselves from the dizziness one feels when too many concepts are being questioned and called in for review and revision. I guess it is time for evangelicals to grow up and recognize that evangelical theology is not an uncontested body of timeless truth. There are various accounts of it. Augustine got some things right, but not everything. How many evangelicals follow him on the matter of the infallible church or the miraculous sacraments? Like it or not we are embarked on a pilgrimage in theology and cannot determine exactly where will it lead or how it will end.”[8]
9 Pinnock has also mentioned that a theological shift is underway among evangelicals as well as other Christians away from determinism as regards the rule and salvation of God and in the direction of an orientation more favorable to a dynamic personal relationship between God, the world, and God’s human creatures. He believes the trend began because of a fresh and faithful reading of the Bible in dialogue with modern culture, which places emphasis on autonomy, temporality, and historical change.
10 It is important to hear what Pinnock has to remind us, “The great majority of theologians change their minds quite often. We often refer to their early work and their later work, and sometimes also to the middle stages of their thought. Karl Barth, undoubtedly the greatest theologian of our century, illustrates this very well, and he was not ashamed of changing his mind. It is better to change one’s mind then to continue on a wrong path.”[9]
11. Although J. Wesley and G. Whitefield could patch up their friendship before they died, as mentioned in the preceding paragraph (2), another two very famous Christians, Martin Luther and Zwingli, failed to do so because of their theological differences about the Holy Communion, the responsibility apparently rested on Luther. Luther believed Christ’s body was physically present with the believers at the Holy Communion because of the doctrine of the ubiquity of Christ’s body. However, Zwingli did not agree with Luther’s view and believed Christ’s body was in heaven, sitting at the right hand of the heavenly Father. To Zwingli, the purpose of Holy Communion was just to remember Christ’s atonement work for mankind. Luther and Zwingli’s theological differences about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Holy Communion constantly led them into argument with each other. Finally, Zwingli took the initiative to reconcile with Luther as he thought their differences were in non-essentials, with unity in essentials, which did not forbid Christian brotherhood. He said, “Let us confess our union in all things in which we agree, as for the rest, let us remember that we are brethren. There will never be peace in the churches if we cannot bear differences on secondary points.” However, Luther deemed the corporal presence a fundamental article, and construed Zwingli’s liberality into indifference to truth. Luther told Zwingli, “I am astonished that you wish to consider me as your brother. It shows clearly that you do not attach much importance to your brother. It shows clearly that you do not attach much importance to your doctrine.” Moreover, Melanchthon looked upon the request of the Swiss as a strange inconsistency, and said to Zwingli. “You do not belong to the communion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We cannot acknowledge you as brethren.” Furthermore, Luther was very angry that Zwingli believed that very good people but who were not Christians would be saved as well. Luther remarked once that he would rather drink blood alone with the papists than wine alone with the Zwinglians. A few days before his death, he wrote to his friend, Pastor Probst in Bremen: “Blessed is the man that walketh not in the counsel of the Sacramentarians, nor standeth in the way of the Zwinglians, nor sitteth in the seat of the Zurichers”
12. I am very surprised about the refusal of Luther to the request of Zwingli for reconciliation regarding their theological differences. I believe most Christians today, if not all, would think their differences were really in the non-essentials. Hence, I appreciate very much the attitude and initiative taken by Zwingli to reconcile with Luther in order to seek Christian unity among them. On the other hand, I suspected Luther was quite proud which led him to refuse to accept Zwingli’s request for reconciliation. It might be because Luther was very famous by that time as he had started the European Reformation in the sixteen century. No wonder, Joseph Motte commented Luther was a man of bad temper and lacked in humility.
13. The above incidents happened in church history have led me to appreciate the motto of the Moravian Brethren : “In essentials, unity; in non essentials, liberty, and in all things, love”. I believe Christians today have to seek unity in Christ as far as possible bearing in mind the commands of the Lord Jesus in John 17:20-21. Moreover, Christians must forebear and respect the theological differences of secondary importance with other fellow Christians with love, remembering what Paul teaches us in 1 Cor.13. It is because without the love of God in us, we can easily hate other Christians who have alternate evangelical interpretations different from us, just like how Luther had hated Zwingli. The worst is that fellow Christians even persecute each other in the name of God, believing they are serving God in so doing, because of differences in their biblical interpretations. We can see so many examples from church history. For instances, it is very hard to believe that during the Reformation period, thousands of Anabaptists were put to death because of their belief in the territories under the control of the Roman Catholics and the Reformers. It was because both of these two groups of people were determined to get rid of Anabaptism because they believed Anabaptism was dangerous heresy.
14. History teaches us that people do not learn from history. Hence, Christians today need to learn from church history in order to avoid repeating the same mistakes committed by many Christians who had persecuted fellow Christians in the past. Regarding the differences in biblical interpretations among fellow Christians, we have to respect and learn from each other for issues of secondary or even tertiary importance. With the attitude of humility and the love for the truth, we should always seek to find out what exactly the Bible teaches rather than just accept whatever a certain famous theologian or Christian teaches. It is because Augustine got some things right, but not everything. The same applies to John Calvin, John Wesley, Arminius and other outstanding Christians. Hence, let all Christian always find out and practice what the Bible teaches, sola Scriptura, as Martin Luther had so strongly and rightly emphasized at the start of the Reformation. To conclude, let all Christians always remember and practice the famous motto, “In essentials, unity; in non essentials, liberty; and in all things, love.” By doing so, we would achieve better unity in Christ which can then draw people to know God. (John 17:20-21).
[1] Clark Pinnock, The Grace of God and the Will of Man (Grand Rapids 1989), 17.
[2] Scot McKnight, The Warning Passages of Hebrews, Trinity Journal 13NS (1992), 55
[3] Ibid, 59
[4] I Howard Marshall, Kept by the Power of God (Bethany House Publishers, 1969), 142
[5] Ibid, 147
[6]
[7] Clark Pinnock, The Grace of God and the Will of Man (Grand Rapids 1989), 15-30
[8] Ibid 28
[9] Ibid 15
1. I wish to share about the importance of resolving differences in Christian doctrines among fellow Christians in an appropriate manner in the light of the command of Jesus for Christian unity in John 17:20-21.
2. The Church revival led by John and Charles Wesley in the eighteen century was very encouraging . J Wesley and G. Whitefield were at one time co-workers in leading this great church revival. However Wesley was pro-Arminianism while Whitefield was pro-Calvinism in their theological thought. As a result, there were arguments between them and they stopped co-operating with one another due to differing beliefs about predestination. I always believe there are Christian doctrines of primary importance which touch on the foundation of our belief such as what are contained in the Apostle Creed. Christians need to defend those important doctrines vigorously to protect our orthodox Christian belief. On the other hand, there are Christian doctrines of secondary importance which include matters such as predestination. Christians should not allow such matters to divide their fellowship and unity in the Lord. Hence, I was surprised that outstanding Christians such as J Wesley and G Whitefield allowed their differing beliefs about predestination to divide their fellowship and unity in serving God. However, I am glad to learn that at least in the end, they patched up their friendship before they died. Wesley preached at Whitefield’s funeral. It was all to the gory of God and his eternal Kingdom that he did. Moreover, despite this history, it is more heartening to know that the post-World War II evangelical coalition in North America has held Calvinist and Arminian believers together within one great movement. At least as many member churches of 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Evangelicals are Arminian in the theological orientation as Reformed. The Christ like spirit of love and irenic acceptance of differences of opinion over secondary matters have greatly enhanced the influence of the evangelical coalition in society. It leads me to examine whether such phenomenon has also happened among the Chinese Churches now? With much regret, it is not the case yet, as shown in the present case.
3 I understand that the majority of Chinese Christians today believe in Calvin’s teachings about predestination including the doctrine of the 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 which is also commonly known as “once saved, always saved.” They believe as Clark Pinnock had once believed when he said that “Therefore, it is no surprise that I began my theological life as a Calvinist who regarded alternate evangelical interpretations as suspect and at least mildly heretical. I accept the view I was given that Calvinism was just scriptural evangelicalism in its purest expression and I did not question it for a long time.”[1]
4 I do not share Calvin’s teachings on predestination. Over the past years, the more I study the Bible, the more I am convinced that it does not teach “once saved, always saved.” The whole Bible, from Genesis to Revelation, teaches about conditional salvation as Scot McKnight had put it like these, “I am contending that the book of Hebrews does teach conditional salvation but that condition is a condition taught throughput the whole Bible.”[2] “In Hebrews, final salvation is not unconditional. It is conditional and that single condition is persevering faith.”[3]
5 Although the warning passages do not directly warn that one would lose his salvation if he commits the sin of apostasy, I believe that they give rise to such clear message by inference. It is because we should understand that each warning passage sheds light on the other. Hence, if we examine carefully each warning passage in the light of the other and then consider their combined messages, an irresistible inference can be drawn from those warning passages that if a Christian commits the sin of apostasy, he would no doubt lose his final salvation. In the past, I had difficulty to understand why outstanding Christians such as J. Calvin whom I respect failed to understand the clear message of the warning passages of Hebrews, otherwise he would not have believed in the doctrine of “once saved, always saved.” Only recently do I understand the reason, that is because Calvin and Calvinistic school such as John Owen had held that the readers, who could not be restored to repentance (Hebrews 6:4-6) were not genuine believers. Most bible scholars today agree the readers of Hebrews were genuine Christians such as I. H. Marshall when he says the following, “Second, the lapsed had tasted the heavenly gift. The verb ‘to taste’ has sometimes the nuance of taking a tiny sip, and is so taken here by Calvin. J Owen held that there is a difference between tasting and eating and fully digesting. But recent scholars are agreed that the idea emphasized in the verb ‘to taste’ is that of experiencing the flavor of what is eaten; the amount consumed is not in mind at all. When Christ is said to have tasted death (Hebrews 2:9), there is no suggestion that he got off lightly with a mere taste and no more, rather He experienced its bitter taste to the full. The author’s whole point would be nullified here also if he was speaking of ‘those who have had a mere glimmer of light and no genuine experience of salvation.”[4] Scott McKnight also agrees that the readers, at the phenomenological level, converts to Jesus Christ. I Marshall concludes, “We seem indeed to be compelled to allow that a person may go so far in apostasy that God refuses him the opportunity of repentance. In this passage, exegetical honesty demands that this possibility is at least raised. Moreover, it is in conformity with other passages in which we find that there is a limit to the patience of God in urging recalcitrant sinners to return to him. A stage of “no return” may be reached by the person who dabbles with apostasy.”[5]
6 I begin to understand why J. Calvin believed “once saved, always saved.” It is because in the days of Calvin, there were many sufferings, such as natural disasters, large scale infectious diseases, wars etc. and also many Christians were persecuted because of their faith. “When Calvin emphasized the doctrine of predestination, his original intention was not to curse the non-elect, but to comfort those in the Lord. Many were worried they would lose their salvation, but Calvin emphasized the great power and grace of God in persevering them. Salvation would not be lost for the elect”[6] Although I appreciate Calvin’s teaching in this matter was out of good intention, it has caused many Christians in the generations after him to believe the Bible teaches “Once saved, always saved”, therefore they misunderstand Calvin as teaching salvation for Christians is totally secured regardless whether they persevere in faith and obedience in God in their lives. On the other hand, I understand Calvin also emphasized a genuine Christian would persevere in his faith to the end, hence any Christian who had committed the sin of apostasy was not a genuine Christian in the first place. With respect to him, I really cannot accept the correctness of this statement. While it is true that some believers who later turned away from their faith may not be genuine Christians in the first place, it is unfair to conclude it is true for each and every apostate. Let me take marriage as an example. While it is true to say that many couples who have ended in divorce may not have genuinely committed their lives to each other or loved one another when they enter into their marriage, it is not true to hold this view for every couple who have divorced each other. In other words, there have been couples who have genuinely loved each other and committed to one another when they enter into marriage but still have ended up in divorce in the end!
7 It was very interesting for me to read sometime ago an article written by Clark Pinnock entitled “From Augustine to Arminius: A Pilgrimage in Theology”[7] in which he shared how he came to the conclusion that the deterministic logic of Calvinism is flawed. As mentioned earlier, Pinnock began his theological life as a Calvinist who regarded alternate evangelical interpretations as suspect and at least mildly heretical, believing that Calvinism was just scriptural evangelicalism in its purest expression, and he did not question it for a long time. He held onto this view until about 1970, when one of the links in the chain of the tight Calvinian logic broke. It had to do with the doctrine of the 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 likely the weakest link in Calvinian logic, scripturally speaking. He was teaching at Trinity Evangelical Divinity School at the time and attending to the doctrine particularly in the book of Hebrews. If in fact believers enjoy the kind of absolute security Calvinism had taught him they do, he found he could not make very good sense of the vigorous exhortations to persevere (eg 3:12) or the awesome warnings not to fall away from Christ (eg 10:26), which the book addresses to Christians. It began to dawn on him that his security in God was linked to his faith-union with Christ and that God is teaching us here the extreme importance of maintaining and not forsaking this relationship. The exhortations and the warnings could only signify that continuing in the grace of God was something that depended at least in part on the human partner. And once he saw that, the logic of Calvinism was broken in principle, and it was only a matter of time before the larger implications of its breaking would dawn on him. The thread was pulled, and the garment must begin to unravel, as indeed it did.
8 What had dawned on him was what he had known experientially all along in his walk with the Lord, that there is a profound mutuality in our dealings with God. What happens between us is not simply the product of a set of divine decrees that, written on an everlasting and unchangeable scroll, determine all that takes place in the world. He began to doubt the existence of an all determining fatalistic blueprint for history and to think of God’s having made us significantly free creatures able to accept or reject his purposes for us (Luke 7:30). Even the good news of the grace of God will not benefit us, as Hebrews says, unless “mixed with Faith in the hearers. “(Heb 4:2) For the first time, he realized theologically that the dimension of reciprocity and conditionality had to be brought into the picture of God’s relations with us in creation and redemption and that, once it is brought in, the theological landscape would have to change significantly. The determinist model cannot survive once a person starts down this road, as scripturally he came to see he must. It is Pinnock’s strong impression, confirmed to him even by those not pleased by it, that Augustinian thinking is losing its hold on present-day Christians. One thing he was asking people to give up is the myth that evangelicals often hold – that there is such a thing as an orthodox systematic theology, equated with what Calvin, for example, taught and which is said to be in full agreement with the Bible. Pinnock explains, “The idea holds great appeal for us, not because it is our experience, but because it delivers such a delicious sense of security and gives us such a great platform from which to assail those dreadful liberals who are such historicists. By this means we can try to insulate ourselves from the dizziness one feels when too many concepts are being questioned and called in for review and revision. I guess it is time for evangelicals to grow up and recognize that evangelical theology is not an uncontested body of timeless truth. There are various accounts of it. Augustine got some things right, but not everything. How many evangelicals follow him on the matter of the infallible church or the miraculous sacraments? Like it or not we are embarked on a pilgrimage in theology and cannot determine exactly where will it lead or how it will end.”[8]
9 Pinnock has also mentioned that a theological shift is underway among evangelicals as well as other Christians away from determinism as regards the rule and salvation of God and in the direction of an orientation more favorable to a dynamic personal relationship between God, the world, and God’s human creatures. He believes the trend began because of a fresh and faithful reading of the Bible in dialogue with modern culture, which places emphasis on autonomy, temporality, and historical change.
10 It is important to hear what Pinnock has to remind us, “The great majority of theologians change their minds quite often. We often refer to their early work and their later work, and sometimes also to the middle stages of their thought. Karl Barth, undoubtedly the greatest theologian of our century, illustrates this very well, and he was not ashamed of changing his mind. It is better to change one’s mind then to continue on a wrong path.”[9]
11. Although J. Wesley and G. Whitefield could patch up their friendship before they died, as mentioned in the preceding paragraph (2), another two very famous Christians, Martin Luther and Zwingli, failed to do so because of their theological differences about the Holy Communion, the responsibility apparently rested on Luther. Luther believed Christ’s body was physically present with the believers at the Holy Communion because of the doctrine of the ubiquity of Christ’s body. However, Zwingli did not agree with Luther’s view and believed Christ’s body was in heaven, sitting at the right hand of the heavenly Father. To Zwingli, the purpose of Holy Communion was just to remember Christ’s atonement work for mankind. Luther and Zwingli’s theological differences about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Holy Communion constantly led them into argument with each other. Finally, Zwingli took the initiative to reconcile with Luther as he thought their differences were in non-essentials, with unity in essentials, which did not forbid Christian brotherhood. He said, “Let us confess our union in all things in which we agree, as for the rest, let us remember that we are brethren. There will never be peace in the churches if we cannot bear differences on secondary points.” However, Luther deemed the corporal presence a fundamental article, and construed Zwingli’s liberality into indifference to truth. Luther told Zwingli, “I am astonished that you wish to consider me as your brother. It shows clearly that you do not attach much importance to your brother. It shows clearly that you do not attach much importance to your doctrine.” Moreover, Melanchthon looked upon the request of the Swiss as a strange inconsistency, and said to Zwingli. “You do not belong to the communion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We cannot acknowledge you as brethren.” Furthermore, Luther was very angry that Zwingli believed that very good people but who were not Christians would be saved as well. Luther remarked once that he would rather drink blood alone with the papists than wine alone with the Zwinglians. A few days before his death, he wrote to his friend, Pastor Probst in Bremen: “Blessed is the man that walketh not in the counsel of the Sacramentarians, nor standeth in the way of the Zwinglians, nor sitteth in the seat of the Zurichers”
12. I am very surprised about the refusal of Luther to the request of Zwingli for reconciliation regarding their theological differences. I believe most Christians today, if not all, would think their differences were really in the non-essentials. Hence, I appreciate very much the attitude and initiative taken by Zwingli to reconcile with Luther in order to seek Christian unity among them. On the other hand, I suspected Luther was quite proud which led him to refuse to accept Zwingli’s request for reconciliation. It might be because Luther was very famous by that time as he had started the European Reformation in the sixteen century. No wonder, Joseph Motte commented Luther was a man of bad temper and lacked in humility.
13. The above incidents happened in church history have led me to appreciate the motto of the Moravian Brethren : “In essentials, unity; in non essentials, liberty, and in all things, love”. I believe Christians today have to seek unity in Christ as far as possible bearing in mind the commands of the Lord Jesus in John 17:20-21. Moreover, Christians must forebear and respect the theological differences of secondary importance with other fellow Christians with love, remembering what Paul teaches us in 1 Cor.13. It is because without the love of God in us, we can easily hate other Christians who have alternate evangelical interpretations different from us, just like how Luther had hated Zwingli. The worst is that fellow Christians even persecute each other in the name of God, believing they are serving God in so doing, because of differences in their biblical interpretations. We can see so many examples from church history. For instances, it is very hard to believe that during the Reformation period, thousands of Anabaptists were put to death because of their belief in the territories under the control of the Roman Catholics and the Reformers. It was because both of these two groups of people were determined to get rid of Anabaptism because they believed Anabaptism was dangerous heresy.
14. History teaches us that people do not learn from history. Hence, Christians today need to learn from church history in order to avoid repeating the same mistakes committed by many Christians who had persecuted fellow Christians in the past. Regarding the differences in biblical interpretations among fellow Christians, we have to respect and learn from each other for issues of secondary or even tertiary importance. With the attitude of humility and the love for the truth, we should always seek to find out what exactly the Bible teaches rather than just accept whatever a certain famous theologian or Christian teaches. It is because Augustine got some things right, but not everything. The same applies to John Calvin, John Wesley, Arminius and other outstanding Christians. Hence, let all Christian always find out and practice what the Bible teaches, sola Scriptura, as Martin Luther had so strongly and rightly emphasized at the start of the Reformation. To conclude, let all Christians always remember and practice the famous motto, “In essentials, unity; in non essentials, liberty; and in all things, love.” By doing so, we would achieve better unity in Christ which can then draw people to know God. (John 17:20-21).
[1] Clark Pinnock, The Grace of God and the Will of Man (Grand Rapids 1989), 17.
[2] Scot McKnight, The Warning Passages of Hebrews, Trinity Journal 13NS (1992), 55
[3] Ibid, 59
[4] I Howard Marshall, Kept by the Power of God (Bethany House Publishers, 1969), 142
[5] Ibid, 147
[6]
[7] Clark Pinnock, The Grace of God and the Will of Man (Grand Rapids 1989), 15-30
[8] Ibid 28
[9] Ibid 15
關注極端操控性教派和新興異端走對半步,誤傷主內肢體走錯N步
更新﹕加上時代論壇編者按
香港基督教界對於關注新興教派和新興異端的工作起步屬於很遲。很遲是實情,因為剛剛過的二○○七八月五日,由香港基督徒短期宣教訓練中心及香港新興教派研究中心聯合主辦、宣道會北角堂協辦的「基督門徒福音會是異端嗎?──可蘭經等同聖經的默示嗎?」講座提及《時代論壇》一○四○期有關報道其中一個極端教派大學生研經宣教會(UBF,University Bible Fellowship)已經活動了最少七年,到現在才有比較主動的回應,比起外國網站有關極端操控性教派和新興異端的研究,香港真的慢得要死。不信?用Google 找找 Abusive church,spiritual abuse,UBF 題目,有關資料都已經非常豐富。
當然二○○七年八月五日的講座是積極的一步,算是在很大的 inertia 下走出一步。可惜當我看到《時代論壇》一○四○期頭版報道,幾乎嚇死。報道指播道會恩福堂主任牧師蘇穎智說基督門徒福音會其中一個教導「否定一次得救便永遠得救,認為救恩是會失去的,要靠自己努力及行為才能擁有。不服從該教會指令亦會失去救恩。」也是異端教導。
(更新﹐時代論壇的編者按:引文出自頭版報道中的列表,該表內容綜合自蘇穎智牧師、前福音會教友及香港新興教派研究中心。而頭版報道的內文提及,蘇穎智牧師在了解過這些前教友及該會一些教義內容後,認定福音會為異端,當中理由之一是他們否定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我看見大呼「我大鑊」了。
我是一個堅定的亞米念主義者(Arminianist),而亞米念主義者接納的信仰tenets of faith 是﹕
(一)人生來沒有能力達致救恩 Humans are naturally unable to make any effort towards salvation
(二)人唯一可得到救恩是從恩典而來 Salvation is possible by grace alone
(三)人單憑自身之努力不可以達到救恩或者對達到救恩有幫助 Works of human effort cannot cause or contribute to salvation
(四)神是有條件揀選得救的人﹐條件就是對基督的信仰 God's election is conditional on faith in Jesus
(五)基督耶穌的救贖是為全部的人的 Jesus' atonement was for all people
(六)那些不願意相信的人可以抗拒神的恩典﹐拒絕神的揀選 God allows his grace to be resisted by those unwilling to believe
(七)救恩是會失去的(否定一次得救便永遠得救)﹐救恩的繼續擁有需靠繼續的信仰維繫Salvation can be lost, as continued salvation is conditional upon continued faith
其中第七點,很大程度符合了蘇穎智所講「否定一次得救便永遠得救,認為救恩是會失去的,要靠自己努力及行為才能擁有。不服從該教會指令亦會失去救恩。」最少以下幾方面﹕
一、否定一次得救便永遠得救
二、認為救恩是會失去
三、要靠自己努力及行為才能擁有:如果努力是包括在信仰上的堅忍和持守,如果行為是指與所蒙的恩相配的善行
這報道刊出的那個主日,連我自己教會牧師都在講道強調:記住這間教會的名字,他們是基督門徒福音,他們「否定一次得救便永遠得救」。我聽見之後都覺得不可能不回應。事關除了是我個人信仰的清白外,蘇穎智根本沒有考慮他上面那點關於「否定一次得救便永遠得救」是會令很多對基督教神學無知的信徒誤解,而且誤判了不少主內肢體為異端。
就以我自己所屬於的宗派浸信派(或稱浸禮派),浸禮派發展初期已經有所謂特殊救恩派Particular Baptists 和普及救恩派General Baptists。前者是傾向加爾文主義(嚴格跟隨加爾文主義的浸禮派稱自己為 Reformed Baptist),後者的立場就是傾向亞米念主義路線。而數百年來,浸信派(浸禮派)的眾教會都包括嚴格跟隨加爾文主義或者中間路線的,或者亞米念主義。大家沒有因為兩個觀點(加爾文主義或亞米念主義)而互相指責對方為異端,而浸信派信仰也從來沒有把這個神學觀點(認為救恩是否會失去)的分歧(differences in theological thoughts)提昇為教義層次(dogmatic level)。
如果談論亞米念主義,就不得不提聖公會、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和他的循道運動(Methodist movement)。聖公會採取的揀選與救恩的觀點,尤其在救恩是否會失去上與羅馬天主教相若,認為如果信徒犯上重罪是會失去救恩的。因為他在十八世紀的復興運動的巨大影響,約翰衛斯理是聖公會牧師,也受聖公會的影響,一方面認為救恩會失去,同時因為當時英國社會的道德敗壞,故此也傾向了亞米紐斯觀點,後來在一次循道會的年度議會上,約翰衛斯理堅決為亞米紐斯派辯護,他發展了他的成聖理論,造就了亞米念主義後來在循道衛理教會主導的地位(約翰的弟弟是著名聖詩作者,初期因為他亞米念主義「意識形態」所累,很多教會拒絕唱他寫作的詩歌)。
如果討論救恩是否會失去,也不可以不提及信義宗(Lutherans),以我記得,馬丁路德沒有在這問題上討論很多或者有他明確的觀點,反而是在後來的《協同書》(Book of Concord)的觀點,救恩是會失去,除非有一個產生好行為的信心。
信手拈來,原來不同意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基督教宗派有這麼多,涉及數以萬計信徒,大概讀者可以看到蘇穎智此語的破壞力是多麼驚人。這既然關乎那麼多教會正統之名譽,可不是我個人在小題大作。我不是說人多「大晒」,不是用眾多宗派來說明甚麼,而是此語影響廣泛,怎可能輕率處之?
不要說我在「曬」,有關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救恩是否會失去這個基本的救恩神學問題,任何牧師在接受神學訓練都應該接觸過,也理應知道這個問題涉及的觀點複雜和層次和教會缺乏共識,是不適宜把它提昇為定奪正統的「教義」層次(dogmatic level)。這樣無疑是為基督教製造分裂,在信徒間製造矛盾。
對於蘇穎智此語,我只希望是他一時的失言,希望儘快澄清。因為正如聚會所言,一般年青信徒甚至平信徒都什麼是正統,甚麼是異端,甚麼僅僅是神學觀點的分歧都沒有充份掌握,蘇穎智的言論很容易就會被部份認知不足的信徒拿來當是權威,會誤傷不少信仰正統的主內肢體。
我相信那些抱「救恩是會失去」的教會,例如浸信派、循道衛理教會、信義宗、聖公會等眾教會、教會領袖和牧者,必定有足夠信心和確定,會首先考慮他們久經歷煉的宗派傳統和他們宗派裡面具一定權威學術觀點和已經累積的知識,畢竟蘇穎智只是播道會中人,其他宗派理應先訴諸他們已經有的共識和已經有了基督信仰知識,而不應該給個別聚會裡面一個半個牧者,可能是不成熟、學術上不夠嚴謹的觀點來傷害他們的信仰傳統和正統之名。
我不想在宗派觀點不同之處大做文章,不過涉及名譽之事情,各宗派為了自己信徒的信仰,實在不可以沉默
。
香港基督教界對於關注新興教派和新興異端的工作起步屬於很遲。很遲是實情,因為剛剛過的二○○七八月五日,由香港基督徒短期宣教訓練中心及香港新興教派研究中心聯合主辦、宣道會北角堂協辦的「基督門徒福音會是異端嗎?──可蘭經等同聖經的默示嗎?」講座提及《時代論壇》一○四○期有關報道其中一個極端教派大學生研經宣教會(UBF,University Bible Fellowship)已經活動了最少七年,到現在才有比較主動的回應,比起外國網站有關極端操控性教派和新興異端的研究,香港真的慢得要死。不信?用Google 找找 Abusive church,spiritual abuse,UBF 題目,有關資料都已經非常豐富。
當然二○○七年八月五日的講座是積極的一步,算是在很大的 inertia 下走出一步。可惜當我看到《時代論壇》一○四○期頭版報道,幾乎嚇死。報道指播道會恩福堂主任牧師蘇穎智說基督門徒福音會其中一個教導「否定一次得救便永遠得救,認為救恩是會失去的,要靠自己努力及行為才能擁有。不服從該教會指令亦會失去救恩。」也是異端教導。
(更新﹐時代論壇的編者按:引文出自頭版報道中的列表,該表內容綜合自蘇穎智牧師、前福音會教友及香港新興教派研究中心。而頭版報道的內文提及,蘇穎智牧師在了解過這些前教友及該會一些教義內容後,認定福音會為異端,當中理由之一是他們否定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我看見大呼「我大鑊」了。
我是一個堅定的亞米念主義者(Arminianist),而亞米念主義者接納的信仰tenets of faith 是﹕
(一)人生來沒有能力達致救恩 Humans are naturally unable to make any effort towards salvation
(二)人唯一可得到救恩是從恩典而來 Salvation is possible by grace alone
(三)人單憑自身之努力不可以達到救恩或者對達到救恩有幫助 Works of human effort cannot cause or contribute to salvation
(四)神是有條件揀選得救的人﹐條件就是對基督的信仰 God's election is conditional on faith in Jesus
(五)基督耶穌的救贖是為全部的人的 Jesus' atonement was for all people
(六)那些不願意相信的人可以抗拒神的恩典﹐拒絕神的揀選 God allows his grace to be resisted by those unwilling to believe
(七)救恩是會失去的(否定一次得救便永遠得救)﹐救恩的繼續擁有需靠繼續的信仰維繫Salvation can be lost, as continued salvation is conditional upon continued faith
其中第七點,很大程度符合了蘇穎智所講「否定一次得救便永遠得救,認為救恩是會失去的,要靠自己努力及行為才能擁有。不服從該教會指令亦會失去救恩。」最少以下幾方面﹕
一、否定一次得救便永遠得救
二、認為救恩是會失去
三、要靠自己努力及行為才能擁有:如果努力是包括在信仰上的堅忍和持守,如果行為是指與所蒙的恩相配的善行
這報道刊出的那個主日,連我自己教會牧師都在講道強調:記住這間教會的名字,他們是基督門徒福音,他們「否定一次得救便永遠得救」。我聽見之後都覺得不可能不回應。事關除了是我個人信仰的清白外,蘇穎智根本沒有考慮他上面那點關於「否定一次得救便永遠得救」是會令很多對基督教神學無知的信徒誤解,而且誤判了不少主內肢體為異端。
就以我自己所屬於的宗派浸信派(或稱浸禮派),浸禮派發展初期已經有所謂特殊救恩派Particular Baptists 和普及救恩派General Baptists。前者是傾向加爾文主義(嚴格跟隨加爾文主義的浸禮派稱自己為 Reformed Baptist),後者的立場就是傾向亞米念主義路線。而數百年來,浸信派(浸禮派)的眾教會都包括嚴格跟隨加爾文主義或者中間路線的,或者亞米念主義。大家沒有因為兩個觀點(加爾文主義或亞米念主義)而互相指責對方為異端,而浸信派信仰也從來沒有把這個神學觀點(認為救恩是否會失去)的分歧(differences in theological thoughts)提昇為教義層次(dogmatic level)。
如果談論亞米念主義,就不得不提聖公會、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和他的循道運動(Methodist movement)。聖公會採取的揀選與救恩的觀點,尤其在救恩是否會失去上與羅馬天主教相若,認為如果信徒犯上重罪是會失去救恩的。因為他在十八世紀的復興運動的巨大影響,約翰衛斯理是聖公會牧師,也受聖公會的影響,一方面認為救恩會失去,同時因為當時英國社會的道德敗壞,故此也傾向了亞米紐斯觀點,後來在一次循道會的年度議會上,約翰衛斯理堅決為亞米紐斯派辯護,他發展了他的成聖理論,造就了亞米念主義後來在循道衛理教會主導的地位(約翰的弟弟是著名聖詩作者,初期因為他亞米念主義「意識形態」所累,很多教會拒絕唱他寫作的詩歌)。
如果討論救恩是否會失去,也不可以不提及信義宗(Lutherans),以我記得,馬丁路德沒有在這問題上討論很多或者有他明確的觀點,反而是在後來的《協同書》(Book of Concord)的觀點,救恩是會失去,除非有一個產生好行為的信心。
信手拈來,原來不同意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基督教宗派有這麼多,涉及數以萬計信徒,大概讀者可以看到蘇穎智此語的破壞力是多麼驚人。這既然關乎那麼多教會正統之名譽,可不是我個人在小題大作。我不是說人多「大晒」,不是用眾多宗派來說明甚麼,而是此語影響廣泛,怎可能輕率處之?
不要說我在「曬」,有關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救恩是否會失去這個基本的救恩神學問題,任何牧師在接受神學訓練都應該接觸過,也理應知道這個問題涉及的觀點複雜和層次和教會缺乏共識,是不適宜把它提昇為定奪正統的「教義」層次(dogmatic level)。這樣無疑是為基督教製造分裂,在信徒間製造矛盾。
對於蘇穎智此語,我只希望是他一時的失言,希望儘快澄清。因為正如聚會所言,一般年青信徒甚至平信徒都什麼是正統,甚麼是異端,甚麼僅僅是神學觀點的分歧都沒有充份掌握,蘇穎智的言論很容易就會被部份認知不足的信徒拿來當是權威,會誤傷不少信仰正統的主內肢體。
我相信那些抱「救恩是會失去」的教會,例如浸信派、循道衛理教會、信義宗、聖公會等眾教會、教會領袖和牧者,必定有足夠信心和確定,會首先考慮他們久經歷煉的宗派傳統和他們宗派裡面具一定權威學術觀點和已經累積的知識,畢竟蘇穎智只是播道會中人,其他宗派理應先訴諸他們已經有的共識和已經有了基督信仰知識,而不應該給個別聚會裡面一個半個牧者,可能是不成熟、學術上不夠嚴謹的觀點來傷害他們的信仰傳統和正統之名。
我不想在宗派觀點不同之處大做文章,不過涉及名譽之事情,各宗派為了自己信徒的信仰,實在不可以沉默
。
Tuesday, August 07, 2007
討論「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和反駮廉價救恩的舊文
這些文章是是六年前寫的﹐但對於今日信徒我認為都具有參考價值。事緣剛剛一個有關極端教派和新興異端(基督門徒福音會)的聚會裡面﹐某所謂大牧(此君學識本人真真不敢恭維)有居然說不接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會是異端。
我得知當然第一時間回應﹐而且罵得很不客氣﹐事關他一句說話判了好多教會死罪。說話如此輕忽的牧者﹐還儼然以專家顧問自居。
其實有關「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是加爾文主義 Calvinism 和亞米念主義 Arminianism 之間的分歧是基督教救恩論幾百年來沒有共識的題目﹐而對於任何受過正統神學訓練的牧者根本就不是新東西﹐任何人研讀神學有關救贖論(Soteriology)﹐都一定知道這個經典的辯論﹐就是連普通信徒如我的﹐經過多年信主都知道討論救恩﹐都需要處理一個問題﹕救恩是一次過完成的,還是一個過程?如果是一次完成信徒會失去救恩嗎?如果是過程﹐是否代表信徒有機會完成不了這個過程而無法得救等等問題。有關方面的書籍在坊間有不少﹐其中包括由現任建道神學院院長梁家麟博士寫的【信仰答客問】﹐都有一章比較這兩種觀點﹐裡面梁家麟博士也從來沒有說亞米念主義(否定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是異端。
我不明白蘇穎智牧師憑什麼發表這種言論。
蘇穎智牧師受過神學訓練的﹐沒有理由連這個經典的辯論(Arminianism Vs Calvinism)都不知道﹐也沒有理由說「否定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就是異端」這種言論﹐因為今日不少教會其實奉行的就是Arminianism 。好像被稱為普遍救恩浸信派的 General Baptists﹐或者繼承約翰衛斯理思想的循道衛理教會﹐聖公會和著重聖靈工作的神召會﹐都是跟隨亞米念主義路線的。
我對蘇穎智牧師有關「否定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就是異端」言論非常震驚﹐甚至這種言論已經通過這次聚會參與的教牧開始流傳於一般教會。蘇牧師這種輕率的言論﹐我只希望是他一時的疏忽大意﹐而不是有其他什麼原因﹐因為這言論無疑是判了不少其實基督教教會為異端。
(除非有人宣佈蘇穎智牧師所接受的根本不是受過學術嚴謹的神學訓練)
因為上面的原因﹐我特別把一些我從前發表過而且已經在互聯網流傳的舊文放在這裡﹐其中最複雜一篇就是討論新教幾種相對普遍的救恩觀。
最花時間是把原本文章有的一個表格放在這個博客裡面。
要是字體太細﹐大家可以去這裡看看另外一個字體大的版本﹕:「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我得知當然第一時間回應﹐而且罵得很不客氣﹐事關他一句說話判了好多教會死罪。說話如此輕忽的牧者﹐還儼然以專家顧問自居。
其實有關「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是加爾文主義 Calvinism 和亞米念主義 Arminianism 之間的分歧是基督教救恩論幾百年來沒有共識的題目﹐而對於任何受過正統神學訓練的牧者根本就不是新東西﹐任何人研讀神學有關救贖論(Soteriology)﹐都一定知道這個經典的辯論﹐就是連普通信徒如我的﹐經過多年信主都知道討論救恩﹐都需要處理一個問題﹕救恩是一次過完成的,還是一個過程?如果是一次完成信徒會失去救恩嗎?如果是過程﹐是否代表信徒有機會完成不了這個過程而無法得救等等問題。有關方面的書籍在坊間有不少﹐其中包括由現任建道神學院院長梁家麟博士寫的【信仰答客問】﹐都有一章比較這兩種觀點﹐裡面梁家麟博士也從來沒有說亞米念主義(否定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是異端。
我不明白蘇穎智牧師憑什麼發表這種言論。
蘇穎智牧師受過神學訓練的﹐沒有理由連這個經典的辯論(Arminianism Vs Calvinism)都不知道﹐也沒有理由說「否定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就是異端」這種言論﹐因為今日不少教會其實奉行的就是Arminianism 。好像被稱為普遍救恩浸信派的 General Baptists﹐或者繼承約翰衛斯理思想的循道衛理教會﹐聖公會和著重聖靈工作的神召會﹐都是跟隨亞米念主義路線的。
我對蘇穎智牧師有關「否定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就是異端」言論非常震驚﹐甚至這種言論已經通過這次聚會參與的教牧開始流傳於一般教會。蘇牧師這種輕率的言論﹐我只希望是他一時的疏忽大意﹐而不是有其他什麼原因﹐因為這言論無疑是判了不少其實基督教教會為異端。
(除非有人宣佈蘇穎智牧師所接受的根本不是受過學術嚴謹的神學訓練)
因為上面的原因﹐我特別把一些我從前發表過而且已經在互聯網流傳的舊文放在這裡﹐其中最複雜一篇就是討論新教幾種相對普遍的救恩觀。
最花時間是把原本文章有的一個表格放在這個博客裡面。
要是字體太細﹐大家可以去這裡看看另外一個字體大的版本﹕:「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再反駁「廉價化的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以下這些經文,恐怕連原來主張「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加爾文也搖頭嘆息。
以下辯護者的經文很多意思上歪曲了加爾文主義的原來意思,有些甚至是所謂辯護這自己把個人的見解「讀入去」經文裡面。明明經文和「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沾不上邊都用。
【辯護A】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5:24)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是非常強調的語氣,「信神所差來的救主」就有永生,就已經出死入生,是現在就有,不是可能會有。
【反駁A】
反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者,並非說一個信徒是「可能得救」,而是把得救看做一個過程,有開始和最終完成。所有信徒都走上得救的路途,而不是擁有一樣物事。所謂「現在就有」是語病。因此,雖然約5:24是說有永生,但是沒有說「永遠擁有永生而不用失去」。而反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者不說信徒「可能會有」永生,而是說「信徒走在通往永生的得救路上,但是未到終點,他可能會走迷途背道而得不到永生」。
【辯護B】
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太5:11、12)
耶穌是把門徒列為已經得救,還是可能得救的呢?若可能不會得救,那又何來賞賜呢?耶穌的應許豈不是等同一張會隨時不兌現的空頭支票?而這就是神信實和可靠的應許嗎?
【反駁B】
耶穌是把門徒列為已經「走在通往永生的得救路上,但是未到終點,在路途中,他們會被人因基督的名辱罵、逼迫,捏造各樣壞話譭謗」,所以耶穌勉勵他們說他們是「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他們(將來)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他們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耶穌在同一福音書勉勵信徒要忍耐到底。
【辯護C】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6)
耶穌是否確實地把信徒算為光明之子?難道未得救的人也是世上的光?且能把榮耀歸給神?
【反駁C】
耶穌在這節經文後馬上說﹕「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太五13)
耶穌若是已經確實地把信徒算為光明之子、已經得救,他們有如何會「失了味、丟在外面,被人踐踏」﹖
【辯護D】
你父在暗中察看、禱告你在暗中的父、我們在天上的父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28:19)
耶穌教導我們稱呼神為「父」時,究竟祂已經是我們的父還是將來可能是我們的父呢?
【反駁D】
耶穌教導我們稱呼神為「父」,祂已經是我們的父。但是,兒子可能會再背叛、離開,正如耶穌教訓,有蒙饒恕的僕人被再定罪一樣。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阿、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麼。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賬。纔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阿、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罷、將來我必還清。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裡、等他還了所欠的債。眾同伴看見他所作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麼。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太十八21-35)
【辯護E】
(五)讚美神,得眾民的喜愛。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徒2:47)
聖經是說主將可能得救的人加給他們嗎?這些人若還沒有得救,那麼聖經這句話豈不是空話嗎?
【反駁E】
以上是最匪夷所思用來證明「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所謂聖經證明。理解上,【反駁A】已經說了。一,天天加給的人,有不同的人,所有人都在得救的路上,但是沒有說他們個個最後都會到終點。他們必須能夠忍耐到底才得到永生。
【辯護F】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林後6:14)
保羅為何在信徒與非信徒間分別界限呢?若信徒只是暫時得救的人,那麼不信者也可說是不過是暫時滅亡的人吧,這樣信與不信的又怎會不相配呢?
【反駁F】
信徒決志跟從主、在得救路上的人,方向是向天家,而未信的,就是走向滅亡之路,大家方向不同,自然不相配。和得救狀態無關。
【辯護G】
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壹5:13)
使徒約翰是否在還不能確定自己能否得救的情況下,便寫信叫別人知道他們自己有永生呢?
【反駁G】
約壹五1—13全文:
「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 神而生,凡愛生他之 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我們若愛 神,又遵守祂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 神的兒女。我們遵守 神的誡命,這就是愛祂了,並且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因為凡從 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 神兒子的嗎?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 神的見證更該領受了(註:「該領受」原文作「大」),因 神的見證是為祂兒子作的。信 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不信 神的,就是將 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 神為祂兒子作的見證。這見證就是 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祂兒子裡面。人有了 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 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 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留意,約翰說的「這些話」,不是指一句、兩句經文,而是由第一章到第五章這裡。包括了「信耶穌是基督、愛 神,又遵守祂的誡命」。 NIV 的翻譯有加上 concluding remarks 等字,代表約翰總結他之前說的話。那麼,約翰說的,其實並非說信徒只是需要「信過」就已經有永生,而是「信耶穌是基督、愛 神,又遵守祂的誡命」。其中,「信」、「愛」、「遵守」,希臘的原文的時式 tense,是希臘文特別的現在時態,是「由過去開始知道現在還是在進行、持續中」,例如人說,我活著,不是說我過去曾經活過、然後死了,而是我出生以來一直活著、生存著。所以,得救「信」、「愛」、「遵守」明證並非靠過去一刻、一次的「信」,否則應該用「過去式」。
【辯護H】
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原文是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加4:6、7)
聖經是說所有信的人都算是神的兒子,還是要到死後才開始計算?抑或聖經是說信徒現在是神的兒子,但將來卻可能不是神的兒子呢?
【反駁H】
同樣和上面一個原因,信徒是在「得救」的路上,通往永生,但是並非到達了永生。
以下辯護者的經文很多意思上歪曲了加爾文主義的原來意思,有些甚至是所謂辯護這自己把個人的見解「讀入去」經文裡面。明明經文和「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沾不上邊都用。
【辯護A】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5:24)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是非常強調的語氣,「信神所差來的救主」就有永生,就已經出死入生,是現在就有,不是可能會有。
【反駁A】
反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者,並非說一個信徒是「可能得救」,而是把得救看做一個過程,有開始和最終完成。所有信徒都走上得救的路途,而不是擁有一樣物事。所謂「現在就有」是語病。因此,雖然約5:24是說有永生,但是沒有說「永遠擁有永生而不用失去」。而反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者不說信徒「可能會有」永生,而是說「信徒走在通往永生的得救路上,但是未到終點,他可能會走迷途背道而得不到永生」。
【辯護B】
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太5:11、12)
耶穌是把門徒列為已經得救,還是可能得救的呢?若可能不會得救,那又何來賞賜呢?耶穌的應許豈不是等同一張會隨時不兌現的空頭支票?而這就是神信實和可靠的應許嗎?
【反駁B】
耶穌是把門徒列為已經「走在通往永生的得救路上,但是未到終點,在路途中,他們會被人因基督的名辱罵、逼迫,捏造各樣壞話譭謗」,所以耶穌勉勵他們說他們是「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他們(將來)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他們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耶穌在同一福音書勉勵信徒要忍耐到底。
【辯護C】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6)
耶穌是否確實地把信徒算為光明之子?難道未得救的人也是世上的光?且能把榮耀歸給神?
【反駁C】
耶穌在這節經文後馬上說﹕「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太五13)
耶穌若是已經確實地把信徒算為光明之子、已經得救,他們有如何會「失了味、丟在外面,被人踐踏」﹖
【辯護D】
你父在暗中察看、禱告你在暗中的父、我們在天上的父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28:19)
耶穌教導我們稱呼神為「父」時,究竟祂已經是我們的父還是將來可能是我們的父呢?
【反駁D】
耶穌教導我們稱呼神為「父」,祂已經是我們的父。但是,兒子可能會再背叛、離開,正如耶穌教訓,有蒙饒恕的僕人被再定罪一樣。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阿、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麼。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賬。纔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阿、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罷、將來我必還清。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裡、等他還了所欠的債。眾同伴看見他所作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麼。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太十八21-35)
【辯護E】
(五)讚美神,得眾民的喜愛。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徒2:47)
聖經是說主將可能得救的人加給他們嗎?這些人若還沒有得救,那麼聖經這句話豈不是空話嗎?
【反駁E】
以上是最匪夷所思用來證明「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所謂聖經證明。理解上,【反駁A】已經說了。一,天天加給的人,有不同的人,所有人都在得救的路上,但是沒有說他們個個最後都會到終點。他們必須能夠忍耐到底才得到永生。
【辯護F】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林後6:14)
保羅為何在信徒與非信徒間分別界限呢?若信徒只是暫時得救的人,那麼不信者也可說是不過是暫時滅亡的人吧,這樣信與不信的又怎會不相配呢?
【反駁F】
信徒決志跟從主、在得救路上的人,方向是向天家,而未信的,就是走向滅亡之路,大家方向不同,自然不相配。和得救狀態無關。
【辯護G】
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壹5:13)
使徒約翰是否在還不能確定自己能否得救的情況下,便寫信叫別人知道他們自己有永生呢?
【反駁G】
約壹五1—13全文:
「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 神而生,凡愛生他之 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我們若愛 神,又遵守祂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 神的兒女。我們遵守 神的誡命,這就是愛祂了,並且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因為凡從 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 神兒子的嗎?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 神的見證更該領受了(註:「該領受」原文作「大」),因 神的見證是為祂兒子作的。信 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不信 神的,就是將 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 神為祂兒子作的見證。這見證就是 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祂兒子裡面。人有了 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 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 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留意,約翰說的「這些話」,不是指一句、兩句經文,而是由第一章到第五章這裡。包括了「信耶穌是基督、愛 神,又遵守祂的誡命」。 NIV 的翻譯有加上 concluding remarks 等字,代表約翰總結他之前說的話。那麼,約翰說的,其實並非說信徒只是需要「信過」就已經有永生,而是「信耶穌是基督、愛 神,又遵守祂的誡命」。其中,「信」、「愛」、「遵守」,希臘的原文的時式 tense,是希臘文特別的現在時態,是「由過去開始知道現在還是在進行、持續中」,例如人說,我活著,不是說我過去曾經活過、然後死了,而是我出生以來一直活著、生存著。所以,得救「信」、「愛」、「遵守」明證並非靠過去一刻、一次的「信」,否則應該用「過去式」。
【辯護H】
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原文是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加4:6、7)
聖經是說所有信的人都算是神的兒子,還是要到死後才開始計算?抑或聖經是說信徒現在是神的兒子,但將來卻可能不是神的兒子呢?
【反駁H】
同樣和上面一個原因,信徒是在「得救」的路上,通往永生,但是並非到達了永生。
砲打廉價的「白白救恩∕非律主義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首先聲明,這篇文絕對不是針對加爾文主義,因為「非律主義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主張和加爾文、改革宗主張的「聖徒恆忍」(Preserverance of saints) 不同,甚至是南轅北轍。
我雖然接受亞米紐主義,但是因為加爾文主義本身嚴謹、論點清楚,而且是鼓勵信徒不斷恆忍、自我省察和在生命信仰努力、結出果子,所以很尊重他們。我不接受加爾文主義的原因,主要是基於我對人自由意志的理解和加爾文主義前設的不同。既然前設不同,自然結論也不同。
加爾文主義本身是嚴謹的神學,但是「白白救恩∕非律主義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是一套充滿矛盾和錯誤的非神學。筆者長期尋找那些支持開始在香港流行的「非律主義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教義資料,要看看他們引用的聖經證據是否確實,所發現的是一個令人憂慮的現象,那些所謂聖經經文(proof text)往往是:
(一)斷章取意
(二)歪曲原意
(三)支持信徒靈魂得救後犯什麼罪上帝也不可以對信徒刑罰、甚至以收回救恩刑罰信徒,使他們和不信的人受同樣懲罰(信徒必須接受神是有絕對主權去收回救恩、刑罰信徒)
(四)概念混亂
(五)基於人的感情和主觀意願
(六)偏向單一個解釋
加爾文主義,以至反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亞米紐主義者、對於「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持保留態度的路德派,都反對信徒濫用神的恩典作為放縱私慾的機會。傳統得救觀都看重信徒需要有和所蒙的恩相配的行為作為得救的明證,因為這些才是福音信仰重要的果效。這些不是說基督徒是「靠行為得救、維持救恩」,而是神對信徒的要求、期望信徒遠離罪惡的生活,過蒙恩生命的必然要求。
神的拯救是救人離開罪,而不是令天堂大開方便之門給人信了後放心犯罪再上天堂。
那些堅持「只要曾經真心信過、就算只是一分鐘、都肯定得救」的信徒,可以看看以下是否對你們辯護有「幫助」,或者看看你們所堅持的是否有問題。
【辯護一:神永遠信實,不會反悔,就算我們不再信祂,祂也保守】
方法:引用大量關於神應許保守信徒不失落的經節(通常幾節)、各不相關,十足串珠一樣,跟住說:
「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後二:13)
結論:無論我們如何犯罪,神應承過的,一定不會反悔。
【反駁】
詳細看看提後二:9—13整個上文下理:
「我為這福音受苦難,甚至被捆綁,像犯人一樣;然而, 神的道卻不被捆綁。所以我為選民凡事忍耐,叫他們也可以得著那在基督耶穌裡的救恩和永遠的榮耀。有可信的話說:『我們若與基督同死,也必與祂同活;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祂一同作王;我們若不認祂,祂也必不認我們;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
特別留意:
第十二節下半部說:「我們若不認祂,祂也必不認我們」同樣,耶穌說:「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太十32—33)
那麼,保羅在第十三節說的是否和第九節互相矛盾,還是另有所解?我們要看看聖經裡面關於「約」(Covenent)這個觀念。最佳的地方就是看舊約的《申命記》,有關禍福的應許。神應許以色列民,如果忠心,祂的祝福就永遠跟隨他們。相反如果背約,災禍必然臨到。「約」必定包含雙方要履行的責任、當責任確實有履行雙方應得的(應許部份)、以及如果違反約的話失信者要承擔的後果(警告部份)。
在神和祂選民的約裡面,神對以色列的要求很簡單,就是忠心,並且神絕對不反悔,必然按照祂在「約」裡面的「條款」實行:以色列忠心就祝福、背叛就懲罰。
「祂不能背乎自己」的觀念,是在舊約,當「耶和華指著自己的名起誓」,因為只有祂是永不背乎自己的。所以,當以色列人犯罪、轉拜別神,耶和華也「不能背乎自己」,耶和華必須按祂指著自己名立的「約」的條款,在以色列「違約」時候,去刑罰以色列人。
同樣如以色列人忠心,神必按祂指著自己名立的「約」的條款,祝福他們。用一句說話總結,就是無論在對信徒的應許和警告,神是同樣是一定算數的。警告過了的罪,如果信徒犯的話,神警告的刑罰必定臨到,「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說了會罰而不罰,就是神背乎自己)。God is faithful to His threats and warnings, and God is also faithful to His promises.
聖經裡面充滿了對信徒的警告,警告信徒如果不堅守、忠心,要面對後果,包括被神所棄絕。神對這些警告絕對「不失信」、「不能背乎自己」。
在第十三節說的「失信」又是什麼意思?通常解釋是「失信」並非永久的背棄神、離開神、不在信基督,而是偶爾的軟弱。神不會因為人偶爾信心軟弱而改變。但是,如果連同第二節下半部看,並且參考舊約神對祂選民的關係,保羅在這裡也用了「選民」的關係,可以看見他是用「約」的觀念去看應許和警告兩個方面,神不但會按應許祝福人,也會按祂曾經警告的,刑罰那些不理會祂警告的人。刑罰由神決定,自然可以包括棄絕那些犯罪太過以致不能回轉的信徒、使他們永遠和神隔絕,和不信的人一樣滅亡。
【辯護二:神永遠信實,不會反悔,說信徒會失落救恩,等於說神是說謊的】
方法:引用大量關於神應許保守信徒不失落的經節(通常幾節)、各不相關,十足串珠一樣,然後說:
「……不信 神的,就是將 神當作說謊的……」(約壹五10)
結論:那些不信「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人就是「將 神當作說謊的」。
【反駁】
另外一個斷章取意!
約壹五1—12全文:
「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 神而生,凡愛生他之 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我們若愛 神,又遵守祂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 神的兒女。我們遵守 神的誡命,這就是愛祂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因為凡從 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 神兒子的嗎?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 神的見證更該領受了(註:「該領受」原文作「大」),因 神的見證是為祂兒子作的。信 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不信 神的,就是將 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 神為祂兒子作的見證。這見證就是 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裡面。人有了 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 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整段意思很清楚,信是指「信耶穌是基督、愛 神,又遵守他的誡命、信神的見證是為祂兒子作的」。所謂不信,當然就是「不信耶穌是基督、不愛 神、不遵守他的誡命、不信神的見證是為祂兒子作的」,而不是「不信神的應許」。而且,上面也說過,神對祂作過的應許和警告是從來不違背的。
這裡也表明,「信」需要對象(基督)、內涵(愛 神、信神的見證是為祂兒子作的)、和行道(遵守祂的誡命),不是徒具頭腦的認知。
【辯護三:約壹五13,信徒肯定自己有永生】
經文:「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 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約壹五13)
結論:看!不是嗎?信徒知道自己永遠有救恩和永生!
【反駁】
這一節經文是否如信徒想那麼簡單?約壹五1—13全文:
「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 神而生,凡愛生他之 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我們若愛 神,又遵守祂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 神的兒女。我們遵守 神的誡命,這就是愛祂了,並且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因為凡從 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 神兒子的嗎?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 神的見證更該領受了(註:「該領受」原文作「大」),因 神的見證是為祂兒子作的。信 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不信 神的,就是將 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 神為祂兒子作的見證。這見證就是 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祂兒子裡面。人有了 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 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 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留意,約翰說的「這些話」,不是指一句、兩句經文,而是由第一章到第五章這裡。包括了「信耶穌是基督、愛 神,又遵守祂的誡命」。 NIV 的翻譯有加上 concluding remarks 等字,代表約翰總結他之前說的話。
那麼,約翰說的,其實並非說信徒只是需要「信過」就已經有永生,而是「信耶穌是基督、愛 神,又遵守祂的誡命」。其中,「信」、「愛」、「遵守」,希臘的原文的時式 tense,是希臘文特別的現在時態 ,是「由過去開始知道現在還是在進行、持續中」,例如人說,我活著,不是說我過去曾經活過、然後死了,而是我出生以來一直活著、生存著。所以,得救「信」、「愛」、「遵守」明證並非靠過去一刻、一次的「信」,否則應該用「過去式」。
【辯護四:如果救恩不是永遠擁有,為何叫「永生」?】
辯護的又說,話明係「永生」,一定是不會失去的了。
反駁:
「永生」的「永」字,形容的對象不是「永遠擁有」,而是指神賜的「生命是永遠」的,經文不是說信徒「永遠擁有生命」。否則約翰應該說「你們永遠擁有永生」,但是約翰不是說「你們永遠擁有永生」,而是說「你們現在擁有永生」(按希臘文的時態)。
「永生」的「永恆性」,不是看那被賜予、領受「永生」的人是否永遠的擁有它,而是在那個「生命」的本質,完全獨立於擁有者(信徒),而是看賜予者(賜生命的神)。因為生命來自神。
例如,一個人銀包裡面原本有一千元。那人可以掉棄他銀包裡面的一千元紙幣,那也只代表他失去了一千元紙幣,而不是那張被掉了的那張一千元紙幣變了一文不值的廢紙。那一千元紙幣的價值完全沒有改變,假定那國家沒有滅亡、發鈔銀行還在、國家經濟貨幣匯率穩定,但是那一千元已經不屬於那個人了,那人是失去了那一千元紙幣。那一千元紙幣仍然是可以買一千元的東西。
同樣,信徒也可以失去、自己掉棄「永生」,不代表他的行為可以「永生」變成了「有限生命」、「死亡」,其他人仍然可以得到「永生」。但是那信徒已經失去了「永生」,但是賜生命的神永在,永生仍然在。
約翰說的,是信徒「因為他們信耶穌是基督、愛 神,又遵守祂的誡命,所以現在有永生」,而不是信徒「因為過去信過,所以那時候開始,已經『永遠的擁有』永生」。
【辯護五: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
救恩是神的恩賜,得救信徒是神選召的,神不會後悔。
經文:「因為 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十一29)
反駁,又是斷章取意。
全段經文:
「你若說:『那枝子被折下來是特為叫我接上。』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可見 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祂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而且他們若不是長久不信,仍要被接上,因為 神能夠把他們從新接上。你是從那天生的野橄欖上砍下來的,尚且逆著性得接在好橄欖上,何況這本樹的枝子要接在本樹上呢!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秘(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又說:『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就著福音說,他們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就著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因為 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十一19—29)
為什麼只有第29可以應用在信徒上面,而其實全段是一氣呵成、給信徒的警告?
看看:「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可見 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祂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羅十一21—22)
【辯護六:聖靈是無法敵檔的,如果信徒要失去救恩,除非他們可以把已經內住的聖靈趕走……】
聖經裡面充滿了人敵檔、干犯聖靈的記載:
「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太十二32)
「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可三29)
「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的,總不得赦免。」(路十二10)
人可以不接受真理的靈:
「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約十四17)
人欺哄聖靈:
「彼得說:『亞拿尼亞,為甚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把田地的價銀私自留下幾分呢?』」
聖靈不勉強人,只是住在順服的信徒心裡面。
【辯護七:什麼也不能把信徒和基督的愛隔絕】
他們支持的經文是《羅馬書》八章35—39: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 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
【反駁】
《羅馬書》八章35—39所形容的士信徒面對的試煉、迫害、困難,但是不包括信徒自己選擇犯罪、背離真道、隨從自己肉體私慾、驕傲、甚至不認基督。
《羅馬書》十一章19—29已經很清楚的表明神的警告。神的警告不是空談,而是會付諸實行的。因為『神不背乎自己』。
【辯護八:基督的寶血把已經接受祂為主的信徒過去、現在和將來的罪都赦免了】
他們引用的經文是:
約翰壹書一章9節,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一切」代表了所有,當然也包括過去、現在和將來的罪。
【反駁】
請看耶穌自己的說話:「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 犯。」(太六14-15)如果,約翰壹書一章9節說洗淨一切的不義,耶穌又為何說:「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 你們的過犯」?那麼是耶穌錯,還是約翰錯,還是鼓吹「廉價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者錯?
「親愛的弟兄阿、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林後七1)如果是如約翰壹書一章9節說已經洗淨過去、現在、將來一切的不義,信徒又何需要「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保羅錯,還是約翰錯,還是鼓吹「廉價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者錯?
聖經裡面,確實談到洗淨信徒的罪和不義的經文,就是:「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 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 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 神的義 . 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 」「因為人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但他們卻因著上帝的恩典,藉著在基督裡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上帝設立了耶穌為贖罪祭,是憑著祂的血,藉著人的信,為的是要顯明上帝的義﹔因為上帝用忍耐的心寬容了人從前所犯的罪,好在現今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 」(天道書樓的現代聖經新譯本)
NIV:for all have sinned and fall short of the glory of God, and are justified free by His grace through the redemption that came by Jesus Christ. God presented him as a sacrifice of atonement through faith in his blood. He did this to demonstrate his justice, because in hs forbearance he had
left the sins committed beforehand unpunished -- He did it to demonstrate His justice at present time, so as to be just and the one who justifies
those who have faith in Jesus.
如果再看耶穌自己另外一個比喻: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阿、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麼。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賬。纔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阿、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罷、將來我必還清。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裡、等他還了所欠的債。眾同伴看見他所作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麼。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太十八21-35)
比喻裡面,「主人」就是天父,當耶穌用這個比喻時候,他對象是祂所有的門徒,所以,比喻裡面的僕人們就是耶穌的門徒(惡僕人、欠惡僕人的另外一個僕人、同伴們)。主人見惡僕人央求,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代表信徒向父神求赦免的饒恕,在耶穌的教導、比喻裡面,「免債」往往代表父神的赦免(同樣說法,在主禱文也有)。
但是在解明比喻時,耶穌明說,就是天父之前赦免,天父也可以再追討以前的罪。(太十八34)神赦免人的罪,是基於人信耶穌並且按祂旨意而行。
【辯護九:神拯救了他的兒女是絕對不會轉來取走他們的救恩】
反駁:
「親愛的弟兄阿、我想盡心寫信給你們、論我們同得救恩的時候、就不得不寫信勸你們、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因為有些人偷著進來、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罰的、是不虔誠的、將我們 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並且不認獨一的主宰我們〔我們或作和我們〕主耶穌基督。從前主救了他的百姓出埃及地、後來就把那些不信的滅絕了.這一切的事、你們雖然都知道、我卻仍要提醒你們。」(猶3-5)
這段經文有兩個觀念是今日宣揚「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者不接受的:
(一)預定論:特別是「雙重預定論」裡面,有一些人是「在自古被定受刑罰的、是不虔誠的」
(二)神救了他的百姓,後來把那些不信的滅絕了
其他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存疑的聖經經文,往往是盲目支持「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者所忽略的:
【神一方面選召、但也把跌倒的人砍下來】
「你若說:『那枝子被折下來是特為叫我接上。』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可見 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祂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而且他們若不是長久不信,仍要被接上,因為 神能夠把他們從新接上。你是從那天生的野橄欖上砍下來的,尚且逆著性得接在好橄欖上,何況這本樹的枝子要接在本樹上呢!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秘(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又說:『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就著福音說,他們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就著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因為 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十一19—29)
信「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只會引用羅十一29節,忽略之前說:「只要你長久在祂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的警告。
【自己恐怕被棄絕的保羅】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林前九26)
【一起受洗、吃了一樣的靈食、喝了一樣的靈水的,當中也有被神棄絕的】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曉得,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都在雲裡、海裡受洗歸了摩西,並且都吃了一樣的靈食,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於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但他們中間多半是 神不喜歡的人,所以在曠野倒斃。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鑑戒,叫我們不要貪戀惡事,像他們那樣貪戀的;也不要拜偶像,像他們有人拜的。如經上所記:『百姓坐下吃喝,起來玩耍。』我們也不要行姦淫,像他們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斃了二萬三千人。也不要試探主(註:『主』有古卷作『基督』),像他們有人試探的,就被蛇所滅;你們也不要發怨言,像他們有發怨言的,就被滅命的所滅。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十1—12)
【信和持守】
「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林前十五1—2)
【認識主救主耶穌基督、脫離世上的污穢的、又曉得義路,他們是否曾經得救?那麼他們後來的背棄代表什麼?】
「倘若他們因認識主救主耶穌基督,得以脫離世上的污穢,後來又在其中被纏住制伏,他們末後的景況就比先前更不好了。他們曉得義路,竟背棄了傳給他們的聖命,倒不如不曉得為妙。俗語說得真不錯:『狗所吐的,牠轉過來又吃;豬洗淨了,又回到泥裡去滾。』這話在他們身上正合式。」(彼後二20—22)
【在生命冊上的名字可以被塗抹?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
人接受基督時,他的名字便寫在生命冊上。「 我也求你這真實同負一軛的,幫助這兩個女人,因為她們在福音上曾與我一同勞苦;還有革利免,並其餘和我一同做工的,他們的名字都在生命冊上。」(腓四3)
但是生命冊是可以塗抹的,故曾獲救的人亦可能喪失救恩。
「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啟三5)
而約翰的警告是:
「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甚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甚麼, 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啟廿二18—19)
明顯,神有權把人從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
【得救是否一次過的?】
『所以,你們既除去一切的惡毒(註:或作“陰毒”)、詭詐並假善、嫉妒和一切毀謗的話,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你們若嘗過主恩的滋味,就必如此。』(彼前二1—3)
『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就救的工夫』(腓二12)
【能夠忍耐到底的才必然得救】
「那時,必有許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惡;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廿四10—13)
希伯來書說,『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分了』(來三:14)
【希伯來書六4—8說的不是真信徒?】
希伯來書六4—8說: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 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 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 神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
辯護者往往說「於聖靈有分」是指一些「不過受聖靈影響、並非真的內住」的「掛名信徒」,可能表面有信徒表現。
然而,第四節希臘原文是:metochos,μετοχοι或者μετοχουζ,partners,sharers,和《來三1,14,十二8》,解作真正信徒所用的字是同一個希臘字。
參考《The New Greek English Interlinear New Testament》和LITV的翻譯:
「同蒙天召的聖潔弟兄啊,你們應當思想我們所認為使者、為大祭司的耶穌。」(來三1)
For this reason, holy brothers, called to be partakers(μετοχοι called to be partakers 同蒙天召) of a heavenly calling, consider the Apostle and High Priest of our confession, Christ Jesus
「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裡有分了。」(來三14)
For we have become partakers of Christ(μετοχοι γαρ Χρι στου在基督裡有分), if truly we hold the beginning of the assurance firm to the end;
「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來十二8)
But if you are without discipline, of which all have become sharers(μ ετοχοι γεγονασιν, shareres/partakers all have become原是眾子所共受), then you are bastards, and not sons.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來六4)
For it is impossible for those once having been enlightened, and having tasted of the heavenly gift, and becoming sharers of the Holy Spirit
(μετοχουζ γενηθενταζ πνευματοζ αγιο υ, having become parters of the Holy Spirit, 於聖靈有分)
前三節的μετοχοι或者μετοχουζ解釋、經文對象肯定是信徒,到底有什麼特別理由在六章四節作不同解釋?除非是為了斷章取意罷。假如是同一意思,那麼在希伯來書:六4—8,就可能確實指有得救的信徒失落了。
我雖然接受亞米紐主義,但是因為加爾文主義本身嚴謹、論點清楚,而且是鼓勵信徒不斷恆忍、自我省察和在生命信仰努力、結出果子,所以很尊重他們。我不接受加爾文主義的原因,主要是基於我對人自由意志的理解和加爾文主義前設的不同。既然前設不同,自然結論也不同。
加爾文主義本身是嚴謹的神學,但是「白白救恩∕非律主義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是一套充滿矛盾和錯誤的非神學。筆者長期尋找那些支持開始在香港流行的「非律主義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教義資料,要看看他們引用的聖經證據是否確實,所發現的是一個令人憂慮的現象,那些所謂聖經經文(proof text)往往是:
(一)斷章取意
(二)歪曲原意
(三)支持信徒靈魂得救後犯什麼罪上帝也不可以對信徒刑罰、甚至以收回救恩刑罰信徒,使他們和不信的人受同樣懲罰(信徒必須接受神是有絕對主權去收回救恩、刑罰信徒)
(四)概念混亂
(五)基於人的感情和主觀意願
(六)偏向單一個解釋
加爾文主義,以至反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亞米紐主義者、對於「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持保留態度的路德派,都反對信徒濫用神的恩典作為放縱私慾的機會。傳統得救觀都看重信徒需要有和所蒙的恩相配的行為作為得救的明證,因為這些才是福音信仰重要的果效。這些不是說基督徒是「靠行為得救、維持救恩」,而是神對信徒的要求、期望信徒遠離罪惡的生活,過蒙恩生命的必然要求。
神的拯救是救人離開罪,而不是令天堂大開方便之門給人信了後放心犯罪再上天堂。
那些堅持「只要曾經真心信過、就算只是一分鐘、都肯定得救」的信徒,可以看看以下是否對你們辯護有「幫助」,或者看看你們所堅持的是否有問題。
【辯護一:神永遠信實,不會反悔,就算我們不再信祂,祂也保守】
方法:引用大量關於神應許保守信徒不失落的經節(通常幾節)、各不相關,十足串珠一樣,跟住說:
「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後二:13)
結論:無論我們如何犯罪,神應承過的,一定不會反悔。
【反駁】
詳細看看提後二:9—13整個上文下理:
「我為這福音受苦難,甚至被捆綁,像犯人一樣;然而, 神的道卻不被捆綁。所以我為選民凡事忍耐,叫他們也可以得著那在基督耶穌裡的救恩和永遠的榮耀。有可信的話說:『我們若與基督同死,也必與祂同活;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祂一同作王;我們若不認祂,祂也必不認我們;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
特別留意:
第十二節下半部說:「我們若不認祂,祂也必不認我們」同樣,耶穌說:「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太十32—33)
那麼,保羅在第十三節說的是否和第九節互相矛盾,還是另有所解?我們要看看聖經裡面關於「約」(Covenent)這個觀念。最佳的地方就是看舊約的《申命記》,有關禍福的應許。神應許以色列民,如果忠心,祂的祝福就永遠跟隨他們。相反如果背約,災禍必然臨到。「約」必定包含雙方要履行的責任、當責任確實有履行雙方應得的(應許部份)、以及如果違反約的話失信者要承擔的後果(警告部份)。
在神和祂選民的約裡面,神對以色列的要求很簡單,就是忠心,並且神絕對不反悔,必然按照祂在「約」裡面的「條款」實行:以色列忠心就祝福、背叛就懲罰。
「祂不能背乎自己」的觀念,是在舊約,當「耶和華指著自己的名起誓」,因為只有祂是永不背乎自己的。所以,當以色列人犯罪、轉拜別神,耶和華也「不能背乎自己」,耶和華必須按祂指著自己名立的「約」的條款,在以色列「違約」時候,去刑罰以色列人。
同樣如以色列人忠心,神必按祂指著自己名立的「約」的條款,祝福他們。用一句說話總結,就是無論在對信徒的應許和警告,神是同樣是一定算數的。警告過了的罪,如果信徒犯的話,神警告的刑罰必定臨到,「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說了會罰而不罰,就是神背乎自己)。God is faithful to His threats and warnings, and God is also faithful to His promises.
聖經裡面充滿了對信徒的警告,警告信徒如果不堅守、忠心,要面對後果,包括被神所棄絕。神對這些警告絕對「不失信」、「不能背乎自己」。
在第十三節說的「失信」又是什麼意思?通常解釋是「失信」並非永久的背棄神、離開神、不在信基督,而是偶爾的軟弱。神不會因為人偶爾信心軟弱而改變。但是,如果連同第二節下半部看,並且參考舊約神對祂選民的關係,保羅在這裡也用了「選民」的關係,可以看見他是用「約」的觀念去看應許和警告兩個方面,神不但會按應許祝福人,也會按祂曾經警告的,刑罰那些不理會祂警告的人。刑罰由神決定,自然可以包括棄絕那些犯罪太過以致不能回轉的信徒、使他們永遠和神隔絕,和不信的人一樣滅亡。
【辯護二:神永遠信實,不會反悔,說信徒會失落救恩,等於說神是說謊的】
方法:引用大量關於神應許保守信徒不失落的經節(通常幾節)、各不相關,十足串珠一樣,然後說:
「……不信 神的,就是將 神當作說謊的……」(約壹五10)
結論:那些不信「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人就是「將 神當作說謊的」。
【反駁】
另外一個斷章取意!
約壹五1—12全文:
「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 神而生,凡愛生他之 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我們若愛 神,又遵守祂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 神的兒女。我們遵守 神的誡命,這就是愛祂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因為凡從 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 神兒子的嗎?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 神的見證更該領受了(註:「該領受」原文作「大」),因 神的見證是為祂兒子作的。信 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不信 神的,就是將 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 神為祂兒子作的見證。這見證就是 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裡面。人有了 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 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整段意思很清楚,信是指「信耶穌是基督、愛 神,又遵守他的誡命、信神的見證是為祂兒子作的」。所謂不信,當然就是「不信耶穌是基督、不愛 神、不遵守他的誡命、不信神的見證是為祂兒子作的」,而不是「不信神的應許」。而且,上面也說過,神對祂作過的應許和警告是從來不違背的。
這裡也表明,「信」需要對象(基督)、內涵(愛 神、信神的見證是為祂兒子作的)、和行道(遵守祂的誡命),不是徒具頭腦的認知。
【辯護三:約壹五13,信徒肯定自己有永生】
經文:「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 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約壹五13)
結論:看!不是嗎?信徒知道自己永遠有救恩和永生!
【反駁】
這一節經文是否如信徒想那麼簡單?約壹五1—13全文:
「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 神而生,凡愛生他之 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我們若愛 神,又遵守祂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 神的兒女。我們遵守 神的誡命,這就是愛祂了,並且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因為凡從 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 神兒子的嗎?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 神的見證更該領受了(註:「該領受」原文作「大」),因 神的見證是為祂兒子作的。信 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不信 神的,就是將 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 神為祂兒子作的見證。這見證就是 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祂兒子裡面。人有了 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 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 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
留意,約翰說的「這些話」,不是指一句、兩句經文,而是由第一章到第五章這裡。包括了「信耶穌是基督、愛 神,又遵守祂的誡命」。 NIV 的翻譯有加上 concluding remarks 等字,代表約翰總結他之前說的話。
那麼,約翰說的,其實並非說信徒只是需要「信過」就已經有永生,而是「信耶穌是基督、愛 神,又遵守祂的誡命」。其中,「信」、「愛」、「遵守」,希臘的原文的時式 tense,是希臘文特別的現在時態 ,是「由過去開始知道現在還是在進行、持續中」,例如人說,我活著,不是說我過去曾經活過、然後死了,而是我出生以來一直活著、生存著。所以,得救「信」、「愛」、「遵守」明證並非靠過去一刻、一次的「信」,否則應該用「過去式」。
【辯護四:如果救恩不是永遠擁有,為何叫「永生」?】
辯護的又說,話明係「永生」,一定是不會失去的了。
反駁:
「永生」的「永」字,形容的對象不是「永遠擁有」,而是指神賜的「生命是永遠」的,經文不是說信徒「永遠擁有生命」。否則約翰應該說「你們永遠擁有永生」,但是約翰不是說「你們永遠擁有永生」,而是說「你們現在擁有永生」(按希臘文的時態)。
「永生」的「永恆性」,不是看那被賜予、領受「永生」的人是否永遠的擁有它,而是在那個「生命」的本質,完全獨立於擁有者(信徒),而是看賜予者(賜生命的神)。因為生命來自神。
例如,一個人銀包裡面原本有一千元。那人可以掉棄他銀包裡面的一千元紙幣,那也只代表他失去了一千元紙幣,而不是那張被掉了的那張一千元紙幣變了一文不值的廢紙。那一千元紙幣的價值完全沒有改變,假定那國家沒有滅亡、發鈔銀行還在、國家經濟貨幣匯率穩定,但是那一千元已經不屬於那個人了,那人是失去了那一千元紙幣。那一千元紙幣仍然是可以買一千元的東西。
同樣,信徒也可以失去、自己掉棄「永生」,不代表他的行為可以「永生」變成了「有限生命」、「死亡」,其他人仍然可以得到「永生」。但是那信徒已經失去了「永生」,但是賜生命的神永在,永生仍然在。
約翰說的,是信徒「因為他們信耶穌是基督、愛 神,又遵守祂的誡命,所以現在有永生」,而不是信徒「因為過去信過,所以那時候開始,已經『永遠的擁有』永生」。
【辯護五: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
救恩是神的恩賜,得救信徒是神選召的,神不會後悔。
經文:「因為 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十一29)
反駁,又是斷章取意。
全段經文:
「你若說:『那枝子被折下來是特為叫我接上。』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可見 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祂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而且他們若不是長久不信,仍要被接上,因為 神能夠把他們從新接上。你是從那天生的野橄欖上砍下來的,尚且逆著性得接在好橄欖上,何況這本樹的枝子要接在本樹上呢!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秘(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又說:『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就著福音說,他們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就著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因為 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十一19—29)
為什麼只有第29可以應用在信徒上面,而其實全段是一氣呵成、給信徒的警告?
看看:「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可見 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祂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羅十一21—22)
【辯護六:聖靈是無法敵檔的,如果信徒要失去救恩,除非他們可以把已經內住的聖靈趕走……】
聖經裡面充滿了人敵檔、干犯聖靈的記載:
「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太十二32)
「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可三29)
「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的,總不得赦免。」(路十二10)
人可以不接受真理的靈:
「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約十四17)
人欺哄聖靈:
「彼得說:『亞拿尼亞,為甚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把田地的價銀私自留下幾分呢?』」
聖靈不勉強人,只是住在順服的信徒心裡面。
【辯護七:什麼也不能把信徒和基督的愛隔絕】
他們支持的經文是《羅馬書》八章35—39: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 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
【反駁】
《羅馬書》八章35—39所形容的士信徒面對的試煉、迫害、困難,但是不包括信徒自己選擇犯罪、背離真道、隨從自己肉體私慾、驕傲、甚至不認基督。
《羅馬書》十一章19—29已經很清楚的表明神的警告。神的警告不是空談,而是會付諸實行的。因為『神不背乎自己』。
【辯護八:基督的寶血把已經接受祂為主的信徒過去、現在和將來的罪都赦免了】
他們引用的經文是:
約翰壹書一章9節,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一切」代表了所有,當然也包括過去、現在和將來的罪。
【反駁】
請看耶穌自己的說話:「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 犯。」(太六14-15)如果,約翰壹書一章9節說洗淨一切的不義,耶穌又為何說:「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 你們的過犯」?那麼是耶穌錯,還是約翰錯,還是鼓吹「廉價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者錯?
「親愛的弟兄阿、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林後七1)如果是如約翰壹書一章9節說已經洗淨過去、現在、將來一切的不義,信徒又何需要「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保羅錯,還是約翰錯,還是鼓吹「廉價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者錯?
聖經裡面,確實談到洗淨信徒的罪和不義的經文,就是:「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 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 就白白的稱義。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 神的義 . 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 」「因為人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但他們卻因著上帝的恩典,藉著在基督裡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上帝設立了耶穌為贖罪祭,是憑著祂的血,藉著人的信,為的是要顯明上帝的義﹔因為上帝用忍耐的心寬容了人從前所犯的罪,好在現今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 」(天道書樓的現代聖經新譯本)
NIV:for all have sinned and fall short of the glory of God, and are justified free by His grace through the redemption that came by Jesus Christ. God presented him as a sacrifice of atonement through faith in his blood. He did this to demonstrate his justice, because in hs forbearance he had
left the sins committed beforehand unpunished -- He did it to demonstrate His justice at present time, so as to be just and the one who justifies
those who have faith in Jesus.
如果再看耶穌自己另外一個比喻: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阿、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麼。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賬。纔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阿、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罷、將來我必還清。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裡、等他還了所欠的債。眾同伴看見他所作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麼。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太十八21-35)
比喻裡面,「主人」就是天父,當耶穌用這個比喻時候,他對象是祂所有的門徒,所以,比喻裡面的僕人們就是耶穌的門徒(惡僕人、欠惡僕人的另外一個僕人、同伴們)。主人見惡僕人央求,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代表信徒向父神求赦免的饒恕,在耶穌的教導、比喻裡面,「免債」往往代表父神的赦免(同樣說法,在主禱文也有)。
但是在解明比喻時,耶穌明說,就是天父之前赦免,天父也可以再追討以前的罪。(太十八34)神赦免人的罪,是基於人信耶穌並且按祂旨意而行。
【辯護九:神拯救了他的兒女是絕對不會轉來取走他們的救恩】
反駁:
「親愛的弟兄阿、我想盡心寫信給你們、論我們同得救恩的時候、就不得不寫信勸你們、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因為有些人偷著進來、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罰的、是不虔誠的、將我們 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並且不認獨一的主宰我們〔我們或作和我們〕主耶穌基督。從前主救了他的百姓出埃及地、後來就把那些不信的滅絕了.這一切的事、你們雖然都知道、我卻仍要提醒你們。」(猶3-5)
這段經文有兩個觀念是今日宣揚「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者不接受的:
(一)預定論:特別是「雙重預定論」裡面,有一些人是「在自古被定受刑罰的、是不虔誠的」
(二)神救了他的百姓,後來把那些不信的滅絕了
其他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存疑的聖經經文,往往是盲目支持「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者所忽略的:
【神一方面選召、但也把跌倒的人砍下來】
「你若說:『那枝子被折下來是特為叫我接上。』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可見 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祂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而且他們若不是長久不信,仍要被接上,因為 神能夠把他們從新接上。你是從那天生的野橄欖上砍下來的,尚且逆著性得接在好橄欖上,何況這本樹的枝子要接在本樹上呢!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秘(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又說:『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就著福音說,他們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就著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因為 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十一19—29)
信「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只會引用羅十一29節,忽略之前說:「只要你長久在祂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的警告。
【自己恐怕被棄絕的保羅】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林前九26)
【一起受洗、吃了一樣的靈食、喝了一樣的靈水的,當中也有被神棄絕的】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曉得,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都在雲裡、海裡受洗歸了摩西,並且都吃了一樣的靈食,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於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但他們中間多半是 神不喜歡的人,所以在曠野倒斃。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鑑戒,叫我們不要貪戀惡事,像他們那樣貪戀的;也不要拜偶像,像他們有人拜的。如經上所記:『百姓坐下吃喝,起來玩耍。』我們也不要行姦淫,像他們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斃了二萬三千人。也不要試探主(註:『主』有古卷作『基督』),像他們有人試探的,就被蛇所滅;你們也不要發怨言,像他們有發怨言的,就被滅命的所滅。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十1—12)
【信和持守】
「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林前十五1—2)
【認識主救主耶穌基督、脫離世上的污穢的、又曉得義路,他們是否曾經得救?那麼他們後來的背棄代表什麼?】
「倘若他們因認識主救主耶穌基督,得以脫離世上的污穢,後來又在其中被纏住制伏,他們末後的景況就比先前更不好了。他們曉得義路,竟背棄了傳給他們的聖命,倒不如不曉得為妙。俗語說得真不錯:『狗所吐的,牠轉過來又吃;豬洗淨了,又回到泥裡去滾。』這話在他們身上正合式。」(彼後二20—22)
【在生命冊上的名字可以被塗抹?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
人接受基督時,他的名字便寫在生命冊上。「 我也求你這真實同負一軛的,幫助這兩個女人,因為她們在福音上曾與我一同勞苦;還有革利免,並其餘和我一同做工的,他們的名字都在生命冊上。」(腓四3)
但是生命冊是可以塗抹的,故曾獲救的人亦可能喪失救恩。
「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啟三5)
而約翰的警告是:
「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甚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甚麼, 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啟廿二18—19)
明顯,神有權把人從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
【得救是否一次過的?】
『所以,你們既除去一切的惡毒(註:或作“陰毒”)、詭詐並假善、嫉妒和一切毀謗的話,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你們若嘗過主恩的滋味,就必如此。』(彼前二1—3)
『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就救的工夫』(腓二12)
【能夠忍耐到底的才必然得救】
「那時,必有許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惡;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廿四10—13)
希伯來書說,『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里有分了』(來三:14)
【希伯來書六4—8說的不是真信徒?】
希伯來書六4—8說: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 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 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 神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
辯護者往往說「於聖靈有分」是指一些「不過受聖靈影響、並非真的內住」的「掛名信徒」,可能表面有信徒表現。
然而,第四節希臘原文是:metochos,μετοχοι或者μετοχουζ,partners,sharers,和《來三1,14,十二8》,解作真正信徒所用的字是同一個希臘字。
參考《The New Greek English Interlinear New Testament》和LITV的翻譯:
「同蒙天召的聖潔弟兄啊,你們應當思想我們所認為使者、為大祭司的耶穌。」(來三1)
For this reason, holy brothers, called to be partakers(μετοχοι called to be partakers 同蒙天召) of a heavenly calling, consider the Apostle and High Priest of our confession, Christ Jesus
「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裡有分了。」(來三14)
For we have become partakers of Christ(μετοχοι γαρ Χρι στου在基督裡有分), if truly we hold the beginning of the assurance firm to the end;
「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來十二8)
But if you are without discipline, of which all have become sharers(μ ετοχοι γεγονασιν, shareres/partakers all have become原是眾子所共受), then you are bastards, and not sons.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來六4)
For it is impossible for those once having been enlightened, and having tasted of the heavenly gift, and becoming sharers of the Holy Spirit
(μετοχουζ γενηθενταζ πνευματοζ αγιο υ, having become parters of the Holy Spirit, 於聖靈有分)
前三節的μετοχοι或者μετοχουζ解釋、經文對象肯定是信徒,到底有什麼特別理由在六章四節作不同解釋?除非是為了斷章取意罷。假如是同一意思,那麼在希伯來書:六4—8,就可能確實指有得救的信徒失落了。
Subscribe to:
Posts (Atom)
